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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改革前凉山彝族社会的价值取向* 1——以彝族家支头人和家支战争为例

2016-03-29陈自升

楚雄师范学院学报 2016年1期
关键词:价值取向

陈自升

(四川大学道教与宗教文化研究所,四川成都610064)



民主改革前凉山彝族社会的价值取向* 1——以彝族家支头人和家支战争为例

陈自升

(四川大学道教与宗教文化研究所,四川成都610064)

摘要:民主改革前的凉山彝族保留了较为古老的社会习俗,这些社会习俗体现了一定的社会价值取向。在社会大变革时期,一个民族的社会价值取向是变动的。彝族社会价值取向的变化集中体现在头人选举、家支战争及与其他民族交往过程中。研究凉山彝族头人的产生和消亡、家支战争的起因和结局及与汉族军阀的交往,对于研究彝族社会的核心价值观具有巨大的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

关键词:彝族社会;家支头人;家支战争;价值取向

价值取向,是指一定的社会主体在面对或处理各种矛盾关系时所持有的基本立场和态度。所谓“价值”,是指主体衡量达成精神共识所耗费的物质资源的尺度标准;所谓“取向”,是指主体有所期待,有所选择。价值取向“具体表现为主体的功利取向、认知取向、道德取向、审美取向、政治取向等等。”[1](P41)价值取向是历史条件的产物,它是一种先天预设,它受到各种现实因素的制约。价值取向的实质是文化取向,它受到宗教意识、伦理道德、政治动态和经济状况等各个方面的影响。所以,我们研究彝族社会的价值取向就是研究彝族文化。彝族社会的价值取向集中体现在彝族社会的各种关系中,如头人产生的方式和效力、家支战争的起因和影响、彝人与其他民族的交往。

一、家支头人制度所折射的价值取向

彝族家支头人的产生方式大致可分为两种:一种是黑彝或土司任命;另一种是白彝公认。白彝公认又分为白彝自发的公认和借助军阀势力的公认。这两种产生方式体现了公权和私权的较量,是现代潮流与历史传统的抗争。

(一)黑彝的头人

凉山黑彝头人的产生有两种方式:一种是黑彝内部公选;另一种是大黑彝任命。公选出来的头人一定是黑彝,而任命的头人有黑彝也有白彝。

从民族学调查资料看,普雄地区的黑彝家支头人有民选性质。在普雄彝族社会中,各个家支的头人均系自发产生的。阿候家的大小头人有九十二人,果基家的大小头人有九十九人,勿雷家的大小头人有三十八人,苏呷家的大小头人有八人。他们是家支亲族会议的组织者和主持者、社会纠纷的调解者和仲裁者、冤家械斗的军事领袖。有时候可以代表家支对外战争和讲和。这些头人的产生和解职与原始社会的氏族长老不同,也有别于现代国家的官吏。这些头人制度是民主下的集权制,很像我们现在所说的“民主集中制”。[2](P106)

昭觉县滥坝乡的头人选举与普雄县略有不同,滥坝乡的头人有等级的差别了。《昭觉县滥坝乡社会调查》记载:每个家支内部都有他们自己的头人,头人称为苏依。在滥坝地区有四个等级土目、曲诺、阿加或者朔,每个等级都有他们的头人(苏依)。在同一等级内部,几个头人之间没有相互的隶属关系,但土目头人对其他等级的头人实质上起着一定的领导作用。他们的头人是自发形成的,没有世袭的规矩,也不需要什么仪式。当选头人的前提和基础是,候选人有一定的财产和个人的能力。[3](P28)

雷波县拉里沟乡黑彝头人的产生方式也具有公选性质。据说在黑彝家支成员中,凡是聪明能干又能“公正”处理一切纠纷,逐渐在群众中取得大家的信任,并有一定的威望的人,称为勒古阿蒙。彝语勒古有“懂道理”的意思,阿蒙有“大”的意思。在曲伙中堪称勒古阿蒙的人很少,“仅有大凉山黄毛埂阿黑落足的曲比节尔,洪溪的阿补滑达,美姑的亦落那达的黑列石簸数人而已。”[4](P58)这说明雷波彝人社会渴望“理想”中的头人。其实,雷波头人的作用与其他地方的头人差不多:在家支内部协调一个等级的矛盾;在对外关系上则尽量做到维护本家支的利益,免受其他家支的侵犯。

