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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与否定成分的关联特征研究

2016-07-15

华中学术 2016年1期
关键词:焦点

熊 雯

(中国计量学院外国语学院,浙江杭州,310018)



焦点与否定成分的关联特征研究

熊 雯

(中国计量学院外国语学院,浙江杭州,310018)

内容摘要:焦点与否定成分的关联是焦点关联的特殊类型。这种关联不受否定成分辖域的限制,并且与否定成分关联的是焦点而不是焦点短语。否定成分带有的焦点特征会在句法运算中与焦点本身的特征进行匹配,从而使焦点和否定成分产生关联关系。

关键词:焦点;否定成分;三分结构;关联特征

一、引言

在“你连你弟弟也不认识了”中,徐杰、李英哲认为否定成分“不”虽然用在动词之前,但否定的对象并不是句子的谓语部分,而是由“连”所引介的句子焦点“你弟弟”[1]。这里的“不”和“连”在语义学上一般被分别视为焦点敏感算子(focus-sensitive operator)和焦点标记词(focus marker)。包含否定成分在内的焦点敏感算子的释义会受到焦点的影响,比如:

(1)他不[吃]F饭,他[做]F饭。(在所有他对饭所做的事中,并不包括“吃饭”。)

(2)他不吃[饭]F,他吃[面包]F。(在所有他吃的食物中,并不包括“饭”。)[2]

Jackendoff用焦点关联(association with focus)来指称算子和焦点之间存在的这种关联关系[3]。本文主要探讨的是句子否定成分和焦点间的关联问题,这是焦点关联中比较特殊的一种类型。文献中提到的焦点除了句子的焦点这层含义之外,有时还指否定成分否定的焦点(即否定的对象,否定焦点或否定中心)。如果没有特别说明,本文的焦点是指前者,虽然二者的所指时有重合。

关于句子焦点与否定成分的否定焦点,较早提出概念并进行研究的是Quirk等人的A Grammar of Contemporary English(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72),指出否定焦点必须在否定辖域的范围之内。Van Valin和Lapolla的Synta.x:Structure,Meaning,and Function(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7)则从焦点结构的角度分析和解释了否定的范围(即否定辖域),认为焦点结构决定着否定范围。Givón的Syntax(John Benjamins Publishing Company,2001)较为详细地讨论了否定与对比焦点的关系。国内学界对否定和焦点是否分离展开过多次讨论,吕叔湘(《疑问·否定·肯定》,《中国语文》1985年第4期)的观点与徐杰、李英哲基本一致,都认为否定焦点可以是否定成分之前的句子焦点,并详细分析了否定成分前带对比重音成分成为否定焦点的情况。沈家煊(《不对称和标记轮》,江西教育出版社,1999年)也基本认同此观点:“一般而言,句子中被否定的成分总是出现在否定词的后面,如果出现在否定词的前面,那就要加标志,例如加特殊重音。”袁毓林(《论否定句的焦点、预设和辖域歧义》,《中国语文》,2000年第2期,以下简称袁文)则认为在有强调句子的句子中,否定句的焦点不一定就是否定词的否定中心,否定句的焦点跟否定焦点是可以分离的。李宝伦和潘海华(《焦点与“不”字句之语义解释》,《现代外语》,1999年第2期;《焦点与汉语否定和量词的相互作用》,载徐烈炯、潘海华主编《焦点结构和意义研究》,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5年),Lee和Pan(Chinese negation marker bu and its association with focus,Linguistics 39(4),2001)都基本认同否定成分有独立辖域,但也认为否定和焦点存在一定的关联。熊仲儒(《否定焦点及其句法蕴含》,《中国语文》,2005年第4期)在总结否定与焦点关联的句法等规则的基础上,用优选论解释了上述分歧的语感差异。胡建华(《焦点、否定与辖域》,《中国语文》,2007年第2期,以下简称胡文)认为否定成分在句法上否定的是VP以及VP的中心语V0,在语义上也不直接否定焦点,而是否定焦点词组FP,而FP=VP。李宝伦(《何处关联:焦点还是焦点短语?》,《当代语言学》,2010年第1期)指出焦点短语及焦点的关联均是可能的,不能作一刀切的处理。这主要取决于算子本身的词汇意义:对焦点敏感的否定词及否定量词会与焦点关联,而限定焦点助词等则与焦点短语关联。刘丽萍(《否定辖域及焦点否定之语义解释》,《语言教学与研究》,2014年第5期,以下简称刘文)则采用断言义和隐含义解释焦点否定的语义,指出否定与焦点的关联集中体现在隐含义层面。当否定成分和焦点不在同一小句范围之内时,或者焦点本身是焦点敏感算子时,否定与焦点的关联可能会受到阻断。

由上述的讨论可知,焦点与否定成分的关联问题至少还可在如下三个方面进行探讨:Ⅰ.否定成分除了与辖域内的焦点相关联之外,是否还与辖域外的焦点关联?Ⅱ.与否定成分相关联的究竟是焦点还是焦点短语?Ⅲ.焦点与否定成分相关联的句法机制是什么?

