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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体制机制研究

2016-08-03蒋和胜刘世炜杨柳静

关键词:体制机制

蒋和胜,刘世炜,杨柳静



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体制机制研究

蒋和胜,刘世炜,杨柳静

摘要: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是新形势下“四化同步”发展战略的重要构成部分,而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是实现我国农业现代化的必然选择和有力保障,对促进农业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发展具有重大现实意义。从当前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发展实践和面临的主要问题来看,建立和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根本任务在于创新三个层面的体制机制,即核心机制、支持机制和保障机制。核心机制即利益联结机制;支持机制包括融资支持机制、人才支持机制、设施支持机制和科技支持机制等;保障机制包括主体合作保障机制、市场流通保障机制、农业保险保障机制、社会服务保障机制、市场监管保障机制和领导组织保障机制等。

关键词:新型农业; 经营体系; 经营主体; 体制机制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业发展取得了重大成就,农村面貌焕然一新,农民生活水平得到了极大提高,但随着中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中国农业发展面临着一系列深层次问题。从农业内部来看,农业弱质化、农村空心化、农民老龄化、资源环境约束趋紧化等问题日益凸显;从农业发展外部环境来看,农业比较效益偏低、农产品国内外市场竞争加剧等问题愈发突出。解决这些问题的方向在于坚持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核心在于切实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关键在于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根本出路在于深化体制改革、创新经营机制。笔者从分析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缘起和科学内涵着手,探讨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历史进程和面临的主要问题,重点研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核心机制、支持机制和保障机制,以期进一步深化该领域的研究,加快建成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一、中国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缘起及科学内涵

(一)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缘起

1.突破农业资源环境约束,切实保障农业可持续发展

随着中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中国农业发展面临着十分严峻的资源环境问题。从耕地资源来看,我国人均耕地占有量仅为1.4亩,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40%;近10年来,我国每年约有1.5亿亩耕地受到污染,每年减少的耕地约有3000多平方公里;由水土流失、盐渍化等引起的耕地退化已达总面积的40%以上。①顾益康:《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新探索》,《观察与思考》2012年第2期。从水资源来看,我国人均水资源量仅为2100立方米,只有世界平均水平的28%;我国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只有0.51,而发达国家已经达到了0.7~0.8;水分生产率(单位用水的粮食产量)不足1.2公斤/立方米,而世界先进水平为2公斤/立方米左右。②韩俊:《推进中国特色新型农业现代化若干问题》,《当代农村财经》2014年第9期。在农业生产中,我国已进入严重缺水期,全国农田灌溉用水缺口达300多亿立方米。③韩长赋:《科学把握农业农村发展新形势》,《求是》2013年第7期。从农业生态环境来看,我国农业面临的自然灾害问题也十分严峻。巨大的受灾、成灾面积造成农作物大量绝收,农业生产面临的风险进一步加大。因此,探索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体系,集约开发和高效利用资源,保障农业可持续发展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2.切实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全面实现农业提质增效

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快速推进,我国城乡发展和收入水平差距日益扩大。*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14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844元,扣除价格因素,比上年实际增长6.8%;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489元,扣除价格因素,比上年实际增长9.2%;而全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9892元,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差18952元。参见《人民日报》,2015年2月27日第10版。农业劳动力老龄化、妇女化、低文化问题愈发严峻(表1),农业整体经营和管理水平较低。由于农业家庭经营的分散化和细小化,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广为存在,市场机制对农业生产的调节和导向作用未能得到充分发挥。*孙中华:《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农村经营管理》2013年第1期。受农业生产力发展水平影响,我国农业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水平较低,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资源利用率不高。农业生产中“谁来种”“种什么”“怎么种”等问题突出。对此,亟需改变农业发展方式,实行专业化、标准化生产,提高科技含量和生产效率,进而提高农民收入水平和生产积极性,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

表1 2014年中国农户家庭劳动力文化状况(单位:人)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农业发展报告》(2015年)计算得出。

