政治成本视域下重污染企业真实盈余管理研究
2018-08-21陈静
陈静
【摘 要】 近年来,雾霾天气成为我国主要经济聚集区域的天气常态,空气污染问题受到了党和政府以及公众的广泛关注。文章利用2012年《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第三次修订版)》首次将雾霾主要来源物的PM2.5纳入各地环保考评范畴这一准自然实验,考察了政治成本对企业微观真实盈余管理行为的影响。研究发现,PM2.5指标纳入《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第三次修订版)》后,重污染企业出于政治成本动机进行了显著向下的真实盈余管理行为,且这种效应在大型企业和民营企业中更为突出。
【关键词】 政治成本; 雾霾规制; 真实盈余管理
【中图分类号】 F23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5937(2018)11-0051-06
一、引言
伴随我国城市化与工业化发展,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峻,雾霾现象便是其中典型的空气污染问题之一。近年来,雾霾几乎成为中国大部分城市的“天气常态”。中国气象局发布的2013—2016年《中国气候公报》显示,雾霾频繁是我国气候的主要特征,已形成京津冀、长江三角、珠江三角和川渝四大区域“雾霾带”,基本涵盖了我国所有经济发达和人口密集城市。鉴于此,雾霾问题成为党和政府以及公众关注的焦点,中央决策层也将空气污染治理纳入了政绩考核体系[ 1 ]。尽管雾霾问题被各界持续关注,但每年秋冬季节仍在全国愈演愈烈,特别是转型时期,雾霾天气对我国经济的负面影响更加深刻,每年造成的经济损失不在少数,这表明我们有必要对雾霾经济后果进行探讨。
重污染企业的污染物大气排放是引致雾霾产生的主要“肇事者”[ 2 ],该经济主体分布广,造成的经济后果具有持久性[ 3 ]。既往研究证实了雾霾极端天气对我国能源结构、经济发展、交通布局、产业聚集的影响,取得了丰富且有益的成果,然而这些研究多从宏观视角考察雾霾的经济后果,考察重污染企业微观行为变化却显不足[ 4 ]。因此,本文关注的焦点是以“肇事者”之一的重污染企业为切入点,讨论近年来我国空气污染治理中的极端现象——雾霾天气对特定企业微观真实盈余管理行为的影响。
本文的贡献主要在于:其一,基于“PM2.5爆表”这一准自然实验解决内生性问题,从政治成本角度考察极端雾霾天气规制颁布对重污染企业微观真实盈余管理行为的影响,拓展了雾霾与应计盈余管理关系的研究成果,丰富了真实盈余管理的政治成本动机文献;其二,探讨了雾霾与政治成本的关系,进一步为“极端大气污染及规制是政治成本的重要来源”[ 5 ]提供了来自中国的支持性证据,深化了对政治成本的认识;其三,研究了雾霾情境下重污染企业真实盈余管理的不对称性,有助于深刻理解异质性企业在雾霾规制实施过程中的真实盈余管理行为差异。总之,在经济转型迫在眉睫以及环境污染日益严峻的当前,从政治成本视角研究极端雾霾治理规制对企业微观真实盈余管理行为的影响富有理论与实践意义。
二、理论分析与假说发展
(一)理论分析
政治成本(Political Cost)一词由实证会计学派大师Watts和Zimmerman提出,是指经济主体因直接或潜在的负面政治活动带来的预期成本,囊括且不限于外部管制、反垄断、政府补贴、征税等。环境污染是特定事件的社会性事件[ 6 ],重污染企业作为环境污染的主要肇事者,政府对该行业諸多环保事项有较强的影响力与管制力,因此重污染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政治敏感性较强,势必考虑政治成本问题。在当前的经济转型期,我国政府对企业环保等关乎经济健康发展的事件干预较多,国内企业随之面临较严重的政治成本。为规避监管部门环保处罚与行政管制,微观经济主体期望通过改变会计处理方式,调整盈余来弱化较高的政治成本压力,以此达到外部期望,获得政府与公众溢酬[ 7 ]。
虽然政治成本理论现已广泛应用于会计学领域,但其结论的外部有效性、普遍性尚存在难以忽视的问题[ 8 ]。国外文献中,由于发达国家经济转型、产业转移已经完成,与环保相关的公众事件较少,多数文献运用政治成本理论对行业政策、征税、大选、垄断调查等进行研究,鲜有文献对环境污染特定事件的经济后果进行研究,其外部有效性值得商榷。
从国内文献看,伴随工业化进程步伐加快,恶性环境事件日益被公众关注,学术界涌现出一批基于政治成本理论考察环保事件的本土文献。李增泉等[ 9 ]发现企业基于环保压力有动机获取政府税赋优惠和财政补助,实施向下盈余调节行为。张晓东[ 10 ]考察了涉及油价的环境规制出台事件对企业盈余管理的影响,发现经济主体会通过调减盈余来规避政治成本。郭婉[ 11 ]检验了供热企业在环境压力下规避政治成本的现象,研究结果表明供热企业在此情景下有显著向下的盈余管理行为。刘运国、刘梦宁[ 2 ]研究发现,雾霾爆表后,重污染企业进行了显著的负向应计盈余管理。吴德军、郭慧敏等[ 3 ]利用双重差分模型因煤电联动政策颁布对企业盈余管理的影响,发现煤价上涨使企业面临较低政治成本,企业进行了显著向上的盈余调节行为。上述文献有助于集腋成裘,但多局限于特定行业,结论普遍性有所欠缺。特别的,目前仅有的关于雾霾与企业盈余管理研究文献落脚于应计盈余管理上[ 2 ],对于真实盈余管理的政治成本动机研究相对较少[ 3 ],需要结合政治成本理论进一步拓展研究。
