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评论的意识形态解构及引导
2016-05-14张波谈娅
张波 谈娅
[摘要]随着互联网应用的不断深入,新媒体网络工具日益多样,网络评论成为掌握信息控制权、意识形态话语权的重要方式。网络评论环境的疆域化、主体的平民化、载体的多样化、内容的随意性使通过网络评论呈现出来的意识形态的传播更具复杂性,特别是“坏”网络评论对主流意识形态的解构给当前我国主流意识形态的传播和引导带来了严峻挑战。构建意识形态的网络治理机制对营造良好的网络舆论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网络评论;主流意识形态;新媒体
中图分类号:D6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410X(2016)05005104
舆论表征着一个国家人们对某类事件的看法,能影响人们的价值判断和行为。随着新媒体网络传播方式日益多样,互联网已成为舆论发生的最为重要的载体,通过网络信息的发布、回复、评论形成网络舆论,从而影响人们的价值判断、思维方式甚至日常行为。网络评论已成为掌握信息控制权、意识形态话语权的重要方式,能否通过网络发出主流声音、构建主流话语将是党和政府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考验。
一、网络评论及意识形态传播
评论是对某个人或某件事的批评或议论,传统评论往往存在于报纸、广播等传统媒体,而网络评论则存在于以网络为媒质的多样化载体中。对于网络评论的理解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网络评论主要指以正式评论的方式对新闻事件进行批评和建议的网络叙事方式,包括专栏评论、专题评论等。“广义的‘网络评论包括网络媒体上具有或不具有新闻性、时效性的其他所有评论形式”[1]。网络评论是个非常宽泛的概念,广义的网络评论概念范畴更能代表人们的日常网络交往范式,它不仅包括论坛、博客、微博、微信等媒体平台发布的时评、政论、专栏,还包括网友对新闻事件、社会现象等进行的反映和评价。
随着网络在现实社会生态结构中的普及,互联网已经取代了传统媒体成为最重要的舆论集散地,网络舆论改变了传统的、规范的舆论生成方式。无论是企业还是单位、政府还是高校,都或主动或被动地建立自己的网络发布、回应平台,公共机构、组织的话语传播如果没有互联网思维,将会影响其对信息的掌控。作为互联网生态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网络评论已成为网络舆论的重要表达方式,互联网之所以受到人们的青睐,最主要的原因在于网络评论具有其独有的特点,它通过交互式评论的方式为人们提供话语展示的平台,展现了人的主体性和存在感,这与传统媒体单向度的舆论传播方式有着极大的差异。
一是评论主体的平民化。从网络评论的主体看,在全媒体、开放性和多元化的互联网环境中,主体已经呈现“泛平民化”的特点,评论者只要具备上网条件,就可以在网络上发布自己的意见。相较于传统媒体,网络评论不限评论者的身份和角色,只要申请一个权限,进入一个网络平台就能进行话语表达和交流,这种平民化的特点使得评论主体具有自主的参与意识,对焦点性的重大事件的评论度很高,从而形成网络公共舆情。
二是评论环境的疆域化。网络评论面临的环境并不是完全无限制的,每个国家都在极力维护本国的网络信息控制权,构建自己的“网络边疆”。“网络社会中国家的‘信息疆域 是指一个国家通过采取各种手段和措施, 在虚拟的网络空间所能控制的最大范围,在虚拟的网络空间努力争夺信息制胜权, 拓展和保卫自己国家的信息疆域, 是当今每个主权国家都在思考的国家安全战略问题”[2]。信息疆域化表明网络评论不存在绝对自由,而是具有意识形态安全边界,受制于意识形态安全对网络评论的规约。
三是评论载体的多元化。 网络评论有多种载体,除了传统的论坛、专栏和网页回复式评论外,还有微博、微信、APP客户端等新媒体载体。多样化的载体为网络评论提供了广泛的传播和呈现平台,同时拓展了评论主体的使用时间和空间,在任何时间、地点,只要拥有一部智能手机或终端平台,就可以发微博、微信和回复式评论,这是以前传统网络时代无法做到的。评论载体的多元化使网络评论可以实现即时、动态、快捷的呈现,大大拓展了公共舆论的传播速度和频率。
