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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色的海豚岛》中的儿童伦理发展阶段及启示

2016-03-15

华中学术 2016年1期

李 莲

(湖北科技学院外国语学院,湖北咸宁,437100)



《蓝色的海豚岛》中的儿童伦理发展阶段及启示

李 莲

(湖北科技学院外国语学院,湖北咸宁,437100)

内容摘要:《蓝色的海豚岛》通过描写三个儿童的不同行为,展现了儿童伦理发展三个阶段的主要特征。伦理混沌阶段的拉莫没有伦理意识,需要进行伦理启蒙;伦理启蒙阶段的卡拉娜在受到故事和道德榜样的教育后,初步拥有伦理意识和家庭责任意识,会做符合社会规范的选择,但死守规则,需培养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的能力;伦理选择阶段的乌拉帕,拥有伦理意识及强烈的家庭和社会责任感,能进行伦理选择和理性推理,却易受外在诱惑,应学会理性抵制诱惑。作品刻画三个儿童形象,利于读者厘清儿童伦理发展各阶段特征及教育对策;也是在隐喻儿童和人类伦理发展是一个阶段性、连续性、重叠性且螺旋式上升的历时性进程,具有较高的现实启示意义。

关键词:《蓝色海豚岛》;斯·奥台尔;伦理混沌;伦理启蒙;伦理选择

《蓝色的海豚岛》是美国儿童文学作家斯·奥台尔1960年出版的一部作品。小说于1961年获美国儿童文学最高奖——纽伯瑞儿童文学金奖,1972年摘得国际儿童文学最高奖——国际安徒生奖。美国儿童文学协会评价它为“‘1776年以来最伟大的10部儿童文学作品’之一”[1]。《时代周刊》称“这是一个不同寻常的,在你心里挥之不去的故事”[2]。

国外学界认为,小说获得好评如潮与女主人公形象的成功塑造密不可分。奥台尔的妻子说,《蓝色的海豚岛》被“持续追捧部分源于卡拉娜男女优点兼备的品格。她不是一个传统意义上的女性”[3]。国内研究者多从生态批评和女性主义视角出发,认为小说体现了作者的生态保护意识和女性独立意识[4]。

本文拟运用文学伦理学批评方法并结合儿童心理学理论,对《蓝色的海豚岛》中三个主要儿童形象进行分析。文学伦理学批评认为:“人在通过自然选择获得人的形式之后,人仍然处于伦理混沌之中,只有经过伦理启蒙,人才能产生伦理意识,进入伦理选择的阶段。”[5]因此,儿童的成长会经历三个阶段,即最初的伦理混沌,经由伦理启蒙的过渡,到伦理选择阶段。本文着重分析《蓝色的海豚岛》中三个主要儿童的不同行为及其所体现出的伦理发展阶段的差异和原因,进而揭示小说蕴含的寓意和启示。

一、初始阶段:伦理混沌

伦理混沌“尤指人出生后至伦理选择前这个时期的伦理状态”[6]。《蓝色的海豚岛》中的拉莫是处于伦理混沌期的典型。糊里糊涂、我行我素的他没有像同龄儿童那样接受足够的启蒙教育,获得一定的伦理意识。

“人只有在认识到自己是人并把自己同兽区别开来的时候,人才开始产生伦理意识。”[7]六岁的拉莫在行为和思想上尚无法分清人与兽的差异,还未产生伦理意识。拉莫的行为常让人联想到动物。卡拉娜认为他看东西时半睁半闭的样子“跟一只蜥蜴躺在石头上正准备弹出舌头去捕捉苍蝇时完全相像”[8];他“手快脚快,像一只蟋蟀,兴奋起来时跟蟋蟀一样愚蠢”[9]。从根本上说,拉莫的行为是其思想的外在体现。

