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才能稳定地进行农地流转?
——农地流转中信息不对称问题探讨
2016-04-04安海燕周利
安海燕,周利
(1.贵州大学 管理学院,贵州 贵阳 550025; 2.浙江大学 管理学院,浙江 杭州 310012)
如何才能稳定地进行农地流转?
——农地流转中信息不对称问题探讨
安海燕1,2,周利1
(1.贵州大学 管理学院,贵州 贵阳 550025; 2.浙江大学 管理学院,浙江 杭州 310012)
摘要:采用信息不对称理论为主要分析框架,结合实地调研情况,对农户如何才能稳定农地流转进行回答。从流转双方的目标函数分析获悉,农地收回成本是决定农户是否流转,以及是否稳定流转的关键因素。但是流转双方在此问题上存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即流入方信息多而流出方信息少。信息的不对称会导致农户的逆向选择行为,进而阻碍农户农地流转的稳定以及农地流转市场的发育。目前在实地调研中发现破解此困境主要有三种举措,分别是企业与农户签订书面契约、政府担保以及流转与用工捆绑。在对三种主要办法的用途与效果讨论的基础上,提炼出普遍意义上的缓解信息不对称的建议,分别是加强农户与企业事前沟通、构建农户与企业信任关系和完善相应司法保障机制。
关键词:农地流转; 信息不对称;逆向选择; 农地收回成本
农地流转市场并不是一个完全竞争的市场。流转双方目标的多元化,流转价格区域的一致性都表明农地收回成本是决定农户是否流转,以及是否稳定流转的关键。企业与农户在此成本上拥有不对称的信息,易形成逆向选择,阻碍农地流转市场的发育。本文拟从农地流转中信息不对称的源头、信息不对称的表现形式、农村已有缓解信息不对称举措的论述中,获取缓解信息不对称的启示。以期为促进农地流转,稳定农地流转提供一定的参考。
一、农地流转双方的目标函数与农地租金
什么影响流转双方的行为选择?农地流转租金(以下简称地租)价格在其中有何作用,有何特点?下文拟对此问题进行讨论。
(一)农地流转双方的目标函数
传统经济学认为,经济人的假设是利润最大化,可通过价格机制得以实现。随着制度经济学交易成本的引入,利润最大化目标转化为交易成本最小化。按照Coase(1937)[1]的观点,交易成本包括交易前的询价、交易中的磋商以及交易后的维护。至此,人的行为也就假设成利润、成本双重约束下的权衡选择。按照制度经济学的观点,本文对农地流转双方的行为函数进行分析。
农地流转供给方(农户)目标函数:在中国三权分立的农地制度下,农户流转的是特定时期的农地经营权(张红宇,2002)[2]。农户流转农地,这并不会带来身份的变化、职业的改变,农地仍然是维系其生存的主要来源(安海燕等,2013)[3]。因此,农户最终是要收回流转后的农地经营权,并继续自己耕种使用。农户农地流转的目标函数就应该包含两个方面,一是流转农地获得的收益,体现在地租上;二是农地流转的收回成本,收回成本包含农户与企业收回农地的商洽成本以及农地收回后的恢复成本。商洽成本指的是农户是否能按期收回,如何收回农地的交涉成本。恢复成本是农户将收回的农地恢复成原有状况或者恢复成能耕种状态所需的成本。以上用函数表示则为,U1=Max(R1)-min(Z1) 其中U1代表农户流转农地的总效用,R1表示地租,Z1代表收回成本。
农地流转需求方(企业)目标函数:企业作为一个完全的经济组织,其行为目标是利润最大化、成本最小化。利润来源于生产和销售领域,在流转领域企业目标更多的是成本最小化。成本最小化,一是支付给农户的地租最小,二是流转成本最小,包括寻找流转对象,与流转对象磋商,维护与流转关系所付出的时间、经济上的成本。用函数表示则为,U2=π-Min(R2,Z2),其中U2代表企业流转农地的总效用,π是企业在生产和销售中的总利润,R2是企业流转农地的显现成本即地租,Z2是企业流转农地的隐形成本即流转成本。
将双方的目标函数联立起来,形成农地流转的交易函数。
可见供需双方在各自目标函数的约束下,最终以外在地租统一的形式达成交易。而实质上,不仅仅地租(R1、R2),农户的农地收回成本(Z1)以及企业的流转成本(Z2)也都是决定双方流转与否的关键因素。
(二)农地流转的租金价格
地租价格不是单个农户与企业谈判的级差价,而是区域性的统一价格。由于农地质量以及农户谈判能力的千差万别,级差谈判价会导致企业流转成本的庞大。因此,从总体上来讲地租更加倾向于在一定区域内农地流转的总供给量与总需求量决定,同时以农户每年从农地中所获取的纯收益为参考价格。在实地调研中发现,农地流转价格具有分类性和区域性。分类价格即不以每块农地的具体质量定价,习惯做法是将农地划分为水田和旱地,赋予其不同的价格。由于产量的原因,一般水田价格高于旱地价格。如在贵州省德江县板桶水乡,水田每年租金600元/亩,旱田每年租金400元/亩。区域性体现在农地流转租金往往在同一个区域(组、村寨)是相同的,且具有相同的变化趋势。如水田每亩800元租金,每三年增加100元每亩。
因此,在地租不需要议价的情况下,农地的收回成本也就成为单个农户决定是否流转的关键。而在农地收回成本中,企业与农户存在信的不对称甚至是隔离情况,这严重制约了农地流转市场的发育。
二、农地流转中的信息不对称及逆向选择后果
Akerlof(1970)[4]用二手车市、保险、就业等案例论证,交易双方对交易获取不同程度的信息时就形成了信息不对称,信息不对称会导致逆向选择,最终市场萎缩直至消失。在农地流转中同样存在流转双方信息不对称的现象,存在大量的不确定性(陈超等,2011)[5],不体现在阿克洛夫所研究的产品质量上,而体现在农户所关心的农地收回成本(Z1),即农户对企业使用土地情况的信息不对称上。
