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大词典》引《齐民要术》条目献疑
2016-02-25赵红梅程志兵
赵红梅,程志兵
(山东理工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山东淄博255000)
《汉语大词典》引《齐民要术》条目献疑
赵红梅,程志兵
(山东理工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山东淄博255000)
[摘要]《汉语大词典》所引用《齐民要术》的一些条目中存在疏误,如对 “亭”“碁子面”“白鱼”“饙”等词语的解释,还有一些标点和引文有误,更正《汉语大词典》存在的这些疏误,有助于避免大型工具书的以讹传讹。
[关键词]《汉语大词典》;《齐民要术》; 词语释义
一
北魏贾思勰所著《齐民要术》是中国现存最早、保存最完整的古代农业著作,该书不仅记录了中国古代北方农业生产、生活方面的技术,而且保留了大量公元六世纪的汉语材料,由于时代的变迁,这一时期的语言材料保存下来的数量较少,故在汉语史研究上具有不可替代的价值。
《汉语大词典》(以下简称《大词典》)是国内出版的最大最权威的一部语文工具书。该词典在编写中引用了《齐民要术》的上千条材料来立目和佐证。但是由于《齐民要术》中本有不少中世纪的民间土语和术语,再加之长期流传,造成传本的错脱衍窜,历来就有“难读”之称,《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即有“文词古奥”的总评。虽然目前国内已经有了比较好的整理本——石声汉的《齐民要术今释》和缪启榆的《齐民要术校释》,但是笔者在查阅《大词典》所引源自其书的材料中,还是发现了一些疏误,如释义不当,以及标点不妥、文字疏漏等等,造成这些错误的原因既有词典编纂本身的失误,也有《齐民要术》校勘整理上的不足。对这些问题进行推敲,既可弥补词典编纂之不足,为正在进行的《大词典》修订工作提供资料,也可以纠正《齐民要术》现有整理校注中的问题。
二
由于编者误解了文献,致使《大词典》对部分词条的解释存在疏误。
【亭】⑦直。《齐民要术·养牛马驴骡》:“马有双脚胫,亭行六百里。”(2-364,即《汉语大词典》第2卷第364页,下同)
按:由于书证标点错误,割裂了完整的词语“胫亭”,造成了误释。
“亭”字的确有“直”义,但是此处的“亭”字却不能单独解释,而是“胫亭”连用为一词,是古代描述马匹身体特征的专有名词。本例是讲如何相马的,下面多引述一些文字来看:“尾本欲大而强。膝骨欲圆而张,大如杯盂。‘沟’,上通尾本者,蹹杀人。 马有双脚‘胫亭’,行六百里(回毛起踠膝是也)。”文中所述是相马时要看马的各个部位,如马的尾根、膝盖骨具有什么样的特征,相应马就会有什么特性。
所谓“双脚胫亭”,缪启榆校释曰:“《相良马论》作‘双脚“胫停”者,六百里’,说明‘胫亭’连文为名词,不能读成‘马有双脚胫,亭行六百里’,就讲不通。踠:原义是指脚的伸屈,伸屈依靠膝关节,故‘踠膝’即指膝部,‘胫亭’是膝部旋毛的名称。”[1]404