拉莫在思想上也不能认识到人与兽的差异。实际上,“人同兽的区别,就在于人具有分辨善恶的能力”[10]。此时的拉莫不辨善恶,做事之前不作价值判断,全凭直觉和兴致,导致发生不负责任的事情。例如,遗留孤岛的拉莫不顾姐姐担心偷偷前往藏独木舟的地方,途中遭遇野狗群围攻,最后付出生命代价,是对自己不负责任。

除对自己不负责任外,拉莫对他人也缺乏责任意识。在无法判明来船的身份时,岛上居民都非常谨慎,尽量不外出,以免自己的行为暴露族人的藏身之处后带来危险;而拉莫此时却爬到峭壁上面去了,他丝毫没去想这一行为可能带来的灾难性后果。在撤离海豚岛时,大家必须赶在暴风雨来临前登上白人的船安全离开,拉莫却不顾他人安危和劝阻,毅然返回岛上去取他最喜欢的捕鱼标枪。“在一般的利益冲突中,只涉及两者即主体(个人或社会集体)与另一者(他人、集体成员或社会集体),解决这种矛盾的正确办法要求主体把利他人、利社会成员和利社会集体作为行为的标准。”[11]因此,船长不顾卡拉娜苦苦哀求,毅然决定把集体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置于首位而放弃等待拉莫。与船长负责任的行为相比,我行我素的拉莫是不负责任的典型。拉莫的不负责任在于他还不能将自己同兽区别开来,还没形成个人应对他人负有相互照顾的责任伦理观念,即缺乏伦理意识。

拉莫的行为具有“以儿童自我为中心”[13]的特点:即都是从自己的角度出发,依一时兴致行事,其本质是他任由自由意志主宰自己的行动。“自由意志指人的不受约束的意志……其主要特点是人的活动不受某种固定的逻辑规则的约束。”[14]它是人身上兽性因子的外在体现[15]。一般而言,体现为自由意志的兽性因子都被人身上的人性因子控制住,使人保持理性。人性因子是在后天的教育下形成的理性和善恶观。由于缺乏足够的启蒙教育,拉莫还没形成善恶观,他身上的人性因子缺位,于是缺乏管控的兽性因子泛滥成灾,让他做出不负责任的事情,甚至酿成悲剧。

其实,拉莫的悲剧原本可以避免。皮亚杰认为七岁前的儿童在道德认知方面具有“他律”性:“道德情感的发生最初依赖于外部的一个神圣权威,它只能唤起对亲属的服从。”[16]父亲是拉莫心中的神圣权威。他在世时,拉莫服从他的管教。父亲其实代表的是理性意志,它“由特定环境下的宗教信仰、道德原则、伦理规范或理性判断所驱动”[17],以善恶为标准约束自由意志。拉莫身上体现为自由意志的兽性因子,在父亲理性意志所体现的人性因子的管教下,没做出不负责任的事情。因此,父母(或其他成人)对于伦理混沌期儿童的教育非常重要。此阶段的儿童需借助成人的理性来控制自身的兽性因子,并在成人理性的牵引下实现伦理发展。

然而,拉莫两三岁时,母亲去世;六岁时父亲牺牲。父母双亡后,他“并非接受任何人的命令,对年幼的弟妹或一般不重要人的命令就不接受”[18]。失去家长理性的约束,又不服两个姐姐的教导,拉莫身上的自由意志彻底失控。他越来越淘气,不负责任的事情接踵而至,直至命丧野狗群。拉莫的悲剧昭示:一个人如任由自由意志肆意发展将会受到惩罚,甚至付出惨痛的代价。

现实生活中不乏与拉莫境况相同的孩子,但他们并非都注定会有拉莫式的下场,因其都幸运地接受了伦理启蒙教育。“每一个人,都要经过伦理混沌的阶段,每一个人,都需要伦理启蒙。”[19]只有接受伦理启蒙教育,人才能拥有伦理意识和善恶观,才能成长为有道德的人。若父亲和姐姐不以他年龄小、淘气为由,不再容忍他所犯的错误,而是及时纠正和教育,拉莫也能获得伦理意识和危险意识,那么他的悲剧就能避免。

