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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突击花钱视角的我国预算制度改革研究

2016-04-13李香菊

西安财经大学学报 2016年2期
关键词:财政资金

李香菊,刘 浩

(西安交通大学 经济与金融学院, 陕西 西安 710061)



基于突击花钱视角的我国预算制度改革研究

李香菊,刘浩

(西安交通大学 经济与金融学院, 陕西 西安710061)

摘要:文章用熵值法分析了我国2001—2014年突击花钱现象,通过对每月财政支出份额异常情况的分析,发现突击花钱不仅出现在年底,每个季末也存在同样问题。目前我国预算编制、审批和执行时间上的不匹配、预算资金使用者自利动机以及不完善的监督体制等致使年底突击花钱现象久治不愈。在借鉴国外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应深化预算制度改革,加强预算管理,完善约束机制,以提高政府预算绩效。

关键词:财政资金;预算制度;年底突击花钱;绩效预算

自从我国第一部《预算法》于1995年施行以来,财政管理制度发生了深刻变革,适应公共财政体制的部门预算管理体系已初步建立,但是实践中也暴露一些问题。一方面,当前财政资金流动性偏差、财政部门拥有庞大的沉淀资金:财政国库存量资金从2001年1月的3678.27亿元上升到2014年10月的44548.9亿元;另一方面,年底突击花钱现象屡禁不止,进入21世纪以来,每年12月财政支出在当年支出占比均在六分之一以上,部分年份甚至达到了四分之一以上。这无疑降低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改进预算管理制度,要求从审核预算的重点向支出预算拓展、清理规范重点支出、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建立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等方面提高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率。在此背景下,分析突击花钱现象的成因,解决年复一年的突击花钱问题,有益于实现“花钱问效、无效问责”的预算管理制度,提高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率。

一、文献综述

长期以来,我国财政资金“重投入、轻产出”,“重分配、轻管理”,财政支出绩效水平较低,年底突击花钱问题十分突出。如何提高预算绩效,对建立阳光财政、优化公共资源配置、深化预算管理改革等都具有重要意义。为此,许多学者围绕如何根治突击花钱问题提出了预算绩效的改革路径。

诸多学者研究国外绩效预算改革动态,论述推行绩效预算的必要性,并在此基础上探讨了推行绩效预算的原则、预算绩效如何测量以及应该采用何种预算改革路径等问题。马骏(2004)以美国德克萨斯州的预算为例,阐述了西方预算制度,探讨我国的预算改革[1];张维平(2005)论述了推行绩效预算的必要性,从绩效-成本分析法、激励机制、实行部分权责发生制等方面提出我国推行绩效预算的设想[2];李燕、王宇龙(2005)分析了我国实行绩效预算的制度约束,认为我国应从易到难、逐渐完善、由下而上、内外结合地进行绩效预算改革[3];卢洪友、龚锋(2005)则以测量预算绩效为视角,分析预算决策中信息的运用问题,指出如果核查技术不过关,绩效信息将会对决策产生误导[4];马蔡琛、董晓晴(2006)对典型国家的公共支出绩效管理进行对比,提出我国公共支出绩效管理改革需要采取“两步走”渐进式路径选择[5]。

针对突击花钱等严重影响预算绩效的现象,一些学者探讨了提高预算绩效的建议。贾康(2009)指出我国预算绩效不高,财政资金绩效约束不够,资金使用随意性偏大,预算法制化进程有待加快[6];胡怡建(2011)通过预算赤字和突击花钱间的矛盾分析财政体制缺陷,在追加预算、偿还债务本息、财政资金结余、建立稳定基金等方面提出了改革建议[7];刘尚希(2011)分析了两种“突击花钱”的现象后,指出提高部门预算的透明度是关键[8];叶青(2011)认为财政支出监管力度不足、预算编制质量偏低是造成年底突击花钱的主因,并提出加强预算支出管理、提高预算编制质量、对预算结余进行激励的建议[9];李燕(2012)从预算过程的各阶段入手,提出应从预算的准备决策、编制审批、执行决算、绩效考评与控制监督等层面解决年底突击花钱现象[10];韦森(2012)提出了赋予人大代表预算修正权、人大预算执行监督权、建立央行的国库经理地位等完善预算法的改革建议[11];许安拓(2012)认为应从完善预算管理制度、优化预算编制与拨付方式、建立绩效和问责机制等方面进行改革[12];于军(2013)着眼于绩效监督角度,研究加强预算绩效、确保财政资金用之于民的途径[13]。

