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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与公众媒介素养

2016-11-03徐海星

当代贵州 2016年53期
关键词:媒介素养新媒体

徐海星

【摘 要】本文在特定事件背景下进行受众研究,关注新媒体环境下受众在新闻解码、媒介使用、信息传播等方面能力的变化,引入“超文本化”、“超中介化”等概念,探讨新媒体与公众媒介素养之间的各种问题。

【关键词】新媒体 媒介素养 受众研究

新媒体推动了社会的发展,也促进了人的完善。麦克卢汉曾说过:“媒体是人的延伸”,在新媒体时代,这种延伸的效应更加明显:新媒体全方位融入社会生活,人们的媒介近用权得以进一步实现,更重要的是,人们获取信息、掌控信息、传播信息、解读信息的能力在逐步提升——换言之,在新媒体时代,人们能够更好的使用媒体,媒体的人体延伸性,也更加明显。

因此,研究新媒体环境中人的媒介素养的变化,是非常有意义的课题。媒介素养是一个来自西方的概念,主要包括能力模式、知识模式和理解模式。概括来说,媒介素养是指人们正确的、建设性的享用大众传播资源的能力,能够充分利用媒介资源完善自我,参与社会进步。

媒介素养是一种能力,具体包括识别和使用两个方面,用学者吴翠珍的解释,则是释放(liberating)与赋权(empowerment)两种能力。

释放是指个人在心智上能够穿透媒体所建构的迷障,不被媒体左右;更能进行社会参与,使用媒体表达对公共事物的关心,促进公民素养。赋权则指个人有自主能力区分辨、选择、评估媒体及其内容,进透过理性的思考与对话,去影响、督促媒体改善内容,乃至培养公民产制创意的、良性的、教育的讯息,共同建构社区品位,从而提高社会的文化品质。

从信息传播的角度来看,“释放”和“附权”实际上指的是公众对于媒介信息的态度,处理方式以及所受的影响。新媒体的出现和普及,改变了大众传播,也带动了这条链子上的每一个因素的更新。

可以说,在公众的媒介素养问题上,新媒体扮演着双重角色:一方面,新媒体促使公众媒介素质的提高,一方面,新媒体对公众的媒介素养提出了新的要求。从模拟时代到数字时代,人们对于媒体的使用已经远远超出了“接受”,而是全方位融入到信息产品的生产、流通、消费等各个环节之中。

具体说来,在新媒体的影响下,人们的媒介素养有以下两大变化:

一、超文本化

“文本”是文化研究的传统内容。“文本”在形式上和语义上都是具有系统性的“编码”,读者对“文本”的阅读是一个“解码”的过程,也是“意义”得以产生的过程。而不同“文本”之间的交织关系,构成了在自身之外别无指涉的“文本性”。

在信息传播中,“文本”是极为重要的元素。传播者将信息编码,以“文本”的形式承载特定的指向和意义,通过媒介传递给受众,而受众接受到“文本”之后,按照某种解码方式对意义进行重构。在传统媒体时代,受众对于“文本”的解读呈现出三种典型方式:倾向式解读、协商式解读、反抗式解读。无论是哪一种解读方式,受众对于文本的解读忠于其文本性,方法也相对单一、固定。例如对于《新闻联播》中信息文本的解读,人们要么接受,要么反抗,但都局限于文本及文本自带的含义。

随着网络、手机等新媒体的兴起,人们有了更多接受信息和传递信息的方式,对于文本的处理方式也有了明显的突破——超文本化。具体来说,就是指人们对于文本的解读,不再限制于文本自身和其中的线状关系,而是在头脑里形成链接,从文本到文本,集合各种文本解读出多重意义,最终汇成意义网络。

换言之,人们不再停留在一个报道,而是通过多个媒体的多种报道,来解读事件以及报道中蕴藏的意义。

例如,5月24日至25日,李克强总理赴贵阳出席中国大数据产业峰会暨中国电子商务创新发展峰会。在传统媒体时代,人们可能只通过报纸或者电视的报道,来了解这一事件,并做出类似的意义解读——譬如总理关心大数据、支持新经济等。