二、过渡阶段:伦理启蒙

文学伦理学批评认为,儿童经历伦理混沌后进入到伦理启蒙阶段。“伦理启蒙指人在完成自然选择后进入伦理选择前的学习阶段……每一个儿童在从自然选择到伦理选择的过程中,都需要经过伦理启蒙阶段。”[20]经过家人和族人的教育及自己的学习,卡拉娜成了伦理启蒙阶段的典型。

不同于拉莫,此阶段的卡拉娜已初步拥有伦理意识。为防止野兽偷吃,卡拉娜想方设法把食物放在安全的地方。“在我不能保证不被野狗偷袭之前,我也不愿意睡在我搭的棚子里。”[21]可见,卡拉娜在行为和思想上时刻提防着野兽,说明她已意识到“人兽有别”。

初步拥有伦理意识的卡拉娜开始做符合社会伦理规范的选择。卡拉娜身上虽残留兽性因子,但启蒙教育后已产生的人性因子能够约束兽性因子,让她在事前作善恶判断。例如,阿留申人带来的饰品对她充满无限诱惑。“爱美”的自然情感驱动下产生的自然意志令卡拉娜忍不住反复试戴[22],饰品发出的响声令她陶醉不已。此时,体现为自然意志的兽性因子开始膨胀,让她甚至“觉得自己好像是头人的新娘”[23]。当走在发生战争的路上时,她想起了牺牲在阿留申人屠刀下的父亲和族人。她身上的人性因子被激发,转而抑制已经膨胀的兽性因子,使她恢复理性。她清楚现在这些饰品都属于自己,可她“心里却明白我是决不能戴这些东西的”[24],戴上就意味着忘记民族仇恨和背叛族人,于是她把它们都扔到海里去了。至此,人性因子钳制住兽性因子,让卡拉娜做出了符合当时社会伦理规范的选择。

此时的卡拉娜有家庭责任意识。当大家准备弃拉莫于孤岛时,卡拉娜不顾众人劝阻,决定留下来陪弟弟。因为若继续待在船上,自己就没有尽到对弟弟的照顾义务;若跳下大船,虽失去这次宝贵的离岛机会,却尽到了作为姐姐的责任。另外,她也不忍破坏热恋中的姐姐的幸福。她在经过一番权衡后便跳下船。因此,卡拉娜此时理性的举动完全源于她的家庭责任意识。

卡拉娜的理性是通过伦理启蒙教育获得的。“启蒙的主要方法是从讲述童话故事开始”[25],卡拉娜的启蒙教育是以听故事的形式进行的。村里的老人无论开心还是悲伤都在饭后围着篝火坐在一起讲故事。卡拉娜从中接受伦理启蒙教育,并获得伦理意识和她成长所需要的各种知识。

道德榜样的影响是卡拉娜接受伦理启蒙教育的另一种方式。榜样们以自身的美德和善行感动人、感化人。在卡拉娜心里,父亲和继任的部落头人都有“好人、好猎人的名声”[26]。在困难和危险面前,他们不顾个人安危,首先考虑的是族人的利益。卡拉娜的父亲不惧危险,为讨回对方承诺给族人的饰品,头一个站出来拦住凶残的阿留申人的去路,结果惨死在屠刀下。克姆基头人虽年龄很大,却不顾旅途风险,独自乘独木舟前往东方去给村里寻找安身之处。马塔赛普头人在出现险情时也不管自身安危,挨家挨户地帮助大家安全转移到隐蔽地方。这些道德榜样对卡拉娜产生潜移默化的教育作用,帮助她形成伦理意识,并指引着她的伦理发展方向。