二、焦点与否定成分的关联表现

语义学中的焦点被不同学者赋予了多种含义,从而有着不同类型的分类[4],我们关注的是可以与算子相关联的语义焦点(有的文献也叫对比焦点)。

(3)是[老王]F没来。

(4)[小王]F不想打球。(小李想打)

目前例(1)、(2)中的焦点关联是被普遍接受的,但对于例(3)、(4)中的焦点是否与否定成分相关联仍存分歧。如前所述,吕叔湘、徐杰和李英哲等都认为句子的焦点也就是否定的焦点,焦点和否定成分之间一定会出现焦点关联。李宝伦、潘海华还认为“不”字句有着两种相互补足的趋向:邻接趋向(adjacency tendency)和焦点否定(focus negation)的趋向,并总结出了决定趋向起作用的释义条件:如果句中存在焦点,否定词“不”会否定该焦点,并引出一个三分结构(tripartite structure),否则,“不”会否定邻接它的词(adjacent word)[5]。很显然,这个释义条件对焦点的否定并未设置辖域的限制。持不同观点的主要有Jackendoff、袁毓林等。以分离句子焦点和否定焦点为基础,和对否定的焦点的直接例证[例(5)“没有”的否定焦点是动词“上班”前的状语“准时”],再加上对双重否定形式的设疑,袁文推导出否定成分可以有独立的焦点[6],实际上也就是认为否定辖域外不存在焦点关联。

(5)是小王没有准时上班。

三分结构法是目前分析焦点结构比较成熟的方法[7],例(3)—(5)相应可以分析为:

获得的释义为:是有人来了,这个人不是老王。

获得的释义为:有人想打球,这个人不是小王。

获得的释义为:是有人准时上班,这个人不是小王。

也就是说,在三分结构框架下,这三个焦点在否定成分辖域外的句子都存在着焦点关联,语义上焦点都获得了否定含义。这与吕叔湘等学者的结论是一致的。实际上三分结构的焦点处理方式不关注否定成分的辖域问题,自然也就没有焦点在辖域内外的纠结。至于袁文指出例(5)的“没有”是否定“准时”而不是“小王”[8],我们认为只是分析角度的不同,二者本质上并不矛盾。所谓的辖域是句法管辖的产物,属于典型的句法层次,“准时”在语感上被否定是它在否定成分的辖域内受其管辖的句法结果,即是句法上的否定。而用三分结构分析出的焦点否定是在逻辑语义层面发生的,属于语义上的否定。

句法和语义的不协调在特殊的语用条件下是可以出现的,比如语义分析时常见的语义指向问题。为了达到特殊的语用效果,“他浓浓地泡了一杯茶”中的修饰语“浓浓地”出现了句法和语义上的错位。此外,语言中还有曾被认为逻辑语义和语法属性相悖的“养病”、“救火”等现象。同样也可以说,在焦点突显(比如使用焦点标记词、移位、重音或其他强调手段)的语用条件下,否定成分可以在句法上有着独立的否定对象,同时在语义上与辖域外的焦点出现关联。

此外,关于袁文中提出的双重否定问题,我们认为这种结构方式由于表达的基本上都是强调功能(实际上双重否定的构式本身经常可以自然视为句子的焦点),因此一般不需要再通过焦点标记等手段来另立焦点[如例(6)]。如果仍因语用需要再设焦点,则管辖范围大的否定成分可为焦点敏感算子,并与句子焦点产生关联[如例(7)],而两个否定成分在句法上构成的是两次否定过程[9]。