3.适度扩大农业生产规模,逐步提高农业规模效益

由于人口多、自然资源相对贫乏,我国农业生产规模化水平较低。从耕地规模来看,我国户均耕地面积仅为4667~5334平方米,人均耕地面积仅为2.83亩。*李秉龙、薛兴利:《农业经济学》(第2版),北京:中国农业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137页。据测算,如果将农民务农收入与务工收入基本相等作为衡量农业规模化经营的标准,在北方单季地区农民家庭种植面积需要在120亩左右,在南方双季地区需要种植60亩左右。*韩俊:《推进中国特色新型农业现代化若干问题》,《当代农村财经》2014年第9期。从农业经营组织形式和耕地经营面积看,我国农业组织化程度较低,仍然以农户家庭经营为主(表2)。从养殖规模来看,我国90%左右的农户肉牛养殖数量不足2头,养猪数量不足10头。*刘大新:《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问题探析》,《生产力研究》2014年第2期。这种小规模、分散化的生产状况增加了农业生产的边际成本,导致农业劳动生产率偏低,仅为全社会平均水平的30%。*叶兴庆:《农业经营体制创新的前世今生》,《中国发展观察》2013年第3期。从农业发展实践看,规模化生产不仅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解决我国农业“小而全”问题的必由之路,这就需要创新农业经营方式,有效提高农业生产规模化、组织化水平,进而提高生产效率和经营效益。

表2 2014年中国行政村级耕地经营规模情况(单位:公顷)

资料来源:根据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的数据整理得出。

4.提升农业社会服务水平,有效增强农业竞争实力

在小规模、分散化家庭经营的背景下,我国农业生产成本居高不下,农产品生产者价格水平长期处于高位(表3)。在这种情况下,为了节约生产费用,增强农业竞争实力,更加需要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以推动传统农业转型升级,使其步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而我国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滞后,服务水平较低,服务主体较少,服务内容有限,服务成本较高,难以有效满足现代农业发展的需求。*田志宏、刘艺卓:《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积极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中国经济分析与展望(2012—2013)》,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年,第210-217页。因此,通过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为农业生产经营提供便利化、低成本、高层次、全方位的社会化服务,成为提高农业科技含量、促进农业生产规模化和市场化、提升农业整体竞争力的重要环节。

表3 2005—2014年中国主要农产品生产者价格水平(单位:元/吨)

资料来源:根据历年《全国农产品成本收益资料汇编》《中国农产品价格调查年鉴》整理得出。

5.有效调控农产品价格,增强农业抗风险能力

近年来,我国农产品消费需求呈刚性增长,而农产品供给弹性却较低,农产品供求面临着紧平衡和结构性失衡态势。从国际市场看,近年来国际市场大宗农产品价格持续走低,国内外农产品价格倒挂现象十分严峻(表4)。*表中国内价格为全国主要粮食批发市场交易平均价格,其中水稻价格为早籼米(标一)、晚籼米(标一)和粳米(标一)平均批发价格,小麦为白小麦(三等)批发价格,玉米为二等批发价格,大豆为三等批发价格。国际价格中,水稻(100%B级)为泰国曼谷FOB价格,小麦(2号硬冬麦)、玉米(2号黄玉米)和大豆(1号黄大豆)为美国海湾离岸价格,各年数值根据当年人民币官方汇率换算。2014年,我国粮棉油糖等农产品国内价格均高于国外产品配额内进口到岸税后价格。WTO“黄箱”补贴政策规定,我国直接影响农产品价格的补贴不能超过8.5%,而目前已接近这一界限。*秾言:《农产品价格改革要统筹兼顾》,《经济日报》2015年10月28日。农产品价格作为“百价之基”,不仅对农业发展、农民收入具有重要作用,而且对消费者支出结构、物价水平等也具有广泛影响。农产品市场面临的竞争愈发激烈,越需创新农业经营方式,提高农业竞争实力。

