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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军军官职业军事教育与我军军官任职教育的异同及启示

2017-04-15周俊佑李志东

世界教育信息 2017年5期
关键词:比较研究

周俊佑+++李志东

摘 要:美军军官职业军事教育与我军军官任职教育由于存在一定的相似之处,容易引起混淆,甚至被划上等号。但二者在许多方面存在显著差异,涉及两军语境下“教育”的概念及其与“训练”的关系、教育起始点、教育范畴、教育内容、教育对象、教育单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关系、联合作战人才培养等。学习与借鉴美军军官职业军事教育的内容,有利于促进我军军官任职教育健康有序地发展,有利于推进我军军队院校改革。

关键词:军官职业军事教育;军官任职教育;比较研究

职业军事教育是美军军官教育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是与从生长军官到将级军官都密切相关的教育内容。任职教育不仅是我军军官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影响军队院校改革的关键要素之一。美军职业军事教育最早只是军官的教育,后来发展成包括了士兵和士官的职业军事教育(Enlisted Professional Military Education)[1]。与之类似,目前我军任职教育不仅涉及军官,还包括士官任职教育。不过,军官教育仍是这两类教育的核心,本文研究的就是美军军官的职业军事教育与我军军官的任职教育。

目前的研究和实践中,存在将美军军官职业军事教育与我军军官任职教育划上等号的现象,产生了一些混淆。为了更好地研究美军军官职业军事教育,批判地学习与借鉴相关内容,同时巩固我军军官任职教育的研究成果,为我军军队院校改革提供思路与观点,有必要对美军军官职业军事教育与我军军官任职教育进行比较研究。下面将分别从两种教育各自的定义出发,进一步比较二者的异同,并阐述所得到的启示。

一、美军军官职业军事教育

根据2011年《美军军官职业军事教育政策》的定义,军官职业军事教育是指既传授战争艺术与战争科学领域的综合知识,又培养军事职业领域基本思维习惯的教育。[2]

随着联合作战以及军官职业军事教育的发展,美军正式制定了军官联合职业军事教育(Joint Professional Military Education, JPME)等新的教育内容。军官联合职业军事教育是指由参联会主席批准的、支持联合军官管理要求的一整套教育目标、结果、政策、步骤与标准。[3]

军官联合职业军事教育强调联合作战人才的培养以及军官指挥联合部队完成军事任务的能力。它是军官职业军事教育发展到一定阶段的衍生物。总体来看,二者虽然在教育重点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但仍属同一范畴。在与我军军官任职教育进行对比时,本文主要使用的是军官职业军事教育这一上位概念。

从以上定义来看,美军军官职业军事教育在内容上具有以下几个基本特点。第一,军官职业军事教育包括了与战争相关的综合知识,涵盖军事、政治、经济、社会、心理、国家安全等领域。第二,军官职业军事教育还包括军事职业领域的思维习惯,如战略思维、批判思维、决策思维等[4]。第三,军官职业军事教育尤其强调领导能力,美军认为提高军官在各个岗位层次的领导能力是美军维持战斗力优势的保证[5]。第四,军官职业军事教育日益重视联合作战人才的培养,在教育的各个阶段都融入了联合职业军事教育的内容。[6]

二、我军军官任职教育

在2011年版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语》中,与任职教育相关的词条只有“军队院校任职教育”一个:军队院校以赋予军官本级任职岗位所需能力素质为目的而进行的教育。[7]

其中,“军官”一词需要解释的有两点。第一,虽然军语定义中只提到“军官”,但实际上目前我军任职教育的对象还包括士官,学术界也出现了大量讨论士官任职教育的内容。因此,目前情况下,更为合适的表述是“军队院校以赋予军官与士官本级任职岗位所需能力素质为目的而进行的教育”。但本文涉及的只是军官任职教育。第二,从严格意义上说,我军军官指的是指挥类军官和专业技术军官,但实际上任职教育还包括了我军现役的文职干部。因此,目前情况下,我军军官任职教育更合适的表述是“我军军队干部任职教育”。但本文从表述清晰以及方便比较的角度出发,仍使用与美军军官职业军事教育对应的“我军军官任职教育”一词,内容上涵盖了指挥类军官、专业技术军官、文职干部。

