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时的偏方
——论阎敬铭对山东吏政的“徐图补救”(1863-1867)
2017-05-15程毅
程 毅
(南京大学 历史学院,南京 210023)
救时的偏方
——论阎敬铭对山东吏政的“徐图补救”(1863-1867)
程 毅
(南京大学 历史学院,南京 210023)
同治二年(1863年),阎敬铭蒙清廷重托,赴山东整饬省政。面对“吏道之堕,心术之坏,至今已极”的局面,阎氏通过明察暗访,逐渐认识到造成该省政情恶化的缘由,并提出“安民必先察吏”的睿见,围绕官吏任用与奖惩两个方面开展工作,而其间清查钱粮亏空则为其革新山东吏政的大端。尽管阎敬铭能使山东吏政壁垒一新,但其改革理路依旧是“鉴古”传统下的消耗性转化,与近代化的趋向背道而驰,只能算作“救时偏方”。
阎敬铭;安民必先察吏;钱粮亏空
有清一代,自道咸以降,内忧外患接踵而至。然乱世亦能锻造俊豪,走向历史前台的干练之士车载斗量,其间尤以湘淮集团为最。阎敬铭曾受惠于此势力集团,于咸丰九年(1859年)被时任湖北巡抚的胡林翼“奏调赴鄂,总司粮台银务”[1],“东征之军,赖之以济”[2],有力地助推了湘军最终击败太平军;而湘军的军功亦造就了阎敬铭仕途的“一路扶摇” 。
检讨过去对阎敬铭研究的实况,笔者发现较多著述似有戏说之嫌,并囿于有限的笔记史料①,多侧重于突出阎氏的“廉正”与“俭朴”;而以阎敬铭为主轴的学术探讨,似仅有贾熟村、党旺旺和魏秀梅等三位研究先进作过有益尝试*贾熟村:(1)《阎敬铭与湘系督抚》,《临沂师范学院学报》2005年第1期;(2)《震动晚清政局的报销案》,《史学月刊》2005年第11期;党旺旺:《论阎敬铭的理财实践及特点》,《渭南师范学院学报》2003年第6期;魏秀梅:《阎敬铭在山东:同治元年(1862)十月-六年(1867)二月》,收入「文献足征——第二届清代档案」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台北:国立故宫博物院,2005年,第1-36页。。前两者均未利用到阎敬铭自身的核心史料,而只采用其他文献旁证的方式,并且其论述呈现较明显的“公式化”特征,似为“阎敬铭不在历史现场的阎敬铭研究”;魏秀梅则克服了贾、党两人在文献运用上的不足,使阎敬铭“回归历史现场”,依据台湾国立故宫博物院藏的《月折档》、《军机处档》及《咸丰同治两朝上谕档》等涉及阎敬铭的档案文献,对阎氏在山东巡抚任上的经略事宜进行了相对细致的论述。然笔者在细阅魏文后,发现魏氏恐对阎敬铭处事思想缺乏深入分析,未注意到阎氏处事理路中存在一条一以贯之的主线,故其论述中作了较多不合理的区隔;此外,由于其文章讨论的问题过宽,故对部分事件的考述失之于略。
近年来,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所整理出版的《近代史所藏清代名人稿本抄本(第一辑)》中《阎敬铭档》充分呈现了阎敬铭生平事功的具象,囿于篇幅,笔者暂仅援引《阎敬铭档》中涉及阎氏在山东整顿吏治的部分,兼及平时零拾的文献资料,冀望在对阎敬铭整顿山东吏政的个案进行考述的基础上,重审清季咸同之交吏治的发展轨辙。
一、“安民必先察吏”:调查吏习民隐
检视《清实录》,笔者发现自嘉庆帝亲政以后,山东的吏政便颇让清廷高层忧心不已。嘉庆二十三年四月三十日(即1818年6月3日),《实录》中就曾出现“山东最为难治,官吏疲玩”[3]的字样。据相关学者研究表明,嘉庆帝曾试图利用京控的方式获取山东“民情”以根治吏治痼疾,但最终事与愿违*崔岷在此领域耕耘颇多,可参见其著述:《山东京控“繁兴”与嘉庆帝的应对策略》(《史学月刊》2008年第1期)、《洗冤与治吏:嘉庆皇帝与山东京控》(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12年)。,在他遽然离世后,清廷对山东吏治管控的力度逐步降低;加上道光中叶开始,外敌入侵与国内动乱交互作用,愈演愈烈。凡此均使山东的吏政每况愈下。
然而,自太平军、捻军蜂起以来,由于清廷在初期错估了战场形势,提前透支了部库的财力;而东南各地方督抚因战时需饷甚急,遂对地丁、漕粮尽其所能地截留并奏请移作军饷,从而导致部库的日益空虚。清廷于是调整其财政供给的区域依赖,转向对山东等“完善之区”的财赋需索。然而如前所述,山东此时的“吏道之堕,心术之坏,至今已极”[4]93,促使东省绅民借督办团练之机,“倚众要挟,不服地方官,几有官弱民强之势”[5],尤其是民团的“抗粮”与“敛费”造成了山东财赋的锐减*参见崔岷:《“靖乱适所以致乱”:咸同之际的山东团练之乱》(《近代史研究》2011年第3期)、《“抗粮”与“敛费”:咸同之际山东田赋锐减的团练因素》(《山东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4期)。,使境内从事“追剿捻匪逆”的僧格林沁军队欠缺粮饷的情状更趋恶化[6];另外,作为“畿南屏蔽”,此时山东境内“捻、幅、棍、教各匪纷乘”,清廷遂决心对其吏政进行整改,而考虑到阎敬铭曾在湖北时期的突出作为,兼及胡林翼、官文、严树森等多名官员的荐举,清廷遂认为阎“堪胜地方之寄”[7],同治二年(即1863年),命阎敬铭署理山东巡抚,次年实授,并希望他能对山东吏治“徐图补救,冀收月异日新之效”[8]1。
