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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规制会抑制农民工城镇就业吗

2017-10-30范洪敏

人口与经济 2017年5期
关键词:产业转移环境规制产业升级

范洪敏

摘 要: 綠色发展理念的践行和环境规制强度的提高是否会对农民工城镇就业产生影响?文章从环境规制下厂商对农民工就业需求和环境规制下农民工就业行为选择两方面将环境规制对农民工城镇就业影响进行了理论分析,进一步通过1998—2014年省际面板数据实证分析了环境规制对农民工城镇就业的直接影响和环境规制的产业变动效应对农民工城镇就业的间接影响。研究发现:环境规制强度的提高会抑制农民工城镇就业,且高收入地区环境规制对农民工城镇就业的负向影响大于低收入地区;整体上看,环境规制强度的提高会引发企业进行产业转移或产业升级而降低农民工城镇就业需求;分地区看,高收入地区环境规制强度提高主要通过产业升级效应对城镇农民工就业产生负面影响,产业转移负面影响并不显著;而低收入地区环境规制强度提高主要通过产业转移对农民工城镇就业产生抑制作用,产业升级效应并不显著。

关键词: 环境规制;农民工;就业;产业升级;产业转移

中图分类号: F241.4;X19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4149(2017)05-0045-12 DOI:10.3969/j.issn.1000-4149.2017.05.005

Will Environmental Regulations Kill the Employment of Rural Migrant Workers?

FAN Hongmin

(Institute of Population Research, Liaoning University, Shenyang 110036,China)

Abstract: With the practice of idea of green development and enhancement of environmental regulations, will environmental regulations restrain the rural surplus labors migration from countries to cities?Firstly, we made theoretical analysis of the impact of environmental regulations on the rural migrant workers from the perspectives of labor demand of manufacturers and the behavioral selection of the rural migrant workers under the environmental regulations. Then, we made quantitative analysis of the direct impact of environmental regulations on the urban employment of rural migrant workers and the indirect impact of environmental regulations on the urban employment of rural migrant workers through the transfer and upgrading of industries promoted by environment regulations based on the provincial panel data from 1998 to 2014.The results show that: Firstly, environment regulations have direct restraining effect on the urban employment of rural migrant workers and the effect on the rural migrant workers in high income areas is greater than the effect on the rural migrant workers in low income areas. Secondly, as a whole, environment regulations would decrease the demand of rural migrant workers by promoting the transferring or upgrading of industries. Thirdly, as far as different income areas are concerned, environment regulations would decrease the demand of rural migrant workers by promoting the upgrading of industries and the effect of transferring of industries is not significant in high income areas. However, environment regulations would decrease the demand of rural migrant workers by promoting the transferring of industries and the effect of upgrading of industries is not significant.

Keywords: environmental regulations; rural migrant workers; employment; upgrading of industries; transferring of industriesendprint

一、引言

2014年上海市外来人口工业从业人员达220万,占全部工业从业人员的60%,而2015年上海市外来常住人口呈现负增长,这和政府主动提高环境规制强度,关停并转高耗能、高污染、低产出行业而对外来人口尤其是农民工就业造成较大冲击等不无关系,这是特例现象还是规律呢?

环境规制对就业影响一直是学者关注的重要议题。沃克(Walker)研究发现1990年起美国《清洁空气法案》所颁布的更加严格的排放标准导致污染型企业成本上升,企业因此提高雇员解聘率从而导致过多非自愿失业,进而使得受影响部门就业率连续下降,超过15%[1];库尔蒂斯(Curtis)运用三重差分模型分析了1998—2009年美国氮氧化物排污权交易政策对劳动力需求的影响,发现氮氧化物排污权交易使制造业高能源强度行业的就业减少了3.9%,相当于产生了11万人的就业损失[2];王勇等以中国38个工业行业为例,研究发现环境规制与就业存在“U”型关系,环境规制强度跨越门槛值之后,环境规制对就业影响由负向变为正向[3]。环境规制对不同行业就业影响存在差异性。戈隆贝克(Golombek)发现环境规制对造纸和钢铁行业就业具有明显促进作用而对化学行业就业影响不显著[4];李梦洁基于行业异质性,分析了重度、中度和轻度污染行业以及高、中低技术行业环境规制对就业的不同影响[5]。环境规制对不同行业就业产生不同影响,会导致劳动力资源的行业和地区转移[6]。对于中国而言,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从低生产率农业部门转移到城镇就业市场,成为城镇就业群体的一部分,我们应该关注环境规制是否会影响农民工城镇就业。