综上所述,既往政治成本动机文献十分有益,为本文研究提供了有力的理论支撑与借鉴依据。本文立足经典文献,结合政治成本理论,以涉及多个行业的重污染企业为研究对象,利用双重差分模型(DID),首次探讨雾霾天气下政治成本对企业真实盈余管理的影响,是对以往文献中存在的局限进行拓展与丰富。
(二)假说发展
雾霾天气可谓百害无一利,严重影响公众健康与出行,引发舆论声讨[ 12 ],因而会对监管部门带来政治压力,倒逼政府出台严苛的法律规制,迫使企业考量自身政治成本。
回顾雾霾规制变迁历史,“PM2.5爆表”是引发全民关注大气污染的最大导火索,也是监管部门直接颁布雾霾规制的根源。2011年,华北及主要经济发达区域持续出现雾霾,“PM2.5爆表”一词开始大面积出现于网络及报刊,极端大气污染天气成为社会争议性话题。2012年,为回应公众环保诉求、推动经济良性发展,国务院常委会通过将PM2.5指标纳入各地强制环保监管范畴。同年,第三次修订后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①首次将雾霾关键指标的PM2.5列为环保项目评价法定检查对象。伴随“PM2.5爆表”与雾霾法规颁布,舆论矛头直指重污染企业,使其建立在损害环境之上的财富更加醒目。以上政策对重污染企业施加强烈的抑制作用,重污染企业如果继续从事传统的高耗能生产,很可能受到监管部门与舆论的重点关注,其面临的政治成本必将增加。因此,该阶段重污染企业管理者有动机通过构造真实交易活动,向下调节对外强制披露的盈余信息,以此减少成为公众关注焦点而带来的政治成本递增问题。此外,纵然外界关注有限,重污染企业负向调整真实盈余以满足盈余阈值,也能够营造“弱者”氛围,获得政府补助、税费减免溢酬等。经分析,本文提出以下假设:
H1:PM2.5指标纳入《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第三次修订版)》后,重污染企业出于政治成本动机会进行向下的真实盈余管理调节行为。
“规模假说”理论认为,大规模企业相对于小企业对政治更敏感,可能操纵应计与真实盈余。首先,大企业是垄断和环保部门的关键监察对象,其面临更大的外部压力,也更倾向于抑制真实盈余[ 13 ],掩盖传统重污染产品和规避诉讼风险。其次,资源异质性与管理优势保证了大企业有能力实施负向真实盈余管理,并通过迎合PM2.5指标来弱化《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第三次修订版)》规制压力。一般而言,大企业拥有较多的关联组织与利益相关者,如子、孙公司和供应商、分销商等,易于在环保政策趋紧时行使控制权,使得真实盈余操纵活动廉价实施。最后,较应计盈余管理活动,大企业操控真实盈余更具隐蔽性与便利性[ 14 ],更可能实施满足PM2.5阈值的负向真实盈余管理行为。需要指出的是,“规模假说”尚未得到一致结论,部分国外文献并未证实“规模假说”成立,这些竞争性文献对“规模假说”立论造成干扰,有待结合中国情境进一步检验。经分析,本文提出以下假设:
H2:PM2.5指标纳入《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第三次修订版)》后,大型重污染企业出于政治成本动机会更倾向实施向下真实盈余管理行为。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第三次修订版)》作为典型的国家环境治理机制,极大地改变了国有企业面临的外部政治环境。已有研究表明,国有企业政治动机可分为急于表现与不作为两类,且在重大政治事件下,国企高管显著具有避免政治风险的不作为动机[ 15 ]。国有企业除需要承担业绩责任外,还面临就业、环保等诸多社会责任压力[ 16 ],更容易成为监管部门、社会公众以及舆论媒体的关注点,其对政治成本更敏感,惧于真实盈余管理。此外,相较民营企业,国有企业紧密的政商关系使其必须与政府科学发展论步调一致,更可能表现出与民营企业迥然不同的真实盈余管理动机,即减少负向真实盈余管理活动,以此降低政治风险。最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第三次修订版)》向企业传递了鲜明的发展模式转型信号,国有企业政治成本急剧增加,选择防卫型政治战略的倾向增大,真实盈余管理动机更弱。经分析,本文提出以下假设:
H3:PM2.5指标纳入《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第三次修订版)》后,民营重污染企业出于政治成本动机会更倾向实施向下真实盈余管理行为。
三、样本选择与研究设计
(一)样本选择
本文样本区间为2010年至2015年,以我国环保部发布的《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界定与雾霾直接相关的重污染行业②。该公告较其他重污染行业划分更标准,能够厘清真正的雾霾污染企业,保证样本更干净。此外,为支持双重差分模型(DID)检验,将1:2匹配的非重污染企业纳入样本。考虑到极端数值及财务异常公司數值的非稳健性,全文剔除了ST公司数据,并对所有连续变量进行1%水平的Winsor处理,最终有效样本为765家公司。除重污染企业样本手工收集外,其他数据均来源于WIND数据库。