阎敬铭下车伊始,“适值贼氛充斥,锐意治军,未暇整顿吏治”[4]92。待省境稍稍稳定后,阎氏即着手地方吏治诸事宜的整顿。同治三年四月十五日(即1864年5月20日),他亲率营务员弁“轻骑简从”,分别对东省的泰安、兖州、沂州、济宁及曹州地区进行察访,历经月余,渐解其对东省吏习民隐的疑窦。是年五月二十七日(即6月30日),阎敬铭奏称:
窃以东省民风疲敝,聚众抗粮,拒官滋事,固由民习刁顽,然其致乱之故,其弊不尽在民。上无道揆,故下无法守,连年土寇煽聚,动连数郡,有渐积使然矣。今幸大乱甫平,民生已蹙,臣细验物情,虽莠民尚未尽除,而善类实多安分,惟吏治政刑俱失,遂觉德威皆无。今欲安民,必先察吏。
东省群吏,狃于积习,陷溺已深,以诈伪轻捷为有才,以期饰弥缝为得计,以谣诼诽谤为逞能。究其心志,无非谋利争财,专图私便,国计民生,罔知念及。若钱粮则侵挪捏冒,交代则多年不结,盗贼则讳疾忌医,任其狂肆。上下习为宽弛,素来称为完美之区,盖此之谓。渐至财匮民乱,酿为今日之忧,实皆政事不立,上下相蒙,阶之厉也[9]483-485。
自古以来,吏治素为地方乃至中央之要政,对整个国家政治系统的运作关系綦重。曾有言谓之,“窃维天下者,州县之所积也。一州县得人,则一州县治;各州县皆得其人,则天下无不治。”[10]而从阎敬铭的折片观之,阎氏明确指出此时山东省存在绅团“聚众抗粮”及其他肆意滋事之举动,他认为其根源在于“吏治政刑俱失”。面临吏贪民顽、社会失范的东省局势,阎敬铭反求诸己,提出“安民必先察吏”,堪属的论。此外,他进而指出“近时风气,惟‘利’一字最难打破,而东省官场尤为牟利坏尽一切”[4]96,故存在“得实心任事者”与“俾中材可由人人皆奉公守法”的难题,必须“多用正人,稍宽文法,公私不混,出入有经,官有以养其廉”[9]490。
自满清入关定鼎以来,朝廷养官的吝啬与苛薄在历代均属罕见。每逢兵燹、灾荒或瘟疫之时,部库常会陷入虚空的困境。而中央高层则会采取“摊廉”抑或“摊捐”的方式,弥合财政的缺缝*亦有学者将地方政府以强制摊扣养廉银,筹措无法“作正支销”的公务经费之方式(即“摊廉”)统一纳入“摊捐”进行论述,譬如周健《陋规与清嘉道之际的地方财政——以嘉庆二十五年清查陋规事件为线索》,《“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集刊》第75期,第131页。。“摊廉”会导致官员生计更加捉襟见肘;“摊捐”则会使晚清官场流品日趋紊乱,并蛀蠹了清季吏政。“一个不图法外之财的人,即使官居极品,也走不出穷境,其日行起居中的破洞和缺口遂不能不用儒学的道德定力来弥合”[11],然而儒学的宣谕教化能否让混迹于宦海仕途的僚员恒久地恪守道德准绳,甚至上升到意识自觉的高度?究其实际,真正的清官廉吏自是凤毛麟角,故“多用正人”实非易事,当须“稍宽文法”。当官场运作具备适足的弹性与张力,“公私不混,出入有经,官有以养其廉”才有实现的可能。
二、振衰起弊:澄叙吏治的开展
在微服巡访山东的泰、兖、沂、曹、济等州县后,阎敬铭逐渐了解了山东省吏治隳堕的个中缘由,并试图力挽狂澜,刷新吏治。笔者在阅罢《近代史所藏清代名人稿本抄本(第一辑)》中涉及阎敬铭山东吏治整顿的数百条折片后,以为阎氏的吏政革新,大致在任用官吏与奖惩官吏两个方面展开。
1.任用官吏
(1) 任用捐纳升进者 阎敬铭在整顿吏治的准备阶段期间,即明确了破格用人的方针,主张“不循资格,不论科甲、捐纳,一体相视。但能洁己爱民,事事真实勤恳”[4]93,而“本朝最重科目,咸、同时俗尚未变,士由异途进者,乡里耻之”[12]66-67,反衬出阎氏不拘成规的行事特质。此时科举正途者在官宦职缺中占据优势,然而捐纳亦在社会人员流动中起到不容小觑的作用。笔者将自清季咸同以降的知州知县的出身资格展示于下:
表1 咸同以降知州知县的出身资格
资料来源:伍跃《中国的捐纳制度与社会》,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13年,第459页。
