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环保意识对农村环境污染的影响研究
——来自安徽的736个样本
2017-05-15刘冬萍
刘冬萍
(合肥师范学院 经济与管理学院,合肥 230601)
农民环保意识对农村环境污染的影响研究
——来自安徽的736个样本
刘冬萍
(合肥师范学院 经济与管理学院,合肥 230601)
通过建立具有路径导向的农村环境污染结构方程模型,来研究农民环保意识及其他农村环境影响因素的作用路径。结果显示:农民环保意识的提高能显著减少农民的农业生产性及生活排污;而以政府为主体的农村环保治理机制并不能显著地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但却有益于提高农民的环保意识,进而间接影响农民的污染行为。因此,在农村环境治理陷入困境的新阶段,应提出通过环境信息共享、环境公共教育体系等提高农民的环境主体意识,形成环境道德观念“软约束”;同时,加强外界约束机制如立法、村规等体制“硬约束”来减少污染行为。
环保意识;污染路径;结构方程模型
一、引 言
当前,我国农村地区生态环境污染和破坏所产生的危机越来越明显。由于各种污染物排放量长期超过环境容量,形成了农村地区环境危机,严重制约了农业经济发展。罗锡文(2013)测算显示,我国农村地区的土壤污染每年造成粮食减产1 000多万吨,污染粮食1 200万吨,造成至少200亿元的农业经济损失[1];何冰(2016)通过影子价格法测算出在2007-2013年间,农村水污染造成的农业经济损失约为1 090.73-1 537.94亿元[2]。此外,农村生态环境的恶化直接危害了农村居民的身体健康,不少地区甚至出现“环境灾难”,形成较为严重的生存危机。2013年,据国家疾控中心编著的《淮河流域水环境与消化道肿瘤死亡图集》显示,淮河流域内河南、江苏、安徽等地多发 “癌症村”,首次证实了癌症高发与水污染的关系。尽管目前沿河工厂被治理,水质得到改善,但是癌症发病率要回归正常水平,至少还需数年时间。
农村污染的日益突出,渐渐引起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注。近年来,中央及各地方政府纷纷开展农村垃圾专项整治、农村河塘综合整治,加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力度,加强农村周边工业“三废”排放监督等改善农民居住条件的污染整治行动。自2008年多部委共同推进的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投入的专项治理财政资金截至2015年大约为700亿元,农村污水处理及饮水工程总投资由“十一五”期间的1 053亿提高到“十二五”期间的1 700亿元。然而,现行的以政府为唯一“守夜人”的农村环境治理思路,使得农村环境治理进入难以为继的新困局,农村环境问题的演变趋势仍是“局部有所改善,整体继续恶化”。张玉林(2016)在对多个村庄的实地调研发现,着眼于源头治理和过程治理的“三同时”制度常常落空,政府的治理既严重滞后,又因为治理过程中的“跑冒滴漏”而造成许多工程半途而废,或项目建成后无法运行[3]。
如此结局无法不被视作“治理困境”,反映出以政府为唯一治理主体的局限。农民作为农村污染问题的主要制造者和环境治理的直接受益者,其天然在场的双重角色让学术界开始重视农民在农村环境治理中的核心主体地位,从多学者指出应引导农民担负起自觉保护及监督农村环境的主体责任[3-6]。事实上,农民主体性作用的发挥取决于两个方面:一是环境参与权保障制度、环保激励补偿机制等体制“硬件”[6-8](冯涛,2007;黄锡生等,2010;张安毅,2014);二是具有环境认知、自觉参与、积极维权和监督的环保意识等“软件”(殷惠惠等,2008;宋言奇,2010;沈费伟等,2016)[9-11]。二者缺一不可,不可偏废。然而现实情况却是,不少试点村、样板村环境治理设施和制度保障都比较完善,却因为缺少农民的主动参与而致使以经济激励为主要手段的制度最终演化成“以钱养事”的高成本负担,难以维继推广[12](冯亮等2015)。造成这种现象的根本原因是农村环境教育相对落后,农民的环境参与意识、维权意识仍然较低,即使拥有较好的硬件条件,农村环境仍然无法从根源上得到改善。这不禁引人思考:在治理陷入“困境”的现阶段,农民环保意识是否能够起到“约束”作用,从而限制农民的污染行为,从根源上降低农村环境污染水平?
