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如何实施小学数学整体教学
2018-02-18朱俊芳
朱俊芳
摘要:整体教学不是一种形式化的教学安排,不应表现为追求某种单一的教学模式。基于课堂自然生长的视角,教师可对整体教学进行体系架构的解构与重构。在小数学教学中要提倡整体教学,从而提高教学实效。
关键词:数学教学;结合教材实际;提倡整体教学
中图分类号:G633.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992-7711(2018)10-0021
在小学数学教学中教师应结合教材和学生实际,发挥整体教学功能,把合理的知识结构及时呈现给学生,帮助学生理清各部分知识的脉络,使学生把知识的各部分联系起来,找出知识的本质和规律,让学生在理解的基础上,逐步掌握知识。根据知识之间的关系,大体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实施整体教学:
一、在知识的连结处实施整体教学
知识之间的联系性决定了某些知识不是孤立的,它们之间连结紧密,如果学生对其中一个知识点含糊不清,必然影响后面知识的学习和掌握,形成知识系统中的“断裂带”。如果教师在知识的连结处实施整体教学,适时正确引导学生认识知识间的内在联系,就可以避免“断裂带”的产生。例如,异分母分数加减法,以往的教学是轻算理重算法,一味强调先通分,然后按照同分母分数加减法的法则进行计算。一节课下来效果很好,但在学习了分数乘除法后产生混淆,分数加减法做成分子加分子,分母加分母。很明显由于死记硬背,知识的负迁移,干扰学生正确掌握法则。为排除干扰,使学生在理解的基础上掌握法则,教师首先要用系统科学的观点,把整数、小数、分数加减法法则视为整体进行分析,它们虽然在叙述形式上有所不同,但“统一单位后方可相加减”这一宗旨,把三个法则紧密连结在一起。无论整数、小数、分数相加减,都要统一记数单位后才能相加减。上述过程教师实施整体教学,由浅入深把三个法则串连组合起来,清楚展示三个法则的连结关系,使学生从中可以看出:前面法则是后面法则的基础;后面法则是前面法则的发展。这样进行教学,学生自然对异分母分数加减法法则印象深刻,学过分数乘除法后就不会发生混淆现象。
二、在知识的从属关系上实施整体教学
某些知识之间不是前后连结的关系,而是集合中的元素与集合的关系。如果学生对这些知识分不清主次先后,掌握起来就会出现错误或混淆,这就要求教师正确实施整体教学,在每块知识教学后,及时帮助学生弄清从属关系,分清主次,把掌握的重点放在核心概念上,这样就能用最经济的时间取得最好的效果。例如,当学生学完梯形的特征后,教师及时把前边学过的长方形、正方形、平行四边形,都归属于四边形这个整体范畴中,进行系统的归纳和概括,使之形成较完整的结构。教师问:1. “长方形和正方形有什么特征?它们有什么区别与联系?用集合图怎样表示?”2. “平行四边形有什么特征?與长方形有什么联系与区别 ?怎样表示它们的关系?”3. “梯形有什么特征?与平行四边形有什么联系与区别?怎样表示它们的关系?” 4. “正方形、长方形、平行四边形、梯形它们的边有什么共同特征?怎样表示它们的关系?”学生边答教师边板书:四边形运用集合图把有联系的概念组合起来,形象地揭示出它们之间的从属关系。不难看出,正方形、长方形、平行四边形、梯形都从属于四边形这个核心概念。这样就从整体上把握了这些图形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在知识的对立统一关系上实施整体教学
在数量众多的知识中,有些知识是平行的,它们之间的关系既对立又统一,这是数学本身辩证法的体现。像质数与合数、奇数与偶数、最大公约数与最小公倍数等,它们彼此互不包含,而且在文字表述上只有几字之差,极易引起混淆。教学中教师应不失时机地实施整体教学,把对立的知识集中在整体结构中,从区别点出发,进行比较鉴别,以达到区分异同、准确掌握、合理运用的目的。例如,奇数与偶数的本质区分点在于能否被2整除。这点学生易于理解和掌握。但是,由于除2以外的偶数都是合数,学生往往误以为所有偶数都是合数;又由于质数中只有2是偶数,学生就往往误以为所有质数都是奇数。教师针对学生的模糊认识,配合图解启发设问:“奇数与偶数,质数与合数这两组数各有什么不同?”引导学生回答:“奇数与偶数区别点是能否被2整除;质数与合数的区别点是约数的个数不同。”“2 既是偶数又是质数。”“所有的质数除2以外都是奇数。”而“所有的合数并不都是偶数,还包含某些奇数。”让学生在知识整体中,从知识的区别点出发,进行判断推理,明确它们的对立统一关系,进而使学生既理解了知识,同时也极大地提高了学生认识事物的能力,其教学效果是毋庸置疑的。
综上所述,教师从知识的整体出发,用联系的观点指导教学,在知识的连结处,在知识的从属、对立、统一关系中,采用同化与顺应等整体教学手段,把合理的知识结构及时呈现给学生,帮助学生理清各部分知识的脉络以及其在知识块中的地位和作用,把大纲中“学会”这一目标具体化、系统化,使学生所学的知识不是几个孤立的点,而是前后呼应,浑然一体的有机整体,从而促使学生形成良好的认知结构,逐步具有“从整体看事物”的数学思想,提升条理地思考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作者单位:安徽省明光市潘村中心小学 239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