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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与我国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2016-03-16朱小宝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湖南长沙410001

广西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16年1期
关键词:全面依法治国法治建设

朱小宝(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湖南长沙410001)



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与我国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朱小宝
(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湖南长沙410001)

摘要: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快速发展提供了良好法治环境。全面依法治国是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根本动力,是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基石,是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最大红利,是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的保障。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它有利于破除特权意识,有助于建立权利观念,助推中产阶层发展壮大。要继续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关键词:全面依法治国;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法治建设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非公有制经济不断发展壮大,成就举世瞩目。据国家工商总局统计,截至2015 年4月底,我国私营企业发展到1 653.8万户,个体工商户发展到5 139.8万户[1],目前非公有制经济贡献了我国GDP的60%、国家税收的70%、企业总数的80%、新增就业的90%[2]。目前我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超过7 000万人,已经成为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必须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鲜明提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是法治经济。这些方针政策对我国非公有制经济的进一步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当前,学界在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之间关系问题时,普遍强调法治对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推动、保障作用,而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对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作用问题有所忽略。对此,笔者尝试作一些探讨。

一、全面依法治国是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根本动力

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是一个全面系统的工程,需要全社会方方面面如思想、政策、法治环境等支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立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能够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提供坚强保障和根本动力。

(一)全面依法治国是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基石

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期以来,非公有制经济在支撑增长、促进创新、扩大就业、增加税收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目前非公有制经济在发展过程中也面临融资难、税收差别待遇、选择性执法、知识产权保护不力等问题。

为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国务院先后出台了“36条”和“新36条”等政策法规,但落实过程中仍面临不少困难,在市场准入政策、融资、政府财政支持方面,都存在着体制性的问题。究其原因,很大程度上就是难以真正做到全面依法治企。要做到依法治企,关键在于全面依法治国。只有真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才能够在现实生活中公平对待经济生活中的不同经济个体,做到平等、公正、公开、透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国家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依法监管各种所有制经济”。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将“依法治国”确立为总目标,通过法治来引领经济生活中的各种经济活动,真正做到非公有制经济和公有制经济“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公平竞争。

从2014年开始,中央政府和各省、市、县(区)级政府已经陆续取消了一大批阻碍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规和政策,这是依法治国的生动彰显,无疑会极大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的良性发展。依法治国作为我国治国理政的基本方略,同样也是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基石。有了全面依法治国这块基石,非公有制经济就有了健康发展的法律保障,也就赋予了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无穷动力。

(二)全面依法治国是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最大红利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将依法治国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突破点和主要抓手,抓住了我国经济转型升级的要害,指出了我国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最大制度红利所在。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是法治经济,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面临的最大瓶颈是法治水平落后于经济发展水平,法治水平制约了经济的进一步发展。目前,我国的商业合同执行机制、财产权保护机制等还不够完善,尤其是针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资本性财产和知识产权的保护,影响了一些投资者倾向于短期投资投机炒作,而非长期投资耕耘,从而影响了非公有制经济在我国经济转型升级中更好发挥作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将确保立法不走样、确保执行强有力、确保司法中立,为非公有制经济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提供法律保障,为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发展筑就平坦之路,为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壮大提供法律依据。用制度和法律保护企业和个人的权益,能够更好地“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激发非公有制经济的创新活力和动力,让非公有制经济分享依法治国的“制度红利”。

随着全面依法治国的推进,改革红利将持续释放,经济立法会加快进行、市场经济秩序整顿力度将会增强(秩序依靠法治)、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会得到空前加大、市场经济活动的法律预期会更加明确。总之,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一定能够极大地激发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壮大活力,让它们充分享受到公平、公正的法治带来的红利。

(三)全面依法治国保障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是实现中国梦的重要力量。随着我国非公有制经济的快速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队伍也不断发展壮大。总体来看,我国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主流是积极健康的,他们能够做到拥护党的领导、拥护改革开放、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他们中的绝大多数能够做到守法诚信经营、履行社会责任,他们是社会的宝贵资源,是市场经济的创新活力之源。但是,随着社会转型的加快和互联网新媒体技术的迅猛发展,世界范围内各种思想文化交流交融交锋频繁,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也更加多元多样多变,在思想观念、价值取向、利益诉求和行为方式上存在较大差异,这对于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提出了挑战。一个国家企业家的综合素质,反映了该国生产力和社会创新创富的水平。如何更好地让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发扬“爱国、敬业、创新、诚信、守法、贡献”的精神、更好地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可以为此提出新思路、新保障。

当前,一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存在法治观念淡薄、无视法律约束、一味追求利润、不重视依法经营等问题,有的“信权不信法、信人不信法、信钱不信法”,习惯于“潜规则”,甚至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利益输送;有的违背基本职业道德,制造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侵犯消费者利益;有的缺乏必要的法律知识,法律维权意识相当淡薄,无法利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这些都严重影响了非公有制经济良性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健康成长。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可以根据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和企业生产经营实际,积极打造形式多样务实有效的活动平台,把创建和谐企业活动作为企业依法经营、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有效载体,把引导教育与自我教育、学习培训与实践活动、解疑释惑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引导他们学法、遵法、守法、用法,让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充分相信法律、自觉运用法律,形成守法光荣的良好氛围。可以以守法诚信为重点,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积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参与全面依法治国实践,做到政治上自信、发展上自强、守法上自觉。可以树立宣传先进典型,开展个案剖析、警示教育,把法治文化、依法治企,诚信经营作为非公有制经济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还可整合资源搭建维权协作平台、开展小微企业法律援助、倡导商会制定自律公约、开展信用评价、提供纠纷调解等经常性法律服务。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还有助于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打消诸多顾虑,一心一意谋发展。