由表1可知:自咸丰朝以来,捐纳者占据实缺的比例愈发突出,大多数年份维持在30﹪-40﹪,有些年份甚至超过40﹪,在较大程度上改变了清季政治生态的特质,即由“义理派”向“事功派”的转捩,实用性与专业性的色彩渐浓。一般而言,科甲正途出身的士子往往不胜繁钜、未谙实务,而值乱世之际,则需要善理繁钜、通权达变的办事人员。而究诸实况,以捐纳为进阶手段的人员成分复杂,才能素养参差不齐,然其间亦不乏吏干之才。另外,众多报捐者的儒学造诣不甚高,其思维受儒学义理的钳束较少,故对社会变局具有较强的适应力。阎敬铭“不循资格”地选用官员则是因时变通以顺乎实际。当然,素来谨慎的阎敬铭认为“纳赀阶进,亦不可视之太轻”,报捐者在获得任官资格到正式完成铨选程序的过程中通常表现尚佳*明清时期的捐纳制度下买卖的并非官衔职位,而为任官的资格。在报捐者未完成铨选等相关手续之前,仅为无职无位的官。参见伍跃:《捐纳制度研究的回顾与思考》(《明清论丛》(第十二辑),2012年),已载入氏著《中国的捐纳制度与社会》,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13年,第1-29页。,然不乏“一经受篆,目见可欲,遽易其操”者,故“凡捐纳人员到省后,均由督抚甄别,立法缜密”,“严加考试”,以提升官僚队伍的整体水平,进而提高行政运作的效率。与此同时,阎敬铭还主张不再对捐赀减成,冀图“人知名器可贵,自更乐效输将,京饷将日见其增而无所损”[13]31,34。
(2) 军功候补与科举正途交错补用 阎敬铭对异途升进者的任用,还表现在“将知县序补班次军功候补与正途即用轮间补用,以疏正途而杜流弊”。自军兴以来,因战时军务倥偬,需才孔亟,军功保举遂成为许多人的进用之道。阎敬铭亦因此获益,长期军旅的淬励塑造了其干练务实的气质,并在其内心深处似对因军功被保者产生一定程度的认同感,认为“军功候补人员,冒镝冲锋,得保班次,核其劳绩”,“应与正途并重”。但在阎敬铭接手山东后,发现军功保举出身的州县官员存在诸多问题,被阎氏“参革之员为多”。为改观此弊象,阎敬铭于同治五年(即1866年),则奏称:
此时,阎敬铭出任东抚已历三年有余,其整顿吏治的工作几近尾声。“参革之缺为多”则反映阎氏治政的严苛之尤,此方面内容将详细见诸下文。由于保举逐渐被滥化,使“刁绅、劣幕、纨绔皆窜名其中”[12]72。由此条奏折可知,阎敬铭深悉军功候补者存在的弊病,采取正、异两途人才“相间轮用”。笔者私自揣度阎氏此番任用人才的方法,似在试图矫正因保举滥化带来的制度乱象,并使军功候补者与科甲正途者皆能扬长避短,相得益彰,进而促进吏政建设效益最大化。
(3) 不拘成例,合理用人 按照清代则例的规定,“州县应调缺出,于现任人员内拣选调补;如无合例堪调之员,始准以候补即用人才题补;候补即用无人,亦准于现任人员内拣选升补”[15]7*此条则例可详见于嘉庆朝《钦定大清会典》卷46与《政治官报》第364号;此外,刘伟指出,在一般情况下,要缺的候选人务必须在本任内历俸三年以上方准拣选题调,若提调的对象为佐贰,则经历的时限会更长。参见:刘伟《同光年间州县官选任制度的嬗变》,《安徽史学》2010年第1期。,然而阎敬铭却不泥于成例,认为“人地实在相需”[15]309,用人须“因地因材”,“择悃愊无华者为之倡率”[16]210-211。譬如冠县、历城县及鱼台县等地区知县员缺,皆“系冲繁难兼三要缺”[15]304-305。对这几个县,阎敬铭力图突破旧例成规的藩篱,不拘一格选用人才。笔者根据阎氏的数条折片,将相关内容整理于下:
表2 破格选补地方要缺
资料来源:整理自《阎敬铭奏称拣员请补要缺知县以重地方折》(同治三年三月初八日)、《阎敬铭奏省会知县员缺紧要遴员请旨补授以重地方折》(同治三年三月二十六日),《近代史所藏清代名人稿本抄本(第一辑)》008,郑州:大象出版社,2011年,第5-14、303-311页;《阎敬铭奏拣员调补沿河要缺知县折(同治三年八月二十五日),《近代史所藏清代名人稿本抄本(第一辑)》009,郑州:大象出版社,2011年,第494-500页。
由表2可知,表内所列各员皆不符合清代则例中规定的任官成例。然而因战事造成的国家权力重心的下移*近年来,王瑞成对罗尔纲确立的“权力下移说”的分析架构提出异议,认为“权力外移而非权力下移才是甲午战争前权力结构变动的主导趋势”,笔者细阅该文,窃以为其存在制造概念之嫌,对传统的“权力下移说”分析架构仅为隔靴搔痒式的回应,而且许多论述并未能自圆其说,故笔者仍采信“权力下移说”的分析架构。可参读王瑞成:《“权力外移”与清朝权力结构的演变(1855-1875)》,《近代史研究》2012年第2期;罗尔纲:《清季兵为将有的起源》(已载氏著《困学集》[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第435-449页)、《督抚专政的形成》(收入氏著《湘军兵志》[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第217-228页)。,在中央与地方权势转移的过程中,除了上述举动逾出清廷则例的限界,此外阎敬铭出于对问题解决的实效性之考量,慎用正途出身人员,并认为“现任剧区,碍难更易生手,或未经明试,不便骤居繁要”[16]219。