近年来,随着军官任职教育的深入改革,对任职教育的本质属性、规律、相关理论等方面的探讨进行得如火如荼。许多著名学者与专家阐述了自己观点,为我军军官任职教育的研究奠定了丰富的理论依据。例如,朱如珂认为,任职教育是指以获取任职所需的知识、能力、素质为目的的教育。周道雷认为,任职教育是军官在完成高等学历教育的基础上,为适应岗位职务或晋级晋升需要而进行的进修、培训或高等学位教育。

综合军语的界定与学者们的研究,我军军官任职教育具有以下几个基本特点。第一,军官任职教育的核心是岗位能力的提升。第二,军官任职教育的特色是指向性、实用性、时效性。第三,军官任职教育的实施是依托军队院校开展的。第四,軍官任职教育是在学历教育完成之后进行的。

三、二者的相似之处

美军军官职业军事教育与我军军官任职教育存在的相似之处是容易将二者混淆的直接原因。

第一,美军军官职业军事教育与我军军官任职教育最大的共同点在于“职”字。二者都与军官从事的职业、就任的岗位密切相关,都以提升军官相应岗位的履职能力为目的。而且,二者都根据军官不同的任职阶段、任职岗位制定相适应的教学内容,紧扣职业所需进行培养。

第二,美军军官职业军事教育与我军军官任职教育都存在与晋升相关的教育内容。美军军官在晋升前一般需进入相应层次的院校完成相应的职业军事教育课程学习,我军军官的这一趋势也愈加明显,军官需通过培训班、进修班等形式的任职教育才能得以晋升。“先训后用”的原则在两军军官的任用上都有所体现。

第三,美军军官职业军事教育与我军军官任职教育都采用分段教育的模式。美军军官职业军事教育分为任命前教育、初级教育、中级教育、高级教育、将官级教育五个阶段。我军军官任职教育也大致包括初级教育、中级教育、高级教育三个阶段。

第四,美军军官职业军事教育与我军军官任职教育在教育形式上都包括在校教育与远程教育两种形式。二者都以在正规院校实施教育为主,尤其是与军官晋升相关的教育一般要求以在校教育的形式完成。

四、二者的不同之处

美军军官职业军事教育与我军军官任职教育确实存在不少类似之处,但是二者并非同一概念。在认识和研究美军军官职业军事教育的历程中,一开始将其与我军军官任职教育等同起来是具有积极意义的。这有利于当时我军的教育研究放眼世界,了解美军这方面的发展情况,审视我军军官的任职教育内容,促进我军军官教育的发展。现在,随着我军任职教育的发展以及对美军职业军事教育研究的深入,需要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对二者的不同之处进行区别与研究,以期为我军军队院校改革提供新的思路与观点。这些区别包括如下八点。

(一)两军语境下“教育”的概念及其与“训练”关系的不同

1.美军语境

在美国国防部的《军语词典》中,“军事教育”的定义为:对单个人员进行的系统教学,所涉及的是有利于增长战争科学知识和战争艺术知识的学科[8]。“军事训练”的定义为:对全体人员进行的教学,目的是提高人员履行特定军事职责和完成军事任务的能力;对一个或多个部队单位进行的操练,目的是提高其作战能力。[9]

从以上定义来看,美军语境下的“军事教育”与“军事训练”既相互联系,又各自区别。在对象上,军事教育主要是针对单个人员,军事训练则既包括全体人员,又包括部队单位。在内容上,军事教育主要涉及学科知识领域,尤其是与战争科学、战争艺术相关的内容;军事训练则主要涉及履行职责的能力、完成任务的能力以及作战的能力。在形式上,军事教育主要是教学活动;军事训练则既包括教学活动,又包括军事操练。

因此,美军的“军事教育”与“军事训练”是两个彼此相关的概念,地位基本平行对等,并没有明确的上下位之分。在实际操作的过程中,没有一条界限将二者泾渭分明地区分,而常常是相辅相成、相互联系的。美军军官职业军事教育属于美军军事教育,其与军事训练是紧密联系的两个不同概念,但训练不是教育的上位概念。

2.我军语境

在2011年版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语》中,与“教育”相关的军事词条共计34个,但没有“军事教育”这一词条,其中相对与“军事教育”接近的是“军队院校教育”,其定义是:军队院校有目的、有计划地培训各级各类军官、士官和专业技术人才的活动,通常包括学历教育、任职教育[10]。“军事训练”的定义为:武装力量及其他受训对象所进行的军事理论及相关专业知识教育、作战技能教练和军事行动演练的活动,包括部队训练、军事院校教育、预备役训练等。[11]