四是评论内容的随意化。网络评论往往带有个人的主观价值判断和情感因素,由于网络信息发布的便捷和快速,网络评论特别是通过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发布的评论大多以短少的语言呈现,这些话语回复往往基于主观判断,较少推理和分析,因此带有更多的随意性和感性色彩。
网络评论的上述特点给意识形态的传播提供了极大的空间。随着全球化、信息化趋势的不断深入,网络普及空前广泛。网络空间已成为人们进行话语交流、评论的重要载体。虽然网络评论并非完全表现为意识形态倾向,但一些新闻事件的发生往往通过网络评论给意识形态的传播和博弈提供一个交锋的虚拟战场,某些反主流意识形态往往通过形式化包装和片面、诡辩的方式抓住人们的好奇心、情绪化的心理特征,引发受众对主流意识形态的抵触。网络已成为人们一种日常性的活动工具,打开网络、浏览网络新闻、发布网络评论已越来越成为人们的日常习惯之一。在信息疆域的网络环境中,网络评论发布主体的平民化、发布方式的多样化、发布内容的随意性使得通过网络评论呈现出来的意识形态的传播更具复杂性,对网络评论进行主流意识形态的引导更具紧迫性。
二、“坏”网络评论对主流意识形态的解构
话语和语言本身传递着价值观的倾向,无论是主观表述还是理性判断,网络评论都充分展示了主体的价值观点。“好”的网络评论能够基于客观、理性、真实的原则,是良好舆论氛围形成之基础,而“坏”的评论则基于偏见、消极、虚假的叙事法则扰乱舆论环境,解构社会核心价值观对网络舆论的引导和影响。在社会思潮多元化、意识形态斗争复杂化的社会环境中,网络评论很难达到客观、理性的价值判断。基于对当前网络评论的观察和体验,我们认为网络评论如一把双刃剑,既能弘扬正能量,作为主流意识形态重要的话语支持系统,也能产生负效应,通过解构主流意识形态从而对人们的价值观念形成消极影响,造成群体性反应。我们论及的网络评论主要是“坏”网络评论对主流意识形态的消极影响,这些网络话语以碎片化、片面化的方式解构着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权,影响着人们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同。
(一)网络评论的 “政治化倾向”
我国当前处于社会矛盾的多发期,网络对社会问题的反应相当敏感,针对某些社会问题和现象的网络评论往往带有政治化的倾向,即把某些自然问题归结到社会问题、把客观现象和政治制度、执政党的领导、社会主义原则等道路问题联系起来。例如, 2014年10月7日凤凰网等各大媒体刊登了一条新闻,即“越南当地农民发现一个长1.7米,宽1.2米重达220公斤的巨型灵芝,引来当地群众围观”。然而,就是这条很普通的新闻引起的网络评论让人大跌眼镜,有评论含沙射影地表示“如果是我们国家,又是国家的了,上交”。可见,很多人会产生偏移性联想,把本是一件平常的、客观的新闻话题转化为带有政治评论因素的话题。实质上,由于西方意识形态的互联网战略,主流意识形态网络话语权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一些网络评论把某些客观话题转变为政治意识形态的比较,通过“政治化”倾向质疑主流意识形态的合理性与合法性。有的网络评论成为西方敌对势力编织虚假意识的重要手段,以网络评论的方式颠覆红色经典人物、民族英雄、模范人物来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革命史、消解中华民族的爱国主义精神、混淆人们对道德廉耻的评价,形成一股历史虚无主义思潮,对主流意识形态话语系统造成极为不利的影响。
(二)网络评论的“虚假化传播”