表4 部分农产品国内外市场价格比较(单位:元/吨)

资料来源:根据历年《中国农业发展报告》整理得出。

(二)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科学内涵

关于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具体涵义,目前并未形成统一看法。*参见张鸣鸣:《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和农业现代化——“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和农业现代化研究会暨第九届全国农经网络大会”综述》,《中国农村经济》2013年第12期;赵海:《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涵义及其构建》,《中国乡村发现》2013年第1期;黄祖辉:《建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农村经营管理》2014年第3期。但综观学术界对该问题的研究,仍然可以从组织形式、基本特征、构建原则、动力机制、战略举措等方面把握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科学内涵。

1.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组织形式和基本特征

与传统家庭经营相比较,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组织形式在经营规模、利益协调、市场运作、管理方式等方面都存在较大差异,后者更加注重以市场为导向、以利益为联结、以规模化经营为重点,将传统分散经营的农户联结起来,实现农业前向、后向一体化经营,从而提高农业经营的组织化和规模化水平,降低市场交易费用。具体而言,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组织形式包括各类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民协会、产业化龙头企业,以及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这些组织在农业经营过程中相互补充、相互协调,共同致力于现代农业的发展。

与传统家庭经营相比较,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基本特征主要体现在农业经营的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四个方面。“所谓集约化耕作,无非是指资本集中在同一块土地上,而不是分散在若干毗连的土地上”。*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760页。通过集约化经营,有效提高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和资源利用率。专业化是通过加大科技投入和提高农业经营管理水平,实现科技化、标准化生产,推进安全、高效、生态农业发展。组织化是通过把小规模经营的家庭农户组织起来,扩大生产规模和市场议价能力,降低交易成本,提高边际效益和规模效益。社会化是通过对农业生产经营提供物资供应、技术指导、气象预告、市场信息等社会化服务,以提高农业抗风险能力和整体发展水平。

2.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构建原则及动力机制

在发展模式上,由于我国各地经济发展水平、资源禀赋条件等差异较大,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应坚持因地制宜原则,根据当地自然条件、人口转移、市场环境等具体情况选择发展模式。同时,由于农业本身的特殊性和我国小农经济的现实性,家庭经营的基础性地位不应该、也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发生大的改变,农业发展的外部宏观环境若没有条件作出重大的政策调整,就应该继续坚持农村的基本制度。*温铁军:《我国为什么不能实行农村土地私有化》,《红旗文稿》2009年第2期。在发展规模上,应采取适度规模原则。农业的自然生产过程在整个生产过程中所占的时间比较长,不具有采取非农产业大规模生产的条件。另外,科学合理的生产规模具有一定限度,超过最佳生产规模将导致生产的边际效益下降,因为“生产过程可能扩大的比例不是任意规定的,而是技术上规定的”。*马克思:《资本论》第2卷,第91页。在农业内部的产业结构方面,应加快发展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等现代农业新业态,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作为传统农业经营方式的创新,需从三个方面注入发展动力。一是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决定性作用。以价值规律为基础的市场机制对资源配置的高效性是其他资源配置方式难以企及的,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应通过强化市场的信息传递、价格形成、激发竞争等功能,使农业发展更加适应市场环境,不断增强自我发展能力。二是加强政府的导向和支持作用。由于农业的弱质性、多功能性、外部性等特点,农业作为公共产品的属性被世界各国所认同,对农业发展的引导和支持也成为各国政府的重要职责。中国正处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的关键时期,更应加大支持和保护力度。*高云才:《我国农业农村发展再上台阶(辉煌“十二五”)》,《人民日报》2015年10月11日。三是深化体制改革,强化制度的规范作用。完善的制度体系对规范经营行为、引导市场预期、界定权责关系等具有重要作用,应继续深化农村体制改革,推动农村资源变资产,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持久动力。

