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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不能让法治陷入“限塑令”式尴尬

2017-05-30毛全华

公民导刊 2017年7期
关键词:限塑令行政监察许可法

毛全华

截止到今年6月,“限塑令”已经施行十年了。然而,无论是媒体报道还是切身感受,“限塑令”的作用有点“不痛不痒”。

决不能让法治陷入“不痛不痒”的尴尬,从尴尬中吸取教训才是法治的正确之道。

“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环保当然是人民群众所真心拥护的,但具体到“限塑令”为什么就陷入尴尬呢?一项“正确的”法规政策难以得到遵守,要么是限制了大家不愿意放弃的利益,要么老百姓意识普遍还没有达到立法者所期盼的层次。要坚持新法规政策的价值取向,必须通过“谁执法谁普法”加以大力引导,这一关键环节不到位,必然基础不牢。

“限塑令”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目的是通过价格杠桿的调节减少使用塑料袋。殊不知几毛钱对老百姓根本就没什么影响,使用与否不会从成本上考虑;而不少超市则靠出售塑料袋每年就能获得上千万元利润,赚得盆满钵满。“限塑令”非但没有起到限塑的效果,反而让令行不止的主体有利可图,卖塑的冲动更足,这绝不是法治应该追求的局面。面对这种方向的偏离,法治需要及时纠偏。

“限塑令”明文规定要强化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的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各项限产限售限用措施落实到位。要加强行政监察和执法监督检查,对行政不作为、执法不力的,要依照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追究有关主管部门和执法机构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为了保证法规政策的实施,“不痛不痒”的局面应该严肃追责。具体该由谁负责?为什么长期以来没有及时追责?如何追责?我们拭目以待!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依法治国道路漫长,呼唤担当、坚持和认真。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把法律监督这面大旗扛起来,决不能让法治陷入“限塑令”式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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