企业拥有土地使用的全部信息, “流转后的农地用来做什么?”“如何使用农地的?”“是否会按期收回?”“回收的农地是否还适合耕种?”等问题。企业由于受交易成本最小化的约束,限制其向每个农户传递所需要信息的可能,就出现了企业信息多而农户信息少的农地流转信息不对称性现象。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信任在某种程度上能替代信息。费孝通(1947)[6]认为中国人是熟人社会,其关系是典型的差序格局。杨国枢(2012)[7]指出与差序格局对应的是差序格局的信任。农户与企业大都是处于差序格局的最外围,即陌生人的关系位置,对于陌生人双方对应的信任关系是完全不信任。流转双方在信息不对称、没有信任基础的情况下,农户担心企业会破坏性的使用土地也就不足为奇了。一方面农户会担心企业会选择低成本方式生产,最终导致收回的农地复垦困难。另一方面农户担心企业规模种植,不会花成本去标识每户的土地所属,因此难以收回原有面积原有地理位置的农地。其最终结果是挤压出去了那类关心农地的农户,只保留了那类不在意土地的,以后不会自己继续耕种土地的农户。因此,在农地流转中,信息不对称导致的逆向选择不是低品质的商品排挤高品质的产品,市场萎缩,而是排除了爱惜农地的农户,最终形成 “插花田”(因为少数农户不愿意流转而导致农地不成片不成规模)。如果插花田太多,就失去了流转规模经营的意义,企业会选择退出流转市场。最终农地流转的逆向选择也导致农地流转市场的萎缩甚至是消失。
三、缓解农地流转中信息不对称的已有举措
阿克洛夫用广告、担保来解决柠檬市场的信息隔离情况。在现实中,农地流转中也存在一些已有的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的举措。主要有以下三种:
(一)书面契约约定
在书面契约中约束企业对土地的使用以及收回土地的事项,并设置对应的惩罚机制。如在贵州省施秉县牛大场镇,某农户和企业签订的书面契约中提及了土地收回条款——“甲方(流出方,农户)有权获得土地出租收益的权利,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出租土地”“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流入方,企业)合理利用、保护出租土地,制止乙方损坏出租土地和其他农业资源的行为,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保障惩罚条款—— “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改变土地用途、破坏水利等基本设施或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赔偿金”“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节。不愿意调解或者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政府担保
在农村更多地方的做法是政府出面担保,一方面将农户对企业的信任转为对地方政府的信任,另一方面是通过政府对企业信息的获取,以及将信息统一传递给农户的行为缓解农户与企业的信息不对称性。具体操作方式有以下两种。第一,政府出面充当农地流转第三方。由政府出面向农户流转土地并签订流入合同,继而再由政府和企业签订流出合同。该操作类似于买卖双方信息隔离而产生的中间商,只是中间商以赚钱中间差价而行,政府以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为目的。在该种模式中,农地的收回事项与惩罚机制是政府与农户签订。如在贵州省贵定县云雾镇村委员会与农户签订的合同中签订了土地的收回处置条款——“稻田相邻之间表面相差60厘米以内的田埂可以挖倒(挖掉),倒平工作由甲方(村委会)负责进行,乙方(农户)必须保证甲方倒平工作顺利进行,由此造成的耽误和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恢复田埂费用按80元/亩一次性在签订合同时付给乙方,甲方租赁期满后,不再负责田埂恢复。田块恢复,由甲方组织乙方按照就近和整齐划一原则,以租用面积划定地块。租赁期间,若因国家实施农田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占用土地面积,在租赁期满后,甲方归还乙方土地时,按比例扣除占用面积后的实际剩余面积归还。”保障条款——“本协议签订后,除国家政策变化或者不可抗因素外,双方不得违约,如有违约,违约方必须赔偿因违约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二种,政府作为调节沟通方,促进双方的信息通畅。当企业流转农地面积大的时候,要面临大量的交易农民,企业无法承受与农户逐个谈判,逐个传递对方所需要的信息。于是政府作为中介,连接双方的沟通。在贵州省德江县板桶水乡由村委员会召开动员大会,召集村里所有的农户(或者是企业所需要的农户)以及企业,双方在动员大会上沟通,并当场签订协议。现实中更多的情况是村干部挨家挨户的私下动员,动员一家签一家,或者动员到一定数额的农户后在集中开动员大会集体签约。村干部在动员的时候是具有技巧的,先动员村里有威望而且容易接受新事物的人,然后再动员容易被说服的农户,在量达到一定的情况下,也就是Granovetter(1978)[8]所说的阈值情况下,最后在动员流转意愿低的农户。在贵州省沿河县,村干部给我们讲述了一件劝说事情。为了动员最后一个农户,村干部上班时间以及下班时间跑了该家10多次。一次农户在家吃饭,看到村干部来了,递给他一碗饭,饭是有怪味的。干部硬着头皮吃完了饭,农户最终说:“看在村干部的工作上我签了。”可见地方政府在农地流转中的作用不言而喻。