疆吏大员除正己之身外,须对周遭的吏政厉行清理。地方官吏的才能、节操直接影响地方的吏治生态,而阎敬铭“不循资格”,“择悃愊无华者为之倡率”的用人之法也在推动其吏治整顿的开展,并形成了良性互动。
2.奖惩官吏
阎敬铭时以澄叙东省吏治为念,对官吏之有功过者,均分别予以奖惩。兹根据相关资料,将大致情形叙述如下:
(1) “黜慝尤必旌贤” 阎敬铭认为,“窃惟用人之道,黜慝尤必旌贤,举善乃能化俗。东省吏治久颓,非破格用人,难期振作。”[17]1揆诸其上呈的折片,阎氏对具备吏干之才的官员之优给奖叙,大致可分为一般保举和对经征、缉捕甚力之僚员的褒奖。
在一般保举方面,笔者据其折片,拟将相关内容整理于下表:
表1可知,甲醇(100%甲醇)溶液做提取剂,苦杏仁苷平均加标回收率98.32%~107.99%,野黑樱苷平均加标回收率107.58%~117.60%,说明纯甲醇溶液能同时提取出样品中的苦杏仁苷和野黑樱苷两种物质。同时证实了 2.2.1中低甲醇含量的提取液中由于水的存在,使部分苦杏仁苷降解为野黑樱苷,如图 6,低含量甲醇溶液中野黑樱苷含量最高,苦杏仁苷含量最低,而纯甲醇提取液中只有苦杏仁苷,说明此样品中只含有苦杏仁苷成分。
表3 保举贤能牧令表*阎敬铭原定保奏人员共9名,但在朝廷获允前,宁海州知州舒孔安先行病故,故不予以列出。
资料来源:整理自《阎敬铭奏保举贤能牧令九员折》(同治四年三月二十六日),《近代史所藏清代
名人稿本抄本(第一辑)》012,郑州:大象出版社,2011年,第1-7页。
自道咸以还,因战事频繁,官场渐显“人才之登进,偏重军营,或粮台、局务,群趋若鹜,地方牧令之升阶,皆为他途所趋占,即向来照例升调,更比从前迟滞”之象。由表3可知,阎敬铭为防止出现“向善者久而或沮,中才者变入歧途,吏事之本业愈失,人情之奔竞日纷”的弊象,采取“劝惩牧令”,将“牧令之贪劣亏空者百数十名挂之弹章,择张廷扬等八人登诸荐牍,以为破格之举,当可激励”。然而,阎敬铭出于对国家名器的珍视,对张廷扬等人的保举规格并未逾出朝廷旧章成例,而是“仅加升衔及留省补用”[18]3。
其二,对经征甚力的官员,阎敬铭采取奏请升阶议叙的办法。在其折片中,较为具体地反映了同治二年(即1863年)、三年奖励的大致情状,胪列如下:
同治二年:将“经征钱粮五万两以上之署荣阳县知县瑞森,四万两以上之署胶州知州周树德,三万两以上荣城县调署掖县知县苏名显,即墨县知县李淦等四员,敕部从优议叙,并将征收二万两以上之署黄县知县崔迺翚,一万两以上之署招远县知县周涛,之署海阳县知县吴毓蘅,七千两以上之署新泰县何维琪、博山县知县樊文达,一并议叙”[19]404-405。
同治三年:其奖励情形较诸同治二年略为复杂,笔者据史料制成下表4,以便下文的考察论述。
表4 同治三年分催科认真各州县官应叙职名表
资料来源:整理自《阎敬铭奏同治三年份催科认真各州县分别恳恩奖励折》(同治四年正月十九日),《近代史所藏清代名人稿本抄本(第一辑)》025,郑州:大象出版社,2011年,第274-281页。
在山东省的财政体系中,通常“以地丁钱粮为大宗”,但因“各州县催科懈弛,报解者殊属寥寥,甚至征存不解,任意挪移,遂致库项日形短绌”,而此时清廷因东南财赋大省罹遭兵燹,元气未苏,将充裕部库的地域取向转向山东等“完善之区”。故阎敬铭“到任后,督同藩司,不遗余力,加紧催提,不准丝毫存留属库,并随时勉励”[20]274-275。环顾晚清官场,各州县所存陋规,如“将已征未解钱粮,混入民欠项下”,其上一级官员“素来代为隐瞒,以示恩惠”[21],已成为官员关系的润滑剂。然而阎敬铭则“嫉恶严”,“强毅廉介,精窍事理”[22],冀图有所兴革。由上表4可知,经阎氏“加紧催提”,“酌核民情之厚薄,催征之难易,给予奖励”,使“东省完粮风气,向有东府、西府之分”[20]267-277的现象有所改观。
其三,对那些缉捕得力的官员,阎敬铭亦格外青睐。“时值捻逆、教匪、土匪、盐枭不靖,边警频仍”[13]168,而吏治隳堕则是酝酿东省波荡不靖的温床。阎敬铭显然不能等到将吏政整饬完结后,再图东省安谧,而应消患于未萌。为激励人才起见,阎敬铭对缉匪除暴甚力者予以优叙。据其折片反映内容,按年胪列如下:
同治三年:济宁州知州程绳武于“逆匪甫煽之时,即能先事消除”,并将首逆谢占魁及刘勇擒获,阎敬铭奏请将其“以知府在任尽先补用,先换顶戴”[23]225-226。
