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西佗陷阱”中传统主流媒体的引导失当与应对
2016-05-14曾学优
曾学优
摘要:“塔西佗陷阱”是古罗马历史学家塔西佗提出的理论。本文从传播活动中的受众心理和传受关系角度出发,分析新媒体环境下,传统主流媒体舆论引导失当与塔西佗陷阱的形成的关系,探讨传统主流媒体在新媒体发展环境下,如何与新媒体进行融合,更好地发挥舆论引导作用,树立党和政府的公信力,避免更多的“塔西佗陷阱”现象。
关键词:塔西佗陷阱 主流媒体 舆论引导
2014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指导河南省兰考县委常委班子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时,意味深长地提到了“塔西佗陷阱”。“塔西佗陷阱”是古罗马历史学家塔西佗提出的理论,说当权力失去公信力时,无论是说真话还是说假话,做好事还是做坏事,社会都会给出负面评价。在我国进入全面深化改革的时期,党和政府应当思考如何避免陷入“塔西佗陷阱”,笔者认为应充分发挥传统主流媒体的舆论引导功能,避免引导失当。
媒体引导失言
新媒体环境下,传播活动中受众的心理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新闻传播信息泥沙俱下的情况下,受众容易形成从众的心理。某个突发事件发生后,只要有人发出声音,或者是谁最先将新闻传播出来,那么,无论这个传播者是新闻机构还是个人、传播平台是正规新闻平台还是个人自媒体,受众往往非常容易选择相信这些声音,容易认同他们的价值判断,附和他们的意见主张,从而形成一种集体心理。同时,由于受社会转型和变革的影响,当反权威、反传统、反主流成为一种时髦时,社会大众还容易对正统思想观念、主流意识形态产生集体的逆反心理。美国的一项研究显示,62%的网民更愿意分享负面评论,这种“坏消息综合症”如果得不到官方回应,而主流媒体对此也是欺瞒、回避,哪怕慢半拍,其权威性和影响力都会大打折扣,就会演化为对地方形象的巨大伤害,将政府公信力消耗殆尽,从而导致“塔西佗陷阱”现象。以2015年天津“8·12”火灾爆炸事故为例,天津卫视一直到第二天上午,仍在播出偶像剧和动画片,对爆炸事故没有任何发应。这引起了群众的强烈不满,不但天津卫视遭受到了舆论的广泛批评,而且给天津市委、市政府的形象也造成了严重伤害。从12日晚上23点左右到第二天上午6点,这7个小时之内,传统主流媒体中,纸质媒体不可能做到及时发声,天津卫视本来是可以有所作为的,然而却如此失位,从而失去了舆论引导的制高点,把阵地拱手让给了社交媒体和自媒体,从而也给谣言的产生留下了空间。据介绍,天津港“8·12”爆炸事故发生后,一些微博账号、微信公众号编造、散布“有毒气体已向北京方向扩散”“方圆一公里无活口”“商场超市被抢”等谣言,制造恐慌情绪。还有人谎称亲属在爆炸中身亡,以“救灾求助”为名传播诈骗信息、谋取钱财。一些“网络大V”发布极不负责任的言论,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如果主流媒体及时主动发声了,就不会存在网络谣言。
在新媒体时代,传播活动中的传受关系也已经发生了颠覆性的变化。传受关系的变化决定了传统主流媒体不能再以原来的传播理论、传播方式和传播方法来进行舆论引导工作,否则有可能给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带来损害,从而把党和政府带入“塔西佗陷阱”。
回顾2015年5月2日发生在黑龙江省绥化市庆安县徐庆安被枪击事件就可以发现,传统主流媒体在舆论引导过程,没有考虑到新形势下受众对新闻真相追求的心理需求,出现了不少失当之处。2015年5月2日18时07分,黑龙江日报报业集团旗下的东北网发布快讯称,当日中午,黑龙江绥化市庆安火车站发生一起枪击致人死亡案件,引发舆论关注。20时许,新华网报道称,哈尔滨铁路公安局通报此事件“系铁路民警在处置一起危及旅客生命安全的突发事件时开枪”。通报称“男子在安检口处拦截旅客进站乘车,执勤民警予以制止,该男子不听劝阻,抓住一名5岁左右幼童向民警抛摔,抢走民警携带的警具,并抢夺枪支。为确保现场旅客生命安全,执勤民警开枪将其击倒在地。”从新华网的报道来看,可以发现记者对新闻事件的报道带有比较明显的倾向,那就是简单地成为哈尔滨铁路公安局的通报平台和传声筒,在潜意识上就是把受众当作新闻的接受者,没有意识到受众对此类突发事件肯定会追问真相。记者在采写新闻时,没有去追问,这名被枪杀的男子是谁?他为什么要在安检口拦截旅客进站乘车?他抓住的5岁幼童又是谁?他为何要抢夺枪支?而这些正是受众最需要了解的。
