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青年公证员培养
2017-06-20杨美琴
摘 要 青年公证员是公证行业的希望,培养好青年公证员对于公证工作非常重要,如何培养青年公证员更好成长、更快发展,是公证行业的基础性、战略性问题。本文拟在对青年公证员现状、培养必要性及培养方式进行探讨,以期促进青年公证员的发展。
关键词 青年 公证员 培养
作者简介:杨美琴,威海市威海衛公证处。
中图分类号:D630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7.06.108
一、青年公证员界定及现状
(一)青年公证员的界定
青年公证员的标准,目前没有相关的界定。对于青年的标准,相关机构、组织规定也不一致,国家统计局把十五岁到三十四岁之间的人认定为青年。由于现在公证处大多属于事业单位或行政机关体系,对于行政、事业类招考,大多省市将报考年龄限制在三十五岁以下,因为笔者认为青年公证员的年龄界定在三十五岁以下较为合理,又因为公证法对公证员限制的条件为二十五周岁以上六十五周岁以下,所以青年公证员就是二十五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符合公证法规定的条件在公证机构从事公证业务的执业人员。
(二)青年公证员的现状
1.青年公证员人才匮乏
根据《公证法》的要求,担任公证员要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且在公证处实习满两年才能担任公证员,由于现在公证处大多属于事业单位或行政机关体系,因此从事公证员还要通过人事部门组织的事业单位招考或者公务员招考,这无形中提高了公证员的执业门槛。一方面,在事业单位招考或者公务员招考过程中,很多考生考试面对如此高的门槛望而却步,另一方面通过司法考试的青年人也会选择报考检察院、法院这样的社会知名度更高的单位或者从事律师这种高收益的行业。青年公证员入口人数的匮乏导致每年新进入公证行业的年轻人很少。同时,很多年轻公证员因为各种原因离职从事其他职业的也很多,导致了青年公证员人才匮乏。
2.青年公证员思想独立、更容易接受新鲜事物但抗压能力弱
现在的青年公证员大多是八零后、九零后,他们在成长过程中,接受了良好的、系统的教育,同时还通过互联网获取了大量的信息、思想,使得他们在思想上更独立、更容易接受新鲜事物,这对公证行业的发展与创新大有好处。同时,由于现在社会的快节奏的生活及高企的房价等各种生活压力,使得青年公证员的抗压能力较弱、忍耐力不足,急于证明自己或者要求高收入、高社会地位,使得他们很难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顶得住压力。由于公证行业的特殊性质,公证工作大多是简单的、重复性的工作,处理的大多是简单事务,在长期的机械性的工作中,如果不对青年公证员进行适当引导或者激励,就会导致青年公证员的内心产生失落感的消极情绪。
二、健全青年公证员培养机制的必要性
(一)公证行业工作特点决定了要健全青年公证员培养机制
作为同为法律行业的从业者,公证行业与检察官、法官和律师的工作特点有着天壤之别,作为检察官,要与犯罪嫌疑人或者律师进行对抗,律师和律师之间也存在着对抗关系,这种对抗关系自然的要求律师和检察官在知识和技能方面进行学习、发展、完善,而法官作为裁决者,也会在这竞争关系过程中进行着发展,可以说,检察官、法官和律师的工作环境时刻处在一种竞争的过程中,犹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但作为公证员来处,其工作一般是无纠纷的实务性工作,当事人间存在的争议较小,法律难点较低,这就导致了公证员只要掌握基本的公证法律知识和技巧就能进行执业。长此以往,在这种无竞争、无压力的环境下,公证员就会疏于学习、发展,特别是年轻公证员,作为同时通过司法考试的年轻人,在法律素养和专业素养上,就会逐渐被同龄的检察官、法官和律师超越。健全青年公证员培养机制,才能够是青年公证员在相对“安逸”的环境下时刻保持积极的学习态度和意识的意识,促进青年公证员的发展。
(二)解决公证处人才短缺的需要
现在全国大多数公证行业的条件一般,办证压力大,办证数量多,而公证行业本身的发展空间又比较小,工资待遇又无明显的优势,使得公证处很难吸引人才加入,加入后又很难留的住人才,同等条件下,大多数通过司法考试的法律人都选择进入法院、检察院或者担任律师,导致公证处青年公证员短缺,特别是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和县级公证处,青年公证员寥寥无几。
三、青年公证员培养建议
(一)提高青年公证员职业道德水平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写明青年的发展目标:广大青年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进一步增强,思想道德水平和文明素质进一步提高,为实现中国梦而奋斗的共同思想道德基础更加巩固。
对于提高青年公证员职业道德水平应该常抓不放,要加强青年公证员理想信念教育,注重加强宣传教育、示范引领和实践养成,引导青年公证员增强使命意识和责任意识,促使青年公证员自觉把人生追求与党和国家事业、当事人的利益相匹配,树立牢固的为人民服务的思维信念,让青年公证员逐渐树公证工作的文化认同感和归属感。
(二)构建工资、待遇和奖惩的评价体制