二、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推动作用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不是权宜之计,而是需要持续努力的伟大事业。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大力提升社会主义法治意识,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培育社会主义法治信仰,树立社会主义法治权威。但是要做到这几点,在中国这样一个受“人治”思想影响极其深远的环境里,难度不可谓不大。那么,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突破口和关键点何在?笔者认为,除了靠政府依法行政、通过各种方式培养人民的法治观念之外,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也是至关重要的一点。

(一)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有利于破除特权意识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非公有制经济,具有天然地反对特权行为和特权思想的特点。市场条件下,每一个经营主体都以盈利为目标。如果市场中存在特权行为,那么拥有特权的经营主体就必然因为资源不对称而获得比其他经济主体更多的利益,那无疑也会对其他主体造成损失。目前,一些人还是轻视从事非公有制经济的,认为他们挣的钱再多,其社会地位也不高,而认为在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才算是“正途”。事实上,这只是社会分工的一种,而绝无高低贵贱之分。在我国,各地经济发展情况不平衡,但是可以看到,哪个地方的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比较活跃,哪个地方的官本位观念、特权意识和思想就稍弱一些,而在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不是很活跃的地方,人们的传统官本位观念就相对浓厚。

事实上,非公有制经济越发展,人们的平等意识就越强烈,由此就越能够抑制和破除特权意识、特权思想的蔓延。特权意识、特权思想的破除,能够为非公有制经济在内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提供更加有利的社会环境,有助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推进。

(二)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有助于建立权利观念

受传统人治文化的影响,我国民众普遍缺乏权利诉求意识。今天进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就是要摒弃传统人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关键是要使每一个社会成员都能够确立公民理念,正确行使公民的正当权利。

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为什么能够培养人们的权利意识?以公司法的规定为例。一个人在公司里的权利取决于其所在公司拥有的资本份额,份额越多,其行使的权利就越大。在公司的内部结构中,内部组织机构一般包括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股东会由全体出资人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有权对公司的重大事务作出决定并有权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对公司的重大事务有权提出方案。监事会负责对董事会的行为进行监督,以防止他们损害公司的利益及侵害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这种结构,一方面能够有效地保障股东的利益,另一方面也使没有或者缺乏权利意识传统的人们意识到,规则在保护权益方面的巨大作用。没有任何特权,一切都在制度、法律的制约下运行,合法权益得到了很好的体现。

随着“必须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政策的深入贯彻落实,越来越多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把资金投入到比较成熟的公司作为理性投资的手段,而这样的人越多,具有规则意识和权利观的人也会越多。另外,发展非公有制经济过程中,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在关注自身权利和利益的同时,也越来越关心企业所处的社会环境,包括国家产业政策、税收法规、市场监管等,社会环境越好,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空间也越大。

(三)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助推中产阶层壮大

中产阶层是有相对稳定的收入、稳定的社会地位、稳定的心态,因而希望社会稳定的社会阶层。中产阶层是贫富间的“缓冲器”,在一个中产阶层占多数的社会里,由于多数人职业稳定,具有较高的收入和较稳定的生活,他们不希望社会动荡不安,还会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同时还是经济发展的助推器,在消费、投资和纳税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并推行城乡户籍制度改革,将进一步打破城乡分割的二元结构体系,使每一位劳动者能够以平等的身份,参与到创业创富中去。随着我国农业人口的进一步减少,部分有经营头脑和能力的人们,可以通过个体私营等经营形式,创业致富,成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一员。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一方面鼓励人们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为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铺平了道路,另一方面,提出“健全以公平为核心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加强对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人财产权的保护,清理有违公平的法律法规条款”,也为非公有制经济从业者吃了一颗定心丸。随着我国非公有制经济的进一步蓬勃发展,越来越多的人通过自己的努力成为中产阶层的一员,并将我国法治社会建设推进到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三、结语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标志着我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要实现这个目标,依法治国必不可少,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必不可少。全面依法治国是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重要保障,而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也会极大地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两者是互相促进、相得益彰的关系。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是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途径,是事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任务。

因此,要深化思想认识,把全面依法治国贯彻到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全过程,把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放在重要位置,坚持科学立法、从严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各种经济主体公平竞争、平等发展;要提高政府依法行政能力,优化法治环境,加快社会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提升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总量、质量和效益;要不断完善市场竞争机制,建立平等、公平的市场竞争制度,以良好的法治鼓励各类社会主体创业;要积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爱国、敬业、诚信、创新、守法,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企业发展的信心、对社会的信誉,成为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要加强宣传引导,用法治精神武装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头脑,充分激发非公有制经济的潜力、活力、动力和创造力,用法治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15年4月全国市场主体发展报告[EB/OL].(2015-05-20)[2015-09-10].http://www.saic.gov.cn/zwgk/tjzl/zhtj/xxzx/201505/P020150520619283729167.

[2]魏晓东,郭伦德.给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吃颗保证安全的“定心丸”[EB/OL].(2015-06-12)[2015-09-11].http://theory.gmw.cn/2015-06/12/content_15958680.htm.

责任编辑:朱列

作者简介:朱小宝,男,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科研处教师、《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编辑,研究方向为统一战线理论、近现代中国政治制度史。

收稿日期:2015-10-09

[中图分类号]F1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339(2016)01-0104-04

doi:10.3969/j.issn.1009-0339.2016.0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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