普雄、昭觉、雷波属于凉山腹地,他们的头人选举既有公选的性质,也有黑彝默许任命的性质。这三个地方不同之处在于,普雄地区的头人制度有民主集中制的特点,昭觉的头人制度有明显的等级制度特点,而雷波彝人对头人有理想化的倾向。

(二)土司任命的头人

土司制度是元、明、清在少数民族地区实施的一种地方政权形式,封建王朝利用各少数民族中原有的贵族或首领对当地百姓进行政治统治。元代以前,凉山地区的统治者是兹莫;元设立土司后,这些兹莫多数被封为土司。这些土司都有强大的家支作为后盾,他们统治很多黑彝家支和曲诺家支,在任命头人的方式有独特之处。甘洛土司制度最具特色:他们的头人(苏易)产生方式具有集权制的特点,头人是土司管理彝族事务的工具。

据《甘洛县斯补、宜地两乡社会调查报告》,甘洛上下土司对头人的管理是与其他地方不同的。上土司七兄弟有一人是掌印土司,其他兄弟称为子末,掌印土司是该地区的实际掌权者。黑彝或曲诺的头人称为苏易。上土司各白彝家支的苏易是在每年例行的蒙格中选出,“但选举前要取得土司的同意,土司并要在该家支例行蒙格时,赐与新的苏易一杯酒吃,表示承认其为苏易,然后家支成员才正式承认他作苏易。”[5](P75-76)苏易表面上是群众公选出来的,实质上是土司指派的。苏易在处理家支内部事务时,都是秉承土司的意旨行事,这个事实可以在岭光电的《忆往昔——一个彝族土司的自述》一书得到验证。

岭光电(1913—1989)生于甘洛县胜利乡,暖带田坝土千户后裔。他家有两次杀头人。第一次,他的祖父手下有个叫纳沙子的头目,跟随他祖父到峨边的大堡办彝务,立功了,成为富翁头目。但是不知道什么缘故,岭光电的堂伯岭维翰却杀了他,并把他的子孙降为安家娃子。第二次,有两个人从黑彝地区来投奔土司家,他们名叫吕乃和木纽惹,由于非常能干当上了上土司的头人。但是他们得罪了岭光电的母亲,她于是叫安家娃子杀了这两个头人。[6](P12-15)

被世人广为称赞的田坝上土司为什么要杀“头人”、敢杀“头人”呢?杀头人的根本原因是头人的势力在增强,头人的威望在威胁土司的声望。土司之所以敢杀头人,是因为这些头人都是土司扶持成为头人的,这几个头人都曾从外乡来投靠他的,这几个头人都没有家支做后台,只不过是土司圈养的“工具”而已。

盐源县左所土司的管理方式与甘洛县土司很类似。盐源县是个多民族杂居区,据说最早的土著是西番族。元初蒙族迁来,以后是汉族,最后是彝族。左所土司是蒙族。左所地区的等级分为,土司、头人、百姓和家丁。头人有大、中、小之分。小头人都是家族(家支)中选举产生,中头人是从小头人中产生,只有大头人死后,中头人才有机会上升为大头人。这样,左所土司的头人制度就是“民选”和“钦定”的完美结合,左所土司按照金字塔的方式管理本地区。这种头人制度,借用了纯彝族地区的吃“绝业”和靠“家支”的管理方式,同时也借用了汉族地区的官僚制度,它更接近于封建国家的集权制管理方式。[7](P51-52)

综上,甘洛县土司和盐源县土司的管理方式是家族管理向封建国家管理方式的过渡,一方面他们依靠家族势力统治该地区,另一方面他们又力图摆脱家族的干预。头人就成了他们的最适合的统治工具。

(三)白彝的头人

民主改革前,甘洛县阿尔乡头人的产生方式具有民选性质。阿尔乡位于甘洛县的东南部,气候温暖,水资源丰富。它距甘洛县城仅仅17公里,然而它山高路险,也就造就了它的头人选举与其他彝区略有不同。

