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万吨级船舶靠泊曹妃甸矿石码头的操纵方法
2016-03-16李冰
李 冰
2015年6月27日,交通运输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下发了《关于港口接靠40万吨矿石船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我国港口接靠40万吨矿石船的相关政策,对现阶段40万吨矿石码头进行布局。包括唐山港曹妃甸港区铁矿石码头三期工程2个泊位在内的全国4个港口共计7个泊位,在依法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满足技术规范要求后,可接靠40万吨矿石船。2015年11月15日,40万吨级超大型矿船“BERGEEVEREST”轮首次进入渤海湾并靠泊曹妃甸矿石码头(三期),开启了渤海湾的“巨轮时代”。
40万吨级船舶靠泊曹妃甸矿石码头的操纵方法
李冰
2015年6月27日,交通运输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下发了《关于港口接靠40万吨矿石船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我国港口接靠40万吨矿石船的相关政策,对现阶段40万吨矿石码头进行布局。包括唐山港曹妃甸港区铁矿石码头三期工程2个泊位在内的全国4个港口共计7个泊位,在依法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满足技术规范要求后,可接靠40万吨矿石船。2015年11月15日,40万吨级超大型矿船“BERGEEVEREST”轮首次进入渤海湾并靠泊曹妃甸矿石码头(三期),开启了渤海湾的“巨轮时代”。
一、码头、潮流、潮汐及船舶概况
1.码头概况
矿石码头三期属于开敞式码头,码头总长790米,包括5#和6#两个泊位,码头前沿水深-25米,宽度31米,码头外侧自然水域辽阔,其与东锚地的最近距离为2.1海里,与第三分道通航的边界最近处为1.1海里,最近距离均大于5倍设计船型船长。锚地使用曹妃甸东锚地,水深-28米~-32米。由于码头处于甸头区,周边不断有新码头建设,流速有略微增大的趋势。
2.船舶资料及当日潮汐情况
40万吨级“BERGEEVEREST”轮于2011年建造,船长360.97米,船宽65米,载重吨388133.80吨,排水量446650.60吨,总吨195199吨,净吨66019吨,最大吃水21.0米,设计航速14.9节。
11月15日潮汐情况。高潮潮时5点2分,潮高256厘米;低潮潮时10点32分,潮高129厘米。西北风3-4级,轻雾,视线1.5海里。
二、引航过程责任主体及职责
三、进港安全作业标准
风力:<6级。能见度:靠泊能见度≥1.5海里且无减弱的趋势。浪高:顺浪≤1.5米;横浪≤1.2米视拖轮能正常发挥基本性能为限。清理碍航船和碍航物:提前安排巡逻船舶、清航拖轮、渔政船在被引船进路和码头前沿巡逻,清理渔船、运砂船、工程船。根据船舶代理提供的船舶抵港预报,提前做好一切靠泊准备。
拖轮的配备。配备7艘全旋回拖轮(拖轮总马力不小于船舶载重吨的10%,且每艘拖轮马力不小于5000马力)。靠泊期间,拖轮公司派“曹港2号”“曹港3号”“曹港11号”“曹港15号”4艘5000马力和“曹港17号”
引航站安排4名高级别引航员完成本次引航作业,总指挥权和决定权在主体引航员,其他各岗位引航员有建议和提醒主引的责任和义务,主体引航员在带缆航行、靠泊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到协助拖轮的安全和操纵难度。代理公司需提前和船方联系,告知引航员登轮位置,使船舶提前到达等待引航员登轮。港调在船舶进港前与交管联系,提前摆放好码头上的卸船机,临近泊位不能有船靠离泊,正在2#泊位施工的挖泥船收好海底的钢丝缆和锚漂,并与5#泊位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各拖轮需要听从主体引航员的指挥,明确各自的带缆位置,对主体引航员的口令有任何疑虑或有任何特殊情况及时向引航员报告。“曹港18号”“曹港23号”3艘6900马力拖轮协助靠泊。其中1艘5000马力拖轮担任护航船,4艘拖轮带在船舶左舷,2艘带在船舶右舷。
