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味、三昧及其他
2016-03-02徐逢春
□徐逢春
三味、三昧及其他
□徐逢春
摘要:“三味”意即经、史、子三种书味如佳肴,引申为“三种美味”或“多种美味”应该没有什么问题;“三昧”是“佛教的重要修行方式之一”,借指事物的诀要;“怪哉”来自传说上天愤恨而生出的虫;“对着那匾和鹿行礼”的仪式寄寓着祈求“福禄寿”之意。
关键词:三味;三昧;怪哉;福禄寿
“三味”究竟何指呢?请看《语文课中鲁迅作品的教学》一书(许钦文著)的解说:“‘三味书屋’的‘三味’大概是把经书、史部、子书譬喻作食物的,经书是米谷,史部是菜蔬,子书是点心。”许钦文作为资深的鲁迅研究者,其解说理应是中肯的;再说书屋正中悬挂着的“三味书屋”匾额下方两旁柱上有副对联——“至乐无声唯孝悌,太羹有味是诗书”,解说正切合下联之意。而这一联就来源于古人对“三味”的解说。宋朝文学家李献臣在《邯郸书目》中写道:“诗书,味之太羹,史为折俎,子为醯醢。”太羹是古时祭祀用的肉汁,折俎指解开牲体关节折起来盛在俎这样的器皿中,醯醢为用醯(醋)调味的肉酱。由此可知,“三味”意即经、史、子三种书味如佳肴,读书有如品尝美味。
也许正因为鲁迅文中有这样的譬喻,所以书报上不时出现“此中三味”之说。如果在网上搜索,会发现此说更多。限于篇幅,这里仅举一例:“记得鲁迅说过:‘有好茶喝,会喝好茶,是一种清福。’品茶其实是在品一种意境,要不,怎能体会到此中三味呢?”对此,2005年第6期《语文月刊》所载《“此中三味”?错了!》一文讲:“凡所查阅到的工具书均未见收录‘三味’这个词条。……据此,我们应是有足够理由断定:‘三味’是‘三昧’之误。”笔者以为,不能因为工具书没有收录就断定它错了,要知道还有好多流行语工具书都没收录。“三味”既然来源于把经书喻作食物,那么引申为“三种美味”或“多种美味”应该没有什么问题,所以上述例句中的“此中三味”是可以成立的;《教育文汇》上就有“讲台三味”之栏目。
当然,也不能让“三昧”混同于“三味”。《现代汉语词典》对“三昧”的注释是:“佛教用语,意思是使心灵平静,杂念止息,是佛教的重要修行方式之一。借指事物的诀要:深得其中~。”例如《红楼梦》第四十八回写香菱经林黛玉指教后向她谈学诗的体会,其中有这样的话:“正说着,宝玉和探春也来了,也都入座听他讲诗。宝玉笑道:‘既是这样,也不用看诗。会心处不在多,听你说了这两句,可知“三昧”你已记得了。’”很明显,这里的“三昧”意为“诀要”而非“味道”。
从孩子不明“三味”之义,我想很可能还有一些学生对《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的典故不清楚,例如“怪哉”,还有“匾下面是一幅画,画着一只很肥大的梅花鹿伏在古树下。没有孔子牌位,我们便对着那匾和鹿行礼”。“怪哉”之说何来?“对着那匾和鹿行礼”有什么寓意?都有必要弄清楚。
“怪哉”的传说出自《太平广记》:有一天汉武帝到甘泉宫去,路上见到一种赤色的虫,有头、目、牙齿和耳鼻,大家都不知道叫什么。汉武帝问侍臣东方朔,东方朔回答说“这是‘怪哉’”,并说从前秦朝拘禁了无辜的民众,他们满腔愁怨,仰天慨叹“怪哉怪哉!”,感动了上天,于是上天愤恨而生出这种虫,所以叫做“怪哉”。东方朔还说这个地方一定就是从前秦朝监牢的所在;考察地图,果然是的。汉武帝又问东方朔怎样去掉这种虫,东方朔讲酒可以消愁。于是把虫放进酒里,过了一会,虫就消散了。为什么“对着那匾和鹿行礼”呢?这种仪式寄寓着祈求“福禄寿”之意。因为“伏”谐“福”音,“鹿”谐“禄”音,古树象征长寿。关于“福禄”,史上还有这样的记载:李自成攻下洛阳之后,杀了作恶多端的福王朱常洵,同时杀了一只鹿,将福王的血和鹿的血合起来,煮成“福禄酒”庆功。至于“鹿”的含义,更是颇多有味。《史记·淮阴侯列传》写道:“秦失其鹿,天下共逐之。”这里以“鹿”喻帝位。成语“逐鹿中原”的“鹿”喻“政权”或“天下”,就是从“鹿”喻帝位引申而来的。不过,成语“指鹿为马”的“鹿”是实指。
(作者单位:湖北省咸宁市鄂南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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