网络评论是对某个事件及现象的主观性加工,它带有强烈的评论主体的价值观印记,在自由的网络空间,评论主体可以充分表达自己的观点。由于没有完善的法律规约,网络评论的虚假传播很容易形成网络谣言,进而影响到人们的辨别力。例如,近年来出现的政府PX化工项目引发的群体聚集事件,事件的发生首先由网络评论形成话题讨论,在网络话题讨论过程中由于人们对PX项目的环保规格的真实性并不了解,形成了大量虚假信息,心怀叵测的人又通过网络评论,大量制造网络舆论,发布质疑党的领导、否定主流意识形态的负面信息,激发起群体性反应,给主流意识形态造成了极为负面的影响。网络评论中的“虚假化”传播往往带有一定的主观目的性,或者表现为对社会不满的情绪化“转发”;或者是经过一定的策划而故意进行虚假评论,引发网络舆论的关注。无论是哪一类表现方式,对主流意识形态的消极影响都是显而易见的。
(三)网络评论的“情绪化宣泄”
从评论的价值立场来说,有理性客观的评论,也有情绪化的非理性的评论。理性客观的评论从事实出发,阐述对某个现象的主观看法,这种评论常见于主流网络媒体的时评、博客、专栏等,而情绪化的非理性评论多见于对媒体新闻或事件的回复性评论和论坛、微博、微信的网络评论。由于网络回复式评论占网络评论的绝大多数,情绪化的评论成为评论的主要内容。情绪化评论源于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向网络的转移,其表现形式一般来说短小精干,很少进行长篇的分析,带有一些不满情绪,如果大量积累能产生强烈的情感共振效应。例如,对某种社会事件或对社会发展机会不均的吐槽,对某些社会现象的不满等,这些评论往往带有评论主体的情绪因素,含有民粹主义倾向,表现出激进主义态度。网络评论的情绪化聚集会影响人们对事实与价值关系的客观判断,在没有引导和控制的情绪化专制面前,社会心理受到鼓动,引发人们以非理性态度来评判社会现象、事件产生的原因和规律,进而形成对主流意识形态的否定、质疑。
(四)网络评论的“片面性叙事”
尊重事实,客观地对社会现象进行分析,正确地引导人们进行价值判断是一个“好”网络评论的基本评判标准。反之,不尊重事实,对社会现象进行片面性表达则是一个“坏”网络评论的叙事特征。网络评论的片面化叙事往往只抓住评论对象的某一方面或某一点,以个别置换全体,以特殊代表普遍,从而影响人们对事实真相的判断。由于知识和道德的局限,大多数网络评论的主体并非是某一领域的专家或者理性的“道德人”,在对社会现象评价和认知时,主观化和情绪化会影响人们对原因和事实的追溯,形成片面认知。实际上,网络评论的特征决定了片面性叙事在网络话语生态中占有相当的比例。一些敌对意识形态往往利用网络评论主体的知识和道德认知局限,通过新奇的包装,以片面的叙事法则裁剪历史,忽视事实,丑化英雄,传递错误的历
史观和价值观,对不明真相的网络个体的历史评价和政治判断产生误导。
三、构建网络评论的意识形态引导机制
对任何国家、任何执政党而言,舆论是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权在人们日常生活中的显现,是意识形态建设的重中之重。在互联网时代,网络评论是建构舆论的重要方式,“好”网络评论和“坏”网络评论都是网络舆论生态的一个组成部分,舆论中批评与反对观点的存在更是一个社会良性运转的关键。然而,在当前我国意识形态斗争的隐蔽性、复杂性背景下,一些网络评论往往被敌对意识形态利用,成为颠覆主流舆论的攻心之策。在任何国家,网络评论没有无限制的绝对话语自由,总是存在着一定的意识形态安全边界。因此,加强网络评论的治理、强化网络评论的引导、建构主流网络评论的话语权是极其必要的。
(一)加强对网络评论的治理和引导
在前网络时代,主流舆论的传播往往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进行单向的信息输出,而主流评论并不能即时接受受众的直接反馈和评价。互联网的出现改变了这一现状,主流媒体话语、非主流话语以及个体话语都被展现在同一个平台上交锋、交流,从形式上说谁也无法垄断话语的权力。这给主流意识形态的传播和引导带来前所未有的挑战:一方面,反主流意识形态、非主流意识形态等话语类型通过网络评论的方式不断与主流意识形态争夺话语权和领导权;另一方面,“坏”网络评论的虚假性、片面性、随意性等特征又影响主流意识形态对舆论的引导。面对纷繁复杂的网络话语生态,加强对网络评论的管理和引导,强化意识形态的管理权极为必要。