卡拉娜也从姐姐的言行中耳濡目染地受到伦理启蒙教育。姐姐负责任:父母去世后她悉心照顾弟妹;她勤劳善良:“乌拉帕是一个一刻也不游手好闲的姑娘。”[27]姐姐的美德让卡拉娜受到教化。

总之,在故事和道德榜样的教育下,伦理启蒙阶段的卡拉娜已拥有人性因子,并作为主导因子以理性意志的形式牢牢控制住兽性因子,让她能够战胜自然意志或自由意志的挑战,使斯芬克斯因子始终处于平衡,让卡拉娜能依照伦理规范约束自己,做出合理选择并逐渐实现伦理发展。因此,伦理启蒙教育对于儿童的伦理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此阶段儿童在道德认知上还具有“自律”性。皮亚杰认为“道德上的‘自律’出现在七岁至十二岁阶段”[28]。十二岁的卡拉娜不能进行抽象思维,只能依靠具体事物的支持,以自己掌握的道德标准零散地理解原则和规则,常表现出刻板地遵守规则、不敢改变的倾向。例如,她死死地遵守“卡拉斯-阿特的法律禁止部落里的妇女制造武器”[29]的规定,即便只剩下她一人且面临野狗群的威胁时,她也为是否要制造武器犹豫很久。她这种死守规则又不敢改变的行为引起人们反思:应该教导儿童依照具体情况灵活运用规则,培养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能力。

三、成熟阶段:伦理选择

有别于拉莫和卡拉娜,乌拉帕在伦理启蒙教育后进入到伦理选择阶段,因为通过不断学习后,她已能从他人的角度去考虑问题并表现出关心和同情的道德取向上的公正价值观念。皮亚杰认为公正观念的产生标志着儿童期的结束,因为儿童“这阶段的思维能力达到了成人的准备阶段”[30],即思维上已接近成人的水平,当“儿童的智力水平大幅提高,学习和生活能力得到加强,进而进入伦理选择的进程”[31]。因此,乌拉帕代表的是伦理选择阶段。

不同于卡拉娜,乌拉帕已能在进行价值判断后自如地做出正确选择。在主动外出为族人捡海贝时,她发现一群白鲈鱼搁浅在岬角。这时她面临两种选择:第一种是她不返回村里找人帮忙。可白鲈鱼条条都有她个头大,她一个人根本弄不动,即便拖动一条,也不够族人吃;另一种选择是她返回村里找人帮忙。而海水正在上涨,回去会耽误时间,白鲈鱼可能会因海水上涨而游走。比较两种选择的可能结果,她发现返回去虽冒风险但获益更大,于是她立即丢下篮子拼命往村子跑。乌拉帕作价值判断后做出的理性选择确实给族人带来丰厚的回报。

完全不同于卡拉娜的死守规则不敢改变,乌拉帕敢于坚持异于他人的想法和判断。通过观察,乌拉帕发现阿留申人中有一个女孩。她告诉大家这个消息。可人人都认为谁也不会带一个女孩来给自己添麻烦,认为她的消息特别离奇,都不相信她,甚至觉得她可笑。她却“发誓说,在猎人当中有一个阿留申姑娘”[32]。乌拉帕根据自己的观察做出判断,即使与别人观点不同,她也不盲从。

与卡拉娜相比,乌拉帕除拥有家庭责任意识外,还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母亲去世后,才十多岁的乌拉帕也想去玩,但意识到自己是长女,面对年幼不懂事的弟弟、妹妹,她知道只顾自己玩乐是不负责任的行为。于是,她“一心承担起母亲的担子”[33]。后来父亲也不幸牺牲,乌拉帕的负担变得愈加沉重:一是缺少父亲约束的弟弟变得不服管教;另外,浩劫后族里缺少人手,分配给她的任务比以前更多、更危险。即便这样,她除一如既往地悉心照顾弟弟、妹妹,完成族里分配给自己的任务外,还心系族人,在青黄不接时,主动出去为大家寻找食物。在面临外来者入侵时,她也积极帮助族人转移到安全地方。

