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柯布森区别特征概念的英语术语源头再思考
2017-02-07曲长亮
曲长亮
(大连外国语大学,辽宁 大连)
雅柯布森区别特征概念的英语术语源头再思考
曲长亮
(大连外国语大学,辽宁 大连)
区别特征概念的提出与系统化通常被视为雅柯布森对音系学的最大贡献。不过,20世纪30年代见证这一术语的萌发及其早期发展的著作均系用捷克语、法语、德语撰写,相对应的英语术语迟至40年代末才出现。本文以雅柯布森及其他相关学者这一时期的音系学著作文本为依据,探寻英语术语distinctive feature的来源,并研究该来源是否对雅柯布森的区别特征聚合观产生重要影响。
区别特征;术语;亚音位结构;聚合单位
1.导言
区别特征理论通常被视为雅柯布森对音系学的最大贡献。如今,区别特征这一术语已和音位、音节、超音段特征等概念一起,成为音系学领域的基本概念,几乎出现于每一部普通语言学教材中。虽然雅柯布森在20世纪50年代用英语撰写的《言语分析初探》(1952)、《语言基础》(1956)①《语言基础》的前半部分题为“音系学与语音学”(Phonology and Phonetics),曾单独选入《雅柯布森选集》第1卷,因此常被作为独立作品引用。等著作常被视为最能代表区别特征理论的著作(如刘润清,1995: 132;封宗信,2006: 27),但在他用捷克语、法语、德语撰写的著作中,区别特征在30年代已渐趋成熟(曲长亮,2015)。那么,在雅柯布森的音系学著作中,出现时间较晚的英语术语distinctive feature源于何处,该源头对区别特征概念的发展发挥了什么样的影响,就成为结构主义音系学史中的一个值得深入研究的问题。
2.区别特征概念在雅柯布森的多语种著作中的演变历程
2.1 雅柯布森捷克语、法语、德语著作中的区别特征
区别特征这一术语最早出现于雅柯布森的捷克语文章《论书面斯洛伐克语音系》(Z fonologie spisovnsloven tiny,1931)中。雅柯布森在该文中尝试从听觉印象视角出发,用音色描写取代传统的发音动作描写。他把非圆唇元音和圆唇元音之区别阐释为明亮(svtlosti)和暗淡(temnosti)之区别,把前元音和后元音之区别阐释为柔软(mkk)和坚硬(tvrd)之区别。因此,他认为捷克语元音e和i兼有明亮和柔软两个特征,o和u兼有暗淡和坚硬两个特征。这两组特征在该文中被归结为使相关的元音相互区别的区别特征(diferencian vlastnost )(Jakobson,1931: 158)。区别特征这个术语自此出现于雅柯布森的音系学理论中。
不过,这篇思想性很强的文章并未在西方主流学界产生太大影响。捷克语不是国际学术界的通用语言,且这篇文章发表于一部用捷克语编纂的纪念文集。因此,西欧、北美的大多数研究者未能获及其中的思想。
区别特征术语首度引起西方主流学界的注意是在1938年比利时根特召开的第三届国际语音科学大会上。雅柯布森用法语做了题为《关于辅音音系分类的观察》(Observations sur le classement phonologique des consonnes)的发言。他指出,音位可按照其音系构成特性(caractres phonologiquesconstitutifs)加以分解,从而“为每个音位构建起与该系统中其他音位相对立的特征(qualits)”(Jakobson,1939/1962: 272),因此,音系系统中的基本单位不是音位,而是对立,故而亦是区别特征(qualitdiffrentielle)(Jakobson,1939/1962: 279)。这份发言也是雅柯布森首度在其法语著作中用“区别特征”来描述亚音位实体。
他在德语著作中第一次用“区别特征”来刻画亚音位结构是在其1939年哥本哈根大学授课讲稿《论音位的结构》(Zur Struktur des Phonem)中。该讲稿中不仅指出音位可以继续分解为区别特征,而且强调了区别特征的非线性属性。音位在该讲稿中被重新定义为“可按聚合轴(Achse des Beisammens)完全分解为区别特征(distinktive Qualitten)的复合单位”(Jakobson,1962: 310)。这一定义打破了音系单位须按组合序列进行组合的思想束缚,使区别特征的共现性(concurrence)根本特征显现出来。
2.2 雅柯布森英语著作中的区别特征
与上述捷、法、德版本相比,区别特征概念在雅柯布森的英语著作中出现得最晚。20世纪前半叶,法语和德语的国际学术语言地位绝不低于英语。因此,直至雅柯布森1941年迁居美国并逐渐开始面对以英语为工作语言的语言学研究群体之后,英语术语distinctive feature的必要性才浮现出来。雅柯布森执教于哥伦比亚大学时期撰写的《比较斯拉夫音系学》(Comparative Slavic Phonology,1949)、《论音位实体的确认》(On theIdentification of Phonemic Entities,1949)以及他与洛茨合著的《论法语音位模式》(Notes on the French Phonemic Patterns,1949),成为他最早的三篇用英语撰写并公开发表的音系学文章。其中,在后两篇文章中,他第一次明确使用了英语术语distinctive feature。