同治四年:直隶候补知州王崑崖及协同人员大名县知县庄士全、直隶候补州判汪瀛拿获教匪丛世擒等人,阎敬铭奏请将其“交部从优议叙”[20]298;署理武定府知府张鼎辅“督同同知衔候补知县张继武、候补游击王正起、武定营游击绪承、署守备韩英魁”,“擒斩多年著名枭头二十余名”,阎敬铭奏请将张鼎辅“赏加盐运使衔”,张继武“赏加运同衔”,王正起、绪承“均赏加副将衔”,韩英魁“以都司遇缺即补”[20]596-598。
同治五年:德平县知县周士瀚拿获邻境著名马贼杨占仔、杨单窗户,阎敬铭奏请将其“赏戴花翎”[24]261;馆陶厘局委员、江西候补直隶州知州马映奎、馆陶县知县鲍瑞骏、委用知县耿光祜、宁晋县知县汪显达,会同候补捕按司狱金存谦、署理馆陶汛把总外委杨春亭“在宁晋县境内将该逆赵大茹及伙犯赵洛轻均行擒获,并起获刀矛多件”,“九月复拿获逸匪杨洛连、孙天幅等多名”,阎敬铭奏请将马映奎、鲍瑞骏、耿光祜、汪显达“均行交部从优议叙”,将金存谦“以主簿尽先补用,并赏加五品蓝翎”,将杨春亭“免补把总,以千总尽先补用,并赏加守备衔”[14]79-81;沂州府知府长赓“拿获著名幅匪周募嫌、周佃梆、陈圭、许得漋、蔡狐狸、徐慎苛、张见刚、梁洪滨等共六十五名”,郯城县知县李漺“拿获幅匪赵甲辰等九名”,并“拿获邻境著名幅匪邵憬太等数名”,阎敬铭奏请将长赓“赏加盐运使衔”,将李漺“赏加运同衔”[18]14。
(2) “欲除积弊,先汰劣员” 对吏治的整顿,除上述对强干之员予以优叙外,阎敬铭对庸劣僚员采取参劾裁汰,“以昭炯戒而正官常”,其方式大致表现为一般参劾、对缉捕不力和钱粮亏空者的处置。
在一般参劾方面,依据阎氏折片,按年可胪列如下:
同治二年:署理莒州知州钮德宽、蒲台县知县斌照、商河县知县李均、题补泗水县知县吴钟麒、候补知县王奂畴均为“庸劣不职”牧令,阎敬铭奏参将其“即行革职”,候补知县吴澍春“庸愚无识,难膺民社”,“应请以府经历、县丞降补”[13]239;永利场大使范春城、永阜场大使彤墀“于该场盐垣濠堑,并不随时饬商修理,任其坍塌,致启盐匪窥伺之心,声名亦甚平常”,阎敬铭奏参将此二人“即行革职”,官台场大使姚德用“年近七旬,办事昏聩,请以原品休致”[13]467-477;署理邱县知县吴瑞珊“借募勇开销”,“虚报勇粮”,阎敬铭奏参将其“即行革职,提省查办”[13]324,326。
同治三年:撤任滨乐分司运同松年、武定府同知张槃、莒州知州赵溶、莘县知县戴勉、署理朝城县知县权汝钦、候补知县张俊傑,阎敬铭奏参将二人“即行革职”;文登县知县宋春畬、署理禹城县知县赵惟峄,阎敬铭奏参将二人“以府经历、县丞分别降选、降补”;署理朝城县候补知县王培桢、临朐县知县刘景叔不胜繁剧,因“均系举人出身,文理尚优”,阎敬铭奏参将二人“以教职改选”;撤任武城县知县郭尚桓、撤任平原县知县文熙“才非强干”,阎敬铭奏参将二人“开缺留省,遇相当缺出,酌量补用”;撤任长清县知县丁兆基、撤任齐河县知县张联奎难理繁要,阎敬铭奏参将二人“开缺留省,遇有相当中简缺出,酌量改补,仍送部引见”[23]281-283。
同治四年:德州知州许济清“作事颟顸,难胜紧要”,阎敬铭奏参将其“改以中简缺出,留省另补”,朝城县知县阿南泰、招远县知县苏炳荣、黄县知县何亨九、阳信县知县苏振甲“事无分晓,性复粗浮”,阎敬铭奏参将此四人“以府经历、县丞归部选用”,“苏振甲有参奏之案,另行查办”;栖霞县知县郑景福、寿张县知县莫维翰、巨野县知县张彭年“治无起色”,阎敬铭奏参将此三人“开缺,留省另补”[18]35-36。
同治五年:肥城县知县邓馨“在任数年,于黄崖山匪徒滋事,毫无觉察”,阎敬铭奏参将其“即行革职”;署理巨野县、齐东县知县刘绍詹“远闻贼警,遽行告病,不候批示,辄就回省”,阎敬铭奏参将其“即行革职”;撤任即墨县知县崔逢春、撤任沾化县知县陶光勋、撤任郯城县知县周士溥,皆难当重任,阎敬铭奏参将此三人“均开缺留省另补”[14]342-344。
由上述胪列内容可知,阎敬铭在惩治“庸劣不职”之员时,除奏参将其革职外,亦会斟酌实情,充分认识该官员的内在特质以达到量材授官,改为教职或其他职务,以使其与职位相称。
其次,对缉捕不力者的处置,其基本表征为“先行撤任,摘除顶戴,勒限数月严缉”,“限满不获,再行严参”[19]294,297,但若能依限完成,阎氏亦会及时奏请开复该员职缺或顶戴。由其折片观之,禹城县知县赵庆恬、济宁州知州周鹍、沾化县知县赵钟华、长清县知县丁兆基、福山县知县吴恩荣、德州知州许济清、阳谷县知县王亮采、冠县知县孙善述及署理济阳县知县王树德,皆为阎氏弹性政策的受益者。阎敬铭的行事路径,将刚性的严猛与弹性的策略实现了近乎无缝的弥合。
