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高职高专法律事务专业生存现状调研及进路分析

2018-03-22李奇璇焦莹雪

魅力中国 2018年41期
关键词:法律事务人才培养目标实践技能

李奇璇 焦莹雪

摘要:该文主要以剖析甘肃省高职院校法律事务专业生存现状及出路走向,并結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重新审视该专业目前出现的困境与尴尬,以期能够重塑法律事务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调整其培养规格及模式,突出实践技能,拓宽就业范围,激活该专业的发展空间及市场竞争力。

关键词:法律事务;人才培养目标;实践技能

一、区域调研

一方面,对我省现有21所高职大专类院校调研,其中仅有3所高职大专院校开设了法律事务或与其相关的法律类专业。其中包括甘肃联合大学(现已更名文理学院,部分学科升为本科)、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及兰州外语职业学院。其中仅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院设置了1个专业,即法律事务专业,其他两所院校分别均设置了2个专业及方向,分别是法律事务、司法行政或司法助理。法律事务专业在甘肃省内开设院校较少,招生人数均介于50人左右。

另一方面,以用人单位法律人才需求为视角,针对企业法律意识、纠纷解决途径、企业常规及棘手法律问题等进行调研。探寻企业所需的核心职业技能,重构法学课程,精准定位人才培养目标。此次调研主要面向90家不同性质的企业,并随机发放了70份调查问卷,回收60份。其中注明企业名称的有57家,未注明企业名称的有3家,回收率达到81.4%,调查问卷有效率达到98%。数据显示,54%的企业非常重视企业法律文化及员工的法律知识,并经常组织员工接受法律知识培训;84%的企业认为法务助理应具备合同拟定与审查、调解法律纠纷、法律培训、法律咨询服务及代表企业参与诉讼活动;60%的企业认为商法知识应在课程中占比更重。

二、专业窘况

1.高职法律事务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与法学职业共同体的实际需要脱节。众所周知,法律专业行业特色浓重,传统就业岗位包括法官、检察官、律师、书记员等,这些岗位更青睐本科及以上学历层次。而高职高专法律专业培养目标没有切实针对法学职业共同体的实际需要,定位模糊,对法律应用性人才阐述不够清晰,没有充分突出高职的特色。其结局是产出的人才,理论上不如本科生,技能上不如技校生,不被市场需要的尴尬局面。

2.法律专业最权威的资格证书——司法考试门槛较高,且自2017年以来司法考试改革,专科考生不被允许参加此项考试,严重阻挡了高职法律辅助人才的职业资格认定,2016年起不止一所高职院校的法律事务专业因就业率问题被麦可思调查亮黄牌,2009—2015年连续7年,高职法律类专业都被列入红牌警告专业,即就业前景最不被看好的十大专业之一。以2016 年发布的《中国大学生就业报告》为例,在失业量大、就业率低的专业中,高职法律事务专业名列第一,就业率仅为75%。

3.课程体系设计针对性不强,课程内容缺乏职业特色,无法做到课证融通,专业核心技能不够突出,课程没有实际对接就业岗位及岗位技能,以至内容空洞,没有突出与岗位技能对接的核心课程,导致课程虽全面,却缺失亮点及就业竞争力。

4.实习单位及就业岗位单一,主要从事公、检、法相关工作,但在学生实际毕业后却无法满足上述机关工作人员的要求和素质,因此,造成实习单位与就业岗位脱钩的现象。

面对种种窘况,该专业发展步履艰难。想要冲出困境,重构人才培养模式迫在眉睫。高职法律事务专业不宜再盲目跟随传统培养模式,应重新定位人才培养目标,重构专业课程体系,调整核心职业技能的相关课程内容,如:诉、审、调、写、咨,通过5大技能的明确和完善,增强法律专业学生进入大中小型企业的竞争力,从而拓宽就业面。放弃司法考试,另辟蹊径探寻与法律相关岗位群的职业技能证书。例如人力资源管理资格证书、速记速录师职业资格证书、秘书资格证书。与此同时,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在原有基础上突破常规,由主要向公检法输送法律人才转变为主要向企业输送法律人才,以帮助高职法律人才尽快将所学运用于实际工作岗位,学以致用,提升就业竞争力。

猜你喜欢

法律事务人才培养目标实践技能
法律事务专业“2+1”实践教学评价体系的构建
法律事务专业“2+1”实践教学评价体系的构建
基于大类招生背景下的视觉传达设计人才培养路径研究
行动导向教学如何提高教师的实践技能
当前中职养殖专业教学存在问题与对策
论独立学院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
浅谈中职学校企业文化与校园文化的有效融合
高职院校会计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浅谈
艺术职业院校表演专业现状及人才培养创新模式探索
论国有企业法律事务管理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