3.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战略举措

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战略举措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核心载体,从我国现实情况看,由于家庭经营的基础性地位必须继续巩固,通过培育家庭农场,可以将家庭经营的优势与现代农业经营的要求有机结合起来,促进农业的转型升级。二是加强农业经营要素保障。当前我国农业发展在资金、人才、科技等方面的投入力度不够,亟需创新投入方式,吸引现代生产要素投入农业。三是加强农业经营社会化服务。农业社会化服务可以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集中优势开展生产经营提供有力支撑,应加强政府和专业组织提供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建设。

综上所述,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是对我国农业基本经营制度的坚持和完善,是由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社、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现代农业经营主体构成的有机整体。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国农业经营体制的创新,它以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核心,以市场化为导向,通过开展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生产经营,实现提高农业经营效益、推动农业持续发展、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和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战略目标。

二、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历史进程和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历史进程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农业发展经历了“一大二公”的集体化经营和以家庭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模式,这些经营模式在特定的历史时期发挥过重要作用,但也出现了一系列新的问题。对此,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并对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基本特征作了概括。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要继续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创新农业经营方式,并对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组织形式和基本原则作了要求。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从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扶持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等方面,对如何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作出了战略部署。*《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人民日报》2014年1月20日。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从创新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方式,发展规模化经营主体,提高农民组织化、服务社会化程度,引导工商资本经营农业等方面,进一步对如何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作出了明确指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2015年02月01日,http:∥www.gov.cn/zhengce/2015-02/01/content_2813034.html,2016年01月15日。2015年7月30日出台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意见》,从创新农业经营方式和延伸农业产业链的高度,强调要逐步扩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承担农业综合开发、中央基建投资等涉农项目规模,并强调要从基础设施、用地政策、金融服务、农业保险等方面着手,培育和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意见》,2015年08月07日, 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5-08/07/content_10057.htm,2016年01月15日。上述党和国家的相关文件对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基本特征、战略重点、组织形式等所作出的指示,是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基本宗旨,标志着我国农业发展方式的改革创新进入了新的历史时期。

纵观我国农业经营体制的变革,其发展脉络体现了继承与创新、历史与逻辑的统一,而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提出则是对过去30多年我国农业经营体制变革过程的延续,是对我国农业基本经营制度的坚持和完善。当前,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较为迅速,截至2015年6月,全国家庭农场超过87万家,农民合作社达到140万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超过12万家。*高云才:《我国农业农村发展再上台阶(辉煌“十二五”)》,《人民日报》2015年10月11日。这些经营主体已逐步成为我国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力量,标志着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效。

(二)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面临的主要问题

为了在实践中考察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发展状况,笔者对四川省部分区县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农业主管部门进行了实地调研。*调研的区县包括成都市金堂县、新津县、新都区以及乐山市夹江县、德阳市旌阳区、绵阳市涪城区、雅安市雨城区、巴中市平昌县等;调研对象包括典型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生产性社会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地方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调研时间为2013年8月—2015年9月。调研发现,当前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呈现出五大特征:一是经营主体结构单一。在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专业合作社占比为62.07%,龙头企业为17.24%,专业大户为13.79%,其他经营主体为6.90%。二是产业布局趋于同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营产品以蔬菜水果为主,其次是生猪畜禽,而粮食、花卉苗木、水产养殖、作业服务等所占比例较低。从单个经营主体来看,经营种类较为单一,通常为2~3种产品类型;从总体来看,主要以蔬菜水果、生猪畜禽等传统农产品为主。三是经营效益差异较大。最近3年净利润达10万元以上的经营主体中,专业合作社占57.14%,其他类型占42.86%。这表明,专业合作社总体发展形势好于其他经营主体。四是整体经营规模较小。以最近3年的经营净利润为例,70.60%受访对象的净利润在10万元以上,15.30%在5~10万元之间,14.10%在5万元以下。五是经营时间普遍较短。持续经营时间在5年以上的经营主体占比不足20%,未能形成标准化、规模化的生产格局。具体而言,当前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制度保障体系不健全