获得的释义为:是有人能不去,这个人不是他。

值得注意的是,儿童习得某些焦点算子时对分布的忽略[10],似乎也从侧面说明焦点与否定成分的关联并没有受否定成分的辖域所限。

三、否定成分的焦点关联对象

作为算子的否定成分与焦点关联时,关联的究竟是焦点本身还是焦点短语?这在国内外学界都有争议。胡建华对汉语这一现象的分析具有代表性。

胡文认为例(8)中否定词来否定焦点只是假象,不同的焦点触发不同的选项集合(alternative set),不管焦点如何变化,否定词在语义上所否定的焦点词组仍然是VP,只是由于焦点不同,焦点VP词组的选项不同。在例(8 a)中,VP“买今天的[报纸]”是VP“买今天的x”的一个子集,其他可类推,由此可推出FP=VP[11]。祁峰也分析过类似例子[见例(9)][12]。首先假定“李四、李五”是同胞兄弟,指出如果“不”直接作用于“李四”,就会把“李五”也排除掉,于是张三不是不喜欢李五的妈妈,但李五的妈妈又等于李四的妈妈,所以可以得出结论:张三不是不喜欢李四的妈妈,这就与原句构成了悖论。而直接作用于短语“李四的妈妈”则合乎常识。

我们认为例(9 a)的释义应该是,张三喜欢某(些)人的妈妈,但就是不喜欢李四的妈妈。即预设中一定是有“妈妈”这个语义,“妈妈”应该被映射到背景部分,而不能是焦点关联的一部分。该句的语境是,在“李四”构成的集合中有若干元素,正常情况下这些元素不会包含祁峰所分析的“李五”,除非是特殊的语用需求。假如否定成分关联的是焦点短语“李四的妈妈”,由于中心语“妈妈”被投射到焦点部分,焦点部分则为“张三喜欢x”,这就意味着x可以是张三喜欢的任何东西,未必是“妈妈”,甚至是非生命体,显然这种释义不是该句的逻辑语义。所以否定成分关联的依然是焦点“李四”,三分结构式为:

同理,例(8)的关联对象也是焦点而非焦点短语,相应的三分结构式如下,各自的释义不再列出。

李宝伦虽然认为有些焦点敏感算子关联的对象可以是焦点短语,但对于否定算子来说则只会与焦点关联。而刘丽萍虽然承认否定词与焦点的关联可以超出其辖域,但又认为当否定成分和焦点不在同一小句范围之内时,或者焦点本身是焦点敏感算子时,否定与焦点的关联可能会受到阻断。否定成分本身如果是焦点,自然关联不存在,但对于不在同一小句的否定成分和焦点,我们认为也是可以出现关联的。下面是刘文中的例子(下划线者为从句)[13]。

(10)a.我不喜欢抽烟的那个人。

b.我喜欢不抽烟的那个人。(定语从句)

(11)a.我不知道他是美国人。

b.我知道他不是美国人。(宾语从句)

两组例子的语义的确有差别,但这只能说明否定词的辖域不同,和焦点关联无关。本文讨论的否定成分实际上都是表达句子(不含从句)否定范畴的语法成分,而例(10 b)、(11 b)的否定成分则只作用于各自的小句,当然就无法关联整个句子的焦点。显然,例(10 a)和例(11 a)很容易通过三分结构来显现否定成分和焦点的关联关系。

四、焦点与否定成分关联的句法机制

焦点与否定成分的关联表面看与二者的句法位置有很大关系,位置的不同直接影响着句子的语义。在有些语言中,焦点一律前置于动词之前[14],或者其他紧靠动词的位置[15],而汉语的焦点则比较自由,几乎可以在任何地方出现。表达句子否定范畴的否定成分即为否定标记,它的句法位置只能是句首、谓头和句尾[16]。但否定成分作为焦点敏感算子时,则与其他可“浮动”的算子一样,尽可能靠近与之关联的焦点成分。尽管焦点和否定成分在线性排列上或远或近,但这都不是二者关联的真正原因,我们还需要再进一步考察句法运算过程。

在焦点敏感算子存在的句子结构中,算子一般被认为是可进行句法投射的焦点中心[17]。如果是否定成分充当算子,那么焦点中心又是否定中心,姑且不论其中的句法运算,这至少说明了否定成分带有明显的焦点特征,徐杰、李英哲在词库项中就给否定成分标记了此特征[+F],我们也认可此观点。不过焦点中心和否定中心应该是各自独立的,并且焦点中心的投射(FocP)在句法结构中高于否定中心的投射(NegP)。焦点和否定成分的关联在句法运算中可简单描述如下。