从以上定义来看,我军主要使用的是“军事训练”概念,包括三方面内容,即部队训练、院校教育、预备役训练。军语没有“军事教育”这一词条,只有与其接近的“军队院校教育”,而军队院校教育又被包括在军事训练之中。从这个角度来说,我军语境下的“军事训练”是一个上位概念,“军队院校教育”是一个下位概念,训练包括教育的内容,训练处于教育的上位。总体来看,我军军官任职教育属于军队院校教育,军事训练是军队院校教育的上位概念,训练包括了教育。

3.辨析

美军军官职业军事教育与训练联系紧密,但互不构成上下位关系;我军军官任职教育则属于训练的内容,训练是上位概念,军官任職教育是下位概念。

(二)教育起始点不同

美军军官职业军事教育与我军军官任职教育之间,最容易被忽视但最具体的区别在于教育起始点的不同。美军各种官方文件均明确指出,职业军事教育贯穿于军官职业生涯的全过程,它的教育起始点是军官任命前阶段,由各军种军官学校、后备军官训练团、候补军官学校或军官训练学校负责实施。《美军军官职业军事教育政策》详细阐述了该阶段军官职业军事教育的实施单位、教育重点、涉及的战争层次等。与之不同的是,我军军官任职教育是在本科学历教育完成之后进行的,学历教育与任职教育是相对分离的。也就是说,它的教育起始点是军官任命之后,不存在任命前阶段的教育内容。军官任命前阶段有无职业军事教育或任职教育是二者区别的具体表现。

(三)教育范畴不同

教育起始点的不同影响了二者所属的教育范畴。我军军官任职教育是军官任命之后进行的,基本上属于继续教育。美军军官职业军事教育从任命前阶段就开始进行,这一阶段的内容与美军军官任命教育交叉融合[12],不能划归为继续教育范畴。只有在美军军官任命后进行的那部分职业军事教育才属于继续教育。因此,不能将美军军官职业军事教育与我军军官任职教育等同起来,都简单地划归到继续教育范畴。

(四)教育内容的分类不同

以两军军官接受的教育为定性标准①,美军军官职业军事教育的内容分为两种,即任命前与军官任命教育融合的职业军事教育、任职后与晋升相关的职业军事教育。我军军官任职教育的内容分为三种,即任职前与晋升无关的生长干部初级指挥岗位的专业技能教育、任职后与晋升相关的进修教育、任职后与晋升无关的知识技能专项培训。

美军军官职业军事教育与我军军官任职教育在教育具体内容方面的差异在于以下三点。

第一,美军军官任命前的职业军事教育是我军军官任职教育中并不存在的内容。美军将这一阶段的职业军事教育与拟任军官的任命教育结合进行。拟任军官的任命教育即军官任命教育(Commissioning Education),是由美军各军官学校、后备军官训练团、候补军官学校或军官训练学校开展的,目的是根据美军少尉军官的任命要求培养拟任军官。任命前阶段美军军官职业军事教育的重点是让学员了解美国的国防机构、所在军种的基本情况,并培养任命军官所需的基本的领导能力、管理能力、道德品质等。[13]

第二,我军军官任职前的任职教育是美军军官在这一阶段并不存在的内容。我军军官任职前的任职教育主要是针对指挥类军官进行的专业技能训练。以我国空军飞行员为例,在这一阶段,我国空军飞行员的任职教育是在各飞行学院进行的,内容以飞行训练为主,属于专业技能训练。目前,美军军官从任命之后到任职之前已经没有正式的职业军事教育内容。美国陆军、海军、海军陆战队没有规定军官在这一阶段必须接受正规的职业军事教育[14]。美国空军在2011年前要求所有新任命的少尉军官在空军中队军官学校完成“航空航天基础课程”的职业军事教育,但2011年改革后,美国空军不再要求军官在这一阶段接受职业军事教育。

