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支持对农民工留城意愿的影响
2017-05-30张小强
张小强
摘 要:基于2014年中国劳动力动态调查的数据,运用使用结构方程模型对农民工留城意愿的影响因素进行分析。模型结果表明,主观幸福感在农民工留城意愿中具有重要作用,社会支持直接或者间接通过主观幸福感影响农民工的留城意愿。具体而言:社会支持对农民工留城意愿具有正向影响;社会支持对农民工主观幸福感具有正向影响;主观幸福感对农民工留城意愿具有正向影响;社会支持通过主观幸福感的中介效应,对农民工留城意愿具有正向影响。
关键词:社会支持;主观幸福感;留城意愿;农民工
中图分类号:F323.6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37-5617(2017)05-0055-06
Abstract: Based on the data of China Laborforce Dynamics Survey 2014, the influencing factors of migrant workers' willingness to stay in China were analyzed using Structural Equation Modeling. The results showed that the subjective wellbeing played an important role in the willingness of the migrant workers to stay in the city, and the social support affected the willingness of the migrant workers through the subjective wellbeing directly or indirectly. It meant that the social support had a positive effect both on the willingness to stay in the city and the subjective wellbeing of the migrant workers, and meanwhile the subjective wellbeing also had a positive effect on the willingness of the migrant workers to stay in the city, indicating the mediating function of subjective wellbeing in the positive effects of social support on the migrant workers willingness to stay in the city.
Key words: social support; subjective wellbeing; stay in the city; migrant worker
隨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劳动力的外出规模逐渐扩大,据国家统计局网站公布的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显示,2015年我国农民工总量为27747万人。同年,我国的城市化率达到56.1%,相比于2000年的36.2%,15年间我国城市化水平提升了20%左右,与世界上其他国家相比,这是较罕见的成就。
农村劳动力大规模的流动,被认为是中国经济奇迹的根本力量。然而,农民工在城市中长期被边缘化并受到城市主流社会制度歧视使得很多人质疑中国城市化的长期可持续性[1]。从国际的经验来看,劳动力的流动与迁移后的定居一般是同时发生的[2]。2006年,国家统计局课题组在全国进行的城市农民工生活质量状况调查数据显示,55.14%的农民工设想未来在城市发展、定居。国家“十二五”规划中明确提出,要把符合落户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逐步转为城镇居民作为推进城镇化的重要任务。因此,让想留下来的农民工留在城市里生活,不仅关乎我国现代化和城镇化的进程,也是实现公平正义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3]。