事发当天,新浪网、凤凰网等各大门户网站都转发新华网这篇报道,新浪网相关报道网友跟帖达7.5万条。少数网民表示“如果是抗拒执法,威胁他人生命安全,可以击毙”;但更多的网民是质疑“制服一个带老母、幼儿,明显是临时起意、手无寸铁的人需要击毙吗?”因为没有及时地给出更多、更详细的信息,没有能够第一时间引导舆论,当5月4日新华网黑龙江频道发表报道《哈尔滨铁路公安还原黑龙江庆安县枪击案现场》时,不但没有起到平抑舆情的作用,反而因为微博、微信、论坛等自媒体披露了更多的真假难辨的信息,从而激起了舆情的强烈反弹。特别是有关“截访”的说法和副县长慰问开枪民警的新闻报道出来后,更是形成了对当地政府部门的强烈质疑。
主动及时发声
要想消除“塔西佗陷阱”现象,除了党和政府要引起高度重视,着手建立公正公开的政府,限制政府的公权力,真正树立起政府的公信力,从源头上真正减少“塔西佗陷阱”现象外,作为党和政府耳目喉舌的传统主流媒体也应该承担起自己应有的责任。传统主流媒体必须正视“塔西佗陷阱”现象给舆论场带来的冲击和挑战,在遇到突发自然性灾害、重特大安全事故以及群体性对抗等公共事件时,要积极把握大众传播规律和受众心理,督促和配合党和政府部门及时发声,理性发声,持续发声,回应民众的关切。同时,要提高日常宣传的议程设置能力,积极引导舆论;加强对官员的监督,帮助党和政府走出“塔西佗陷阱”。
主动发声,对受众能动性因势利导,抢占舆论制高点,是传统主流媒体首先必须要做到的。其实,重大的突发事件或者是灾难事故突发的时候,也是舆论最混乱的时候。当人们最需要真相的时候,当人们最需要更具有公信力的传统主流媒体发声的时候,传统主流媒体若不作为,舆论阵地必然会被自媒体或网络媒体所占领。因此,无论是在日常宣传报道,还是遇到突发公共事件时,传统主流媒体都必须对受众的主动性和能动性进行因势利导,及时主动发声。这样不但能够树立其自身的形象,更重要的是能够帮助党和政府积极地引导舆论,做好公关危机,从而避免陷入“塔西佗陷阱”。在这方面,其实也有很多成功的例子,比如发生于2010年11月15日14时的上海静安区高层住宅大火,其影响虽然没有天津爆炸事件那么大,但在全国同样引起了极大的关注。而上海的传统主流媒体这次就能够积极应对,在事件发生两小时后,上海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16时的《新闻快报》就播报了火灾消息,并自16时38分起中断正常节目,连线前方记者,推出直播报道,让上海市民可以非常详细地了解火灾现场发生的情况。第一财经频道在下午15时30分许即播出字幕消息,而后跟进现场视频连线。新民网亦提供了长时间的前线视频网络直播。此后,上海当地的主流媒体对事件进行了深入的挖掘性报道,揭示了事件发生的深层次的原因。同时,对上海市房管局等有关部门在这次事件中的失职、渎职行为,也进行了连续的披露,并且深度挖掘了工程转包的现象。因此,在这次突发事件中,没有形成质疑政府的舆论热点,避免了“塔西佗陷阱”现象的发生。
因此,作为党和政府的喉舌,如果要想为党和政府疏导舆论,避免“塔西佗陷阱”现象的发生,一旦出现了热点、焦点的公共事件,主流媒体必须秉持不回避、不推诿的态度,积极与党和政府部门进行沟通,主动作为,积极发声,对违背社会公平正义的丑恶现象进行曝光,对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进行监督,对关系到百姓切身利益的事件及时回应,通过媒体的力量推动相关部门开诚布公地应对,促进事件的良好解决,在修复政府形象和公信力的同时,也重塑和壮大主流媒体自身的公信力、权威性和影响力。
如何发声