与拉莫和卡拉娜不同,乌拉帕能做理性推理。看到“那个阿留申女人花了整整一个上午洗她的皮围裙,这是她来到这里以后从来不曾有过的”[34],对比之前的观察,乌拉帕认为阿留申人在准备离开,于是提醒大家提前应对。乌拉帕能从自己的观察中对比分析并做出理性推理,说明她的智力水平高、思维能力强,已接近成人水平。她的推理是基于已经获得的丰富生活知识和经验。做出推理后的善意提醒是她从他人角度去关心他人的公正道德观念的体现。这一切是拉莫和卡拉娜都无法做到的,也正是伦理选择阶段儿童的主要特征之一。

在弟弟折回岛上取捕鱼标枪事情上,乌拉帕的做法也不同于卡拉娜。没有看见弟弟,卡拉娜急得到处找;看见弟弟还滞留在岛上,乌拉帕却无动于衷,继续和男友南果在船上打情骂俏。其实,乌拉帕此时冷漠的反应是她身上斯芬克斯因子组合发生变化引起。恋爱中的乌拉帕对南果所产生的这种不受道德约束的“爱慕”自然情感使她受控于自然意志,让此时体现为自然意志的兽性因子脱离人性因子控制,破坏了原有的斯芬克斯因子组合的平衡,使她做出令人难以理解的伦理选择:对弟弟的处境置之不理,对妹妹的行动视若不见。

“在文学作品中,斯芬克斯因子能够有助于我们理解人物形象的复杂性。”[35]乌拉帕受爱情诱惑,她父亲受商业利润和奢侈贪欲的诱惑而同意阿留申人疯狂猎杀海獭等,都使他们失去理性并受控于兽性因子,引起身上的斯芬克斯因子组合变化不定,这不仅说明了成人的复杂性,也让读者意识到诱惑带来的危害。因此,成人必须学会理性抵制诱惑。

总之,伦理选择阶段的乌拉帕明显不同于拉莫和卡拉娜,她拥有伦理意识且在智力和思想上已接近成人水平,她拥有理性且不盲从,她有强烈的家庭和社会责任意识,还能作理性推理。但她易受外在因素诱惑做出令人不解的伦理选择,因此也要教育她学会理性地抵制住各种诱惑,最终实现道德的完善。

四、作品的寓意和启示

综上所述,拉莫、卡拉娜和乌拉帕分别是儿童伦理发展的初始、过渡和成熟阶段的代表,各自体现出伦理混沌、伦理启蒙和伦理选择的特征。其实,文学伦理学批评中关于儿童伦理发展三个阶段的理论与儿童心理学的观念是相应和的。皮亚杰认为儿童的心理发展也分为三大连续阶段。他“把这阶段划分为二、三岁到七、八岁的前运算阶段和七、八岁到十一、十二岁的具体运算阶段……一个新的运算阶段(即命题运算阶段)——作为前青年期的特征,约在十四或十五岁时达到了运算阶段的平衡点”[36]。

六岁的拉莫显然处于前运算阶段。皮亚杰指出:“由于自我还未分化,因而一切情感都以儿童自己的身体和行动为中心。”[37]可见,拉莫的我行我素其实是儿童以自我为中心的体现。这种以自我为中心造成了拉莫无视社会规范和法则,呈现出伦理上的混沌。而十二岁的卡拉娜则处于具体运算阶段。“这阶段儿童的思维活动只能把逻辑运算(或称逻辑数理运算)运用到具体的或观察所及的实物,还不能把逻辑运算结合为各种可能的变换形式”[38],因此,卡拉娜表现出死守社会规范的“自律”性,要对她进行伦理启蒙教育。十四岁的乌拉帕属于命题运算阶段,她的“思维超出了事物的具体内容或感知的事实,而朝着非直接感知或未来的事物的方向发展”[39]。于是,乌拉帕能不盲从、理性推理和自如地进行伦理选择。可见,文学伦理学批评中儿童伦理发展三个阶段的理论,完全契合于儿童心理学关于儿童身心成长的阶段性规律。