阿尔乡的头人也称为苏易,可分为黑彝家支苏易和吉火家支苏易。阿尔乡黑彝苏易是内部推选的,行为办事都像黑彝的“公仆”。吉火家支苏易的产生,“不经过选举,而是自然形成,只要聪明能干公正,能够调解纠纷,得到家支成员的信任,而又有一定的财产基础,就逐渐形成苏易了。”[8](P60)但是,黑彝苏易对吉火苏易有领导权力。黑彝对吉火苏易比较尊重,实质上是利用它为黑彝服务;一般吉火对黑彝苏易也比较尊重,但内心很痛恨。除了黑彝苏易和吉火苏易外,还有一种黑彝指派的苏易,他完全听命于黑彝。

阿尔乡头人的产生有原始民主选举性质。由于黑彝任命的头人在处理日常事务中发挥巨大作用,说明阿尔乡头人有从民主选举向专制任命过渡的性质。阿尔乡黑彝任命头人与斯补、宜地的土司任命头人类似,这种头人是职业头人的萌芽,也是现代国家管理方式的萌芽。

还有一种白彝头人的产生方式很值得研究,那就是依靠汉族军阀的力量当上头人的。

民主改革前,冕宁县团结乡的黑彝和曲诺家支的头人一般是自然产生的,不经过任何机构的认命或选举。但是冕宁县还有一种是依靠汉族军阀的力量成为大头人的。“另一种情况是借外力而提高了自己在本等级中的威势,逐渐地成为头人的。如罗洪足以和曲诺中的马黑尔他便是。”[9](P16)罗洪足以本来就是头人,在本家支头人中威望并不高,后来他当上了军阀邓秀廷的大队长,其他家支头人和家族中人都讨好于他,地位与日俱增。马黑尔他,少年时穷得不能吃饭,才去为汉族地主牧羊。后来依附上军阀邓秀廷,便一跃而为大队长。他不仅成为本家支的最大头人,而且可与自己的黑彝主子罗洪阿打和主人家的最大头人罗洪足以平起平坐。所以,无论是一般的百姓还是以前的头人,只要得到汉族军阀的帮助都能成为彝族家支的头人。

综上,民主改革前凉山地区的家支头人制度大同小异。相同的地方是头人都具备一定管理事务的能力,有民选的特征;不同之处在于产生的方式不同,权力大小不同。他们所透露出来的价值取向是:一方面彝人看重头人的能力和人品;另一方面又屈从于土司和大黑彝的权威,同时还幻想“理想头人”。

二、家支战争所反映的彝人价值取向

战争是什么?战争是敌对双方为了达到一定的政治、经济、领土等目的而进行的武装战斗,它是政治集团之间、民族(部落)之间、国家(联盟)之间解决纠纷的一种最高级、最暴力的手段。战争与械斗是有区别的,战争的目的是争夺政治权和土地权,或者说是争夺统治权利(或摆脱被统治)和占有生产资料的权利;而械斗的目的是争夺生活资料的权利,没有争夺统治权利(或摆脱统治)。民主改革前,彝族家支各种战斗的目的是争夺土地和娃子,因而笔者采用“家支战争”的提法,避免了“冤家械斗”的提法。凉山彝族民主改革前处于父系制度、奴隶制度和封建制度的混杂时期,他们的家支战争具有各个社会阶段的战争特点,研究彝族家支战争有助于研究彝族社会的价值取向及核心价值观。

(一)彝族家支对土司的战争

元设立的土司制度对于维系中央集权制度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它没有给凉山地区带来和平和稳定。相反,反对土司统治的战争在凉山地区彼此起伏。凉山地区的土司是拥护封建王朝的黑彝家支,因而对土司的战争属于彝族家支战争的范畴。在各种对土司的战争中,对利利土司、沙马土司和姐觉土目的战争最为典型。