上述研究对我国突击花钱影响预算绩效的原因进行了多层面的分析,但是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对年底突击花钱概念缺乏一个准确的定义;二是相对于12月集中花钱现象受到普遍关注,政府在其余月份的财政支出异常情况则被忽视;三是忽略了不发达地区的项目配套资金政策在年底突击花钱及财政资金沉淀等现象形成过程中起到的作用。鉴于此,本文不仅利用熵值法对年底突击花钱进行时间上和程度上的界定,而且从每月财政支出情况着手,在实地调研的基础上研究全年度财政资金绩效低下的原因。

二、我国突击花钱的现状及问题

(一)怎样科学定义年底以及突击花钱

年底是一个笼统的概念,既可以认为12月是年底,也可以是11月、12月为年底,甚至可以将10~12月视为年底,那么年底突击花钱这个期限应该如何划分?本文认为,可以将10~12月确切发生了突击花钱现象的月份归为年底。突击花钱即在年底等期限到来前,把财政资金集中支出的行为。可见,突击花钱的月份,其资金使用将远超正常月份。一年12个月,平均每个月的财政支出占比应为8.3%*如果12个月支出均等化,每个月支出占全年支出的份额为1/12,即8.3%,后文中7.7%(1/13),7.1%(1/14)根据相同的方法得出。,考虑到年底突击花钱现象,正常月份所占比重应该继续下降,如果年底花钱相当于多花掉了一个月的资金,那么正常月份所占比重为7.7%,如果年底花钱相当于多花掉了两个月资金,那么正常月份所占比重为7.1%。通过研究各年10~12月财政资金支出比重,发现10月财政资金支出比重大多小于7.1%,11月、12月财政资金支出比重均大于8.3%,可以认为年底突击花钱现象主要发生在11月和12月,即年底时限应界定为11月和12月。

(二)如何界定年底突击花钱程度

既然是年度突击花钱程度的度量,那么11月和12月的财政支出比重应该是衡量的主要依据,相比11月、12月的财政支出比重应该赋予更多的权重。鉴于此,本文用熵值法对12月财政支出比重和11~12月财政支出比重进行加权,测算每年的年底突击花钱程度,即可以保证12月财政支出比重被赋予更多权重。2001—2014年底突击花钱程度如表1所示。

表1 2001-2014年全国年底突击花钱程度

注:根据熵值法算出,12月财政支出信息熵值为0.89,11~12月财政支出信息熵值为0.99,由此得出的信息效用d值为0.11和0.01,可知,12月财政支出权重为11/12,而11~12月财政支出权重为1/12。数据来源于中国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

如表1所示,根据熵值法算出的结果显示我国年底突击花钱程度经历了一个先上升后下降的过程。在2006-2009年间,年底突击花钱现象最为严重。近年来,年底突击花钱现象备受关注,以及“三公”经费公开等一系列阳光预算制度改革,年底突击花钱现象有所改善。但是,以12月财政支出份额来看,2013年12月的财政支出依然占到了全年财政支出的六分之一以上,且相比于2012年,年底突击花钱现象有所反弹。由此可见,仍需进一步完善预算制度,消除年底突击花钱现象。

(三)是否仅年底存在突击花钱

相对于在12月集中支出财政资金现象受到普遍关注,其余月份的财政支出异常情况则被忽视。实际上,不仅是年底存在突击花钱,每半年、每个季度的最后一个月也存在着不同程度的突击花钱现象。从表2中2001-2014年各月财政支出份额中可以清楚看到这一现象:除去第四个季度外,每个季度前两个月的财政支出份额大致相当,而第三个月的财政支出份额大幅提升,说明每个季度最后一个月也存在突击花钱问题。突击花钱不仅出现在年底,每个季度都会出现不同程度的突击花钱,只是年底突击花钱现象更加显著。