现行的公证行业的体质分为三种,行政体制、事业体制和合伙性质,纵观这三种模式的公证处的发展,从公证办证数量到收费上来看,大体,同一地区的公证处,一般呈现合伙性质的公证处办证数量最多、收费最高,事业体制次之,而行政体制公证处办证数量最少、收费最低,而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各种体质的公证处的工资、待遇分配机制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而参照公立医院这些年的发展,较高的工资、待遇水平也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而参照国外的公证行业,公证执业者大都有着较高的社会地位和收入。公证处既不是法院、检察院这种高社会知名度的单位,也不是律师事务所这样高收益单位,工资待遇是青年公证员最为关注的,青年公证员急切需要的就是优化工资结构,提高绩效工资的比例。只有构建合理的工资、待遇和奖惩的评价体制,才能提高青年公证员的积极性,促使青年公证员迅速成长,也能为公证行业吸引更多的青年才俊。
(三)建立时段培养体系
现有的公证员执业要求,公证员要在公证处从事公证工作满两年,因此,一个青年人才要成为一名公证员,必然要求其经过公证员助理、公证员这两个阶段。同时,笔者认为在公证刚刚执业的一至二年,公证员刚刚开始独立执业,各种业务并不熟练,因此也应该设立初任公证员的期间,以让公证员在公证员岗位上有一个适应过程。综上,公证员助理、初任公证员和成熟公证员这三个时段,应该有不同的目标进行培训。
1.公证员助理阶段
青年人刚刚进入社会,面临着个人角色由学生到职业法律人的角色转换,其在动手能力上较弱,思想层面较为单纯,在此阶段所培养的目标是使青年公证人能够尽快的完成角色转换,融入公证行业的大环境,培养方式和内容上不急于专业素养的提高,而在于执业操守的养成和工作纪律的形成,为日后成为一名合格的公证员打好基础。
2.初任公证员阶段
通过公证员助理的学习和初任公证员的培训,经批准取得公证员执业资格后,公证员面临的执业角色的转变。从过去在公证员的领导下辅助执业到独立执业。虽然在公证员助理阶段已经具备了一定的能力,但让其独立执业还是有些惶恐。这一阶段,培养的目标就是让青年公证员尽快形成独立执业的能力。这就需要资深公证员直接进行言传身教,并严把审批大关,资深公证员应以现实案例为主导,将自己的办证经验和处理问题的方式直接传授,使青年公证员直接获取经验,同时还要严把公证质量关,对于办证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要求青年公证员及时进行修改和反思。
3.成熟公证员阶段
经过初任公证员的几年的磨砺,一名青年公证员已经进入了成熟阶段,基本能够独立的办理公证业务。这时的培训重点应放在数量和专业上。这一过程中,要逐渐的增大青年公证员的工作量,提高其在面对大量公证工作时的处理能力,使青年公证员获取更多的实践机会和经验,为青年公证员将来由量变到质变提供一个基础。同时,要有意识培养青年公证员的一技之长,培养其在某一专业公证领域的研究能力和探索能力,形成自己的专业领域和办证风格。
(四)构建丰富、有效的教育培训体系
英国大法官柯克指出:“法律是一门艺术,在一个人获得对它的认识之前,需要长期的学习和实践。”新進的青年公证员法律知识丰富但是公证工作经验缺乏、社会阅历浅,如何尽快的讲他们培养成为合格的公证员是首要任务。这就需要构建丰富、有效的教育培训体系。
1.日常教育
第一,构建行业内的网上交流平台。现在网上发达,通过微信群或者QQ群的链接,可以搭建全国的公证员的交流平台。例如昆明明信公证处在微信平台和QQ平台上就搭建了“拉丁鹰公证研究群”等专业的交流群,青年公证员可以实时的在网上进行咨询,对某个案情公证员可以进行交流。
第二,以问题为导向,进行论文、案例写作研究。要培养青年公证员对于工作遇到的公证法律问题的研究习惯,鼓励公证员对公证法律问题进行深入剖析、研究,并形成文字材料。例如,根据山东省公证协会的要求,公证员一年要完成一篇论文、两个案例的写作要求。以此为导向,我处就会在每年年初就划定今年的公证理论研究方向,特别是青年公证员,老公证员会对其进行指导。每年年中,会组织公证员对其所研究的公证法律问题进行交流、剖析。随后,就会要求公证员提交其所研究的论文或案例,公证处进行评审。这种以问题为导向进行论文、案例写作研究,提高了青年公证员的理论研究积极性,也使青年公证员在面对复杂的公证实务中也有了更深层次的思考。
2.跨区域、跨行业交流
第一,可以组织青年公证员集中学习,例如每年烟台、威海的公证员都会在公证协会的组织下利用周末时间进行集中学习,通过聘请行业专家老师授课、公证员交流等形式,促使青年公证员的成长。
第二,组织青年公证员跨行业交流。可以组织青年公证员与各个行业的从业人员以交流会的形式进行交流,这样使青年公证员以他人的视角更好的了解自己的行业,也可以丰富其知识理论构成,获取更丰富的办证经验。
3.培养青年公证员讲课的能力
可以通过送法下乡、下基层的形式,组织公证知识讲堂,让青年公证员进行讲课。这样一方面可以通过这种形式宣传公证法律知识,让群众更加了解公证业务,另一方面也可以以提高青年公证员的理论水平和与人沟通的能力。
青年是国家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青年公证员也是公证行业未来和希望。青年兴则民族兴,青年强则国家强。培养青年公证员更好成长、更快发展,是公证行业的基础性、战略性工程。“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只有兢兢业业的教育培养青年公证员,才能更好的推动公证行业的发展,更好地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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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山东省法律服务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中国公证网http://www.chinanotary.org/content/2017-01/17/content_6962340.htm?node=825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