距今700多年以前(约元代的至正年间),利利土司(即“罗罗宣慰司”)统治着美姑地区。相传,利利土司当时统治着许多土司和土目,境内土司、土目、黑彝、曲伙对他都有租税、贡赋和劳役。贡赋一部分自己享用,一部分上缴给元朝统治者。后来,各个土司、土目和黑彝联合起来,把利利沙委驱逐出美姑,利利土司被迫到昭觉的好姑(三湾河)建立衙门。利利土司统治失败的原因是,它完全模仿了封建王朝的集权制度。在生产力极度落后的凉山地区,利利土司的压迫和剥削超过了人民的承受范围。这场战争是反抗统治阶级的正义战争。

利利土司迁出后,阿陆家马家就迁到利美夹谷附近。阿陆家马家以和平的方式进入利美夹谷。之后,阿陆家马家对沙马土司和姐觉土目的战争性质略有不同,它纯属于争夺土地和生产资料的战争。

马家是古侯世系的一族,先从云南辗转至雷波的自由树,再从雷波西迁至美姑利美夹谷。他们主要分为三支:阿瑶咢普的后裔、卜砥阿开的后裔和普惹支。这三支在美姑地区生活了数百年,马家势力比阿陆家势力强,它在美姑占绝对优势。

阿陆家是曲涅世系的一族。阿陆家向美姑河以东进展有600多年的历史;向美姑河以西进展是从阿素牢借的第四代后裔开始的,约500多年的历史。阿陆家各支,如瓦库支、庆吉支、砥窝支等,为兄弟,建立了攻守同盟。正是这样,他们才能在利美夹谷与马家维持均衡的局面。

相传,距今300多年前的姐觉土目尔歌残忍异常、杀人越货,年有数起。这样,打败和赶走沙马土司和姐觉土目就成了众望所归。阿陆家马家由于自身生存的需要,就在这场对沙马土司和姐觉土目的战争中唱主角了。

起初,阿陆家的砥窝和比轲兄弟是向沙马土司称臣纳贡的,后来不堪重负,就参与了各家支成员的叛乱。后来马家和阿陆家联合打败姐觉陀罗,分割了姐觉土目的土地、曲伙和有家支的瓦加。

在探讨战争的根源时,1962年一个黑彝对民族学调查组说:“对沙马土司的战争,是阿陆家、马家解决土地问题的关键。设使没有这次胜利,阿陆、马家的黑彝就会饿死!”[10](P88)所以,阿陆家马家对沙马土司和姐觉土目的战争不存在是正义之战还是非正义之战,完全是为了争夺土地和娃子。

综上,我们可以有这样的思路:元朝借用武力征服凉山,用采用土司制度统治凉山地区;利利土司、沙马土司等土司都是著名的黑彝家支,是元朝政府所依靠和支持的对象;由于土司们横征暴敛及其他家支成员的生活艰苦,这激起了其他黑彝家支的反抗;土司家支内部也争夺土地和娃子,这使土司的战斗力削弱,而阿陆家马家团结一致,战斗力强,最终打败土司,分割了土司的土地和娃子。对利利土司的战争属于正义战争,而对沙马土司的战争就不存在正义与非正义的划分。

(二)彝族家支之间的战争

阿陆家马家联合打败沙马土司和姐觉土目后,阿陆家与马家进行了两次争夺土地和娃子的战争。这两次战争的年代长久,规模也相当大。阿陆家马家系列战争的起因、过程和结局,以及这些战争所透露出来的彝人价值取向是值得研究的。我们也可以通过对阿陆家和马家之间的战争研究,探讨彝族家支之间的战争频繁的根源和危害。

阿陆家瓦库支和马家孤惹支的战争。马家联合阿陆家对沙马土司的战争时,马家的孤惹支没有出兵,他们不出兵的原因是他们与沙马土司有旧交,而且当沙马土司的百姓流亡各地时,孤惹支还把收集到的百姓送到沙马家地方。沙马土司认为,孤惹支很够情义,于是沙马土司在战败撤退时有意让三个地方给孤惹家,用以感谢孤惹家。矛盾就这样开始了:阿陆家的瓦库支认为,攻打沙马土司的古尼拉打时阿陆瓦库支出力最大,伤亡最多;而马家孤惹支未参加战争,就不应该享有这块土地。马家孤惹支说,这三个地方是自己出钱买的,就不能让给阿陆家。经过几轮谈判,未能达成妥协,于是双方开始战争。孤惹支的28户黑彝和瓦库支的47户黑彝进行了几十年的鏖战,直到1954年在昭觉县人民政府的斡旋下才结束。[11](P56-57)