(二)回归模型
较其他计量模型,双重差分模型(DID)具有排他性,能够考察自然实验,并有效控制时序中其他事件混淆效应,揭示经济现象因果关系。参考刘运国和刘梦宁[ 2 ]、吴德军和郭慧敏等[ 3 ]做法,构建如下双重差分模型对样本实证检验:
RMi,t=?茁0 +?茁1Treatedi,t +?茁2Posti,t + ?茁3Treatedi,t×Posti,t+
?茁4Controlleri,t+?着i,t (1)
(三)变量定义
本文模型变量定义见表1。被解释变量为真实盈余管理,借鉴Cohen et al.[ 17 ]做法,通过传统销售性操控、生产性操控与酌量费用操控替代变量构造综合性真实盈余管理指标RM;解释变量主要有Treat和Post,前者用以界定实验组与控制组,后者基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第三次修订版)》区分雾霾规制颁布前后区间;控制变量统一以Controller表示,借鉴已有文献,包含既往文献中控制真实盈余管理的其他主要影响因素。
四、实证研究
(一)描述性统计
从表2的实验组行业分布看,实验组共有255家重污染上市公司,其样本数量占沪深两市A股总数的10%以上,但具体行业分布并不对称,如行业代码为B07的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公司两市占比仅为1.47%,而C26的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公司相应占比为27.68%,这与我国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整体分布真实特征基本一致③。进言之,实验组样本行业分布广,能够充分反映我国重污染行业整体特征。
从包括实验组与控制组的全样本描述性统计结果看,真实盈余管理RM均值Mean与标准差SD分别为0.893、0.036,表明全样本RM处于相对较低水平(限于篇幅,全样本描述性统计不再单独列表)。本文重点关注的是《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第三次修订版)》颁布前后真实盈余管理RM是否存在显著差异,因此对其分组进一步作均值与中位数检验,检验结果描述见表3。从表3可发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第三次修订版)》颁布前,实验组与控制组真实盈余管理均值与中位数无显著差异,其后相反,表明较控制组而言,实验组进行了一定程度向下的真实盈余管理行为,H1初步得证。
(二)相关性分析
表4列示了Spearman相关系数检验结果,发现变量间整体不存在严重的多重共线性。解释变量Treated与RM的相关系数为-0.17,两变量在5%水平上显著,表明实验组降低了真实盈余管理水平;Post指标与RM相关系数为-0.11,在5%的水平上显著,说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第三次修订版)》颁布后抑制了真实盈余管理水平。然而,上述证据十分薄弱,需要进一步回归检验。此外,财务杠杆、上市年限、市账率、董事会规模、“四大”、GDP增长率等变量与真实盈余管理间呈不同程度相关性,这与既往文献结论基本一致。
(三)回归分析
表5报告了全样本以及分组回归结果,前者检验了“政治成本假说”的H1,后者进一步分别检验了“规模假说”H2以及“产权假说”H3。全样本回归(1)列中,重点关注交乘项Treated×Post,即首次雾霾规制颁布对重污染企业真实盈余管理的影响是什么。回归结果显示Treated×Post在1%的水平上与真实盈余管理负相关,这意味着《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第三次修订版)》颁布后,重污染企业实施了显著的向下盈余管理,与H1预期一致。(2)、(3)列中,样本按照规模程度划分为两组子样本,Treated×Post回归系数分别为-0.02、-0.14,但前者在1%的水平上显著,后者却不显著,表明“规模假说”通过检验,即H2得证。(4)、(5)列中,Treated×Post的系數仅在民企子样本组中显著为负,说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第三次修订版)》颁布后,民营重污染企业出于政治成本动机更倾向实施向下真实盈余管理行为,H3的“产权假说”得证。
(四)进一步检验
在进一步检验中,本文做了如下测试:(1)借鉴其他成熟文献衡量真实盈余管理的做法,以异常经营活动现金流(Rc)、异常生产成本(Rp)和异常费用(Rd)分别作为真实盈余管理的替代变量回归,结论基本一致;(2)采用固定效应模型进一步增加少数文献中提及的控制变量,结论未发生实质性变化;(3)将规模、产权按照大、中、小分为三组回归,分析结论与前文保持一致。因而,本文研究结论较稳健。
五、研究结论