针对影响农民工留城意愿的因素,学界形成了不同观点。国内学者的实证研究大致可概括为三个层面:个体特征、家庭特征和城市特征[3]。个体特征方面,性别、年龄、教育程度、收入[4]以及经济地位和职业类型[5]等影响着农民工的定居决策。在家庭特征方面,Fan[6]研究发现,家庭的流动设置安排不同会对农民工长期居留意愿产生影响。王桂新等[7]在针对上海市农民工城市化意愿的调查中发现,配偶在上海对农民工市民化意愿有正向作用,郑华伟等[8]认为父母的身体状况和子女生活情况对农民工留城具有影响。在城市特征方面,地缘关系越密切,社会、经济、文化更具有相似性和交融性,农民工市民化的意愿更强[7]。城市的房价和产业结构[9],以及流入地和流出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也受到学者的关注[2]。然而,纵观学者研究成果,多是从外部因素分析农民工的留城意愿,对于农民工留城意愿的心理因素研究还较少。
1 研究假设
社会支持是人际交往过程中获得的物质与情感上的帮助。20世纪70年代,Raschke提出的社会支持是指人们感受到的来自他人的关心和支持;Cullen也认为社会支持是个体从社区、社会网络等获得的物质或精神帮助。以往也有学者采用社会支持来分析农民工留城意愿的影响因素,例如,Reyes[10]认为如果流动者在流入地与当地人有频繁的社会互动或更广泛的社会网络会对他们选择永久定居产生正面的影响。对中国现阶段的农民工来说,其社会关系在离开乡土社会之前主要以地缘和血缘关系为基础[11]。费孝通认为中国的乡土社会是一种熟人社会,熟人间基于彼此的信任,互帮互助。因此,在这种社会条件下,农民能够从他人身上获得更多精神与物质上的支持。然而,当农民工这一群体流入城市,受到流入地政府、居民排斥,长期不被城市主流社会接纳,使进城农民工形成自己的生活方式和生活网络,并逐步形成一个相对独立和临时性的社区。这些社区一般在城市的边缘或城乡结合部,成为“都市里的村庄”[12]。朱力指出,农民工是处于经济上的“佣人”地位、政治上的“沉默”地位、社会上的“无根”地位、文化上的“边缘”地位的城市社会中的弱势群体[13]。显然,在城市这样的陌生社会里,农民工想获得社会支持,显得困难许多。
因此,笔者认为农民工若能在城市里拥有较高的社会支持,或许更容易让他们对城市产生归属感,愿意选择留在城市里生活,从而提出第一个假设。
假设1:社会支持对农民工留城意愿具有正向影响。
农民工拥有的社会支持是通过什么路径对其留城意愿产生影响?个体与环境交互理论认为,个体的发展取决于环境变量与个体变量的交互作用,而环境变量最终要通过个体变量来发挥其作用。社会支持是农民工与外界环境进行互动的过程,因此可以看作留城意愿的环境变量。其次,引入中介变量“主观幸福感”作为农民工留城意愿的个体变量。
主观幸福感的研究始于20世纪50年代。1999年,Diener等人总结了主观幸福感概念模型,认为主观幸福感由生活满意度与情感平衡两个部分组成。生活满意度指个体对其生活各方面的综合判断;情感平衡指个体在情感上对生活事件的总体反应[14]。目前,我国对农民工主观幸福感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心理学、管理学和社会学的交叉视角。杜志丽等研究了农民工社会支持、人格与其主观幸福感的关系及作用机制[15]。胡美娟等研究了农民工感知社会支持、自尊和主观幸福感的关系[16]。
社会支持行为可以提高个体的社会适应性,使个体免受不利环境的伤害。心理学界普遍认为社会支持对主观幸福感有着极其重要的影响,个体在拥有良好的社会支持时,其生活满意度、积极情感都会比较高,消极情感比较低[17]。
综上所述,笔者再提出以下三个假设。
假设2:社会支持对农民工主观幸福感具有正向影响。
假设3:主观幸福感对农民工留城意愿具有正向影响。
假设4:社会支持通过主观幸福感的中介效应,对农民工留城意愿具有正向影响。
2 实证分析
2.1 数据来源
本文数据来源于2014年中国劳动力动态调查(简称CLDS)。CLDS的样本覆盖了中国29个省市(除港澳台、西藏、海南外),调查对象为样本家庭户中的全部劳动力(15~64岁的家庭成员)。在抽样方法上,采用多阶段、多层次与劳动力规模成比例的概率抽样方法。根据研究的需要,选取符合法定劳动年龄16周岁以上的农民工调查对象,共得到751份问卷。问卷调查对象基本状况如表1所示。
由表1可知,被调查对象中男性所占的比例为56.7%,女性为43.3%;已婚人员所占的比例居多,达到92.7%;最高学历为小学的被调查者比例为16.5%,初高中的占到60.1%,大专及以上的达到23.4%;被调查对象的平均年龄为44.9岁;平均年收入达到47906.3元。
2.2 变量设置
(1)留城意愿。留城意愿是本研究的因变量。在问卷中表述为:“您未来可能会在本地定居吗”,答案为“非常可能”编码为5,“比较可能”编码为4,“不确定”编码为3,“比较不可能”编码为2,“非常不可能”编码为1。根据表2可以发现,64%的农民工非常可能或比较可能在城市定居。
(2)主观幸福感。主观幸福感是本研究的中介变量,也是潜变量,它分为情感平衡和生活满意度两部分。其中,情感平衡在问卷中表述为:“总体来说,您认为您的生活过得是否幸福”,生活满意度在问卷中表述为:“总体来说,您對您的生活状况感到满意吗”。这两个问题采取自主评分的方式,满分为5分,1分代表非常不幸福/非常不满意,5分代表非常幸福/非常满意。根据表2可以发现,农民工在情感平衡方面的平均得分为3.8,生活满意度的平均得分为3.6.