目前,国内有关农民环保意识的研究已经比较丰富,如周锦等(2009)对江苏地区农民的调查,结果表明该地区农民环境意识薄弱、环境知识贫乏,而这与农民受到的环境教育程度较低相关[13];宋言奇(2010)以苏州市小康村、康博村、李市村等环保设施完善、村民文化水平较高、生活富裕的发达农村为典型,调查了719个样本,结果表明40岁以上群体、女性群体、高中以下文化水平群体环境知识的掌握程度较低,而40岁以下群体、男性群体、高中以上文化水平群体的环境态度积极性及环保行为自觉性较差[10];田万慧等(2013)运用综合得分法对甘肃省农民的环境意识进行评分,结果显示农民的环境意识得分与年龄、性别及文化水平有关[14]。以上学者的研究,主要从农民的个体特征来分析其环境意识。
然而,对于农民环保意识与其污染行为关系的研究在国内还比较少见,从中国学术期刊网的文献检索结果来看,仅有零星研究,不成体系。另外,虽然也有学者针对不同的村镇开展环境调查与影响因素分析,但分析指标选取过于单一,使得结果对环境治理的针对性不强。本文拟在构建包含政府、企业和农民在内的农村生态环境综合系统的基础上,通过建立复合性多指标的结构方程模型验证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面建设的新阶段,农民环保意识对农民污染排放行为的影响及农村环境污染的主要传导路径,以期能从乡村环境传播、农村生态文明教育等角度找到“治理困境”的出路。
二、数据来源与模型构建
1.数据来源及信度检验
(1) 样本数据来源 课题组在充分吸收已有研究基础上,设计了农村环境及影响因素的调查问卷,问卷主要包括生态环境状况、农业生产性污染、农民生活污染、乡镇工业污染、农村环保机制、农民环保意识六个部分,每个部分均包含10-20个相关问题。课题组成员利用暑期在安徽省8个地市的30多个乡镇进行了为期一个多月的实地调研,总共发放了850份调查问卷,其中有效问卷数为736份,问卷涉及的地区、乡镇及农户地理分布如表1所示。
表1 调查问卷涉及的地区、乡镇及农户分布表
(2) 观测变量选择及信度检验 由于调查问卷中各个部分所列的相关问题数目较多,如有关“生态环境状况”的问题共有14个,需进行因素分析,从中抽取出少量的共同因素来最大程度地代表生态环境状况。我们运用主成分分析法,最终确定能代表生态环境状况、农业生产性污染、农民生活污染、乡镇工业污染、农村环保机制、农民环保意识每个部分的核心因素(观测变量),结果如表2所示,同时,对每组观测变量进行信度检验。
由表2可知,除了化肥施用比例(D2)、焚烧秸秆比例(D5)、废电池回收箱数目(R1)、生活垃圾处理(R3)和是否担心农药危害(EC5)外,各观测变量的标准化因子载荷量均符合大于0.4的标准,并且在0.05的显著水平下,除污水处理比例(L2)外,各观测变量均有显著载荷,说明各观测变量对潜在变量均有较强的解释能力。从信度系数(Cronbach'α)水平来看,虽然农业生产性污染及生活污染两项系数略小,但也均非常接近0.6,而其它各项信度系数均高于0.6,表明数据在信度上基本可靠。另外,各组观察变量的组合信度介于0.554到0.941之间,高于0.5的参考标准,观测变量具有较好的内部一致性。
表2 潜在变量、观察变量及数据检验结果
续表
注:显著性中,*表示P<0.05,**表示P<0.01,***表示P<0.001;组合信度计算公式:(因子载荷和的平方)/ {(因子载荷和的平方)+ (测量误差和)}。
2.研究方法与路径模型构建
(1) 研究方法 由于环境系统的复杂性、农村生态环境状况难以直接测量及难以避免主观测量误差等特征,本文拟采用结构方程模型法(SEM)作为农村环境污染影响路径的分析工具。结构方程模型一般由三个矩阵方程式表示:
η=Bη+Γξ+ζ
(1)
Y=Λyη+ε
(2)
X=Λxξ+σ
(3)
方程(1)为结构模型,η为内生潜变量,即生态环境状况;ξ为外生潜变量,由农业生产性污染、农民生活污染、乡镇工业污染、农村环保机制、农民环保意识构成;η通过B和Γ系数矩阵以及误差向量ζ与外生潜变量联系起来。
方程(2)和方程(3)为测量模型,X为外源潜变量的观测变量,Y为内生潜变量的观测变量。所谓观测变量是指调查问卷中的具体可以实际测度的变量,潜在变量则是抽象概念或特质,无法直接测度,需要由观测变量来反映。Λy为外源潜变量与其观测变量的关联系数矩阵,是观测变量在外源潜变量上的因子载荷,Λx为内生潜变量与其观测测变量的关联系数矩阵,是观测变量在内生潜变量上的因子载荷。
通过测量模型,潜变量可以由观测变量来反映。每个潜在变量所包含的各个观测变量如前文表2所示。