同时,也是在这两篇文章中,他详细描述了“元音性-辅音性”、“鼻腔音性-口腔音性”、“饱和性-稀薄性”、“钝音性-锐音性”、“有声性-无声性”(或“松音性-紧音性”)、“延续性-阻断性”这6组特征,并通过“区别特征矩阵”(DF matrices)来显示某一特征在每个具体音位中的存在与否。这为后来更加成熟的由12组区别特征构成的雅柯布森-哈勒区别特征系统奠定了重要基础。
3.英语术语distinctive feature的来源
3.1 为雅柯布森区别特征概念提供英语术语的两部著作
雅柯布森在《选集》第1卷后面所附的《回溯》里指出:“在英语中,我采用了distinctive features这个术语,这个术语1933年时曾被布龙菲尔德和萨丕尔用过”(Jakobson,1962: 636)。但是,这两位美国语言学家所说的“区别特征”未必等同于雅柯布森的“区别特征”。《回溯》中没有提到是两人1933年出版的哪部著作。但是他后来在《语言音形论》一书中对此进行了补充(Jakobson &Waugh,1979/1987: 23):布龙菲尔德1933年的著作指极具影响力的《语言论》,这一点毫不意外。但萨丕尔1933年的著作并不是指著名的《音位的心理现实》(1933)一文,因为该文当时以法语译文的形式发表在法国《正常心理学与病理心理学学报》(Journal de psychologie normale et pathologique)上,其英文原稿直至1949年才被曼德鲍姆(David Mandelbaum)收入《爱德华·萨丕尔选集——论语言、文化与性格》(Selected Writings of Edward Sapir in Language, Culture and Personality)。雅柯布森所说的萨丕尔1933年著作指的是“语言”(Language)一文,这篇文章是他为麦克米伦出版公司《社会科学百科全书》(Encyclopedia of the Social Sciences)撰写的词条。
3.2 萨丕尔论“区别特征”
3.2.1 百科词条中的“语音特征”和“区别性语音特征”
萨丕尔写的这个题为“语言”的词条篇幅很长,里面不仅出现了feature字样,还出现了phonetic feature和distinctive phonetic feature。不过严格说来,这些关键词在该文中更接近于一般性描述,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术语”。这段文字是这样描述的:
区别性的语音特征(distinctive phonetic feature)往往分布于广泛的区域,与所涉及的语言的词汇和结构无关。这类分布的最惊人的例子之一可在加利福尼亚、俄勒冈、华盛顿州、不列颠-哥伦比亚省以及南阿拉斯加太平洋沿岸的印第安人语言中找到。据我们所知,这里有许多绝对不同的语言,分属诸多无发生学亲缘关系语群,但却具有许多共同的重要区别性语音特征。可与之相提并论的事实是无亲缘关系的斯拉夫语和芬-乌戈尔语中均分布着的某些特别的语音特征。
(Sapir 1933a/1949: 25)
很明显,萨丕尔的这段表述并不是在直接论证亚音位结构问题。他所聚焦的是特鲁别茨柯依和雅柯布森都曾论述过的“语言联盟”问题:地理毗邻的非亲缘语言可展现出音系、语法、词汇等层面的相似性。
但是,萨丕尔所说的“区别性语音特征”跟雅柯布森的“区别特征”也不是完全无关。如果双语说话人在发外语中的某个音时带上了具有其母语的“区别性语音特征”,那么这个“区别性语音特征”具体是什么?如果某一语言因居于语言联盟之内而带上了其多数亲缘语所不具备的“区别性语音特征”,那么这个“区别性语音特征”又是什么?萨丕尔无意在该文中阐释这类问题。原因或许就在于这段文字的语境:这部《麦克米伦社会科学百科全书》是大众型工具书,无需在过于专业的细节问题上过分深入。但这篇文章中的“区别性语音特征”这一提法,无疑为diferencian vlastnost 、qualits diffrentielles、distinktive Qualitten的英译提供了重要参考。
3.2.2 萨丕尔《语言论》中隐现的“亚音位实体”
上述两个问题的答案,在萨丕尔在此前十余年出版的那本更具影响力的《语言论——言语研究导论》(Language: An Introduction to the Study of Speech,1921)一书中已隐约出现。他在阐释言语元素(elements of speech)时,举了一个派尤特语(Paiute)中的词作为例子。派尤特语是典型的美洲多式综合语(polysynthetic language),构成句子所需的全部成分以语素形式编插在一起,形成句子式词。这个词是:
刀-黑-水牛-家畜昵称-切-完-坐(复数)-分词-有生命.复数
那些准备坐下用刀把黑水牛切好的人
(Sapir,1921: 31)
他在分析这个超长词语时,强调了其中所包含的两个语音特征。这两个特征一个是音段特征,一个是超音段特征:
我们分析的这个派尤特语长词因数个特征而成为一个严整的语音单位。其中最重要的特征,是第二个音节上的重音(wii’-“刀”)以及最后一个元音(生命体复数形式-m)的模糊(slurring) (用专业语音学术语,叫做“无声化”[unvoicing])。这样的特征,如重音、节奏以及词语单位内部对辅音和元音的处理等,常常有助于词的外部划界(demarcation),但它们无论如何都不应该像有些人解释的那样,其本身就可构成心理现实。它们至多只能加强因其他理由而业已形成的整体感而已。
(Sapir,1921: 36)
依照萨丕尔的解释来推断,这个多式综合词中的第二个i之所以和其他i不同,是因为它带有“重音”这个特征。这样,“重音”就成了一个超音段特征(韵律特征)。雅柯布森也的确提到过某些超音段特征。例如,他在《论音位实体的确认》(1949/1962: 422)一文中把“音长”、“音高”都解释为塞尔维亚-克罗地亚语中的区别性韵律特征(distinctive prosodic feature)。
至于重音对词所起的划界作用,30年代也被雅柯布森详细讨论过。例如在《论韵律对立的本质》(1937)一文中,他曾用“分解功能”(Gliederung)这一术语来描述重音对词结构的分解作用。但是,萨丕尔不承认“特征”是独立存在的。萨丕尔曾把音位阐释为心理现实(psychological reality)(Sapir, 1933b/1949: 46),与之相比,萨丕尔所说的“特征”并不属于这种心理现实,至多只对心理现实起辅助作用。
3.3 布龙菲尔德论“区别特征”
3.3.1 布龙菲尔德的“区别特征”和“非区别特征”
虽然“特征”一词在布龙菲尔德的作品中出现得比较频繁,但他的区别特征和雅柯布森的特征之间的差别同样很明显。二者的一致之处是,布龙菲尔德承认特征具有意义区别功能:只要我们不关注意义,就无法确定表达出的两个形式是“相同的”还是“不同的”。语音学家无法告诉我们对交际来说哪些特征十分重要,哪些特征无关紧要。在一些语言或方言中重要的特征,在另一些语言或方言中可能无足轻重。
(Bloomfield, 1993/2002:78)
他显然是在强调,“特征”不仅存在,而且在一定条件下可对意义区别发挥核心作用。他用汉语和英语进行对比:例如音高特征(pitch features)在两种语言中都有所体现,但是在汉语中,不同音高特征之间构成声调对立,从而形成语义区别,而与之拥有相同生理-物理性质的音高特征在英语中却无法实现这一功能。由此可见,具体语音的音系系统就是决定“特征”是否发挥语义区别作用的最直接条件。
既然“特征”对于意义区别功能来说有时重要有时不重要,那么就自然可在逻辑上分为两大类:区别特征和非区别特征。前者可区分意义,后者无法区别意义。布龙菲尔德的确对这二者进行了区分,也的确使用了“区别特征”(distinctive features)和“非区别特征”(non-distinctive features)这两个术语。他的这两个术语显然成为雅柯布森英语术语的来源,尽管从思想(而非术语标签)来看,雅柯布森关于此问题的想法此前已形成。对布龙菲尔德来说,只有“区别特征”才对音系学有价值,因为区别特征与意义的交流传递有直接联系:
语言的运作,取决于我们习惯性、常规性地对有些特征加以突出,而对其他一切特征加以忽略。任何话语中的声音特征,如其可在实验室中录制下来的那样,都是该话语的总声学特征(gross acoustic features)。这种总声学特征中有一部分是无关紧要(indifferent)的(非区别)特征,而只有一部分才是与意义相联系、且对交际至关重要(essential)的(区别)特征。
(同上)
然而,布龙菲尔德虽然认为总声学特征由若干区别特征及若干非区别特征共同构成,但他的“特征”并不是亚音位特征。他分析最小区别词对的方法基本否定了亚音位单位成为音系实体的可能性。例如,之所以说英语中pin一词含有/p/、/i/、/n/三个音位,是由于三者可分别和同一位置上的其他音形成意义区别:
此首位置:pin与fin、sin、tin相区别,可证明/p/具有意义区别功能;
词中位置:pin与pen、pan、pun相区别,可证明/i/具有意义区别功能;
词末位置:pin与pig、pill、pit相区别,可证明/n/具有意义区别功能。
很明显,布龙菲尔德的语义区别依据不是亚音位特征,他的最小对立词对(minimal pair)仍然依靠音位长度的音段来做意义对比。因此他指出:
继续试验无法在pin一词中展现出更多可替换部分:我们得出结论,这个词的区别特征就是三个不可分割的单位。……三个当中的每一个都是一个最小区别性语音特征单位(a minimumunit of distinctive sound-feature),即音位。
(Bloomfield, 1993/2002: 80)
如果pin这个词的区别特征等同于三个不可分割的单位,那么这三个单位显然是音位,而不是任何亚音位实体。这个结论使区别特征等价于音位。
3.3.2 布龙菲尔德“区别特征”的矛盾之处
不过,在1993年《语言论》中,我们却看到了另一个涉及区别特征的定义。他认为:
区别特征呈块状(lumps)或束状(bundles)出现,我们把每个这样的块或束称为一个音位。
(Bloomfield, 1993/2002: 81)
实际上,这个定义在布龙菲尔德的英语原文中是有歧义的。原文如下:
These distinctive features occur in lumps and bundles, each one of which we call a phoneme.
这个关系从句的引导词which以哪个名词短语为先行项?是“我们把每个区别特征叫做音位”,还是“我们把每个块和束叫做音位”?
除了依据语境所做的判断之外,依照就近原则,应当是lumps and bundles。故上面译为“我们把每个这样的块或束称为一个音位”。雅柯布森也是这样理解的,他因而指出:
布龙菲尔德在他的《语言论》一书的同一页上,在此前为音位下的定义‘区别性语音特征的最小单位’和这个新的音位定义‘一束区别特征’之间摇摆不定。
(Jakobson &Waugh,1979/1987: 23)
特瓦德尔(Freeman Twaddell,1906-1982)早在《语言论》初版时就注意到了这之中的矛盾。他指出:
音位-特征是“音位的特征”(a featureofa phoneme),还是“是音位的特征”(a featurewhich isa phoneme),他没有告诉我们。应该是前者。
(Twaddell, 1935/1958: 62)
所以他也倾向于把which的先行项理解为“块和束”,并指出:
通过特征的“块或束”,我们显然明白了某些声学片段是同时出现的或是紧挨着依次出现的。只要音位是“区别特征”的“块或束”,就一定是声学片段的组合(时间相关性没有说明)。值得注意的是,音位如果是区别特征的组合,就不应该被定义为“区别性语音特征的最小同一体”。
(Twaddell, 1935/1958: 62-63)
我们不难总结出,一方面,布龙菲尔德的音位是由区别特征构成的①但是,也有学者认为“each one of which we call a phoneme”中which的先行项是these distinctive features。这样一来,区别特征就又成了音位的同义词。例如,袁家骅等(1980)的中译本里把这句译为:“这些区别性特征出现的时候,或者是成堆的或者是成群的。其中每一个特征就叫做一个音位”(布龙菲尔德,1933/1980:93)。;而另一方面,音位又不应该被分解成独立发挥作用的区别特征。这一矛盾似乎在暗示,音位是个格式塔,它不是个诸元素简单相加的和。虽然它具备复杂结构,但是一旦拆开,束就不再是束,块也不再是块,格式塔瓦解,音位也就无法完整存在,无法保持其原有特性。从这一点来看,布龙菲尔德在《语言论》里为音位下的定义似乎并未取得实质突破。美国语言学学会成立之初,他曾在《公设》中把音位定义为:“语音特征的最小同一体是音位,或称区别性语音”(Bloomfield, 1926: 157)。
并且,布龙菲尔德也没有指出成块、成束的特征在音位内部以何种次序存在(即特瓦德尔所说的“时间相关性”),我们无法从他那里明确知道各个特征在时间上呈组合性(序列性)还是聚合性(同时性)。
因此我们认为,雅柯布森只是从布龙菲尔德那里借来了“区别特征”这个英语术语标签,而没有借用这个标签所代表的内容。这正如雅柯布森从索绪尔那里借用了“音系学”和“音位”标签,但对其内容做了极不相同的阐释(曲长亮,2009: 149-150,2014: 74-76)。对术语借其名而不借其实,是语言学史中十分常见的现象。
4.结论
雅柯布森的音系学著作中,区别特征这个术语最先是以捷克语diferencianvlastnost的形式出现,之后又有了法语的qualits diffrentielles和德语的distinktive Qualitten。英语术语distinctive features出现得最晚。这个英语术语的定名,源于萨丕尔和布龙菲尔德的著作,但其思想内涵却迥异于这两位美国学者。萨丕尔未把区别特征视为独立的亚音位实体,布龙菲尔德的区别特征亦是囿于音段层面。二者为雅柯布森的音系学理论体系提供了最重要的术语标签,但并未动摇雅柯布森区别特征观的最根本思想:区别特征是构成音位的聚合性单位,区别特征使音位成为可分解的复杂整体。
[1] Bloomfield, L.1926.A Set of Postulates for the Science of Language, 2(3):153-164.