进入经济发展新常态,城镇化作为经济增长的新引擎、新动力,作用的发挥依赖于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工业化、城市化和高端服务化,激发农民工市民化红利[7-8]。实现农民工市民化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离开土地,由农民转化为城市的产业工人,实现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业转移;第二阶段为融入城市,由农民工转化为市民,实现农民工的身份转变。因此农民转为产业工人是实现市民化、提高城镇化水平的基础和重要环节。现实生活中,进城后的农民工大部分从事采矿业、制造业、建筑业等行业,随着绿色发展理念的践行,政府逐步提高上述行业环境规制强度,相关行业企业也着手进行产业升级改造或产业转移进而可能影响农民工城镇就业。环境规制及环境规制强度提高引起的产业变动是否引发农民工城镇就业规模变动?不同地区是否存在差异?这是一个值得思考和研究的问题。为回答上述问题本文分别从环境规制下厂商对农民工的就业需求变化和环境规制下农民工的行为选择两方面将环境规制对农民工城镇就业影响进行理论分析并构建计量模型,实证分析了环境规制对农民工城镇就业的影响和产业变动角度的背后逻辑,最后根据研究结论提出针对性政策建议。

二、理论分析与计量模型构建

环境规制对农民工城镇就业的影响不仅取决于不同环境规制强度下厂商不同的行为决策对农民工就业需求的影响而且取决于此影响下农民工的就业流动选择。

1.环境规制下厂商对农民工就业需求变化

假设某一城市代表性企业的产出水平为Yt,且采用柯布-道格拉斯生产函数形式:

(1) 因环境污染排放只是一种“未支付的投入”[9],我们借鉴斯托基(Stokey)的方法将环境污染排放强度作为环境要素与资本、劳动一起引入生产函数[10],则(1)式可变形为:

(2) 其中Kt表示资本要素,Lt表示劳动要素,At表示技术进步,EPt表示环境污染排放强度,α,β,θ为各项投入对产出水平的弹性系数,其中0<α<1,0<β<1,θ取值无法确定,可能大于0也可能小于0。

由于中国城乡二元经济存在,劳动力市场被分割成城镇和农村两个市场,假设城镇劳动力的增量Lt全部来自于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转移[11]。

代表性企业的利润函数为:

(3) 其中, wt代表工资水平,rt代表资本的真实利率,xt表示环境污染治理投入价格。随着环境规制强度不断提高,代表性企业环境污染治理投入占生产成本越高,环境污染排放量越少。

当代表性企业实现利润最大化时满足条件:

(6) 由于环境污染具有负外部性,政府主要通过行政处罚、严格排放标准、颁布环境政策等命令型和征收排污费等市场型环境规制措施对污染型厂商的经济行为进行制约、调整以减少厂商污染排放,降低能源消耗[12]。因制造业、采掘业等污染密集型行业能源消耗大,污染处理技术落后是造成环境质量恶化的重要因素,因此上述行业更易受到环境规制的影响 [5],而一半以上农民工从事采矿业、建筑业、制造业等行业,农民工就業势必会因此受到影响。环境规制强度的提高主要通过成本效应和产业变动效应影响农民工就业需求。第一,成本效应。受到环境规制影响的企业选择安装环保设施对污染物进行末端处理以实现排放达标,这会额外增加企业的生产成本,削弱企业的竞争优势,使企业缩小生产规模,企业也因此而选择提高雇员解聘率,降低对劳动力包括农民工就业需求[1,5]。第二,产业变动效应。“污染避难所假说”认为污染密集型企业为规避本地区环境规制强度提高倾向于将产业转移到环境规制比较宽松的地区[13]。而“波特创新”假说认为环境规制强度的不断提高能够刺激企业等进行技术、产品创新等,提升产品竞争力[14],从而促进本地产业结构升级。因此环境规制强度的不断提高还会倒逼企业或选择产业转移或升级改造[15-16]。一方面,选择产业转移企业在本地面临关停并转命运,从而造成转移地农民工非自愿性失业;另一方面,选择升级改造企业囿于清洁技术改造或产品研发会引发企业工种需求结构变化,增加高技能劳动力的需求[16],导致人力资本水平普遍较低的农民工结构性失业。因此,从企业角度看,环境规制强度提高会降低农民工就业需求。