第一,法律法规有待完善。虽然农业一直居于我国基础产业地位,但其发展仍带有较强的自发性,而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更加缺乏系统性的法律法规对其进行规范和引导。第二,配套政策有待完善。当前新型农业经营普遍缺乏资金支持政策、土地流转支持政策、人才引进和培训支持政策、农业保险政策,而这些政策却是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制度基础。第三,利益联结机制有待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构建和完善需要农民、投资者、政府等各相关主体密切配合,建立起紧密的利益共享和协调机制,而当前在一些地方,利益分享机制仍未真正惠及相关利益主体。

2.要素市场不完善

第一,融资体系有待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投入土地所形成的资产一般得不到有效的产权保障,在融资方面往往因缺乏有效的信贷抵押物而难以获得有力支持,而金融机构也会因农业经营的低效性和高风险性采取惜贷政策。第二,土地市场有待完善。农村土地流转市场不完善,缺乏有效指导和规范,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第三,农业经营人才十分缺乏。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下,农业对人才的吸引力较弱,缺乏高素质的经营和管理人才。受发展空间制约,人才“引进来、留不住”现象普遍存在。第四,农业用工缺口较大。农业比较效益偏低,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越来越多的农民不再从事农业生产,而是选择进城务工或从事其他行业,农村劳动力日益减少。

3.生产条件亟待改善

第一,农业机械化水平较低。在大型农业机械投入成本较高、购买手续繁琐、制度不够透明的情况下,农民难以承受巨额购置成本。农业机械闲置时间较长,自然损耗较大,价值补偿周期较长,导致其使用效率不高。第二,基础设施建设有待加强。由于农业的弱质性和投资的长期性,一些地方部门对农业重视不够,基础设施投入力度较小,资金和技术等投入机制不完善。受劳动力和资金所限,一些重要的基础设施得不到长期有效的维护和修缮,陈旧老化现象较为严重。第三,科技服务有待加强。新型农业经营应是科技含量和科技贡献率较高的农业经营方式,但一些地方农业经营科技投入力度和服务水平较低,科技服务对农业的支撑作用未能得到有效发挥。

4.流通体系仍未健全

第一,储藏设施不足。一些地方政府担心基本农田受到挤占,对加工及仓储用地审批控制十分严格,农产品储藏设施和建设用地难以获得有效满足。农产品储藏设施等固定资产往往耗资巨大,在农业资金运转本身已十分困难的情况下,经营主体难以腾出充足的资金用于储藏设施建设。第二,市场流通体系不完善。市场流通硬件设施不完善,农产品批发市场和零售市场体系不健全,流通中间环节较多,增加了市场交易费用,削弱了产品竞争能力。销售服务平台软件设施不完善,缺乏农产品市场需求信息平台,信息化服务和市场机制对农业生产的导向作用有待进一步提高。第三,市场监管体系不完善。农产品市场质量监管体系、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产品认证体系不完善,品牌保护力度不强。

5.社会化服务水平较低

第一,经营管理培训不足。经营管理者在科技创新、现代管理等方面缺乏必要的培训,制度性、规范性经营和管理仍然十分缺乏。第二,发展战略缺乏创新。农业经营主体在经营理念方面的创新仍显不足,致使农业经营仍以生产为导向,市场化和组织化程度较低,资源未能得到合理配置和充分利用。第三,组织架构不尽合理。政策协调和资源整合缺乏统一组织和领导,部门之间缺乏有效协作,导致管理成本增加,管理成效不显著。