[2] Bloomfield, L.1993/2002.Language[M].Beijing: Foreign Language Teaching and Researching Press.
[3] Jakobson, R.1931.Z fonologie spisovnsloven tiny [A].In Josef Jirsek &Frantiek Tich (eds.).Slovenskmiscellanea[C].Bratislava: Universum.
[4] Jakobson, R.1939.Observations sur le classement phonologique des consonnes [A].InSelected Writings[C].Vol.I.1962.The Hague: Mouton.
[5] Jakobson, R. 1949.On the Identification of Phonemic Entities [A].Selected Writings[C].Vol.I.1962.The Hague: Mouton.
[6] Jakobson, R.1962. Zur Struktur des Phonems [A].Selected Writings[C].Vol.I.The Hague: Mouton.
[7] Jakobson, R.&L.Waugh 1979.The Sound Shape of Language[A].In.S.Rudy(ed.).Selected Writings[C].Vol.VIII.1987.The Hague: Mouton.
[8] Sapir,E.1921.Language: An Introduction to the Study of Speech[M].NewYork: Harcourt.
[9] Sapir,E.1933a.Language [A].In D.Mandelbaum(ed.).1949.Selected Workings of Edward Sapir in Languages,Culture and Personality[C].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0] Sapir,E.1933b.The psychological reality of phonemes [A].In D.Mandelbaum(ed.).1949.Selected Workings of Edward Sapir in Languages,Culture and Personality[C].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1] Twaddell.1935.On defining the phoneme[A].InM.Joos(ed.).1958.Readings in Linguistics: the Development of Descriptive Linguistics in America Since 1925[C].NewYork: American Council of Learned Societies.
[12] 布龙菲尔德.1980.袁家骅等译.语言论[M].北京:商务印书馆.
[13] 封宗信.2006.现代语言学流派概述[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14] 刘润清.1995.西方语言学流派[M].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
[15] 曲长亮.2009.音系之名与音系之实——比较Baudouin de Courtenay和Saussure在音系学“史前史”中的作用[J].语言学研究,(7):146-155.
[16] 曲长亮.2014.功能对立与雅柯布森的音位[M].北京:世界图书出版公司.
[17] 曲长亮.2015.雅柯布森音系学理论研究[M].北京:世界图书出版公司.
Reinvestigating the Sources of Jakobson’s English Term“Distinctive Feature”
The initiation and systematization of the concept of“distinctive feature”is often regarded as Roman Jakobson’s greatest contribution to phonology.However,his works in 1930’s that witnessed the rising and developing of this termwere written unanimously in Czech,French and German.The corresponding English termdid not appear until the late 1940’s.The present study is based on the texts of the phonological writings by Jakobson and other relevant scholars.It aims to search the sources of the English term“distinctive feature”and to investigate whether those English sources inserted vital effects on Jakobson’s idea of paradigmatic distinctive feature.
distinctive feature;term;sub-phonemic structure;paradigmatic unit
H0
A
2095-4891(2017)01-0057-05
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叶斯柏林音系演化思想研究(1886-1941)”(项目编号:16BYY007)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曲长亮,副教授,博士,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音系学、语言学史
通讯地址:116044 大连市旅顺口区旅顺南路西段6号 大连外国语大学国际商务学院11A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