当然,只有主动发声、及时发声是不够的。在突发事件或灾难事故发生后,如何发声,才是传统主流媒体需要面对的更关键的问题。很多时候,传统主流媒体为什么会在突发事件或灾难事故中难以发挥其引导社会热点、疏导公众情绪的重要作用?主要原因就在于,面对新媒体形势下受众需求变化没有解决好如何发声的问题。
首次发声,立场最关键。突发事件或灾难事故对人们的冲击极大,因为这关系到人们的生命安全,所以一旦有突发事件或灾难事故,往往就会快速形成舆论中心。而突发事件或灾难事故发生之后,最需要出来面对和解决问题的是党和政府的相关部门,他们的反应、措施及应对通常会主导社会舆论的走向。而传统主流媒体作为党和政府与社会公众沟通的平台和桥梁,首次发声的立场是最关键的。突发事件和灾难事故发生后的第一时间,社会公众最关心的是事故和灾难中受害者或者遇难者的情况。如果首次发声的主流媒体只是报道政府部门领导如何高度重视,如何及时赶到现场,如何采取了紧急措施,如何及时应对等,却没有站在受害者或遇难者的立场和角度,去关心他们的状况,去关心他们的生死存亡,甚至连受害者或受难者的基本情况都不向社会公众通报,那就很难引导舆论,很难平息社会公众的质疑甚至是责难。2015年1月2日13时14分,哈尔滨市道外区太古街727号南头日杂物品仓库发生火灾,造成11层建筑多次坍塌,5名消防员遇难、14人受伤。1月3日凌晨4时25分,哈尔滨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哈尔滨”发布消息,公布“哈尔滨市道外区太古街727号库房火灾基本情况”。通报全文共585个字中,“领导高度重视”占去258个字,将近一半。提到名字的领导有9位,详细介绍他们的12种头衔。而对于牺牲的3位战士和失联的2位战士,则一笔带过。如果主流媒体首次发声时,不主动介入,简单地按这样的通报来报道,那还不如不发声。
继续发声,真相最重要。突发事件或灾难事故所引起和形成的舆论场,往往是一个渐变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主流媒体如何继续发声,如何把党和政府处置突发事件或灾难事故的措施、手段传播给社会大众,如何披露事件或事故发生的真相,是引导舆论发展的关键因素。这其中,又以及时披露事件或事故的真相最为重要。突发事件或灾难事故发生后,一些地方的党委政府官员出于种种原因,总是习惯性地进行掩盖,开始是掩盖事件或事故的发生事实,随后是掩盖事件或事故发生的真相,希望撇清责任,这样的做法往往最容易导致大众舆论的逆反心理,从而引发人们对政府部门的不信任。所以,在这个阶段,传统主流媒体一定要把握机会,在继续发声过程中,要勇于担当,负起责任。一方面要勇于探究真相、鉴定真伪,靠真相说话、对事实负责;另一方面在众说纷纭之时更要旗帜鲜明、敢于亮剑,不盲从不媚俗,让主流、权威、可靠的声音占据公众意见市场,并在这一过程中推动公众理性看待和思考相关事件。
深度发声,责任最核心。当突发事件或灾难事故的新闻报道最初的披露和真相探究之后,人们的关注就会转移到对突发事件或灾难事故的责任追究上来。查清责任,追究责任,避免类似事件或灾难的发生,既是党委政府部门需要作出的解释和承诺,也是社会大众急需了解的进一步信息。比如2015年8月12日天津爆炸事件发生后,根据大象舆情研究院提供的舆情研究分析报告,在网络舆论倾向性分析上,期待政府部门严格查处相关责任人员的网络舆论高达22%,远远高于指责官方信息不透明(16%)和质疑官方公布的数据作假(13%)等,可见追查责任是大众舆论最关注的焦点。在这个阶段中,传统主流媒体必须做到深度发声,一方面要通过媒体本身的深入调查,对事件和灾难发生的原因进行深入的调查,从媒体的角度分析和评论事件和灾难事故的责任划分;另一方面要紧密配合政府部门成立的责任追查机构,跟踪政府部门对责任追查的全过程,随时披露政府相关部门对责任追查的信息和责任追究的落实情况,从而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大众舆论对严格查处事件或灾难事故相关责任人员的期待,消除“塔西佗陷阱”形成的因素。
(作者单位:江西广播电视台)
栏目责编:邵满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