2.农民工就业行为选择变化

企业产业转移或升级改造会导致一部分农民工失业,失业的这一部分农民工会重新进入劳动力市场:或返乡回流转移到农业部门就业市场或继续在城镇非农部门就业市场找寻工作,而选择返乡务农还是继续留在城市,取决于农民工所获得的净收益大小。endprint

假设农民工受环境规制影响失业后剩余工作时间为Ts(假定每年工作时间为T,已工作时间为Te,Ts=T-Te),农民工失业后继续留在城市从事非农劳动时间为Ti,而选择回乡务农的时间为Ta, Ta=Ts-Ti。农民工选择继续留在城市的成本为C,承担找不到工作等的风险为r,假设继续留在城市的成本与风险r有关,则C=rTi;农民工选择返乡务农的成本为零;农民工所获得收益由农民工的全部实际收入水平Y决定,则Y=WaTa+WiTi,Wa表示农业部门劳动力市场平均工资,Wi表示非农业部门劳动力市场平均工资,Wi>Wa。则农民工的净收益NY=Y-C=WaTa+WiTi-rTi,则农民工失业后继续留在城市从事非农劳动时间

因此,受环境规制影响而失业的农民工决定继续留在城市还是返乡回流受所在城市找不到新工作的风险大小和城市非农部门劳动力平均工资的高低等两方面因素的影响。而城市非农就业部门平均工资普遍大于农业部门平均工资,所以失业的农民工就业转移选择最终只会受到在城镇劳动力市场搜寻新工作成本和风险大小影响。搜寻匹配模型认为摩擦性失业的持续时间与职业搜寻成本成正比[17]。搜寻成本包括获取用工信息的成本和找到新工作之前的所有支出成本等。活跃于次要劳动力市场农民工获取用工信息仍仅限于老乡等传统求职网络,信息不充分且落后,企业对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的缺失也加大了其获取有效用工信息的难度,导致农民工失业获取用工信息成本较大。此外,城镇过高的生活成本意味着其找到新工作之前的支出成本过高,意味着农民工职业搜寻成本过高,摩擦性失业持续时间延长,而选择返乡回流,进一步降低农民工城镇就业规模。

3.计量模型设定

为实证分析环境规制对农民工城镇就业直接影响,基于(6)式,我们在考虑城乡收入差距等其他控制因素的基础上,构建如下计量模型:

其中,i表示省份,t表示年份,lr表示农民工城镇就业规模;ep表示环境规制强度,ig表示城乡收入差距,market表示市场化指数,表征市场化进程与城镇劳动力市场灵活度;nt表示农业比较劳动生产率,表征农业技术进步水平;ur表示城镇失业率,表征城镇就业风险;is表示非农产值结构,δi表示各省市差异的非观测效应,εit表示随机扰动项。

因为农民工城镇就业存在一定的惯性,当期就业规模会受到上一期的影响,我们把农民工就业规模滞后一期加入模型1,使其变为动态面板模型2:

进一步我们分别设定计量模型3和模型4,以考察环境规制的产业波动效应对农民工就业的间接影响:

其中,cyzy和cysj分别表示產业转移和产业升级,lner*cyzy表示环境规制强度提高是否会引起产业转移而对农民工就业产生影响,表示环境规制的产业转移效应;lner*cysj 表示环境规制强度提高是否会引起产业升级而对农民工就业产生影响,表示环境规制的产业升级效应。

三、指标说明与数据来源

1.指标说明

(1)农民工城镇就业规模 (lr)。农村劳动力转移是指农民工离开农业部门到城镇非农部门就业,强调的不仅是地理位置的变动,更是农村劳动力改变就业形式和在不同部门就业[18]。鉴于数据的可获得性,本文主要研究城镇就业部门中外出农村劳动力就业规模。我们借鉴学者蔡武等所采用的方法以城镇从业人数减去城镇在岗职工人数的方式来测算各省农民工城镇就业规模[19]。

(2)环境规制(ep)。环境规制是指政府通过制定相应的政策与措施对企业经济活动进行调节,降低企业生产活动导致的环境污染负外部性,实现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12]。不同的学者采用不同的指标来度量环境规制:一是综合指数法。如林季红等、李梦洁等综合二氧化硫去除率、工业烟粉尘去除率等各种指标构建了环境规制综合指数[20-21];二是污染投资占企业运行成本比重。拉诺伊(Lanoie)、张成等将治理工业污染总投资额占规模以上企业主营业务成本比重或工业增加值比重作为环境规制强度指标[22-23];三是污染投资绩效。闫文娟等、李梦洁采用污染治理投资或污染治理设施运行费用占工业废水排放量衡量;张华等采用二氧化硫去除率衡量环境规制[5,24-25];四是污染治理或排污费征收费用。如谭娟等采用工业污染源治理投资额,雷明采用排污费征收额来衡量环境规制强度[26-27]。因排污费征收额更能反映企业环境治理成本大小,我们采用各省份排污费征收额表征环境规制强度。

(3)城乡收入差距(ig):城镇与乡村之间的收入差距是农民工离开乡村前往城镇就业的重要因素。本文对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以1998年为基期的城市消费价格指数进行了平减得到实际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对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樊纲等学者编制的市场化指数衡量了各个地区市场化程度高低,在一定程度也可反映一个地区对农民工等外来就业人口的就业政策、就业制度、就业待遇、就业服务等方面的开放和灵活程度[28]。市场化指数越高,劳动力市场越灵活、开放,农村剩余劳动力乡城就业转移受到的户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等刚性约束越小,越有利于促进农民工城镇就业。城镇就业风险(ur):农村剩余劳动力选择进入城镇就业市场时会面临找不到工作的风险称之为就业风险,风险越大,农村剩余劳动力乡城就业转移意愿越低,农民工城镇就业规模越小。本文用城镇登记失业率衡量农民工城镇就业所面临的就业风险。农业比较劳动生产率(nt):农业比较劳动生产率为第一产业产值比重与就业比重的比值,反映了农业部门劳动生产率的高低。农业比较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将显著解放农村剩余劳动力,减少农业部门对劳动力的需求,促使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入城镇非农部门就业。产业结构(is):本文采用非农产值比重表征产业结构,非农产业比重越高表示对该地区劳动力需求越高,越能吸纳农民工城镇就业。

(4)产业转移(cyzy):我们在借鉴张先锋等学者研究的基础上采用某一地区污染密集型产业比重变化来衡量产业转移程度,即cyzyit=piiit-piiit-1,其中piiit-1表示i地区t-1时期污染密集型产业产值占地区工业总产值比重[16];piiit表示i地区t时期污染密集型产业产值占地区工业总产值比重。而污染密集型产业的认定中,我们按照学者李玲对污染产业的分类[29],选择了纺织业、造纸业、农副食品加工、食品制造、饮料制造、石油加工、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化学纤维制造、非金属矿物制造、黑色金属冶炼及加工、有色金属冶炼及加工、金属制品加工、电力热力生产等13个制造业行业视为污染密集型产业。endprint