表2 2001-2014年各月财政支出份额

三、突击花钱的原因剖析

年底突击花钱不是新鲜话题,尽管政府三令五申、新闻屡屡报道,年底突击花钱仍然“久治不愈”。针对年底突击花钱现象,部分官员认为,年底政府账面上的资金看似虽多,但事实上早已花出去了,年底突击花钱实际上是年底集中支付。此外存在着其他合理解释:如部分项目资金需求不平滑,前小后大;政府采购要求货到或者确保质量之后才能付款;存在着到年底才进行清算的项目,如据实结算项目、以收定支项目等。上述情况导致年底支出规模要比正常月份稍大。2001—2014年中,12月平均支出规模达到全年财政支出的22.5%,相当于1~10月份每月平均支出的3倍。2011年以后年底突击花钱现象得到一定遏制,但12月的平均支出仍是1~10月每月平均支出的2倍以上。年底突击花钱现象得到遏制的同时,财政资金沉淀现象逐步凸显。在陕南、陕北和西安等地的实地调研过程中,发现财政沉淀资金大多是由于各种原因导致资金暂时没有使用出去带来的结转而非结余。突击花钱和财政资金沉淀很像一枚硬币的两面,如果不能将资金在年底突击花出去,就会形成结转,造成财政专户账面上的资金余额增加。可见分析年底突击花钱现象的根源,必须结合处理财政资金沉淀问题从更深层的制度方面进行剖析,避免产生按下葫芦起了瓢的现象,否则达不到标本兼治的效果。

(一)财政资金批复和拨付过程中存在时滞是年底突击花钱的主要原因

我国当前采用日历年制的财政年度,即从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然而,根据《预算法》规定:中央预算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地方各级政府预算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参见《预算法》第五章第三十九条。。这意味着中央预算批复起码在3月之后。财政部2014年5月21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预算执行管理的通知》,要求细化落实未分配到部门和下级财政的预算:“本级代编预算要尽量在6月30日前分配下达;超过9月30日仍未落实到部门和单位且无正当理由的,除据实结算项目外,全部收回总预算。上级转移支付要在收到后30日内分解下达到本级有关部门和下级财政。”*财预〔2014〕85号文件。可见,当前预算拨付到具体使用单位时,预算使用期限已经过去一半。事实上在实地调研中发现,除了少数项目是因为上年7~8月申报,10月份评审,11~12月确定,1月份开始执行,基本不存在突击花钱现象以外,其他资金年初大都没有具体到项目,由于2月份才开始征集项目,经过专家评审以及公示等程序,到7~8月份才能确定具体项目,9~10月份开始拨付,在通过中央→省→地方的拨付路径,真正到地方手上时已经到年底,如果不突击花钱,就造成资金结转,这也是地方财政资金“沉淀”的主因。而部分南水北调及生态修复的项目冬季无法施工,当地官员戏称连突击花钱的资格也没有。财政资金批复和拨付的时滞导致的结果便是财政资金使用前紧后松,不仅年底突击花钱,而且第一个季度财政支出份额相对偏低,部分财政支出在第一季度并未得到执行,影响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二)预算资金使用单位自利动机是造成年底突击花钱现象的主观原因

财政资金相对均匀地在各月平均分摊,有利于提高政府财政支出的绩效,然而突击花钱成为常态表明,对于资金使用者而言,在期限到来前将财政资金花出去比提高财政资金的绩效更有利。资金使用者自利动机体现在事先、事中、事后三方面:一是个别地方政府部门在年初预算编制时,出于政绩等方面考虑,上报大项目、虚报项目,造成部分项目资金超过其所需,一开始便埋下了年底突击花钱的隐患;二是在项目结项前,如不能将资金用掉,超期的财政资金将无法继续使用,最终沉淀在国库中。事实上,近年来我国财政国库存量资金增长迅速*中国人民银行资产负债表显示财政国库存量资金出现了迅速增长的现象:从2001年1月的3678.27亿元上升到2014年10月的44548.9亿元。,国库中存在着庞大的存量资金*从世界范围来看,美国财政国库存量现金为4126亿人民币,日本为1600亿人民币,印度为875亿元人民币,德国为190亿人民币、法国为118.9亿人民币(截止2013年1月,汇率为同期汇率)。《预算法》第三十四条和第四十七条规定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的支出必须按照预算执行,坚决不允许超出预算,各级政府预算的上年结余,可以在下年用于上年结转项目的支出;有余额的,可以补充预算周转金;再有余额的,可以用于下年必需的预算支出。。因此在预算执行过程中,预算资金使用者在项目结束前突击花钱相比资金最终滞留在国库中更为有利;三是现行预算编制往往与前一年的预算支出挂钩,如果当前预算资金并未全部执行,那么会影响到以后年份的预算收入,加之预算资金绩效低下对地方官员考核并无负面影响,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如何自然不在各级地方政府的考虑之内。因此,预算资金使用者出于事后考虑,在预算期限结束前突击花掉预算资金的行为也就不足为奇。