其三,阎敬铭对钱粮亏空者的清查处置,则为其澄叙东省吏治的大端。在清季海关建设步入近代化正轨前,正赋钱粮为清代国家最主要的收入,关系綦重。由于“咸同后官场应酬及公务需索无度,陋规津贴名目繁多”[25],兼及有清一代朝廷养官的吝啬之尤,官吏遂成为钱粮亏空的行为主体,造成吏治腐败与钱粮亏空等财政病象相伴而行。阎敬铭为“用人理财大者也”[26],“以情操自励”,“有布衣脱粟之风”[12]55,面对东省“官吏不知讲求”,“赖粮书相传粮册,地亩混淆,户名淆乱,为之官者更囫囵渔利,颟顸作弊”[4]109,决意“于积重难返之中,力求挽回之术”[9]592,并认为须厉行清厘交代。阎敬铭在清查钱粮亏空的过程中,洞察到自道光二十七年办理清查以来,“东省交代,历年延不会算,算而不清,清而不结,旧案未了,新案续增,陈陈相因,伊于胡底”[4]99。阎氏督同属下各员,对自道光二十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至咸丰五年十二月三十日的钱粮亏空旧案展开清查,核明“统共短交银八十万五千五百四十三两四钱一分三厘”,其中“短交正杂仓款银六十万八百二十五两二钱六分六厘,酌提坐支银五万八千三十五两七钱九分二厘,捐款银十四万六百八十二两三钱五分五厘”[20]71,笔者据可见史料,将其具体情形,绘制成下表5:
表5 旧案各知县交代钱粮亏缺表 (单位:库平两)
续表
资料来源:整理自《阎敬铭奏东省旧案交代一律算清亏缺各员请旨革职查抄监追折》(同治三年十二月十二日),《近代史所藏清代名人稿本抄本(第一辑)》025,郑州:大象出版社,2011年,第68-80页。
除表5所展示的51位知县交代钱粮亏空的情形外,该项旧案中还有汪南金、顾铤、陈枟、刘德新、王惠及杨汝绶等六员知县仅欠捐款银,然亦在参革之列。从上表5观之,笔者发现所胪列各员的现状大致为已故、计参与参革,其中已故者居多。而阎敬铭在处置益都县知县龚璁等51位钱粮亏空甚巨者时,先将其革职,“查抄备抵,照例定限期,分别银数监追,限满不完,照例从严治罪。其业经病故者,查明有无子孙出仕,着落完缴。并移咨各省督抚臣将各该员原籍家产,一并查抄复东备抵”[20]76-77。阎氏对山东钱粮亏空旧案的清查,在厘清东省吏治的同时,也尽可能地修补了东省财政结构,对充裕东省地方财政*清代财政在理论上仅有“中央财政”,而无“地方财政”。通常一省之地丁钱粮,有约1/5留省供必要开支。然而在太平军起事后,因清廷户部指拨难以为继,酌拨旧制无力维系,放权让统兵大臣自谋饷源,地方财政权逐渐发生微妙的变化。地方督抚对该地赋税厘捐的控制力度空前加强,因而“地方财政”逐步生成。有关清代中国“地方财政”的形成及其与“中央财政”切割的实相,可参阅陈锋:《清代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研究》,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8年;刘增合:《地方游离于中央:晚清“地方财政”形态与意识疏证》,《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2009年第1期;等等。乃至国帑库储均甚有裨益。阎敬铭并未因此止步,反而对各州县官员的清厘交代更为加紧,并认为东省“受病已深,若非大张针砭,难期立起沉疴”[20]177-178。作为理财能手,他对追缴钱粮亏空的工作具有充分规划,诸项案情皆依序开展。他将笔者前文所述及的旧案列为第一案,将“原参删减军需不敷抵除欠款之九十六员”列为第二案,将“自咸丰六年正月初一日起,至同治三年四月三十日”归为新案,即第三案。笔者在翻阅《阎敬铭档》的折片时,迄今未见到“第三案”中涉及的交代数据,仅见到相关交代人员,故只能避而不论。而有关“第二案”,阎敬铭的折片中则有亏空各员的衔名及银数,其中“分厘未完及完不足数者”有47人,共短交“银七十万八千三百二十五两一分二厘七毫”,其中“短交正杂仓款银四十七万六千三百五十四两三钱六厘三毫,酌提坐支银八千三百三十九两一钱一厘,捐款银一十五万五百三十六两九钱二分三厘四毫”[27]314-315,319-320。为便于考诸史实起见,笔者兹据可见史料,制成于下表6:
表6 原参各州县官删减军需不敷抵除欠款表 (单位:库平两)*此案中,仅何元熙短交酌提坐支银8 339.101库平两,为制表方便,故未在表中列出此项。
续表
资料来源:整理自《阎敬铭奏咸丰十一年原参删减军需不敷列抵及旧案交代短欠赔捐各员清单折》(同治四年九月初三日),《近代史所藏清代名人稿本抄本(第一辑)》027,郑州:大象出版社,2011年,第311-325页。