四、进港及带缆过程
5点30分,从拖轮码头出发,此时“BERGE EVEREST”轮距离泊位6海里,在分道通航停车淌航等待引水登轮。6点40分引水上船,申请VTS,与护航的海巡船和“曹港2号”联系清理航路上的来往船只和码头前沿的施工船及渔船,7点开始进港,双锚备于应急状态,此时距离码头直线距离6海里,转向至航向340°左右向码头接近,航行过程中带好6艘拖轮,另外1艘拖轮护航随时驱赶碍航船舶,保障航路通畅。8点20分抵达油轮码头前沿,此时距码头纵距1.2海里,横距0.9海里,利用拖轮控制航速2-3节左右,左舵调整航向,由于落水流很急,流水将船压向码头,航向直接调整至255°,与码头走向张开15°夹角,此时航迹向为270°,距码头横距0.35海里。逐步向码头接近,并向右小幅度的调整航向,一直保持大船左舷受流,利用流压将船慢慢贴向码头,9点抵达码头前沿,船速控制在0.3节左右,横距码头0.18海里,此时将船调平,船首向与码头保持3°~5°交角,船首向273°-275°,利用流压和拖轮保持船舶慢慢向码头靠拢的态势,随时调节船舶的横向靠泊速度,控制在5厘米/秒左右。左舷最前和最后的拖轮提前放缆,保持和大船垂直,并随时用车,避免大船船首向和码头的交角过大和法向靠泊速度过快,在贴拢码头的瞬间,控制大船的贴拢速度在1厘米/秒左右,与此同时,大船用车控制纵向速度,尽量使大船靠拢码头的瞬间纵向速度为零,大船贴拢码头后,中间的4艘拖轮全速顶住,最前和最后两艘放缆的拖轮收揽,到船边也全速顶住,与码头指导员联系位置,并调整到码头所需的靠泊位置,10点靠泊完毕,报告交管靠好码头并开始带缆。
带缆布置为首倒缆3根、首横缆4根、首缆6根,尾倒缆3根、尾横缆4根、尾缆6根,首尾共计26根钢丝缆。靠泊后的带缆顺序为,船头先带倒缆,然后船头带横缆最后首缆。考虑到钢丝缆的带缆时间比较长、10点30分的低平潮、转流涨水后船尾所受的吹开流较大等因素,采取船尾先带倒缆,再带尾缆,最后带横缆的方式。
五、靠泊时的注意事项
(1)航速控制。起锚后,宜将船速控制在5~6节之内驶向码头。距码头1海里左右时,航速应降至2~3节,距码头1000米时,航速不宜超过2节,此前利用拖轮向后拖滞速,保持大船微速进车以保持舵效。(2)横距及流压角控制。流压角不宜超过20度,横距不小于一倍船长。由于VALEMAX船型载重吨较大,加速和降速过程所需的时间和距离长,此外受流压的影响比一般的CAPESIZE型船大得多,转向也比较慢,所以一定要做好提前量,密切关注船舶的航迹向,避免发生危险状况。(3)靠泊法向速度及靠拢角度。接触护舷的法向速度≤5厘米/秒;接触护舷纵向速度<1厘米/秒;靠泊角度<5°。码头边,应避免大船频繁动车,要充分利用拖轮来有效控制船舶运动,使大船平行、缓慢且无纵向速度靠拢码头(尽可能做到零角度、零速度)。(4)注意靠拢过程中大船首、尾流压不一致问题。受护岸及海底地形影响,接近码头前沿时,大船首、尾受流压会不一致。对此,应关注并采取有效措施,变不利为有利。(5)风大、流急、能见度差及助泊拖轮不足时,应调整工作计划,不得冒险引航,并及时通知有关各方。(6)大船动力性能异常或助泊拖轮故障,应选择安全水域就地锚泊,或采取最有利于船舶和港口设施安全的措施,待故障隐患消除后,方可继续引航。(7)指挥拖轮倒车用缆要留有余地,节奏平稳,逐渐加力,防止冲击负荷过大而断缆。若发生断缆,应立即重新带拖缆。(8)向码头贴拢的过程中,注意大船的船首向,保持大船外舷吃流,使大船被流压向码头,一旦大船内舷吃流,将破坏大船的靠泊趋势,即使使用拖轮也很难调整。(9)由于涨潮流流速较大,注意涨潮流对大船缆绳的影响,与拖轮随时保持联系畅通,避免断缆等危险情况的发生。
(作者单位:唐山港引航站,06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