纵观整部小说,我们会发现:作品通过刻画三个儿童,一方面有利于读者厘清儿童伦理发展不同阶段的差异和原因,并采取“因材施教”的教育对策;同时也是在隐喻儿童和人类伦理发展是一个历时性的进程。

除具有阶段性特征外,这个进程还具有连续性。每一个人的一生都会经历伦理混沌、伦理启蒙和伦理选择三个阶段。人生下来就处于伦理混沌中,不经过伦理启蒙教育,则不能进入伦理选择阶段。伦理启蒙教育的形式多样,比如父母或其他家庭成员对儿童的管教,卡拉娜般在童话故事和道德榜样的影响下得到教化,儿童文学作品以寓教于乐的方式对儿童进行教育,等等。总之,儿童伦理发展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其中伦理启蒙教育起着重要作用。

此进程也具有交叉重叠性。作为过渡性的伦理启蒙阶段与伦理选择阶段在有些方面呈现相似性。比如和乌拉帕一样,卡拉娜初步拥有伦理意识,也会做些理性选择,也有家庭责任感。所以,儿童和人类伦理发展三个阶段的划分并不具有阶梯式的明显间隔,两个阶段存在相似之处,因为后一个阶段的出现总是建立在前一个阶段的积累之上。

儿童及人类的伦理成长过程在总体上呈现出螺旋式上升而非直线式上升的特点,其间可能会出现反复或倒退,比如乌拉帕受爱情诱惑失去理性就是倒退。若结合1960年小说出版时的美国社会,我们就可以理解它获得好评如潮的原因:它让读者明白他们刚经历的20世纪50年代美国社会中所出现的颓废,只是人类伦理发展进程中的暂时性倒退。小说让他们重燃“人类终将走向文明道德”的希望和信心。

另外,这个“不同寻常的”故事之所以“在你心里挥之不去”还在于它所揭露的儿童和人类伦理发展三个阶段的理论具有普适性。它适用于解读斯·奥台尔《黑珍珠》中的拉蒙如何从一个不懂事的迷信小孩成长为“大人”;也适用于分析其他儿童文学作品,如《海蒂》、《窗边的小豆豆》等。对于现实中的儿童和人类社会也同样具有积极的参考价值。恰如《芝加哥周日论坛》所说,“这个独特的故事有着它永久的、不可磨灭的经典性”[40]。

注释:

[1][美]斯·奥台尔:《蓝色的海豚岛》,傅定邦译,天津:新蕾出版社,2012年,第163页。

[2][美]斯·奥台尔:《蓝色的海豚岛》,傅定邦译,天津:新蕾出版社,2012年,封底。

[3]Hazel Rochman,“Another Look at:ScottO'Dell's Island of the Blue Dolphins”,Booklist,16,2007,p.54.

[4]参见关合凤:《一位双性同体的绿色女士——〈蓝色海豚岛〉的女性形象意义探微》,《解放军外国语学院学报》2009年第5期,第93~97页。余巧云:《从生态批评视角解读〈蓝色海豚岛〉》,《语文学刊(外语教学与研究)》2009年第3期,第50~52页。李东风:《融入自然,建构自我——〈蓝色海豚岛〉的生态女性主义解读》,《黄河科技大学学报》2013年第4期,第82~84页。

[5]聂珍钊:《文学伦理学批评导论》,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258页。

[6]聂珍钊:《文学伦理学批评导论》,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257页。

[7]聂珍钊:《文学伦理学批评导论》,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269页。

[8]ScottO'Dell,Island of the Blue Dolphins,New York:Houghton Mifflin Company,1988,p.2.

[9]ScottO'Dell,Island of the Blue Dolphins,New York:Houghton Mifflin Company,1988,p.1.