(三)监管不力助长年底突击花钱现象

一方面,实质性预算权力在立法与行政之间的配置失衡,导致整个预算过程中,行政部门的裁量权过大。对此不少专家、学者呼吁加强和改进人大作用,但由于《预算法》缺乏具体的保障和操作机制,人大在整个预算过程中事实上被边缘化[14]。另一方面,社会舆论监督使得年底突击花钱现象有所缓解,但是监督力度有待加强。从表1中可以看到,虽然年底突击花钱现象一直存在,但在2009年之后有所缓解。这与年底突击花钱现象越来越受到关注,以及“三公”经费公开等预算制度改革密切相关。但是预算公开不够细化,过于专业,削弱了社会舆论的监督效果,无法约束相关利益主体,特别是无法避免官员主体的寻租和预算最大化行为。

(四)地方上配套资金压力是造成西部地区突击花钱及财政资金沉淀的区域因素

中国自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对中央和省级的财权事权进行了划分。中央政府在集中了大量财力之后,对于诸如教育、医疗、环境保护等区域性公共服务的供给,采取委托地方政府提供,通过专项资金的方式实行。上述专项资金通常要求地方政府给予配套。这种配套制度造成了地方政府突击花钱及财政资金沉淀:一方面,项目资金分为中央的专项转移支付和地方配套资金,中央专款未动的情况下,地方无法及早开展项目;另一方面,部分市县配套资金压力大,西部地区的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不仅经济发展落后,而且承担着南水北调、涵养水源等生态修复重任,薄弱的经济基础和沉重的配套资金压力造成部分项目由于配套资金未到位而无法动工或者较晚动工,造成突击花钱或财政资金沉淀*汉中“十一五”期间国家发改委规划7大类67个项目,总计20.85亿,其中涉及污水处理和垃圾填埋的22个两厂建设项目配套资金就有6.55亿,目前为止由于配套资金暂未落实致使前期移民、拆迁工作尚未完成,导致有4个项目无法启动。。

(五)预算制度存在缺陷是造成年底突击花钱的根本原因

不论是政府财政资金拨付缓慢,还是监管不足,亦或是突击花钱是预算资金使用单位的最优选择,都折射出我国预算制度存在缺陷。第一,预算资金拨付缓慢已经引起重视,政府已将预算拨付速度纳入财政部门考核体系,预算资金拨付效率得到了提升,但是财政年度与预算审批之间时间上的不匹配,依旧制约了财政资金拨付速度。财政部2014年5月21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预算执行管理的通知》也仅仅要求“本级代编预算要尽量在6月30日前分配下达”,可见拨付缓慢从根本上来讲是因为预算制度还存在一定缺陷。第二,预算编制常与上年支出或当年GDP挂钩,项目资金常要求地方配套等不适宜的财政体制需要完善。第三,预算资金使用单位自利动机致使年底突击花钱成为其最优选择,也说明我国预算制度还不够完善,使得预算资金使用效率低下。第四,我国《预算法》缺乏具体的保障和操作机制,同时目前预算公开不够细化,过于专业。

四、国外预算改革的经验借鉴及启示

(一)美国零基预算的经验和启示

零基预算是以零为基点编制预算的方法,于20世纪60年代由美国的彼得·派尔提出,并最先在美国农业部试行,结果以失败告终。直到1970年,零基预算才在美国德克萨斯仪器公司取得了成功,并被广泛推广到其他私营企业。随后,在借鉴私营企业使用零基预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美国公共部门开始全面使用零基预算。1993年,美国在零基预算的基础上进行改进,将绩效观念加入预算编制中,公共部门开始采用绩效预算编制方法。

从美国预算发展过程可以看到:首先,零基预算显然比非零基的预算编制方式更加科学,实现零基预算,有利于提高我国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其次,可以借鉴美国实现零基预算的改革方式,不仅可以采用在地区部门间进行试点,还可以借鉴企业的先进经验;再次,绩效预算是零基预算的发展方向,在进行零基预算的改革过程中,可以利用后发优势,加入部分绩效预算的先进观念,进一步提高我国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率。