(3)社会支持。社会支持是本研究的核心自变量,也是潜变量。正如前文所述,社会支持是个体从社区等地获取的物质与精神的帮助,因此,本研究选取居民间的熟悉程度、信任程度和互助情况三方面来测量农民工在城市里获得的社会支持。这三个问题同时采取五点选项法,最终得到居民间的熟悉程度均值为3.3,信任程度均值为3.4,互助情况均值为2.9。具体情况如表2所示。
2.3 信度和效度检验
基于统计分析软件SPSS 19.0对潜变量的信度进行分析。结果显示,社会支持这个潜变量的Cronbachs Alpha系数为0.830,主观幸福感的Cronbachs Alpha系数为0.794,均大于0.7,具有较强的可靠性。接着,继续对数据进行KMO值分析和Bartlett球形检验。结果显示,KMO值为0.630,P值为0.0,说明数据适合做因子分析。最后,采取主成分分析法对每个潜变量进行正交旋转,得到如表3的结果。
分析显示,主观幸福感和社会支持的题项在相应变量上的载荷均大于0.80。综上所述,各变量的结构信度和效度相当理想。
2.4 结构方程模型检验
利用结构方程模型软件AMOS 20.0,采用极大似然法对参数估计模型进行验证性因素分析。最终得到的模型拟合指数和模型的标准化系数路径图如表4和图1所示。
由表4发现,模型中的CMIN/DF值为2.132,小于3,RMSEA值小于0.05,且CFI值、NFI值和IFI值都大于0.9,说明研究模型的拟合效果较好。由图1的标准化路径系数图可知,每个观测变量在其潜在变量上的载荷都很高,说明整个模型的质量合格。
根据图1标准化路径系数图显示,观测变量居民间的熟悉程度、信任程度和互助情况在潜变量社会支持上的载荷系数分别为0.75、0.74、0.77,说明这3个观测变量能够较好地测度社会支持。由表5得知,社会支持对留城意愿的P值小于0.01,非标准化系数0.2,大于0,说明社会支持对留城意愿具有正向作用,故假设1成立。
由图1所知,观测变量情感平衡和生活满意度在潜变量主观幸福感上的载荷系数分别为0.76和0.96,也表明这两个观测变量能够较好地测度主观幸福感。另由表5显示,社会支持对主观幸福感的P值小于0.001,非标准化系数0.209,大于0,表明社会支持对主观幸福感具有正向影响,故假设2成立。主观幸福感对留城意愿的P值小于0.01,非标准化系数0.252,大于0,表明主观幸福感对留城意愿具有正向作用,故假设3成立。
同时,根据Baron和Kenny提出的四步骤中介变量检验方法,考察主观幸福感在社会支持对留城意愿之间是否具有中介效应。具体而言:(1)检验社会支持对留城意愿是否显著影响;(2)检验社会支持对主观幸福感是否显著影响;(3)考察主观幸福感对留城意愿是否显著影响;(4)如果前三个方程成立,继续检验社会支持、主观幸福感对留城意愿是否显著影响。此时,如果社会支持对留城意愿的作用减弱甚至不再显著,则主观幸福感的中介作用成立。最终得到的验证结果如表6所示。
由表6所知,社会支持对留城意愿,社会支持对主观幸福感,主观幸福感对留城意愿以及社会支持、主观幸福感对留城意愿全部都具有显著性影响,但步骤4中,社会支持对留城意愿的显著性明显低于步骤1中的检验,故主观幸福感的中介作用成立。
从表7得知,社会支持对留城意愿的间接效应0.03,大于0,说明社会支持通过主观幸福感的中介效应对农民工留城意愿产生正向影响,从而验证了假设4。
3 主要结论与启示
中国城市化的进一步发展有赖于农民工在城市里发挥着的积极作用。然而,在农民工对城市做出巨大贡献的同时,他们能否感受到大都市人情交往中的温暖?城市里的生活是否能让他们感受到幸福?这不仅是对这部分弱势群体情感上的关注,或许也是他们想进一步留在城市当中,继续为城市做贡献的重要原因。
本研究结论主要有:(1)社会支持对农民工留城意愿具有正向影响;(2)社会支持对农民工主观幸福感具有正向影响;(3)主观幸福感对农民工留城意愿具有正向影响;(4)社会支持通过主观幸福感的中介效应,对农民工留城意愿具有正向影响。
农民工进入城市,由于身上带有“农村”这个标签,往往使他们在与城里人交往中缺乏自信。城里人因有“城市”标签而具有优越感,时常产生排外心理。康恩曾说,社会支持是人与人之间的帮助、关心和肯定。农民工在社区彼此间,或与城里人之间能够友好地进行交流,并能信任对方、互相帮助,是让他们对一个城市产生归属感的重要根源。人是具有感性思维的,当他感受到周围的人在支持、关注着自己的时候,成就感与幸福感油然而生。多数人总是愿意选择留在能让自己感受到温暖与幸福的地方,尤其对农民工而言,城市带给他们的还有更多的机遇。
农民工能否留在城市,更多的是要尊重他们自身的意愿。应该看到,对于未来城市化道路的发展,让农民工留下来,是利大于弊的。政府不应该变相地制定一些措施驱赶他们,而应该承担起关注与照顾农民工的责任,在城市里多为农民工创造机会,让农民工参与到社区发展当中,享受公共服务带来的幸福感。如果农民工愿意选择留在城市,政府應坚持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积极地为农民工创造适宜的留城环境。同时,城里的居民对待农民工需要更加包容。农民工的受教育水平、眼界往往不如城里人,但这不应该成为被歧视的理由。同住在一个社区或相邻社区的城乡百姓,应努力打造出一个“熟人社会”,将孔夫子“里仁为美”的精神带到社区中。和谐的社区发展,不仅是文明城市的需求,也是让农民工产生幸福感的前提。
当然,本研究也具有一定的局限性。虽然模型显示社会支持和主观幸福感对农民工留城意愿具有显著效应,但留城意愿的影响是一个复杂的过程,这当中还涉及其他因素是笔者未能考虑到的。同时,关于社会支持与主观幸福感的测量仍有待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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