(5)产业升级(cysj):我们采用某一地区R&D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相对较高的高技术产业比重变化来衡量产业升级程度,即cysjit=tiit-tiit-1,其中tiit-1表示i地区t-1时期高技术产业产值占地区工业总产值比重;tiit表示i地区t时期高技术产业产值占地区工业总产值比重。高新技术产业我们选取了医药制造,航空、航天器及设备制造,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计算机及办公设备制造,医疗仪器设备及仪器仪表制造等5大类高技术行业。

2.数据来源与描述

本文数据以1998—2014年中国30省(市、区)为研究样本,主要变量数据来源于《中国农村统计年鉴》《中国统计年鉴》《中国环境统计年鉴》《中国劳动统计年鉴》《中国人口与就业统计年鉴》《中国工业经济统计年鉴》《中国高技术产业统计年鉴》,个别缺失数据采用移动平均法补全。主要变量统计描述见表1。

四、实证分析

1.环境规制对农民工城镇就业影响

本文首先利用差分GMM、系统GMM模型将环境规制对农民工城镇就业规模影响进行了初步考察,估计结果见表2。一方面,我们根据全部样本分析了环境规制对农民工城镇就业的影响,其中模型1、模型2、模型3、模型4为全部样本回归估计结果;另一方面,环境规制的经济效应与各区域经济发展阶段密切相关[30],我们借鉴李珊珊研究环境规制对异质性地区劳动力就业所采取的方法[30],按样本期间人均GDP平均值将30省份划成高低等收入地区,进一步研究高收入地区和低收入地区环境规制对农民工城镇就业的影响,其中模型5、模型6为高收入地区回归估计结果,模型7、模型8为低收入地区回归估计结果。模型1到模型8中,DIF-GMM为差分GMM两阶段估计结果,SYS-GMM为系统GMM两阶段估计结果,AR检验结果表明DIF-GMM和SYS-GMM不存在二阶序列自相关,Sargan检验统计量结果显示,模型显著接受“所有工具变量都有效”的原假设,工具变量过度识别条件通过验证,表明差分GMM和系统GMM模型设定是合理的,工具变量也是有效的。

(1)全样本估计结果。模型1与模型2估计结果显示,环境规制对农民工城镇就业规模存在显著负向影响,表明环境规制强度的提高在一定程度上会抑制农民工城镇就业。为验证结论是否稳健,我们进一步采用工业污染源治理投资占工业增加值比重表征环境规制强度指标,考察了环境规制对农民工城镇就业的影响。模型3和模型4估计结果显示,无论是差分GMM还是系统GMM,环境规制变量符号为负,且通过高水平显著性检验,表明环境规制对农民工城镇就业的抑制效应是稳健的。

其他变量也对农民工城镇就业存在不同程度影响,具体来看:①滞后一期农民工城镇就业规模显著为正,表明农民工进城务工存在强烈惯性,当期城镇就业受到上一期的显著影响。②城乡收入差距越大,農民工城镇就业规模越大。追求更高收入,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是农村剩余劳动力从低收入农业部门转移到较高收入城镇非农就业部门的主要动力。③市场化指数与农民工城镇就业规模呈正相关,市场化指数越高,劳动力市场越灵活,对外来务工人员制度等刚性约束越少,越能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乡城就业转移,农民工城镇就业规模越大。④农业比较劳动生产率与农民工城镇就业规模显著正相关。农业比较劳动生产率越高,农民工城镇就业规模越大。⑤非农产值比重与农民工城镇就业规模正相关,非农产值比重越高,对劳动力需求越大,对农村剩余劳动力吸纳能力越强,农民工城镇就业规模越大。⑥城镇失业率与农民工城镇就业规模呈现显著负相关,城镇失业率增加,表明农民工城镇就业搜寻成本、难度和风险加大,农民工城镇就业受到抑制。