(2) 农村环境污染结构路径模型构建 由于农业生产、农村生活及乡镇工业排放出大量污染物,从而损害农村生态环境状况,对农村生态环境具有负影响,而农村环保机制的完善,则能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对农村生态环境具有正影响;同时,农民环保意识的提高直接影响农民的生产生活排污行为,与生产性污染及生活污染排放呈反方向的关系;环保机制的完善,特别是环境知识宣传,能直接提高农民的环保意识。因此,本文运用AMOS17.0对问卷中的有关数据进行了探索性因素分析,从而构建一个农村环境污染路径模型,如图1所示。
图1 农村环境污染结构路径模型
此路径图中有两种基本路径:测量路径和结构路径,测量路径是指潜在变量和一组观测变量的共变连结关系,如农业生产性污染与D1、D2、D3、D4、D5之间的关系;结构路径则指潜在变量与潜在变量间的连结关系,如图1中的生态环境状况与农业生产性污染、生活污染、乡镇企业污染、农村环保机制、农民环保意识之间的连结关系。这些路径在图中表现为单一方向的箭头符号,表示直接效果或单方向的因果关系。
三、实证结果分析
1. 模型适配度检验
在信度和效度得到保证的前提下,对模型进行参数估计。由于样本数据不符合多变量正态性,而且相对于观测变量数目而言,样本容量较小,因此,我们选择一般化最小平方法(GLS)进行估计,结果发现模型得到较好适配,适配度检验结果如表3所示。同时,我们参考AMOS输出结果中提供的协方差修正指标值(ModificationIndices),发现主要路径参考修正指标值均小于5,因此,该假设路径模型不需要修正。
表3 模型适配度检验结果
表3模型适配度检验结果表明,模型拟合的CMIN/DF为1.339( 小于3),RMSEA为0.038(小于0.05),PGFI为0.715(大于0.5),均符合适配度良好的标准。而GFI为0.874,AGFI为0.846 ,CFI为0.716,虽然小于0.9,但均很接近标准。因此,从上述适配度检验指标来看,模型适配度较好, 即模型实证结果有较好的说服力。
2.估计结果
模型具体估计结果如表4和下页表5所示。
表4 农村环境污染的标准化路径系数
注:表中潜在变量的标准化路径系数是对潜在变量间因果关系程度的衡量;系数1为未标准化路径系数;系数2为标准化路径系数。
(1) 三种污染与农村生态环境 与实地调研基本相符的是,农业生产性污染、生活污染及乡镇企业污染对农村生态环境均有负向影响,但从标准化路径系数及其显著性来看,农业生产性污染及生活污染是造成当前农村环境污染的主要源头,对农村生态环境的影响均较为显著(P=0.087和P=0.08)。相对而言,农业生产性污染对农村生态环境的影响高于生活污染,其对农村生态环境的标准化路径系数分别为-0.158和-0.100,表明农业生产性污染、生活污染较为显著的恶化了农村生态环境状况。
乡镇企业污染对农村生态环境影响相对较小,且并不显著,可能的原因有:一方面,随着“淘汰落后、关闭五小”等政策的逐步推进,农村周围乡镇企业明显的排污行为已经大大降低;另一面,由于信息的不完全,大多数农民不了解乡镇企业的污染处理情况,造成在乡镇企业污染排放上的回答没有明显差异。
(2) 农民环保意识与农业生产性污染、生活污染 从前文表4中可以看出,农民环保意识对其自身的农业生产性污染排放行为、生活污染排放行为均有显著的负向影响,这与预期的结果相一致。其中,农民环保意识对农业生产性污染的标准化路径系数为-0.456,显著性水平P=0.005,表明农民环保意识的提高,能够显著降低农业生产性污染排放水平;农民环保意识对生活污染的标准化路径系数为-0.292,显著性水平P=0.003,表明农民环保意识的提高,能够显著降低农村生活污染排放水平。因此,农民环保意识虽然没有直接影响农村生态环境,但却通过影响农民的农业生产性污染行为及生活污染行为,从而间接地影响农村生态环境。农民环保意识对农村生态环境的总影响如下表5所示,影响系数为0.101,表明农民环保意识的提高,通过影响农民的生产、生活行为而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3) 农村环保机制与农民环保意识及农村生态环境 农村环保机制对农村生态环境的直接影响并不明显,标准化路径系数仅为0.088(见前文表4),且并不显著,这与前文所述当前农村环境治理陷入“困境”的结论不谋而合,一方面是由于农村环境治理设施和制度保障往往流于表面,不少地区出现检查一次,整治一次,不检查不整治等现象,环保机制没有长效运行;另一方面,由政府出面的环保整治工作在内容上大体相同,导致不同地区得到的问卷在这类问题的回答上差异较小,估计结果不明显。