(二)澳大利亚、巴西绩效预算的经验和启示

本文选取澳大利亚和巴西分别作为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实行绩效预算的代表,从中借鉴预算改革的经验和做法。

澳大利亚考虑到突发事件会导致增加支出,在年度预算外增加了补充预算应对年初没有考虑到的因素,并在年度预算开始执行的同时编制补充预算。澳大利亚预算绩效是由国家审计办公室负责审计,并赋予权力以保障审计实施。一方面保障审计长办公室的独立性,只有参众两院都不满意才能免除审计长任职;另一方面赋予审计长相关权限,保证审计顺利进行,审计长既有权出入政府的任意建筑,又有要求政府工作人员提供相关信息的权力。需要强调的是,预算绩效评估不对政府政策进行审计,主要是对执行结果进行审计。

巴西议会负责预算的审议和通过,预算的监督主要通过政府内部监管局和外部议会来进行。巴西绩效预算的一个突出特点便是审查内容十分具体。比如审查一个公路项目,通常会细致到具体路段,并审查相关合同。此外,巴西也赋予预算审查一定权限。如果上述审查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议会拥有停止相关项目资金支付的权力。

从澳大利亚和巴西为代表的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实行预算绩效的经验中可以看出:一方面,必须赋予预算审查机关对不合格项目停止支付资金的权限,避免财政资金被随意使用;另一方面,应该借鉴巴西审查策略,细化、具体审查内容,实现预算绩效问责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三)预算编制审批与执行时间匹配上的借鉴

英国预算周期大约为30个月,财政年度从4月1日到次年的3月31日,预算编制及审批从上年4月到本年3月,时间大约1年。美国联邦政府的财政年度从每年的10月1日开始到次年9月30日截止;州政府的财政年度并不统一,大多数州政府依然沿用1977年之前的财政年度,即7月1日到次年6月30日,少数州政府的财政年度跨度长达两年。一个完整的预算周期大约33个月,预算编制和审批大约要经历18个月。日本预算编制及批复时间也较长,以2011年预算编制流程为例:2010年6月下旬开始编制预算,2011年1月底,将预算提交国会,预算于2011年4月审批后开始执行,其预算编制及批复时间大约10个月。

与上述国家预算编制和执行相比,我国在两方面上处于劣势:一是预算实际编制以及审批时间较短。根据中国人大网公布的《国家预算的编制过程和主要内容》显示:我国于年中开始编制下年预算,到次年1月中上旬,预算工作委员会实施预先审查,着手预算批复的准备工作。这意味着预算编制花费的时间大约6个月,而预算审批时间大约只有3个月。二是预算编制审批和预算执行时间有一定重复。上述国家在完成预算的编制、批复之后,才开始执行预算。而我国预算审批和预算执行上有大约3个月的重叠期。正因为如此,第一季度我国财政支出份额相对偏少,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偏低。

五、结论与改革建议

本文利用熵值法,从年底突击花钱现象出发对政府每月财政支出份额进行剖析,发现突击花钱不仅出现在年底,也出现在每个季末。财政资金批复和拨付过程中存在时滞、预算资金使用单位自利动机、监管不力、地方配套资金压力等原因造成了年底突击花钱的久治不愈,归根结底是预算制度存在缺陷。借鉴国际预算制度改革的经验和实践,本文从预算制度设计和完善约束机制两方面提出建议。

(一)深化财政体制改革,优化预算制度

1.改革预算制度,科学编制预算

一方面,继续深化零基预算和绩效预算改革。从实际情况出发编制预算,对预算执行结果进行审计和评价,并注重评价结果的运用;另一方面,改革预算编制、执行期限。延长预算编制时间以确保预算编制的科学合理,同时要避免预算执行和预算编制、审批在时间上的重叠,将财政年度可以从日历年制改为跨日历年制。考虑到我国每年3月召开“两会”,建议财政年度改为每年4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

2.进一步深化分税制改革,完善省以下财权事权划分

1994年分税制改革初步厘清了中央和地方财政之间的收入和支出关系,但是对省以下财政体制的改革并未做明确规定。基层单位事权刚性与财权薄弱的矛盾越发凸显。现行的专项资金地方配套制度虽然存在一定不合理性,但是其根源在于地方政府财力薄弱无法负担配套资金带来的压力。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构建与财力相匹配的事权支出责任,是解决当前地方政府债务、突击花钱以及财政资金沉淀的一剂良方。

