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复合空间形容词的词序
2016-07-15徐今
徐 今
(大连理工大学中文系,辽宁大连,116024)
汉语复合空间形容词的词序
徐 今
(大连理工大学中文系,辽宁大连,116024)
内容摘要:本文旨在分析制约汉语复合空间形容词词序形成的语义原则。复合空间形容词指空间形容词(大/小、高/低/矮、长/短、远/近、宽/窄、深/浅、厚/薄、粗/细)两两组合形成的成员,如:大小、深厚、高深、窄长等。显著性原则可作为分析汉语复合空间形容词序问题的指导性原则。空间形容词的显著性可从空间量角度进行观察和把握。
关键词:复合空间形容词;词序;显著性;空间量
引言
空间形容词指的是对物体所占据的空间量进行说明的形容词。包括“大/小”、“高/低/矮”、“长/短”、“远/近”、“宽/窄”、“深/浅”、“厚/薄”、“粗/细”等。复合空间形容词即是指上述空间形容词两两组合形成的成员,如:大小、深厚、高深、窄长等。本文旨在分析制约复合空间形容词词序形成的语义原则。即说明为何“大小”、“高深”、“细长”可说,“小大”、“深高”、“长细”不可说。
复合空间形容词从结构属性上看属于并列成分。并列成分的排序问题,无论是西方国家还是中国,都比较重视。汉语学者中以廖秋忠先生的研究成果影响最大,他总结出了现代汉语并列名词性成分排序的11条原则[1],即:①重要性原则;②时间先后原则;③熟悉程度原则;④显著性原则;⑤积极态度原则;⑥立足点原则;⑦单一方向原则;⑧同类原则;⑨对应原则;⑩礼貌原则;○11由简至繁原则。虽说廖先生的研究对象是并列名词性成分而非并列形容词性成分,但其研究思路及所提出的“显著性”原则却是适用于复合空间形容词词序研究的。不过,词类之间毕竟存在明显差异,形容词的显著性不同于名词。在将“显著性原则”作为分析汉语复合空间形容词序问题的指导性原则之时,还需对空间形容词显著性的具体表现进行细致深入的解析。
一、空间量
空间形容词既然是对物体所占据的空间量进行说明的形容词,那么,解析空间形容词的空间量就最有助于把握空间形容词的语义特点。我们认为,空间形容词的空间量主要包括以下三个因素:维度、方向和距离[2]。
(一)维度
“维”是几何学及空间理论的基本概念,构成空间的每一个因素(如长、宽、高)叫作一维,如直线是一维的,平面是二维的,普通空间是三维的。着眼于“维度”要素,汉语的15个空间形容词可分为如下几组:
A维度凸显的空间形容词:
A1一维凸显:高/低/矮、长/短
A2二维凸显:宽/窄
A3三维凸显:深/浅、厚/薄、粗/细
B维度不凸显的空间形容词:大/小
“大/小”强调对物体的整体感知,可以修饰任何一个维度凸显的事物,如“大+个子(一维)”、“大+操场(二维)”、“大+房子(三维)”,因此,“大/小”是维度不突显的空间形容词。
(二)方向
着眼于“方向”要素,空间形容词可分为如下几组:
A有向空间形容词:高/低/矮、深/浅
A1垂直向:高/低/矮
A2内外向:深/浅
B无向空间形容词:大/小、长/短、宽/窄、粗/细、厚/薄
“高/低/矮”作为垂直向空间形容词,表示“由下向上”的方向,即“上向”。“深/浅”作为内外向空间形容词,可以是垂直轴上的由外到内,也即“下向”,如“洞深”、“口袋深”。“深/浅”的内外向还可以是水平轴上的由外到内,如“深山老林”。
(三)距离
空间形容词可以表示两种距离,一是物体自身从一端到另一端的距离,一是物体距离参照面的距离,我们把前者称为连续距离,后者称为间隔距离。着眼于“距离”要素,可将汉语空间形容词分为如下几组:
A只表示“连续距离”:矮、长/短、宽/窄、粗/细、厚/薄
B只表示“间隔距离”:低
C兼表“连续距离”和“间隔距离”:高、深/浅
D不表示距离:大/小
“高”在距离属性上是“矮”和“低”的综合,既可以表示物体的“连续距离”,如“高个”、“高墙”、“高楼”、“高跟鞋”,也可以表示物体距离参照面的“间隔距离”,如“高空”、“高架桥”、“升高”、“拉高”。“深/浅”也是一样,“水深/浅”和“银子埋得很深/浅”中的“深/浅”分别表示“连续距离”和“间隔距离”。