然而,农村环保机制对农民环保意识的影响却十分明显,其标准化路径系数为0.574,显著性水平P=0.003,表明农村环保机制的完善,能够显著提高农民的环保意识水平,而这种提高则会间接地影响到农业生产性污染和生活污染排放,其总影响系数分别为-0.261和-0.168(见表5),这表明,农村环保机制的完善,如定期进行环保知识的宣传等,在提升农民环保意识的同时,间接影响到了农民的生产、生活行为,从而降低了农业生产性污染和生活污染排放。
(4) 对农村生态环境的总影响:污染路径与改善路径 其一,在污染路径方面。根据表5,农村生态环境的污染来源按照重要程度排序依次是:农业生产性污染、生活污染、乡镇企业污染。其中:农业生产性污染相对其他环境影响因素来说最重要,总影响为-0.158,从模型的纯数量关系即可解释为农业生产污染每多排放1%,大约会造成农村环境质量下降0.158%。
其二,在改善路径方面。对农村生态环境起到改善作用的有农村环保机制和农民环保意识。其中,农民环保意识通过减少农民的排污行为,从而改善农村环境,表5中,农民环保意识对农村环境的总影响为0.101,从纯数量关系上可解释为农民环保意识水平每提升1%,会使农村环境质量上升0.101%。而农村环保机制对农村生态环境的总影响为0.146,但必须注意到的是,农村环保机制对农村生态环境的直接影响仅为0.088,且并不显著,而剩余的部分则必须通过农民环保意识来降低农业生产性及生活污染,进而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也就是说农村环保机制对农村生态环境改善的一个重要的传导路径在于提升农民的环保意识。因此,从这个角度来看,当前对农村生态环境改善有重要影响的因素是农民环保意识。
表5 总影响系数
四、结论与启示
通过前文分析,可知农民生产性污染及生活污染是当前农村环境污染重要源头,而当前的农村环保治理机制对农村生态环境的直接改善作用并不大,直接的影响路径系数仅为-0.088,且并不显著。然而,农民环保意识对当前农民的生产性、生活污染行为的影响则是显著的,并且,农村环保机制对生态环境的间接影响也需要通过改善农民的环保意识来实现。因此,如何提高农民的环保意识,如何增强农村环保机制的有效性,特别是将二者有效融合,是农村环境治理的首要条件。一方面,需要加强外界约束机制如立法、村规等“硬约束”来减少污染行为;另一方面,更加重要的是,通过环保知识的宣传、农村环境信息共享等提升农民爱护环境的自主意识,形成环境道德观念的“软约束”来引导农户采取积极的环保行动。而在这两个方面,地方政府和社会公众都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因此,结合前文对模型估计结果的分析,我们认为农村环境污染治理的思路应该从以下方面突破:
首先,地方政府应联合社会公众及舆论宣传环保知识,普及环保常识,提高农民的环保意识和参与意识。如充分利用手机网络、微信朋友圈等新兴传播渠道,采用专题报道、环保科普展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和普及农村环保知识,向农民宣传污染的严重性以及日常生活中可以实施的环保行动。同时,引导农民发展节约型农业,积极发展特色农业、有机农业、绿色农业和生态农业,减少农业生产性污染。这样,通过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教育,转变农民观念,提高农民自觉保护环境的意识,形成生态文明、环境友好的生产和生活方式。
其次,农民始终是农村环境建设的主体,也是最终受益者,农村环境的改善从根本上是需要农民参与其中,实施自主治理。农民自主治理不仅能有效克服搭便车行为,促进资源和环境的保护,还能有效激励农民,提高农民的环保意识,监督乡镇企业的行为。在现有基层环保机构缺乏的情况下,可以充分发挥村委会的作用。一方面赋予村委会环境保护的责任,保证村委会在执行环境管理工作时的权力保障,同时政府也应为村委会提供一定的环保经费支持;另一方面,村委会通过招标引入专业的环境管理企业,督促其履行职责,并进行实时的环境监管,随时掌握“第一手”农村环境情况,从而使农村环境污染能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
