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一网覆盖、一次办好”更大程度利企便民激发市场活力
2018-02-07湖北省编办
●湖北省编办
湖北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部署,以“互联网+”思维为引领,打造全省“一网覆盖、一次办好”的“互联网+放管服”改革体系。2017年12月,湖北政务服务网正式上线试运行,全省50个省直部门以及武汉、襄阳、宜昌等7个试点市,大部分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实现网上申请、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审批环节进一步减少,审批效率大幅提升,真正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好办事。
一、加强系统规划,建立“省市联动、共建共享”的推进模式
(一)注重顶层设计。为了打通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湖北省政府出台了《湖北省关于推进“互联网+放管服”改革实施方案》,提出建立以面向公众的政务服务平台、以面向政府内部业务办理的行政权力运行系统于一体的政务服务网,逐步形成实体政务大厅、网上办事大厅、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相统一的政务服务新模式。
(二)同步推进试点。省编办、省发改委、省质监局等部门推进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梳理、“一张网”技术开发和标准化建设等工作,省直部门将自建系统纳入统一通用平台。武汉、襄阳、宜昌等地同步开展试点,按照全省统一标准,上下衔接,实现各地政务服务平台与省级平台的融合贯通。
二、实施互联互通,搭建“一网覆盖、集成服务”的平台架构
(一)建设政务服务“一张网”。按照便民利企的功能设计理念,开发设计全省政务服务网门户,用户注册登录、事项查询、办事指南展示、在线申请、政民互动等功能基本建成。作为全省政务服务“一张网”的重要组成部分,省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正式上线运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基本建立;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网已经开通,1500多家中介机构申请网上注册。
(二)大力推进并联审批。建成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网上办理涉及投资项目的行政审批事项由502个简化到216个,投资项目从提出申请到开工建设全过程涉及的部门、事项和环节全部整合,创建了“一网受理、同步办理、限时办结、互抄互告、信息公开”的审批模式,实现了投资项目从提出申请到开工建设前“所有事项、所有层级、所有部门、所有流程”网上联合审批四个全覆盖。符合条件的项目,3个工作日内予以盖章;不符合政策导向的项目,3个工作日内回复反馈。平台上项目全程审批时间压缩1/3,质量和数量都大幅提高。
三、重塑优化流程,完善“一套标准、业务协同”的工作机制
(一)落实清单制度。全面梳理省市县三级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按照法定依据、申请材料、申请对象的不同,从事项网上应用和企业群众办事的角度,做好事项颗粒化工作。编制完成《省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市县两级行政许可事项通用清单》《湖北省公共服务事项指导目录》(2017年版),细化拆分省级行政许可颗粒化事项(含初审)1177项,公布公共服务事项指导目录304项,组织审定市级行政许可事项通用清单(含初审)564项、县级(含初审)450项,建立全省统一的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清单体系。全面开展证照清理规范,编制市县两级证照通用目录,确定保留省级证照321项。
(二)公布“一次办好”事项。为了让企业和群众办事距离更近、环节更少、时间更短,重点聚焦与企业生产经营、居民生活等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实行网上办理。省、市、县三级第一批向社会公布全程网办事项7694项、“一次办好”事项5691项,真正做到事项“应上尽上、全程在线”,“网上办理是常态、网下办理是例外”。2017年12月26日,襄阳市行政审批局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为企业办理城市排水许可证并通过湖北政务专递送达该公司,完成“一网覆盖、一次办好”全省第一单。从网上申请、资料审核到物流取件配送,整个过程用时不到半天。以前让群众“跑断腿”的办证环节,现在就像网购一样便捷。
(三)建立标准化指引。以标准化促进行政审批规范化,发布湖北《行政许可事项编码规则》《行政许可事项服务指南编写规范》《行政许可事项审查细则编写规范》三项基础标准,从行政许可的事项管理、流程、服务、受理场所、监督检查等方面规定统一标准。逐项编制办理事项的基本信息要素和运行流程图,规范审批要素,细化裁量基准,力求不同层级相同事项的名称、设定依据、办件类型、受理要求、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结时限、结果样本八项信息基本一致,解决运行不够透明、审批随意性和自由裁量权过大等问题。省直部门全面完成1481项事项标准编制录入发布任务,市级发布服务指南6899项,县级发布3.7万余项,为实现“全省通办、异地办理”创造条件。
(四)精简办事环节。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省级在公安、民政、人社、卫生计生四个领域清理精简一批政府部门需要基层开具的证明事项,着力解决烦扰群众的“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问题。对可以通过部门内部调查获取材料,能通过信息共享复用的材料或通过网络核验信息的,能够通过申请人提供有效证件、凭证办理的,能够通过申请人采取书面承诺、签字申明或提交相关协议办理的,不再要求企业和公民提交,进一步减少由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提高办事效率。
四、加快数据共享,建立“一体流转、深度融合”的支撑保障
(一)建立网上审批技术支撑系统。建设“一个门户、一个业务办理系统、三大支撑平台”,以湖北政务服务网为载体,以行政职权和服务事项管理系统为基础,以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电子证照库、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为支撑,有效整合各方面的数据资源,公民、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办事,一次认证,无缝切换,多点服务,实现事项跨地区远程办理、跨层级联动办理、跨部门协同办理,逐步形成全省一体化服务体系。积极推动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签章等在政务服务中的应用,推进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开展在线填报、在线提交和在线审查及验证核对,避免重复提交材料和循环证明。
(二)建设数据交换共享体系。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行政审批中公民、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基本信息共享的意见》,编制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指南,健全政务信息交换、使用、管理机制。积极利用第三方平台,开展预约查询、证照寄送、在线支付等方式,初步实现与工商、公安、民政、编办、支付宝等数据对接,提供事项办理申请资料和审批结果的寄递服务,提升审批服务效率。升级改造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推进部门信息统一归集公示,逐步建立市场主体诚信档案、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