三、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关键在于创新体制机制

新制度经济学家康芒斯认为,体制机制是“有机的”,在其现在的事件中,具有过去的、现在的实现和未来的生命。*康芒斯:《制度经济学》,赵睿译,北京:华夏出版社,2013年,第661页。现存的经济事实中孕育着新的制度需求,而新的制度需求则意味着旧有体制的转型。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是传统农业经营制度的转型,而转型的实质则是制度变迁或制度创新。*卢现祥、朱巧玲:《新制度经济学》,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9页。通过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可以有效提高要素生产率,使“制度红利”的潜力得到进一步发挥。从我国具体情况看,应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作为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核心机制,并围绕核心机制建立人、财、物等要素在内的支持机制,使其对核心机制发挥支撑作用;通过建立和完善农产品市场流通、农业保险、社会化服务等保障机制,为支持机制提供重要保障。

(一)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核心机制

在现代农业经营中,严格合同管理是促进土地依法、有序、灵活流转,促进土地承包经营权规范化管理与服务的有效手段。*陈叶军:《孔祥智:四化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中国合作经济》2013年第2期。因此,应明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权、责、利关系,科学拟订生产经营合同条款,完善合同签订程序,规范经营主体合同管理,保障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合理引导各类资本开展新型农业经营,厘清各利益相关方权责边界,规范各自经营行为。完善各类生产要素分配机制,健全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完善土地市场,规范征地程序,健全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机制。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成本利润核算工作,完善入股分红规章制度。建立经营主体利益协调和仲裁机制,依法保护各类经营行为。建立清晰的权利分配方案,形成对各方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秦愚:《组织成本视角下的农业合作社基本制度分析》,《农业经济问题》2014第8期。建立农业经营利益动态调整长效机制,促进利润分配适当向农民倾斜。建立利益纠纷处置机制,及时化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各种利益矛盾。

(二)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支持机制

1.构建融资支持机制

(1)支持产品开发。继续改革和完善信贷政策,健全农村金融体系,引导和支持各类涉农金融机构开发层次多样、时间灵活、普遍适用的支农惠农产品,提高各类金融机构农业放贷积极性。(2)完善抵押机制。健全农村产权制度,加大土地确权赋能工作力度,建立健全农民对集体资产的占有、收益、有偿退出机制,完善农民承包土地抵押、担保、继承等权能。*高云才:《中央通过有关农民股份合作和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方案农民将获更多财产权利》,《人民日报》2014年10月19日。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财产管理登记制度,完善经营主体抵押贷款融资机制,创新金融服务方式,完善授信体制。(3)拓宽资金来源。整合支农惠农投入资金,完善投资环境,有序引入社会资本投资农业领域,参与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完善农业项目立项机制,引进项目战略投资,拓宽项目资金来源。规范发展民间借贷,降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风险。

2.构建人才支持机制

(1)制定人才引进政策。制定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人才引进总体规划和人才引进财政支持政策,完善人才引进工作机制,推动城乡人才市场健康发展。(2)建立人才培训机制。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人才培训机构,完善新型农业经营管理者培训制度,探索农村经纪人和职业农民培训考核机制,培育各类农业经营管理专业人才,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农村经营管理人员教育培训机构。加大务农培训力度,提高农民经营管理、市场开拓、科技创新等能力。(3)完善用工制度环境。加快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拓宽农村社会保障覆盖面和待遇水平,有序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制定并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就业补偿机制,使其降低用工成本,缩小用工缺口。

3.构建设施支持机制

(1)完善公共基础设施。明确政府负责农村公共基础设施投入主体责任,建立基础设施财政支持政策。加大农村道路、电网、灌溉等公共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完善基础设施建设补偿机制,加大农资综合补贴力度。(2)加强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涉及农用地以及直接用于或服务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设施、附属设施和配套设施用地,一律按农用地管理。*《我国取消设施农用地审核配套设施纳入设施农用地管理》,《人民日报》2014年10月18日。加大对仓储、冷藏、大棚等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和用地支持力度,完善设施农业发展规划,推进加工和仓储用地审批制度改革。(3)加大农业设施维护力度。建立农业基础设施管护长效机制,保障基础设施管护资金到位、责任到人,确保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所需生产设施持续有效运行。