最后,地方政府还应该在农村环保机制建立和完善上积极发挥它的主导作用。在调查中我们发现资金问题是制约农户实施环境自治的主要瓶颈,因此政府应积极引入农村环境治理的社会资本。同时,建议建立农村环境保护管理工作机制和监管体系,限制乡镇企业排污,全面开展农村地区的水源、土壤、空气质量监测,加强环境执法、环境管理“三下乡”活动,组织农村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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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黄锡生,关慧.农村环保监管模式的创新——以农民环境角色的转变为突破口[J].学术界,2010(9):195-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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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谢媛媛)
Analysis of the Effect of Farmers' Environmental Awareness on Rural Environmental Pollution Based on 736 Samples from Anhui Province
LIU Dongping
(College of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 Hefei Normal University, Hefei 230601, China)
Through the establishment of a path-oriented structural equation model about rural environmental pollution, the effect path of farmers' environmental awareness and other factors influencing the rural ecological environment is studied. The results show that the improvement of farmers' environmental awareness can significantly reduce their pollution behavior in their agricultural production and daily life. The government-based rural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mechanism can not significantly improve the rural ecological environment, but it is beneficial to improve the farmers' awareness of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nd can exert an effect on their pollution behavior indirectly. Therefore, in view of the dilemma of rural environmental governance, the farmers' environmental awareness should be improved through the environmental information sharing and public environmental education system, so as to establish the “soft constraints” of environmental ethics. At the same time, the external restraint mechanisms such as legislation, village regulations and other “hard constraints” should be strengthened to reduce the pollution behavior.
environmental awareness; pollution path; structural equation modeling(SEM)
2016-11-28
安徽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项目(sk2016A0751)
刘冬萍(1983-),女,安徽肥东人,讲师。
F323.22;F224
A
1008-3634(2017)02-003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