简约论框架中否定句被定义为:[CPC[AgrSPAgrS[TPT[NegPNeg-op[uNeg][AgrOPAgrO[VPNP1VNP2]]]]]](TP即原则与参数理论中的IP)。否定中心Neg进入到推导后,由于Neg本身带有[uNeg],需要相应的可诠释特征来核查,于是带有该特征的否定成分被吸附到核查域[Spec,NegP]来完成核查[18]。焦点中心Foc是在时体范畴中心T完成核查后,作为句类范畴中心C的一部分进入到句法推导的,同样,Foc的强焦点特征也需要相应的具该特征的成分来核查,词库中带有[+F]的否定成分成为首选目标,但否定成分已被占用,则焦点成分被吸附到核查域[Spec,FocP]来完成核查。我们推测,虽然否定成分并未移位至[Spec,FocP],但在句法机制下依然可以触发二者的匹配,产生语义上的关联。

五、结语

本文首先介绍了焦点与否定成分关联的主要研究状况,接着围绕在否定成分辖域外的焦点是否能与否定成分关联、与否定成分关联的是焦点还是焦点短语、二者关联的句法机制怎样等三方面问题展开讨论。我们认为焦点与否定成分的关联不受辖域限制;是焦点而非焦点短语与否定成分关联;二者关联的句法机制是:否定成分在词库中已经带有焦点特征,这个特征和句子焦点被赋予的特征一样,使否定成分在接受否定功能中心核查的同时,在句法运算中还触发了与焦点的匹配,从而使二者出现了关联关系。

∗本文系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研究课题 【2015N149】、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Z15JC074】和浙江省外文学会专题研究项目【ZWYB2015047】的研究成果。

注释:

[1]徐杰、李英哲:《焦点和两个非线性语法范畴:“否定”“疑问”》,《中国语文》1993年第2期,第152页。

[2]例(1)、(2)引自李宝伦等:《对焦点敏感的结构及焦点的语义解释》(上),《当代语言学》2003年第1期,第2页。为了统一标识,这里对符号作了适当调整。

[3]R.S.Jackendoff,Semantics Interpretation in Generative Grammar.Cambridge,MA:MITPress,1972.

[4]相关介绍可参见袁毓林:《汉语句子的焦点结构和语义解释》,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年,第7~15页;刘丹青、徐烈炯:《焦点与背景、话题及汉语“连”字句》,《中国语文》1998年第4期。

[5]李宝伦、潘海华:《焦点与“不”字句之语义解释》,《现代外语》1999年第2期,第119页。

[6]袁毓林:《论否定句的焦点、预设和辖域歧义》,《中国语文》2000年第2期,第101~103页。

[7]关于三分结构的介绍可参见袁毓林:《汉语句子的焦点结构和语义解释》,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年,第15~20页。

[8]这种“否定标记会吸引焦点”(李宝伦、潘海华:《焦点与“不”字句之语义解释》,《现代外语》1999年第2期,第126页)的语言事实,沈家煊(《不对称和标记轮》,江西教育出版社,1999年,第52页)也曾讨论过:谓语部分中的状语、补语、定语往往能“吸引”否定词,成为否定的“焦点”,从而使预设的意义部分扩大,否定范围缩小。

[9]双重否定的两次否定过程可参见马宏程:《否定标记的句法位置及相关问题考察》,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4年,第237~238页。

[10]具体可见杨小璐:《儿童汉语中的限制焦点》,《当代语言学》2002年第4期。

[11]胡建华:《焦点、否定与辖域》,《中国语文》2007年第2期,第104页。

[12]祁峰:《焦点关联及相关现象分析》,潘悟云、陆丙甫主编:《东方语言学》第十二辑,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12年,第165页。

[13]刘丽萍:《否定辖域及焦点否定之语义解释》,《语言教学与研究》2014年第5期,第71页。

[14]徐杰、李英哲:《焦点和两个非线性语法范畴:“否定”“疑问”》,《中国语文》1993年第2期,第162~163页。

[15]A.Kidwai,“Word Order and Focus Positions in Universal Gram mar”,In Georges Rebuschiand Laurice Tuller ed.,The Gram mar of Focus,A msterdam:John Benjamins,1999.

[16]关于否定标记的句法位置可见马宏程、熊雯、徐杰:《全句否定范畴标记的句法位置及相关解释》,《汉语学报》2010年第1期。

[17]J.Bayer,Directionality and Logical Form:On the Scope of Focusing Particles and Wh-in-situ,Dordrecht:Kluwer,1996.

[18]马宏程、熊雯:《否定标记线性位置的演变趋势》,《语言研究》2014年第4期,第81~8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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