在清厘交代的“第二案”中,除上表6所胪列各员,尚有候补知县杨汝绶等26位短欠赔款银和捐款银者,告病知县王献猷等12位仅欠捐款银者,然其皆在参革被审之列。综合上表5与表6,兼及其他亏空各员,阎敬铭在“第一案”与“第二案”中先后查处了百余人,笔者虽未能详见“第三案”涉及的被清厘交代之员的数目,但阎氏在追缴钱粮的工作中,所展现出的坚毅与气魄,具见其荩臣之相。然而,当“君臣上下孳孳以利为事”[12]55时,阎敬铭此般雷厉风行的处事风格,使“不肖之员,虑事将败露,挟其伎俩,百般阻挠”[9]599,利用“匿名公启”及其他途径指鹿为马,对阎氏前任谭廷襄及其属下山东布政使贡璜等人诬控,妄图使清厘交代的工作停搁。阎敬铭则秉持“惟有破除情私,以正率属”[28]95的理念,对谭廷襄、贡璜等人进行彻查,发现揭参者的状告纯属诬捏。面对一些外在力量的阻挠,阎敬铭则采取将清查钱粮亏空与查复参劾两项工作并列开展。在查复参劾中,使嘉祥县知县丁兆基等14位官员免遭革职罢官的不当处置*此数目由笔者据阎敬铭折片统计所得,其中遭诬控但仍犯事而被议处者,则不在笔者统计之列。14位官员大致为嘉祥县知县丁兆基、恩县知县陈恩寿、兖沂曹济道卢朝安、抚标中军参将玉山、守备马荣标、千总李梦歧、马凌霄、唐文箴,东昌府知府秦继隆、济阳县候补知县刘时霖、单县候补知县朱世德、阳谷县知县苏振甲,署理掖县、荣成县知县苏名显。。如此双管齐下以求相得益彰,使澄叙吏治的工作基本实现了预期效果,而朝廷寄予阎敬铭的“徐图补救,冀收月异日新之效”谕令也得以落实。
三、余 论
应该承认,阎敬铭对山东的吏治整顿卓有成效。通过明察暗访而洞悉东省的吏习民隐后,阎敬铭主要围绕官吏任用与奖惩两个方面开展工作,其间清察钱粮亏空则为阎氏整顿山东吏政的大端;他对州县官员的清厘交代工作孜孜以求,在任内对百余名贪腐之员进行参革。阎氏雷厉风行地贯彻其施政举措,使省境的吏治焕然一新,并使山东的地方财政结构得到有力修补*笔者曾翻阅大量文献,迄未见及关于阎敬铭整顿吏治前后,山东钱粮征收与地方财政的精确数字。目前,仅发现两则史料与此有涉:(1)“延至同治初年,东省应征钱粮正额近三百万两者,年近解至一百余万,亏蚀逾半,国帑大耗。阎敬铭抚东,饬各属不得借各项工程名目报销正项,并明定交代章程,严劾多人。丁宝桢继之,持新法不稍变。始渐复旧额,随用以征剿捻寇,削去大难。虽至今,每年征至三百万两,而各州县交代依限清结,无前后套搭之弊。”(《山东通志(二)》卷81,出版地、出版时间均不详,第2564页);(2)“伏见前任山东抚臣阎敬铭,考求吏治,实心整顿,在山东数年,各州县交代为之一清,库储至三四百万。”(《阎敬铭等员考求吏治实心整顿请旨录用疏(光绪二年十月十七日)》,载入郭嵩焘著、梁小进编:《郭嵩焘全集》(第4册),长沙:岳麓书社,2012年,第803页)。第一条并未明确区隔阎、丁二人各自的治绩;第二条因郭嵩焘并未经理过山东抑或中央的财政事务,其数据究属传言。,进而充裕了中央部库。缘于此因,阎敬铭为自己累积了众多时誉。依笔者发现,曾国藩、彭玉麟、李鸿章等朝臣的私人函札对此均有涉及。同治三年八月二十日(1864年9月20日),曾国藩在回复阎敬铭的信中,对阎氏在山东的政绩颇为赞许,其言道:“敬惟荩绩日隆,蕃厘川至,帡幪齐鲁,清、慎、勤久已交推;神化丹青,德、功、言并垂不朽”[29]4703;不久在与刘坤一的信中,曾国藩就其剿捻途中的见闻,指出河南省境“官民为仇,到处荆棘”,而颂扬山东“吏治尚属清澈”[29]5679;同治四年四月十五日(1865年5月10日),彭玉麟在致阎敬铭的信中,对阎氏在山东的吏治整顿亦有至高评价,称“我公接鲁,剔弊除奸,不避嫌怨。百废待兴,敬佩万分”[30]570;然而,李鸿章对阎敬铭在东省吏治整顿的观感,与曾国藩、彭玉麟二人存在一定差异。同治四年八月四日(1865年9月23日),李鸿章在致曾国藩的书信中,对阎敬铭的处事特质有所指摘,李氏认为“丹初(即阎敬铭——引者注)廉正勤劳,实有长处,惟器局少偏,劾州县近百人,均为交代,其交代亦无实际”[31]。正是湘淮集团的众声宣扬,阎敬铭俨然成为朝廷在地方树立的政改典型,“山东经验”亦成为清廷倡扬“各省似皆可仿照办理”[32]的范本。
然而即便如此,阎敬铭在此时亦遭受沉重谤议。曾国藩的书信中,曾披露道:“闻其(即阎敬铭——引者注)居官亦极廉正耐劳,而谤议朋兴,几于铄金积骨”,并称“所抄参折,皆肆口丑诋,至不忍读”[29]5267。而正是深切体察了宦海的诡谲,阎敬铭在谤誉交加之时,选择急流勇退,请乞开缺回籍。其奏折称“东省政繁时艰,微臣性急念躁,心愈焦灼,病愈加增。若勉强恋栈,则是情同欺罔;设有贻误,负罪更深”[28]8,其请求最终获允。阎敬铭在后来致长子阎迺林的家书中,曾称“生平薄视富贵,颇顾名义,而所遇之时势、地位即求平妥而不能,日夕危慛,如何如何”[33]485,其“无时不在忧危恐慛之中”[34]的内在心境毕显无遗。