[10]聂珍钊:《文学伦理学批评导论》,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39页。

[11]郭广银:《伦理学原理》,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321页。

[12]聂珍钊:《文学伦理学批评导论》,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277页。

[13][瑞士]皮亚杰、英海尔德:《儿童心理学》,吴福元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年,第96页。

[14]聂珍钊:《文学伦理学批评导论》,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282页。

[15]聂珍钊:《文学伦理学批评:伦理选择与斯芬克斯因子》,《外国文学研究》2011年第6期,第1~13页。“人作为个体的存在,等同于一个完整的斯芬克斯因子。”“所谓的‘斯芬克斯因子’其实是由两部分组成的——人性因子(human factor)与兽性因子(animalfactor)。这两种因子有机地组合在一起,其中人性因子是高级因子,兽性因子是低级因子,因此前者能够控制后者,从而使人成为有伦理意识的人。”“人性因子即伦理意识。”“兽性因子与人性因子相对,是人的动物性本能。”“自由意志又称自然意志(naturalwill),是兽性因子的意志体现。”“理性意志是人性因子的意志体现。”

[16][瑞士]皮亚杰、英海尔德:《儿童心理学》,吴福元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年,第97页。

[17]聂珍钊:《文学伦理学批评导论》,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253页。

[18][瑞士]皮亚杰、英海尔德:《儿童心理学》,吴福元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年,第93页。

[19]聂珍钊:《文学伦理学批评导论》,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257页。

[20]聂珍钊:《文学伦理学批评导论》,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258页。

[21]Scott O'Dell,Island of the Blue Dolphins,New York:Houghton Mifflin Company,1988,p.75.

[22]聂珍钊:《文学伦理学批评导论》,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自然情感指不受道德约束的一种生理和心理反应。这种由人的本能导致的情感在伦理选择中以一种自然意志或自由意志的形式体现出来。”“自然意志是人的一种天生意志力。”

[23]Scott O'Dell,Island of the Blue Dolphins,New York:Houghton Mifflin Company,1988,p.52.

[24]Scott O'Dell,Island of the Blue Dolphins,New York:Houghton Mifflin Company,1988,p.53.

[25]聂珍钊:《文学伦理学批评导论》,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258页。

[26]Scott O'Dell,Island of the Blue Dolphins,New York:Houghton Mifflin Company,1988,p.26.

[27]Scott O'Dell,Island of the Blue Dolphins,New York:Houghton Mifflin Company,1988,p.12.

[28][瑞士]皮亚杰、英海尔德:《儿童心理学》,吴福元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年,第113页。

[29]Scott O'Dell,Island of the Blue Dolphins,New York:Houghton Mifflin Company,1988,p.51.

[30][瑞士]皮亚杰、英海尔德:《儿童心理学》,吴福元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年,第v页。

[31]聂珍钊:《文学伦理学批评导论》,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258页。

[32]Scott O'Dell,Island of the Blue Dolphins,New York:Houghton Mifflin Company,1988,p.11.

[33]Scott O'Dell,Island of the Blue Dolphins,New York:Houghton Mifflin Company,1988,p.28.

[34]Scott O'Dell,Island of the Blue Dolphins,New York:Houghton Mifflin Company,1988,p.17.

[35]聂珍钊:《文学伦理学批评导论》,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38页。

[36][瑞士]皮亚杰、英海尔德:《儿童心理学》,吴福元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年,第72~73页。

[37][瑞士]皮亚杰、英海尔德:《儿童心理学》,吴福元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年,第19页。

[38][瑞士]皮亚杰、英海尔德:《儿童心理学》,吴福元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年,第v页。

[39][瑞士]皮亚杰、英海尔德:《儿童心理学》,吴福元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年,第v页。

[40][美]斯·奥台尔:《蓝色的海豚岛》,傅定邦译,天津:新蕾出版社,2012年,封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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