本文从政治成本理论出发,结合雾霾规制颁布这一准自然实验,基于双重差分模型考察了政治压力对重污染企业真实盈余管理的影响。研究从新视角支持了“政治成本假说”与“产权假说”。进言之,由于2012年《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第三次修订版)》规制将雾霾主要来源物的PM2.5纳入各地环保考评范畴,重污染企业政治成本随之上升,其对真实盈余管理产生了显著的负向影响,且民营重污染企业更严重。经进一步测试后,结论仍稳健。
本文的研究表明,在新兴和转轨的市场经济国家中,极端大气污染及规制亦是政治成本的重要来源,这为Roland[ 5 ]等的研究提供了进一步经验证据。同时,本文研究发现雾霾规制对企业微观行为产生了积极影响,其显著抑制了重污染企业真实盈余管理水平,对现有应计盈余管理文献形成补充。事实上,真实盈余管理更具隐蔽性,难以被监管部门识别与捕捉。进一步而言,本文探索出一种新的解决企业盈余管理问题的途径,即强制性环保政策有利于弱化“肇事企业”真实盈余管理动机。因此,建议政府及监管部门在雾霾治理中,充分考虑重污染企业真实盈余管理行为,恰当利用政策规范效应,真正做到双管齐下、标本兼治;投资者及公众也应强化对雾霾规制与企业行为关系的认知、理解,并在资本市场中施以合理的市场反应。
【参考文献】
[1] 郭峰,石庆玲.官员更替、合谋震慑与空气质量的临时性改善[J].经济研究,2017,52(7):155-168.
[2] 刘运国,刘梦宁.雾霾影响了重污染企业的盈余管理吗?——基于政治成本假说的考察[J].会计研究,2015(3):26-33.
[3] 吴德军,郭慧敏,郭飞.政治成本与盈余管理的“不对称性”:基于煤电联动政策的视角[J].会计研究,2016(8):42-49.
[4] 邵帅,李欣,曹建华,等.中国雾霾污染治理的经济政策选择:基于空间溢出效应的视角[J].经济研究,2016,51(9):73-88.
[5] ROLAND KONIGSGRUBER, DAVID WINDISCH. Does european union policy making explain accounting choices? An empirical analysis of the effects of investigations by the directorate general for competition on accounting choices[J].Journal of Management & Governance,2014,18(3):104-117.
[6] CAHAN S F. The effect of antitrust investigations on discretionary accruals: a refined test of the political-cost hypothesis[J].The Accounting Review,1992,67(1):77-95.
[7] JONES J. Earnings management during import relief investigatigations[J]. Journal of Accounting Research,1991, 29(2):193-228.
[8] 叶青,李增泉,李光青.富豪榜会影响企业会计信息质量吗?——基于政治成本视角的考察[J].管理世界,2012(1):104-120.
[9] 李增泉,余谦,王晓坤.掏空、支持与并购重组:来自我国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J].经济研究,2005(1):95-105.
[10] 张晓东.政治成本、盈余管理及其经济后果:来自中国资本市场的证据[J].中国工业经济,2008(8):109-119.
[11] 郭婉.金融危机背景下的政治成本与盈余管理:来自中国电力供热业上市公司的证据[J].绿色财会,2014(3):52-56.
[12] 李欣,杨朝远,曹建华.网络舆论有助于缓解雾霾污染吗?——兼论雾霾污染的空间溢出效应[J].经济学动态,2017(6):45-57.
[13] DECHOW P M,SKINNER D J.Earnings management:reconciling the views of accounting academics,practitioners,and regulators[J].Accounting Horizons,2000,14(2):235-250.
[14] 李增福,周婷.规模、控制人性质与盈余管理[J].南开管理评论,2013,16(6):81-94.
[15] 金宇超,靳庆鲁,宣扬.“不作为”或“急于表现”:企业投资中的政治动机[J].经济研究,2016,51(10):126-139.
[16] 刘青松,肖星.败也业绩,成也业绩?国企高管变更的实证研究[J].管理世界,2015(3):151-163.
[17] COHEN D A, DEY A, LYS T Z. Real and accrual-based earnings management in the pre- and post-sarbanes-oxley periods[J].The Accounting Review,2008,83(3):757-7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