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行政区划法院改革回顾与展望
2017-02-11
21世纪 2017年8期
跨行政区划法院改革回顾与展望
编者按:设立跨区法院是排除地方行政权力干扰司法,强化中央司法权统一行使的需要,也是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办理跨地区案件”。自设立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和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来,跨区法院改革已经有两年多的时间。改革成果证明,跨区法院改革值得进一步推进。但首先要对取得的经验和出现的问题进行总结,认真研究,提出解决的办法,为下一步改革提供借鉴和方向。为此,本刊特别邀请专家学者就试点法院改革实践经验以及相关问题进行探讨,策划推出“跨行政区划法院改革回顾与展望”专题,希冀对今后的跨区法院改革研究有所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