而在新媒体时代,人们对于这一事件的解读不再只限于某一个或者某一类报道之中,他在接受了《新闻联播》、《人民日报》等媒体的报道之后,可能还会观察其他媒体的报道、了解微博、微信群、新闻客户端里的讨论意见、关注微信朋友圈里在场人员发出的第一首“内幕消息”,甚至通过H5、VR全景技术、网络图文直播等形式,了解更多的信息。

在这一过程中,人们在脑海里构建了一个文本意义的“互联网”,通过一个关键词就能够链接到不同的意义,而这些意义最终造成了他对这一事件的多重解读——总理会见了哪些企业家,这些企业为什么受关注;为何要到贵阳出席这样的活动;大数据产业是否会得到更多扶持,甚至哪些企业股价会上扬等等。这种多重解读,充分体现了人们在媒介使用中“释放”和“赋权”能力的提升。

二、超中介化

在信息传播中,媒介往往扮演着中介的角色——他们选择信息,为人们决定议事日程,充当所谓的“把关人”。

实际上,媒介的中介化作用影响着公众的判断,对于舆论的形成、公共意见的达成以及公共事务的决定都具有明显的“干扰性”。媒体在信息传播中扮演着客观的中介,却总是利用报道来表达自己的态度,引导受众做出符合自己判断和利益的选择。

在过去,传统媒体的中介化作用非常明显,尤其是报纸和电视,由于资源的稀缺,这两种媒介都属于极少数人说话的工具,而这种稀缺性促成了媒介的权威性。人们相信媒体的报道,认同其中的观点,满足于报道中所有的信息。由于信任,公众缺乏了判断和质疑,完全沉溺在“信息中介”制造的媒介现实之中。

在新媒体,尤其是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影响下,人们不再满足于媒体提供的信息,对于报道的内容和观点也持多元化的态度。这说明,公众对于信息的选择已经呈现出超中介化的特点:去除媒体间性,主动获取信息,并自动在头脑中整合,以得出一个完整的印象。

例如近期发生的“和颐酒店遇袭事件”“魏则西事件”“雷洋事件”,受众每天都能从电视、报纸、新闻客户端上获取大量信息。这些信息包括了各个角度、各个方面的内容,但是,他们并不会完全相信这些信息是真实的。

和颐酒店的犯罪嫌疑人究竟是什么背景?酒店的安全漏洞谁来负责?百度竞价排名是否有违道德?究竟应该责怪医院、百度还是监管者?警方对雷洋之死的解释是否可信?网上流传的视频是真是假?……对于媒体的报道,受众会选择性地认同,并从不同的渠道获取更多的内容,观察国内和国外媒体、传统和新兴媒体、大众和分众平台对于同一件事情的报道,然后进入知乎、微博、贴吧了解其他人对于同一件事情的描述,随后通过微博、微信朋友圈等平台与大家交流观点,获取更多的信息,从而在头脑中形成对这件事情的完整印象——或者说相对完整的印象。

在研究新闻真实时,我们曾经接触过一个概念“马赛克式真实”,也就是说,一个新闻事件的完整的过程,是由不同观点、不同立场的媒体共同解释的,一个个不同媒体的报道,就好比揭开一片片不同的马赛克。公众在使用媒体时的“超中介化”,正是基于对于这个观点的认同。这说明了在新媒体的影响下,人们对于媒介、媒介特点以及媒介使用都有了全新的认识。

实际上,新媒体对于促进公众媒介素养的作用在于,它加大了公众接触媒体的频率,使更多的人能够在媒介实践中提高认识,加强能力。而这种媒介使用能力的提升,促进了人们的民主意识、自我意识、平等意识的强化,对于建设网络公共领域、网络参政、网络民主都具有极大的推动意义——人们需要在实践中进步。(作者单位:当代贵州期刊传媒集团)

参考文献:

[1]吴翠珍.《媒体教育不是什么?问与答》,台湾政大传播学院媒体素养研究室网站(http://www.mediaed.nccu.edu.tw/teach/article.htm)

[2]姬德强.《大众传播受众媒介素养研究的理论建构——从传受基本矛盾的分析入手》,中华传媒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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