(2)分地区估计结果。环境规制对农民工城镇就业影响可能会因地区发展阶段不同而存在差异性。模型5差分GMM、模型6系统GMM估计结果显示,高收入地区环境规制与农民工城镇就业呈现显著负相关,表明高收入地区环境规制强度的提高也会抑制农民工城镇就业;模型7差分GMM、模型8系统GMM估计结果显示,低收入地区环境规制与农民工城镇就业也呈现显著负相关,说明低收入地区环境规制强度的提高对农民工城镇就业具有负向影响。但我们注意到无论是差分GMM还是系统GMM,高收入地区环境规制回归系数均大于低收入地区,这意味着高收入地区环境规制强度对农民工城镇就业的负面影响大于低收入地区。相比低收入地区,对于高收入地区而言,环境规制强度的提高,更可能倒逼企业进行产业升级或技术研发创新,产生“要素替代效应”以增加对高技能劳动力需求,而对高收入地区人力资本水平较低的农民工就业负面冲击更大。

2.环境规制、产业变动与农民工城镇就业

环境规制强度的提高会影响不同类型行业发展方向,或选择产业转移或选择升级改造并进一步影响社会整体就业包括农民工城镇就业规模。为此,我们通过测算产业转移和产业升级状况,并通过环境规制与产业转移、产业升级交互项考察了环境规制对农民工城镇就业规模影响的产业变动效应。因SYS-GMM能有效解决内生性问题且比DIF-GMM估计更有效率,我们采用SYS-GMM方法估计环境规制对农民工城镇就业的产业波动效应,估计结果见表3。

其中,模型1、模型2为全部样本估计结果。环境规制、产业波动与农民工城镇就业规模系统GMM回归估计结果显示(见表3):第一,环境规制与产业转移交互项系数符号为负,表明环境规制对农民工城镇就业规模影响存在产业转移效应,也就是说环境规制强度的提高会促使污染密集型产业转移,减少农民工城镇就业规模。第二,环境规制与产业升级交互项系数符号为负,表明环境规制对农民工城镇就业同样存在产业升级效应。环境规制强度的提高也会促使产业升级,降低对农民工城镇就业需求。

模型3、模型4为高收入地区环境规制对农民工城镇就业的产业变动效应估计结果。模型3产业转移效应估计结果显示,环境规制与产业转移交互项系数为负,但没通过显著性检验,表明高收入地区环境规制引起的产业转移对农民工城镇就业负向影响并不显著。这可能是因为高收入地区第三产业发展较快而产生较大的就业需求,当城镇农民工原先所在的污染密集型企业进行产业转移时,其自身拥有的技能和人力资本足以去服务业等第三产业就业。模型4为环境规制强度提高引发的产业升级效应估计结果。结果显示,环境规制与产业升级交互项系数为负,且通过高水平显著性检验。意味着高收入地区环境规制强度的提高会倒逼企业进行产业升级改造,而行业升级改造或转移离不开高技能劳动力的介入,环境规制强度的提高倒逼企业进行技术改造或产业转移会显著增加高技能劳动者需求,因此拥有较低人力资本水平的农民工无法满足行业升级改造或转移对高技能劳动力岗位需求是造成农民工城镇就业规模需求降低的原因。2014年,我国外出农民工平均受教育年限为9.74年,本地农民工为9.20年,不仅低于城镇就业人员(11.24年)而且低于全国就业人员平均受教育年限(10.02年)(见图1)。按照目前岗位对人力资本的要求,第二产业资本密集型岗位要求职工具有10.4年平均教育水平,第三产业技术密集型岗位则要求13.3年,这意味着农民工的受教育程度不足以支撑他们转向这些新岗位[31]。endprint

