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无偿机采献血者皮下血肿及预防措施探讨
2018-01-12崔艳红刘小旦
崔艳红,王 英,刘小旦
(嘉峪关市中心血站,甘肃 嘉峪关 735100)
随着医疗水平的不断提高,目前我市机采血小板的用量逐年增长,但因单采血小板过程耗时长,需从献血者血循环中一次性采集1~2个治疗量的血小板,采血针头需要长时间滞留在血管内,因此较容易发生献血不良反应,而皮下血肿为最常见的一种献血不良反应[1],严重时会发生肘部淤血、青紫甚至伴有针眼部位疼痛、活动受限等症状,如果处理不及时,会给献血者带来身体上和心理上的痛苦,并影响其再次献血的热情。为避免和预防献血后皮下血肿的发生、减轻献血者的痛苦、减少机采血小板耗材的浪费,保证血小板采集的正常进行就显得至关重要。我们回顾性分析18例无偿机采献血者采血后出现皮下血肿的原因,并提出可行的预防措施,现介绍如下。
1 对象与方法
1.1 调查对象
2011年1 月—2016年12月经体检征询符合献血要求,且血液检验合格的机采献血者2 298人次,其中女性468人次,男性1 830人次。
1.2 方法
采用MCS+血细胞分离机(美国血液技术公司)和其配套的一次性封闭式耗材、ACD-A抗凝剂(500 ml,山东威高集团),严格按照操作规程采集1~2个治疗量的血小板。
2 结果(见表1)
表1 机采献血者发生皮下血肿的原因
无偿机采献血者中18人次献血后出现皮下血肿,发生率为0.78%(18/2 298)。其中女性 7人次,发生率为 1.50%(7/468);男性11人次,发生率为0.60%(11/1 830)。女性发生皮下血肿的概率高于男性。
3 讨论
由表1可知,机采献血者献血后皮下血肿发生率为0.78%,其中女性7人次,发生率为1.50%;男性11人次,发生率为0.60%,女性高于男性。单采血小板后调查发现,皮下血肿的发生主要与献血者的血管选择有关,女性因生理原因,肘部血管比男性深且细,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采血人员血管穿刺的难度。因此,对献血者血管原因或采集过程中姿势不当造成的皮下血肿,要做好对症处理,并积极采取护理措施。采集人员采血前应仔细查看献血者双臂肘部静脉,对血管条件不理想的献血者请资深的工作人员操作,上机后嘱咐献血者握松拳动作幅度适中。
同时皮下血肿的发生还受以下因素的影响:(1)按压方法不当。采集血小板的针头为16号,较平时采血检验时针头粗很多,因此对局部穿刺点皮肤的皮下组织静脉血管壁损伤相对较大,再加上机采献血后按压针眼时间太短,力度不够,按压范围太小或者由于紧张没有按压到位,均可导致血液流入组织间隙造成皮下血肿[2]。(2)穿刺方法不当。工作人员穿刺不当,穿刺时容易造成周围血管的意外损伤或穿刺血管的贯通损伤,易导致皮下血肿的发生。采血人员要学会针对献血者血管的个体差异,分析并提高不同个体血管的穿刺技术。(3)精神过度紧张。由于献血者精神紧张,血管易出现痉挛,造成皮下淤血。因此必须加强宣传,以取得献血者的信任和理解,帮助献血者减轻心理负担,消除紧张恐惧心理,以保证采血过程的顺利完成。
针对单采血小板皮下血肿形成的原因,工作人员拔针后应正确指导献血者按压针眼,力度要适宜,时间不少于10分钟,再用自粘弹性绷带包扎,松紧适宜。现在手机的使用频率明显高于从前,刚刚献完血就忙着打电话、回信息的人普遍存在,部分献血者甚至顾不上休息,忙于离开现场。针对这种现象,要求献血者完全用手指按压有时候会显得缺乏人性化服务,在献血者献完血小板拔针后,工作人员将无菌棉球放在针眼上方的无菌防水创可贴上,在这个基础上加用自粘弹性绷带加压止血。应用自粘绷带后,献血者的手可以活动自如,告知献血者20分钟后自行解开,这样既可以给献血者留下人性化服务的好印象,又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让献血者体会到献血的安全性。同时加强采血后的护理,采集完毕后叮嘱献血者24小时内不要剧烈运动,尤其是穿刺侧手臂注意休息,避免提重物,以免造成皮下血肿。如发生皮下血肿,24小时内冷敷,以利于止血;24小时后热敷,以利于血肿吸收。若在单采血小板现场发现出现皮下血肿的献血者,应及时进行正确护理,向献血者解释原因,做好思想工作,消除恐惧心理,告知相关注意事项,以增加献血者再次参加捐献血小板的概率。
综上所述,加强采血人员的责任心并加强宣传,做好献血者的心理疏导,指导献血者正确按压穿刺点,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不仅可以保护献血者,还能促进无偿献血工作顺利开展。同时对发生皮下血肿的献血者做好回访与有效沟通,不仅是对献血者精神上的安慰,也体现了血站对献血者的重视和尊重,拉近了血站和献血者之间的距离,使其对血站产生信任,而且对于动员再次献血具有重要意义。
[1]李艳,洪缨,康建勋,等.单采血小板后皮下血肿调查及预防措施探讨[J].中国输血杂志,2016,29(10):1179-1181.
[2]柏则蓉,王小芹,宋海彬.无偿机采献血者皮下淤血原因分析与护理[J].中国输血杂志,2013,26(3):178-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