第三,我军军官任职后还进行与晋升无关的知识技能专项培训,美军军官职业军事教育并不存在相对应的内容。这类培训是以满足我军部队建设需求适时开展的,时间通常较短,针对性更强,岗位指向性也更明确。完成了这些专项培训的军官回到所在岗位可以更好地履职尽责,提升部队的战斗力。但培训结果并不与军官晋升直接相关,也不是为了军官预任岗位而进行的教育,而通常是与本级岗位相关的新装备、新技术、新方法等方面的培训。

(五)教育对象不同

美军军官职业军事教育的目标对象包括美国军队的军官、外国军官、符合条件的联邦政府文职人员以及其他经过批准的学员[15]。目前,我军军官任职教育不涉及外国军官,也不涉及军队的非现役文职人员或政府部门的人员,而是包括指挥类军官、专业技术军官、文职干部三类军队人员。

美军军官职业军事教育所指的外国军官通常是来自盟友国家或与美国签订了教育合作协议的国家。美军要求在实施外国军官的职业军事教育时,严格遵守保密要求,仅允许外国军官学习不涉及军事秘密的内容。

美军军官职业军事教育所指的联邦政府文职人员通常是来自国防部、国务院(The United States Department of State)、国家安全部门、情报部门的文职人员,并且美军更倾向于非国防部的文职人员[16]。虽然这些文职人员只占少数,但是对于促进军队与各部门之间的协作与交流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综合上述内容,表1可较为清晰地体现二者在教育内容与教育对象方面的差异。

(六)教育单位不同

美军军官职业军事教育的实施单位除了美军军队院校外,还可以是各军种认可的同等层次地方院校,甚至外国军队院校[17]。目前,我军军官任职教育的实施单位只有军队院校。

(七)与研究生教育的关系不同

美军军官职业军事教育中级和高级阶段的部分课程是学位课程,学生修读后可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美军军官通过在校教育的形式既可以完成职业军事教育的内容,又可以获得相应的学位,拓展了美军军官的学历教育内容,促进了美军军官教育程度的提升。美军军官职业军事教育與研究生教育关系较为密切。

目前,我军军官任职教育的课程不涉及研究生教育的内容,相关院校也不具备授予硕士或博士学位的资格。

(八)联合作战人才培养的不同

由于美军军官职业军事教育的下位概念——军官联合职业军事教育的存在,使得美军从任命前阶段就出现培养联合作战人才的内容。军官联合职业军事教育分为任命前、初级、阶段I、阶段II、将官级五个阶段,在时间节点及教育对象上与军官职业军事教育基本对应。它在每一个阶段都强调相应的联合作战人才培养内容,任命前阶段涉及初步的联合知识,如国家军事能力与组织结构、联合作战的基础等。目前,我军军官任职教育到中、高级阶段才包括联合层次的内容。

五、总结与启示

美军军官职业军事教育与我军军官任职教育不是相同事物的两种不同表现,或是只存在细微差别的相同事物,而是有着不容忽视差异的两种教育。因此,我们不能将美军军官职业军事教育等同于我军军官任职教育,“美军任职教育”以及“我军职业军事教育”的说法都是不准确的。

美军军官职业军事教育与我军军官任职教育的比较研究带来的启示包括两个方面。

第一,我军军官任职教育应该结合我国国情与军情,保持自身特色,有限地学习与借鉴美军军官职业军事教育的做法。但没有必要为了学习而学习,为了借鉴而照抄照搬,忽视美军情况与我军情况的差异。这样有利于我军任职教育健康有序地发展,也有利于我军军队院校改革的最终成功。

例如,我军军官任职教育定位在军官任命之后进行,以提升军官岗位能力为目标,也就没必要在任命前阶段非得加入任职教育的内容。我军军官学历教育与任职教育的相对分离、互为补充、互相促进的关系适合我国国情及我军军情。

再如,我军军官任职教育中包括了为适应部队发展需求而灵活实施的知识技能专项培训。这种专项培训不与军官的晋升直接挂钩,不是培训结束后即任命到更高一级岗位,而是与军官本级岗位能力密切相关。美军军官职业军事教育本身不包括这样的内容,而是由美军军官职业继续教育(Professional Continuing Education,PCE)承担类似任务。美军军官职业继续教育为军官提供周期性职业军事教育之外的教育机会,是职业军事教育的有益补充。美军军官职业继续教育通过一系列课程,提高军官在特定领域的认知程度,课程的持续时间通常不超过20周,课程内容要满足美国法律规定、空军管理要求、某些协议的特殊备忘录或者岗位需求等。