4.构建科技支持机制

(1)完善农业科技研发机制。加大农业科技研发投入力度,制定农业科技扶持振兴规划,发挥农业科技财政专项资金引领作用,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农业科技研发,科学规划资金使用领域。(2)完善农业科技市场体系。加快建立和完善农业科技市场体系,提高农业科技服务市场化水平,保障农业科技服务有效供给,推动农业科技研发和应用,实现良性互动。(3)完善农业科技推广和应用机制。重点开发和推广优质高产高效技术、加工保鲜储运技术、农业降耗增效技术。加大农业科技推广资金支持力度,建立和完善各级农业科技推广服务机构。加强科技推广队伍建设,增加服务内容,完善人员编制,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待遇水平。

(三)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保障机制

1.构建主体合作保障机制

创新生产和销售合作机制。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要建立横向联合机制,夯实合作基础,加强互利共赢合作生产经营方式。推动各类经营主体建立品牌创新合作机制,完善地理标志品牌建设,争创名、优、特、新产品认证。共同开发销售市场,拓宽产品销售渠道。建立联合采购制度,提高要素市场议价能力,降低要素采购成本。同时创新产业发展合作机制,以项目合作为抓手,加强项目申报合作,提高项目合作管理水平。各级职能部门要为构建农业科技园区、产业园区等合作机制创造条件,促进各类经营主体优势互补,提高整体经营效益。

2.构建市场流通保障机制

(1)完善农资供给机制。加大农资补贴力度,简化补贴手续,完善农业生产资料供给市场,有效降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成本。对储藏设施建设与基础设施建设给予同等优惠待遇,保障农产品储藏设施建设需求。(2)整合产品流通环节。制定产品流通规划,缩短产品流通环节,促进各级销售市场资源整合,有效提高产品流通速度。建立并完善产品市场准入机制,规范市场交易行为,保障产品质量安全。加大物流体系建设力度,搭建产品销售服务平台,提高产品流通和资金周转速度。(3)创新产品销售模式。建立农产品销售信息平台,探索建立农产品网上直销模式,规范发展“农超对接、农社对接”等新型流通业态。

3.构建农业保险保障机制

(1)增加产品供给。细化农业保险条例,建立农业巨灾风险分散体系。*吕晓英、李先德:《美国农业政策支持水平及改革走向》,《农业经济问题》2014年第2期。支持和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开发层次多样、针对性强、保障有力的农业保险产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构建政策性农业保险产品,重点加强风险高、周期长、需求大的农业保险供给,降低农业经营风险,提高经营效益。扩大农业政策性保险覆盖面、提高保费补贴标准,积极发展商业性、合作性农业保险,提高风险管理水平。*李克强:《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求是》2015年第4期。(2)提高理赔标准。加大资金扶持力度,提高对农业保险产品供需双方的资金补贴力度,鼓励经营主体购买保障水平较高的农业保险产品。支持保险机构提高保额水平,提高保险理赔标准,有效降低农业经营风险。(3)简化理赔程序。建立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监管机制,加大道德风险管控力度,完善理赔审核程序,有效发挥农业保险降低经营风险、稳定收入预期的功能。

4.构建社会服务保障机制

(1)建立信息服务平台。建立农业生产信息服务平台,为生产者提供培训、咨询等社会服务,提高农民生产技能和专业水平。建立价格、库存、供求等市场信息服务平台,为生产经营提供必要条件。*陈锡文:《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求是》2015年第6期。建立农业生产气象信息发布平台,有效降低农业生产风险,提高农业生产防灾减灾能力。同时建立信息交流合作平台,促进农业规模化生产,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2)发展集约化耕作,在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与经营权“三权分置”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建设,提升土地承包流转服务中心、土地托管中心、土地仲裁委员会服务水平,建设综合性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陈叶军:《孔祥智:四化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中国合作经济》2013年第2期。(3)构建公益性农机作业服务机构,加大补贴力度,改进服务方式。支持建立经营性耕种、收割、运输等农业服务组织,提高服务效率。建立农业机械化项目扶持标准体系,重点选择科技含量高、带动效应大、经济效益佳、社会效益好的经营项目和经营主体作为扶持对象,通过典型示范、以点带面的方式充分发挥各类经营主体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5.构建市场监管保障机制