“一个朝代可以被看作地域和社会的力量的复合体”[35],而阎敬铭所经略的山东则是此复合体之有机构成部分,其运作的理念须与整个朝代的社会生态相吻合。一旦对此社会生态作出调适涤清时,则要面临其内部惯性力量的冲击,从而付出高昂的成本。阎敬铭虽为能吏,但面对西潮强势侵入的大时局,其整顿并未逸出传统政制的框架,其改革理路依旧是“鉴古”传统下的消耗性转换*“消耗性转换”一词,乃笔者借鉴王汎森的说法,但表达意涵略有差异,参见氏著《执拗的低音:一些历史思考方式的反思》,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4年,第23-30页;另外,传统整饬吏政的思想,简言之,即“有治人而无治法”。,与近代化趋向背道而驰*南京大学李恭忠教授曾善意提醒笔者,认为以“近代化标准”衡量阎敬铭的举措,似存在苛求的意味。然而,笔者以为:当曾国藩等人的洋务实践在长江流域初试啼声,近代化大门正在中国大地上悄然打开之际,近代化亦顺理成章地成为衡量社会问题的潜存尺度(当然并非唯一的标准)。检视阎敬铭的行为,其显然与近代化的理念相悖,而“有治人而无治法”,缺乏有效的监督体系,其改革方式只能算作“偏方”。。然而即便是实施“次优选择”的偏方,阎敬铭亦会遭遇“体制化特权”*马俊亚对此有较深刻的剖析,可参见氏文《奉旨抄家:乾隆后期的体制之彀与官场生态》,澳门:《南国学术》2015年第3期。的强力冲击。政权体系内的病症一经长久累积,势必会逾越“政权承载力” ,该政权进而“忽喇喇似大厦倾”,走向覆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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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蒋涛涌)
Non-fundamental Treatments for Managing Officials:On Yan Jingming's Rectifying Problems of Official Governance in Shandong(1863-1867)
CHENG Yi
(School of History, Nanjing University, Nanjing 210023, China)
In 1863, Yan Jingming was appointed as Xunfu(provincial governor) of Shandong. Facing the corruption of official governance there,Yan came to realize the real fact through investigating openly and secretly. Meanwhile, he put forward an idea that examining the local governors before settling villagers down. Centralizing these two tasks which combined official appointment with official rewards and punishments,Yan conducted his mission of bureaucratic readjustment. Among these things, the most important one was the investigation of fiscal deficits. Though Yan Jingming made the official governance of Shandong advanced, he could not change the whole political climate of Qing Dynasty. After all, it is merely an outdated recipe.
Yan Jingming; examining local governors before settling villagers down; fiscal deficits
2016-10-17;
2017-02-21
程 毅(1992-),男,安徽怀宁人,硕士生。 ①据笔者管见,其利用的史料大致有:沃丘仲子(费行简)《近代名人小传》、姚永朴《旧闻随笔》、李伯元《南亭笔记》、许指严《十叶野闻》、李详《药裹慵谈》等。
K251
A
1008-3634(2017)02-009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