(二)加强预算执行过程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1.加强预算支出管理,加快资金支付进度

一是,将年初预算下达时间提前,便于开展项目准备工作,同时,各部门和单位应提前做好支付准备,争取做到资金到账即可使用;二是,要加快财政资金的审核、支付、细化和落实的速度,便于预算资金尽快到达使用单位;三是,规范财政专户管理,避免财政资金沉淀;四是,在加速执行本年预算的基础上,还要充分利用结转资金,提高其执行速度。

2.盘活财政存量资金

首先,中央和地方的各部门要厘清现有财政存量资金,并根据存量资金分类进行处理,清理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资金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资金,加强对转移支付结转结余资金和部门预算结转结余资金的管理;其次,在盘活现有存量资金的基础上,加强对财政专户、预算周转金、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偿债准备金的管理,规范权责发生制核算,编制三年滚动预算,减少未来财政存量资金的生存空间;最后,在做到事先预防、事中监管的同时,还必须注重事后的绩效评价与问责,根据《预算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以期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三)完善约束机制,限制相关利益主体寻租和预算最大化等行为

1.做好预算绩效评价,实施绩效问责制度

预算是公共财政的基石,提高预算绩效是依法治国的内在要求。政府做好预算绩效评价、实施绩效问责制度是改进预算制度的必然选择。首先,加强预算执行分析,实现“花钱必问效”。各部门应完善本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的分析机制,并对重点单位和项目进行重点分析。其次,健全考核机制。各部门在明确考核指标的同时,还需要将所有预算支出都纳入考核范围。最后,加大问责力度,确保“无效必问责”。针对出现的问题,采取各种方式,帮助查找原因并改进工作。

2.增强人大在预算过程中的监督作用

目前人大在整个预算过程中实际上处于边缘地位,难以发挥监督作用,要增强人大在预算过程中的监督作用,必须做到:一是,要给人大腾出充足的时间来进行预算草案的审查工作,否则难以保障其有效进行监督;二是,将一篮子表决改为分次表决,避免部分预算表决项目捆绑;三是,要增强人大在预算拨款过程中的作用,实现地方预算的独立审查。

3.加快参与式预算改革的进程

新《预算法》中规定的预算公开的内容还主要停留在结果的公开。要减少公众对突击花钱的疑虑,必须加大财政公开力度。我国《预算法》在低透明度上存在失语,在公民参与原则上存在缺位。细化预算公开既可以增加公众对预算的了解程度,起到监督作用,也可以遏制不合理的开支及突击花钱,有助于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预算公开改革还需加快实施参与式预算的进程。只有公众及其代表参与到预算整个过程中,全面了解如何制定预算,即预算制定过程也公开,才能真正实现预算全面公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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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张维平.对中国实行绩效预算管理的思考[J].当代财经,2005(2):5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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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任红梅)

Research on Chinese Budget System Reform Based on Crash Expenditure Perspective

LIXiang-ju,LIUHao

(School of Economics and Finance,Xi’an Jiaotong University,Xi’an 710061,China)

Abstract:Using entropy value method, this paper analyses “Year-end Crash Expenditure”in China during 2001-2014.Through the research on monthly expenditure share anomalies, we found that crash expenditure not only appeared at the end of the year, but also appeared at each end of the season.At present the period of budget preparation,approval and execution don’t match, budget users self-interest and imperfect supervision system is the main reason for “Year-end Crash Expenditure” in China. Through draw lessons from foreign experience budget system reform, this paper puts forward some suggestions of reform and perfect the system of Chinese budget for deepening the reform of the budget system,strenthening the budget management and perfecting the restraim mechanism.

Keywords:financial fund; budget system; year-end crash expenditure; performance budgeting

中图分类号:F81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817(2016)02-0005-07

作者简介:李香菊(1962-),女,河南荥阳人,西安交通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财税理论;刘浩(1984-),男,湖北襄阳人,西安交通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财税理论。

基金项目: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基于‘年底突击花钱’视角的我国预算法修改研究”(SK2013035)

收稿日期:2015-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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