(1)加强资金监管。建立健全扶持资金审批制度,加强资金用途管理,构建资金使用效果反馈机制,建立支农惠农资金动态调整机制。科学选择资金扶持对象,规范项目资金扶持管理,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2)强化准入管理。营造良好投资环境,加强负面清单管理,建立社会资本进入农业领域资质审批制度,科学评估工商资本开展农业经营对生态环境及农民收入的综合影响,提高工商资本农业经营社会效益。完善农业投资管理机制,规范经营行为,确保各类主体经营行为符合农业整体发展规划。(3)加强市场监管。完善农业生产要素及农产品质量认证规章制度,健全市场监管机制,规范市场交易行为,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有序参与市场竞争。建立产品生产产地追溯机制,加大产品生产要素质量监管力度,保障生产要素质量安全。加大品牌保护力度,严厉打击各类制假售假违法行为,保障市场竞争有序进行。

6.构建领导组织保障机制

(1)按照集中领导、分工负责的组织原则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体系领导工作机制,强化领导责任,确保工作落实。加大部门合作力度,提高部门协作能力。(2)加强总体规划和顶层设计,全面谋划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发展思路,统一制定发展战略,合理布局产业发展,提高科学发展水平。(3)制定并完善注册登记制度,健全注册登记标准和市场准入制度。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制定并出台《家庭农场法》,完善工商资本进入农村开展新型农业经营法律法规。健全基层政府与村级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关系,改善乡村治理机制。构建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及部门协作机制,完善政策制定程序,提高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

四、结论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成为促进经济持续发展的强大动力。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是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对转换农业发展方式、提高农业生产能力具有重要意义。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关键在于完善相关体制机制,核心问题在于建立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通过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建立起组织严密、运行高效的利益共同体,为提高经营水平和经济效益奠定基础。围绕利益联结机制,需要在资金、人才、设施、科技等方面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支持机制,为开展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的生产经营提供要素支持。在支持机制的基础上,建立完善的主体合作、市场流通、农业保险、社会服务、市场监管、领导组织等保障机制,全面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协调能力和运行效率,有效解决农业“谁来种”“种什么”“如何种”等现实问题。

(责任编辑:李慧宇)

作者简介:蒋和胜,四川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成都610064);刘世炜,四川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研究生(成都610064);杨柳静,四川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成都610064)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完善我国粮食价格形成机制研究”(09XJY032)、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大项目“四川现代农业发展与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创新研究”(SC13ZD02)

中图分类号:F320.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6-0766(2016)04-0107-10

A Study on the Mechanism of Developing New-type Agricultural Management System

Jiang Hesheng, Liu Shiwei, Yang Liujing

Abstract:The modernization of agriculture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is the important element of development strategy of pushing for industrialization,informatization,urbanization and agricultural modernization,and the development of new-type agricultural management system is the inevitable choice and powerful guarantee to realize Chinese agricultural modernization. According to the current situation and the main problems we face,the basic task of establishing and perfecting the new-type agricultural management system lies in mechanism innovation,namely core mechanism,support mechanism and guarantee mechanism. The core mechanism refers to the benefit coupling mechanism. The support mechanism includes the financing support mechanism,personnel support mechanism,facilities support mechanism,and science and technology support mechanism. The guarantee mechanism includes the cooperation mechanism of agricultural operators,market circulation mechanism,agricultural insurance mechanism,social service mechanism,market regulation mechanism,and leadership and organization mechanism.

Key words:new-type agriculture,management system,agricultural operators, mechanism

§经济与工商管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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