阿陆家砥窝支与马家补陀支的五年战争。这场战争大概开始于1914年。经过是这样的:马家补陀支黑彝马祖格遣一个娃子到雷波赶场,返回经过马陀时被木抛家把人和东西抢去。阿陆木干对补陀支和木抛家都是亲戚,于是出面调停,木抛家把人和东西还了补陀支,但是要求马家出马一匹和衣服一件为礼,马家拒绝了,于是阿陆木干的母亲阿罗就到马家坐索,但是马祖格性格粗暴,他把阿罗打死了,并吊在梁上说她自缢而死。于是,阿陆木干兄弟三人前去复仇。这样,砥窝支与补陀支进行了长达五年的战争。[11](P57)

我们如何看待和理解这两次战争呢?

在阿陆家瓦库支和马家孤惹支的战争中,孤惹支认为,通过商品买卖取得土地所有权是合法的、正当的;瓦库支认为,只有通过战争取得土地所有权才是合法的、正当的。到底用武力得到物权合法还是通过买卖关系取得的物权合法?这一直困扰着民主改革前的凉山彝人,这个矛盾也是各个家支战争的原因。这个矛盾一直贯穿人类发展历史,也是法学争论的核心问题。

在阿陆家砥窝支与马家补陀支的战争中,黑彝马祖格认为抢劫是不合法的、不正当的,以理木抛家应该退还抢劫的东西。木抛家认为,抢劫本身没有错误,退还抢劫的东西是因为两家都是阿陆木干的亲戚。而阿陆木干选择一个折中方案,即:退还抢劫财物,马家应该表示感谢。这场战争也是“通过什么方式取得物权是最合法合理?”争议的延续。

物权之争属于法理之争的范畴,然而战争却是残酷无情的。在瓦库尔苦和举阿勒芜之战,瓦库支和孤惹支的三百多家人力物力都动员起来了,以至于瓦库尔苦数十里不见人烟,土地荒废几十年。在利美九口和穆兹列乌之战,马家补陀支惹和支和阿陆家砥窝支两百多家动员起来,以至于五年内利美峡谷的水田旱地几乎全部荒废了。在家支战争中,黑彝曲伙为了购买枪支,出卖了大量的土地。于是外乡的黑彝曲伙就到利美峡谷来买地,从此建立了外乡地主和本乡佃客的租佃关系。这些旷日持久的物权之争,通过武力取得的所有权最终让步给通过买卖关系取得的所有权。

(三)彝族家支对异族的战争

彝族家支对汉族军阀的战争,具有民族战争的性质。现在我们以彝族家支对太平天国翼王石达开和国民党军阀邓秀廷的战争为例,简析彝族家支对待外族入侵的价值取向。

1863年5月,石达开带领太平军进入凉山地区。他顺安宁河而进,沿河与彝人接触。但是他轻视彝人力量,以为在凉山除清兵外没有抵抗力量。于是,太平军“对彝民及土司加以侮辱、拘囚、劫夺粮食、焚毁土司衙门,结果使彝民起了反感,处处准备起来打击。”[6](P229)当清兵调集精锐在大渡河依险固守、各土司彝民调集壮丁对太平军袭击时,由于没有民众的支持,在围困数十日之后,太平军炊烟减少,战斗力微弱,最后被彝民和清兵联合歼灭。

我们可以看出,太平军失败的原因是不尊重彝民的感情和风俗习惯,也不尊重彝族社会制度,从而招致彝族土司和民众的联合抵抗。那么,彝民是怎样“对待”国民党军阀邓秀廷的呢?