(三)捆绑销售
在贵州很多地方,出现了农地流转与劳动力捆绑销售的现象(安海燕等,2013)[9]。具体是,在农地流转合同中包含一条用工条款,即农地流转给企业后,企业须雇佣该农户或者农户有优先被雇佣权。流转与雇佣同存,若其一遭受破坏,则所有关系解除。雇工条款存在是具有合理性的。从企业方来说,劳动力是他必须的生产要素,从事农业,有谁会比一直就耕种在此的农民更加专业更加爱土地呢?此外,就地雇佣劳动力,是降低雇佣成本的一种途径。从农户方来看,一方面不仅仅从土地上得到了租金收益还获取了土地的劳动工资收益,另一方面,工作在自己的土地上,能随时“监督”到企业的农业生产,这是获取企业更多信息的最佳途径。在此,农户和企业都同时存在双重身份,双重互相约束的身份会形成更加稳定的均衡状态。该条款可以是书面形式写进流转合同中,也可是口头协商形式,双方共同遵守。在现实中,一旦用工不按约定行事,农户就选择终止流转合同,一旦一家因为不雇佣而终止流转合同,企业也面临其他农户退出的威胁,企业的声誉在村落里面也就丧失了。在贵州省清镇市,一个农业企业家说:“就算不需要那么多的劳动力,我也会雇佣和我约定了的农民,付给他们相同的工资。否则,我在这里就干不下去了。”
四、已有举措的讨论和启示
(一)举措讨论
从举措的构成来看,第一种和第三种都是流转双方的直接沟通,具有直接性,第二种是政府所加入的第三方担保,具有间接性。第一种用书面契约来防止逆向选择,它取决于书面契约的签订。一方面体现在书面契约是不完全契约,双方无法在事前将所有事项列举并寻找对应的保障惩罚机制;另一方面,书面协商的谈判成本太高,企业无法承担,也无法和农户签订差异的书面契约。第三种捆绑销售,从实施来看,捆绑销售是一种双赢的举措,类似与于反租倒包的形式。选择捆绑销售方式的大多还是从事传统农业,种植经济作物,大田作物。一般做新技术农业的,较少选择这种做法。一方面由于农户具有监督性,如果在农田做过多改革的举措,农户会反对,企业的目标难以实现或者需要较大协调成本。另一方面,选择做高技术农业,不需要过多的农民,且对农民技能有一定的要求,则不适合选择这种方式。第二种政府所参与的方式是农村中最常见的方式,其原因是见效快,有保障。只是所有的风险和成本都转嫁给了村集体地方政府。从实施结果来看,有做的很好的,如在浙江嘉兴市秀洲区,他们统一规划了土地,在交易平台上发布交易信息,并制定引进企业的规则。农地流转不仅仅带动了地区经济,还发展了当地的其他相关产业,如加工产业和旅游产业。当然也有效果较差的,如在贵州遵义县,村集体向农户流入规模农地后,流转给企业。企业和政府签订了五年协议,结果企业第一年就跑了。在剩下的四年内,村集体继续给农户发放租金,农地却闲置荒废了,村长说“地里的草都长到了人那么高了”“村集体已经没有多余的钱来支付了,只能向上级要钱了”。
以上分析并不说明哪种方式更好,而是哪种方式更适合当地的实际情况。
(二)启示
1.促进企业与农户的信息沟通,降低信息成本(Alchian,1972)[10]。 信息沟通有双方直接沟通,和第三方间接沟通。从长远来看,企业与农户双方的直接沟通是必然。在一对多的沟通结构中,如何在成本最低的情况下有效传递对方所需要的信息呢?阿克洛夫认为广告是可以到达这种效果的。企业做好广告,用显眼、简短明确的方式告诉农户企业的生产内容,企业的生产理念。此外,klein and leffler(1981)[11]也对广告作用进行了延伸,认为广告信号的作用远远大于解读作用,广告传递的不仅仅是消费者了解产品的技术特征的解说词,更是向外界传递有实力做广告的厂商更具有生产高质量产品的能力。企业选择农户易获取的广告途径,如电视、免费发放宣传单、广告栏张贴等形式传递给农户。此外,企业可选择农户代表进行磋商,每次将协商内容张贴在村里广告栏等显著地方,收集意见后在继续下一次磋商,经过几次反复最终形成该村的标准协议,适用于所有的村民。通过此种方式签订的契约,村民之间会有相互监督的效果,能在一定程度上保证流转的稳定性。
2.建立企业与农户之间的信任。信任是信息的替代品,在企业与农户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建立企业和农户之间的信任是缓解农地流转逆向选择的一种方法。如何构建?一是企业声誉的自我建立和维护,农户之间的口头契约何以能自我履约,最重要的就是声誉机制。口口相传的舆论压力在农村熟人社会传播的速度和影响力是相当的大,在一定程度上来说,声誉是信任的有力基础。因此,企业在生产中通过“善举”建立自己的声誉,建立诚实、守信、做放心农业的声誉,这对稳定农地流转,后期继续扩展农地流转有极大的作用。二是政府鼓励本土企业创业,特别是反向农民工的创业。农户的本土创业具有信任基础,容易得到本村的支持。