模型4、模型5为低收入地区环境规制对农民工城镇就业的变动效应估计结果。低收入地区环境规制的产业转移效应估计结果显示(见表3模型4),环境规制与产业转移交叉项回归系数显著为负,说明低收入地区环境规制强度提高引发的产业转移会降低农民工城镇就业需求。这可能是因为低收入地区受规制影响的企业(主要是外资企业等)会将环境规制强度提高带来的关停转改等成本转嫁到生产成本,从而降低生产规模减少就业需求[30],而低收入地区第三产业水平较低,农民工城镇就业吸纳能力不足,最终导致农民工城镇就业规模减少。低收入地区环境规制的产业升级效应估计结果显示(见表4模型5),环境规制与产业升级交叉项回归系数为负,但回归系数值很小且不显著。表明在低收入地区环境规制的产业升级效应对农民工城镇就业并没有呈现显著的抑制效应。这可能是因为低收入地区国有企业比重较高,一方面,城镇农民工只有很少进入国企体制内单位工作,就业受到影响较小;另一方面,当环境规制标准提高时,国有企业与当地环保部门谈判中具有更大的讨价还价能力,不仅可以降低排污费的实际征收率[32-33],还可享受补贴、减税等优惠,环境规制强度的提高并没有倒逼国有企业产业升级,因而没有产生要素替代效应,对城镇农民工就业影响不大。

五、结论与政策建议

文章从环境规制下厂商对农民工就业需求和环境规制下农民工就业行为选择两方面将环境规制对农民工城镇就业影响进行了理论分析,进一步通过1998—2014年省际面板数据实证分析了环境规制对农民工城镇就业的直接影响和环境规制的产业波动效应对农民工城镇就业的间接影响。研究发现:①环境规制强度的提高会抑制农民工城镇就业,且高收入地区环境规制对农民工城镇就业的负向影响大于低收入地区。②整体上看,环境规制强度的提高会引发企业进行产业转移或产业升级而降低农民工就业需求。③分地区看,高收入地区环境规制强度的提高主要通过产业升级效应对城镇农民工就业产生负面影响,产业转移效应对农民工城镇就业负面影响并不显著;而低收入地区正好相反,环境规制强度的提高主要通过产业转移对农民工城镇就业产生抑制作用,产业升级效应并不显著。

环境规制强度的提高对农民工城镇就业的抑制效应并不是说要否定提高环境规制强度以改善环境质量,而是应该考虑环境政策的综合效应,并制定配套政策降低其负面效应。结合研究结论,本文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一方面,要加大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人力资本投资和技能培训,提高农民工人力资本水平,以匹配环境规制下产业升级对高技能劳动力需求。高收入地区拥有较低人力资本水平的农民工无法满足产业升级改造对高技能劳动力的岗位需求是造成农民工城镇就业规模降低的原因。而现实中,企业不愿对农民工人力资本投资、农民工自身人力资本投资积极性差、农村教育体系不完善等诸多原因导致农民工人力资本水平提升缓慢。因此需要: 第一,打破劳动力市场分割和就业、社会保障等户籍制度壁垒,进一步完善城镇用工市场,鼓励企业加强对农民工的就业能力培训,促进人力资本积累。第二,向农民工宣传人力资本投资和技能培训的重要性,引导其发展型消费,同时注重培训的实用性和有效性,降低投资风险,增强其收益预期。第三,因农村土地承载着农民工的福利保障和就业替代功能,限制了其城市融入和人力资本投资的愿望。应进一步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健全土地财产功能,提高宅基地财产收益,减轻农民工市民化成本,激发其人力资本投资的动力。第四,加大对農村教育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完善农村职业培训体系。

另一方面,要促进产业结构调整,降低低收入地区国有企业比重,提高第三产业比重,以弥补环境规制下产业转移对农民工就业造成的损失。低收入地区环境规制强度提高后,由于成本效应农民工就业需求降低,而较高的国有企业和第二产业比重无法吸纳更多的农民工城镇就业而造成就业损失。因此,应促进低收入地区产业结构调整,适当提高第三产业比重,增强其农民工城镇就业吸纳能力;地区环境规制标准提高后,实现不同企业同等待遇,减少国有企业的优惠政策支持,倒逼其产业升级转型。同时着手进行所有制结构改革,加快民营外资企业发展,通过促进公平和增长推动就业问题解决和城市化进程[34],实现环境规制强度提高的同时,保证农民工城镇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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