邓秀廷,汉族,原名邓文富,彝名“木呷克底”,1889年生于喜德县且托乡,幼时家庭屡遭彝匪抢劫而贫困,未读书,不识字,其生活习惯,一如彝族,精通凉山各地彝语方言。通过自己的努力,他当上了国民党陆军中将,是民国时期四川和西康著名军政人员。由于他很熟悉彝族风俗习惯,对彝族家支矛盾了如指掌,他实行“以彝治彝、以彝斗彝、以彝攻彝”、金钱收买、挑拨冤家的方法,在各种战争中处于优势。

1926年,邓秀廷率兵一团,进攻了冕宁、喜德一带的彝族罗洪家; 1928年,向昭觉与西昌之间的井家彝民发动攻势; 1931年,他前往“剿办”昭觉黑彝马拉颇; 1937年,他去镇压普格拖木沟的吉狄支黑彝。1944年,邓秀廷死后,国民党对彝民的镇压就没有那么顺利。1945年,国民党军队对普雄地区的镇压就遭到巨大失败,一个团被歼灭,一个师(国民党一三六师)被击溃。[7](P223-225)

邓秀廷之所以能够在凉山彝区纵横驰骋,威风一时,一个重要原因是他从小生活在凉山,对彝人性格和彝族家支矛盾了如指掌。在管理方式上,他借用土司的管理方法和军队的管理方法,兼用各种阴谋诡计,这些方法使他在对彝族家支的战争中处于优势地位。

结束语

彝族社会的价值取向表现在许多方面,家支头人制度和家支战争能够反映出一部分内容。头人选举中,集中表现了民主公选制度与专制任免制度的对抗和较量,彝人内心倾向于民主公选,但是在实际生活中又屈从于专制任免;在反对土司的战争中,彝人一方面勇敢地反抗压迫者,另一方面又试图成为压迫者;在家支之间的战争中,他们争夺的是物权,即土地权和财产权,但是他们困惑于用什么方式取得物权是合理的、正当的。在对外战争中,彝人一方面同仇敌忾地对付不了解、不尊重本民族风俗习惯的太平天国石达开军队,另一方面又万般无奈地屈从于对本民族了如指掌的国民党邓秀廷军阀。民主改革前的凉山是一个兼容父系制度、奴隶制度、封建制度和军阀统治的复杂社会,人们的价值取向是复杂的、多元的,它有待学者们的进一步深入研究。

参考文献:

[1]徐贵全.论价值取向[J].南京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1998,(4) .

[2]中国科学院民族研究所,四川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组.普雄县瓦吉木乡社会调查报告[M]. 1962.

[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委员会办公室编.昭觉县滥坝乡社会调查[M]. 1957.

[4]中国科学院民族研究所,四川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组.凉山彝族自治州雷波县拉里沟乡社会调查报告[M]. 1962.

[5]中国科学院民族研究所,四川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组.甘洛县斯补、宜地两乡社会调查报告[M]. 1962.

[6]岭光电.忆往昔——一个彝族土司的自述[M].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1988.

[7]四川彝族历史调查资料、档案资料选编[M].成都: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87.

[8]中国科学院民族研究所,四川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组.甘洛县阿尔乡社会调查报告[M]. 1962.

[9]中国科学院民族研究所,四川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组.西昌专区彝族地区社会调查[M]. 1963.

[10]马长寿.马长寿民族史研究著作选[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

[11]中国科学院民族研究所,四川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组.美姑九口乡社会调查报告[M]. 1962.

(责任编辑刘祖鑫)

Value Orientation of the Yi Society in the Liangshan Mountains before the Democratic Reform -A Study of the Yi Patriarchal Chieftains and the Patriarchal Wars

CHEN Zisheng
(Institute of Religious Studies,Sichuan University,Chengdu,610064,Sichuan Province)

Abstract:Among the Yi people inhabiting the Liangshan Mountains,the old custom had been kept until the democratic reform,as it represented the social value orientation of the local people to some extent.The value orientation of a people,however,is prone to changes at a time of social upheaval.The value orientation of the Yi people was best displayed in selection of their chieftains,the patriarchal wars and their relation with other peoples and,accordingly,research on the appearance and disappearance of the Yi chieftains,reasons and outcome of the patriarchal wars as well as their interaction with the Han warlords shall be of great academic and social value to the study of the core values of the Yi society.

Key words:Yi society; patriarchal chieftain; patriarchal war;value orientation

作者简介:陈自升(1971—),男,四川大学道教与宗教文化研究所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中国少数民族宗教。

*收稿日期:2015-12-17

中图分类号:D633. 317

文章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7406 (2016) 01-007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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