3.建立有效的司法保障机构。农户并不会因为签订书面契约就放心流转,实际上书面契约的违约率一直都高居不下,究其原因,现阶段在大部分地区没有建立起农户容易获取的保障机制。从上文的流转合同样本中可以看到,惩罚保障条款往往笼统的写着“负责赔偿全部损失”“若产生不可调和的争议,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和法院提起诉讼”。在实施中谁来界定损失?赔偿的额度谁说了算?仲裁机构有没有?那个部门来管?起诉的成本谁来负担?如果没有强制的合法机构受理纠纷,如果受理的成本过高,实质上订立的保障条款也仅仅是一句空话,连威慑对方的作用都达不到。因此,要通过书面契约保障土地流转,那么建立行之有效的司法保障机制是必须的。首先政府要建立保障机构,让农户知道产生违约时候应该向那个机构申述?其次,政府要简化处理程序,降低处理成本,让农户真正享用制度的红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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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Klein B, Leffler K B.The role of market forces in assuring contractual performance[J].The 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 1981(4): 615-641.
(编辑:佘小宁)
How to stabilize farmland circulation?——Analysis on asymmetric information problems in the farmland circulation
An Haiyan1, 2,Zhou Li1
(1.CollegeofManagement,GuizhouUniversity,Guiyang550025,China;2.CollegeofManagement,ZhejiangUniversity,Hangzhou310012,China)
Abstract:Using the information asymmetry theory as the main framework of analysis, combined with field investigation, the paper answers some concerned questions. The farmland cost-recovering is the key factors to determine whether farmers are willing to circulate their land and whether the circulation will be steady. The asymmetric information which exists in the rural land circulation will lead to adverse selection behavior, and hinder the development of rural land transfer market. Currently, it is found from surveying that there are three main ways to break this dilemma. The first is to sign a written contract between enterprises and farmers. Secondly, the government provides guarantee, and the last is to bundle labor and circulation together. Based on the discussion on the effect of the three measures, some suggestions to solve the asymmetric information problems in circulation of agricultural land were put forward: to strengthen communication between farmers and businesses beforehand; build trust between farmers and businesses; improve judicial protection mechanism.
Key words:Farmland circulation; Asymmetric information; Adverse selection; Farmland's cost-recovering
中图分类号:F32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16X(2016)06-0412-05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效果研究”(14CJY040)
作者简介:安海燕(1979-),女(土家),贵州铜仁人,副教授,博士,主要从事农业经济方面的研究。
收稿日期:2016-0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