二、显著性
显著(salience)是知觉心理学的一个基本概念,显著的事物是容易吸引人注意的事物。我们认为,空间量不同的形容词,其显著性也有强弱之别,遵循如下六条规则。
(一)有维大于无维
我们认为,维度凸显的空间形容词,其显著性大于维度不凸显的空间形容词。空间形容词所描述的事物,其维度若不凸显,那么给人的知觉冲击就不强烈,展现给人的是事物的整体面貌而非个体特征。维度凸显的形容词则恰恰相反,它所修饰的事物在某个维度上格外突出,从而形成了维度显著性。故而,在复合空间形容词的词序排列上,维度凸显的空间形容词在前,维度不凸显的空间形容词在后,反之不能成立。试看:
(二)高维大于低维
二维凸显和三维凸显的空间形容词其显著性大于一维凸显的空间形容词。正如一般情况下,平面和立体比直线在人的知觉心理中要突出。但三维凸显的空间形容词和二维凸显的空间形容词之间在显著性上没有太大差异,它们之间两两组合的顺序是可逆的。试看:
“深长”、“细长”、“窄长”的组合不可逆,但“细窄”可逆。我们在北大CCL现代汉语语料库中搜得“细窄”用例11条,搜得“窄细”用例5条。试看可逆组合的实例:
(1)一条古旧古旧的街巷,细窄且深长。
(2)只听咔的一声脆响,小母狼那窄细的脊骨被切断了。
我们在谈“高维大于低维”这条规则时对其他变量有所控制,实际上除了维度因素外,方向因素还同时作用于这些空间形容词上,使得复合空间形容词的组合序列不完全受到“高维大于低维”这条规则的约束。维度和方向因素综合起来产生效力,影响以下两组可逆复合空间形容词的组合排序:
“细高/高细”、“粗矮/矮粗”的组合都是合格的。“细高(三维+一维)”和“粗矮(三维+一维)”的结合遵循“高维大于低维”的规则,“高细”和“矮粗”的成立则是因为它们的组合遵循的是方向规则。方向规则我们接下来细谈。
括号里的数字是我们在北大CCL现代汉语语料库中搜得的该词使用次数。试看可逆组合的实例:
——细高/高细
(1)那是个细高的年轻女性,短发,红上衣,黑长裤,黑皮鞋。
(2)矮人推开炊德人,上前去仔细瞧瞧那根高细的柱子。它的确是歪斜的。
——粗矮/矮粗
(1)栓皮栎其貌不扬,树干粗矮,枝杈弯曲,浑身长满皱皱巴巴酷似鳄鱼皮的灰黑色树皮。
(2)他的个头不矮,体魄强壮有力,这使他似乎显得比他实际的样子更矮粗,他
两肩宽厚,胸膛宽阔,硕大的狮子头,两臂很长,像剪毛工。
(三)有向大于无向
带有方向属性的空间形容词要比没有方向属性的空间形容词的显著性高。方向在人类的现实生活和认知心理中都极为重要,几乎在所有的语言中都体现为专门的词类。汉语不仅有专门表示事物所处方向和位置的方位词“上”、“下”、“前”、“后”、“左”、“右”、“内”、“外”等,还有专门表示事物运动方向的趋向词“上”、“下”、“进”、“出”、“回”、“过”、“起”、“开”等。有向空间形容词比无向空间形容词显著是显而易见的,故而前者在复合空间形容词中排序在前。试看:
上述五组复合空间形容词中,前三组的组合排序完全符合“有向大于无向”组合规则,逆序不合法。第四、五两组的“高细/细高”、“矮粗/粗矮”均可成立。这是因为不同的组合排序偏重于执行不同的组合规则。在方向属性上,“高”和“矮”作为有向空间形容词,其显著性分别高于作为无向空间形容词的“细”和“粗”,因此“高细”、“矮粗”的组合遵循了“有向大于无向”的组合规则。但在维度属性上,“高”、“矮”作为一维凸显的空间形容词,其显著性却分别低于三维凸显的空间形容词“细”和“粗”,故而“细高”和“粗矮”的组合也是成立的。
(四)上向大于下向
表示“由下向上”方向的空间形容词,其显著性明显高于表示“由上向下”方向的空间间形容词。这与人类的身体经验密切相关,人类是向上而生的,上向是生命最为自然的延展方向,在人类的认知经验中占据显著地位。由此,上向空间形容词在复合空间形容词的排序中位于下向空间形容词之前。试看:
(五)间距大于连距
表示事物间隔距离的空间形容词与表示事物连续距离的空间形容词,哪个更为显著,并不容易一下子看得出来,需借助“变动—恒定”这组参数。空间形容词描绘事物的连续距离,也就是自身距离时,距离值一般情况下是恒定的,因为物体两端之间的距离是固定的,即便当物体发生运动位移,通常也不改变物体自身的距离。如“矮桌”、“矮凳”。当空间形容词刻画事物与参照面之间形成的间隔距离时,距离值是否恒定要视参照面是否是该物体自身的某个点面而定。当参照面由物体自身的底部构成时,空间形容词表示的间隔距离是恒定的,如“低跟鞋”、“低地”;而当参照面由该物体以外的另一平面构成时,空间形容词表示的间隔距离在物体运动的状态下就是变动的,如“低空飞过”、“水位降低”。显然,变动比恒定显著。这样,表示事物间隔距离的空间形容词在复合空间形容词中位于表示事物连续距离的空间形容词之前,反之不能成立。试看:
(六)无标大于有标
汉语的15个空间形容词,形成正负两极。正极空间形容词包括“大”、“高”、“长”、“宽”、“深”、“厚”、“粗”7个成员,表示“大量”,适用面宽,是无标记项;负极空间形容词包括“小”、“矮/低”、“短”、“窄”、“浅”、“细”、“薄”8个成员,表示“小量”,适用面窄,是有标记项。无标记项比有标记项显著,故而正极空间形容词在复合空间形容词中位于负极空间形容词之前,反之不能成立。试看:
三、显著性规则的效力
汉语15个空间形容词两两组合,形成40组合格的复合空间形容词。图示如下:
我们在上文提出的六条显著性规则可以对其中的35个成员进行合理的解释,规则的效力达到87.5%。规则不能有效覆盖的成员有5个:短浅、短粗、短窄、宽厚、粗浅。前两个词语是一组,后三个词语是一组。
(一)逆序问题:短浅、短粗
“短”是一维凸显的、无向的空间形容词,“浅”是三维凸显的、下向的空间形容词。无论按照“高维大于低维”的规则,还是按照“有向大于无向”的规则,“短”和“浅”构成的唯一合格形式应该是“浅短”。然而实际情况是“浅短”可逆序为“短浅”,且两者在北大CCL现代汉语语料库中的使用次数是8∶294。试看用例:
(1)他们以他们的幼稚的经验和浅短的眼光看出了前面的一线光明。
(2)这家公司就因眼光短浅,使库存货品过多而倒闭。
另外,“短”和“粗”在方向属性上相同,都是无向的,在维度属性上,“短”是一维凸显,“粗”是三维凸显,根据“高维大于低维”的规则,理应“粗短”是强势组合。但实际情况是,“粗短”和“短粗”平衡存在,两者在北大CCL现代汉语语料库中的使用次数是64∶66。试看用例:
(1)刺猬身上长着粗短的棘刺,连短小的尾巴也埋藏在棘刺中。
(2)如果手指比较短粗,你会选择何种款式的戒指?
(二)合格问题:短窄、宽厚、粗浅
“短”的维度低于“窄”(一维<二维);“宽”的维度低于“厚”(二维<三维);“粗”是无向的空间形容词,“浅”是有向的空间形容词。按照“高维大于低维”和“有向大于无向”的显著度规则,这六个成员应该组合为“窄短”、“厚宽”、“浅粗”。但实际上,没有上述三种词形,有的只是其逆序形式“短窄”、“宽厚”、“粗浅”。
87.5%的规则效力说明采用“显著性原则”并从空间形容词的空间量入手来观察分析复合空间形容词的词序问题是基本有效的,但研究还有进一步深化的空间。
∗本文系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汉语空间形容词隐喻研究”【L13DYY058】的阶段性成果。
注释:
[1]廖秋忠:《现代汉语并列名词性成分的顺序》,《廖秋忠文集》,北京:北京语言学院出版社,1992年,第209页。
[2]徐今:《汉语空间形容词的空间量》,《汉语学报》2015年第1期,第13~1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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