首先,规范网络评论的话语空间。虽然网络评论表征着人们想象力的自由发挥,但没有绝对的自由,任何自由培育都是在一定的秩序之下,没有秩序,何谈自由。因此,应加强对纷繁复杂的网络评论的管理,对混淆视听和传播谣言的网络评论及时进行技术处理,提倡网络评论的自律和负责,在强化治理的框架下引导网络评论尊重自由与秩序的辩证原则。
其次,对网络评论进行法治化管理。网络并非自由的“法外之地”,每个国家都非常重视网络信息安全边疆的捍卫和巩固。法治化是对网络评论进行有效管理、对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有效防御的重要手段,通过法律途径对传播网络谣言、煽动网络事件的评论者进行制度约束和惩罚,清除网络中的“害群之马”,是规范网络舆论的话语渠道,加强网络意识形态有效治理的重要方式。
(二)充分利用新媒体强化网络评论的引导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微博、微信、APP客户端等新媒体的出现为人们提供了便利的交流平台,提供了更为自由的表达空间,新媒体的媒介功能从传播、告知延伸到了释放、表达的功能,阐释个性和表达个性成为其突出特性。“互联网尤其是微博成为思想文化信息的集散地和社会舆论的放大器,改写了舆论引导新格局,改变了中国社会的舆论传播格局和生成、演变机制,重塑了中国社会的舆论生态”[3]。相较于传统网络,新媒体的话语评论方式更为灵活和便捷,网络舆论传播往往源自于新媒体平台,新媒体已然成为当前网络意识形态交锋的重要工具。习近平在谈到意识形态斗争时指出,缺乏阵地意识、斗争意识不行,含糊摇摆也不行,陷入“本领恐慌”更不行。如何增强意识形态斗争的本领,掌握利用新媒体确立主流意识形态领导权的有效方法是当前党的意识形态建设的重要课题。因此,执政党的宣传工作部门应加强对网络评论的话语领导权,将新媒体的网络评论引导工作作为网络意识形态领导权建构的着力点,让主流意识形态成为新媒体的核心话语。例如,在普遍建立官方微博、微信、APP等官方新媒体的话语平台后,应考虑如何创新性地利用新媒体传播正能量,宣传主旋律。更为重要的是,应充分发挥政府的社会治理能力,通过新媒体充分为群众解决实际难题,办好实事。
(三)建立一支科学精干的网络评论员队伍
网络是话语传播的集散地,是话语表达的重要载体,更是意识形态话语权建构的主要手段。
“世界已经离开了暴力和金钱控制的时代,而未来世界政治的魔方将控制在拥有信息强权人的手里,他们会使用手中掌握的网络控制权、信息发布权,利用英语这种强大的文化语言优势,达到暴力金钱无法征服的目的”[4](P105)。谁掌握了网络控制权和信息发布权谁就掌握了意识形态话语权,而网络评论是掌握网络控制权最为关键、最为有效的方式。要让主流声音引导网络舆论,应建立一支科学精干的网络评论员队伍。
首先,应由政府统一部署,形成合力,建立全覆盖的网络评论员队伍。以各级政府的党委宣传部为执行机构,自上而下建立一支由国家到地方的网络评论员队伍。形成网络评论员的国家队和地方队的高低搭配,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其次,应突出网络评论员配置的科学性。一个合格的网络评论员既应具备自觉的政治敏锐性、良好的社会责任感,又要熟悉网络评论的操作技巧和话语表达,同时还要具备一定的理论辨析能力。因此,在网络评论员的选拔和配置方面,应以科学性作为依据,尊重网络评论的客观规律,选择合适且合格的网络评论员。
参考文献:
[1]王世华.网络评论再认识:概念、分类、特征及意义[J].编辑之友,2014,(10).
[2]张宽裕.网络意识形态及其特征[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08,(2).
[3]田 勇,陈冬冬.网络评论:在解构与重构中传递正能量[J].新闻与写作, 2013,(2).
[4][美]阿尔温·托夫勒.权利的转移[M].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92.
责任编辑:陈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