从这个角度来说,在任职后阶段,我军军官任职教育相当于包括了这一阶段美军军官职业军事教育与职业继续教育的相应内容。我军军官任职教育在任职后阶段的发展可以走向两个方向:一是继续保持当前内容与特色,融合发展,各种类型的任务和谐共生;二是借鉴美国做法,在任职后阶段,以与晋升是否相关为标准,将两种不同内容细化分割,分成与晋升相关的任职教育以及与晋升无关的专项培训教育。笔者倾向前一种做法,即保持我军特色,将两种内容共同发展、同属任职教育。因为这两种内容既不冲突,也不矛盾,都具有明显的任职教育特性,不分割的好处是可以统一任职教育的管理、实施、评价,减少分割带来的工作重复、院校任务分离、人员调动重组等损失。

最后,我军军官任职教育目前不具备研究生教育的作用。对于是否需要借鉴美军军官职业军事教育在这方面的做法,仍需持谨慎态度。在提升军官接受研究生教育比例的同时,更应注重其教育的效果。尽量增加军官接受研究生教育的机会,但不以牺牲教育质量与教育效果为代价。我军军官任职教育的培训时间通常较短,培训学校缺乏相应的经验,目前还不足以满足研究生教育的要求。

第二,对于美军军官职业军事教育实施过程中确实有效提高军队战斗力、同时适合我军情况的内容,我军军官任职教育应该勇于学习与参考。

例如,按照我军目前的情况,虽然没有必要在军官任职教育中立即加入外国军官的教育项目,但可以考虑逐渐加强与政府部门共同培养相关人员的内容,促进军队与地方在外交、国家安全、情报等领域的协作交流。另外,在逐步形成我军非现役文职人员较为完整的岗前培训、进修培训等教育内容的基础上,将其纳入我军军官任职教育体系也是值得思考与探讨的内容。

再如,美军军官职业军事教育在实施的全过程都涉及联合作战人才的培养,这种做法也值得我军学习。我军军官任职教育的中高级阶段一般都包括了联合知识,但初级阶段涉及得比较少。我们应该适当增加军官任职教育初级阶段的联合作战内容,丰富与深化中高级阶段的联合作战内容,加强联合作战人才的培养。

综上所述,美军军官职业军事教育不等于我军军官任职教育,二者由于存在一定的相似之处,常常引起混淆,但它们之间的显著差异是教育研究者与教育实践者不可忽视的内容。我军军官任职教育的内容相对复杂,既有类似于美军军官任职前初始技能训练的内容,又有类似美军军官任职后职业军事教育的内容,还有类似美军军官职业继续教育的内容。希望本文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引起学者对二者差异研究以及任职教育深入研究的重视。

注释:

①美军军官职业军事教育涉及非军官的教育对象,但军官的教育是本文研究的核心内容,因此在对比美军军官职业军事教育与我军军官任职教育的分类差异时,仅针对两军军官的教育,不包括美军文职人员与外国军官的教育内容。

参考文献:

[1]U.S. Chairman of the Joint Chiefs of Staff. CJCSI 1805.01D Enlisted Professional Military Education Policy[M]. U.S. Joint Chiefs of Staff, 2015.

[2][3][4][5][6][13][15][17]U.S. Chairman of the Joint Chiefs of Staff. CJCSI 1800.01D Officer Professional Military Education Policy[M]. U.S. Joint Chiefs of Staff, 2011:GL-8, GL-6, A-A-1, 1, A-A-2 , A-A-3, A-1,A-A-2.

[7][10][11]全军军语学术委员会,军事科学院.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语[M].北京:军事科学出版社,2011:232,232,237.

[8][9]U.S. Department of the Defense. Joint Publication1-02: Department of Defense Dictionary of Military and Associated Terms[M]. U.S. Department of the Defense, 2011:234,237.

[12]U.S. Air Force. AFI 36-2014 Commissioning Education Program[M]. U.S. Air Force, 2012.

[14]Rhonda Keister, Robert Slanger, Matthew Bain, David Pavlik. Joint PME: Closing the Gap for Junior Officers[J]. Joint Force Quarterly, 2014(3):65-71.

[16]Joan Johnson-Freese. Educating Americas Military[M]. New York: Routledge, 2013:35.

編辑 许方舟 校对 朱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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