而引文中的“回毛起踠膝是也”一句是对“胫亭”的注解,所谓“回毛”,即指旋毛。 《尔雅·释畜》:“回毛在膺,宜乘。”郭璞注引樊光云:“俗呼之官府马。伯乐相马法,旋毛在腹下如乳者,千里马。”郝懿行义疏:“回毛,旋毛也。旋毛在胸者名宜乘。”也说明“胫亭”为一词,指马的旋毛。词形又作“胫停”,唐代的相马、 医马专著《司牧安骥集》卷一描述各种骏马的特征时说:“腹下阴前,两边生逆毛,入腹带者,千里;一尺者,五百里。双脚胫停者,六百里。马生堕地无毛者,千里。溺过前足者,五百里;溺举一足如犬者,千里。”[2]16对于“双脚胫停”,书中原注也是:“回毛生腕(踠)膝者是也。”为何用“胫停”来指称旋毛呢?这种旋毛,整体呈发散的羽状,而且每根毛细长直立。能跑六百里的马,踠膝处生有细长的羽状旋毛。明朝喻本元、喻本亨兄弟所编兽医学著作《元亨疗马集》在“相超逸(识别快马的方法)”一节中也引述了相同的内容:“腹下阴前,两边生逆毛,入腹带者,千里;一尺者,五百里;双脚胫停者,六百里(回毛生腕膝者是也)。”“双脚胫亭者” 或“双脚胫停者”的表述,说明“胫亭(停)”应该为一词。
从意义上讲,“亭(停)”和“双脚胫”分开也不可解,“胫”是“腿、腿干”义,马岂能无“双腿”呢?但是有双腿就能日行六百里吗?综上所述,只能“胫亭(停)”连用。“胫亭(停)”断开,是《汉语大词典》误引了石声汉《齐民要术今释》的标点。
当然,“亭”字虽然有“直”义,但是词典所收单音词下一般不适宜引双音词为证,《齐民要术》例可删。可替换《史记·五帝本纪》“以徵不享”司马贞索隐:“(享),本或作亭,亭训直。”另外,《汉语大字典》“亭”字的“直”义下也引了《齐民要术》此例,标点同误,当改。
【批】[pī《广韵》匹迷切]④剖;削。北魏贾思勰《齐民要术·种葱》:“两耧重耩,窍瓠下之,以批契系腰曳之。”石声汉注:“批是从中劈破。”(6-364)
【契】[xiè《集韻》私列切]②通“楔”。楔子。北魏贾思勰《齐民要术·种葱》:“两耧重耩,窍瓠下之,以批契系腰曳之。”石声汉注:“批契:批是从中劈破,契是一头大一头小的木楔子。”(2-1532)
按:以上两个单字的释义都涉及到“批契”这个词语,而《大词典》未收“批契”。由于对该词的整体认识不到位,只以石声汉的解释为依据使得“批”“契”释义有误。
“批契”在《齐民要术》中出现了两次,《种葱》:“两耧重耩,窍瓠下之,以批契继腰曳之。”《种苜蓿》:“旱种者,重耧耩地,使垄深阔,窍瓠下子,批契曳之。”上例中耕种环节的三道工序用了不同工具,开沟的工具是耧,下种的工具是窍瓠,那么批契就是用来覆土的,可知“批契”是一种农具。
最早校注《齐民要术》的石声汉,从字面上对此工具做了解释,并且附了一幅“批契”图,类似上大下小的“楔子”。[3]170缪启愉在《齐民要术校释》第一版中对此存疑,校释做:“批契,音别薛,其形制、装置及操作方法均未详。……应是一种覆种工具。”[4]144在1998年出版的《齐民要术校释》第二版中,缪启愉认为:“批契:一种用绳系在腰间牵引着覆土的工具。日本学者天野元之助《中国的科学和科学家》(昭和五十三年——1978年版,432页)说解放前河北平谷和辽宁锦州等地,播种后腰间系着‘拨梭’拉曳着覆土,说的似乎和批契是同一种农具,石声汉《农桑辑要校注》说沈阳的孟方平同志告诉他,辽宁朝阳一带大众使用的一种覆土工具,叫做‘簸契’(bǒ qì),应该就是批契。”但是2008年缪启愉在所译注的《东鲁王氏农书译注》中又对“批契”的形制产生了怀疑,他说:“有人解释为‘批’是从中劈破,‘契’是一头大一头小的木楔子,似是望文生义,无补实际。又有人解释是腰间系绳拉着拖杷短柄,在短柄上挂着‘批契’增加重量压住拖杷使贴地搂麦。这或者近似。但究竟怎样,仍有不明。”[5]632周昕在《中国农具发展史》中征引了孟方平、郑云飞以及日本学者渡部武等人对于“批契”类农具的考证,确认了“批契”就是农耕时拨土覆盖种子的工具,搞清楚了这种农具的基本面貌,知道这种农具在北方曾得到较为广泛的应用,直到近代仍可见使用。周昕认为:“‘批契’是适于某些农作物播种之后进行覆土的一种农具。‘批契’的发明年代在北魏之前。”更重要的周昕认为“批契”由于是由北方少数民族地区传入内地的,名称是少数民族语言的汉字译音,因而所使用的汉字并不完全固定,可写作“勃借”“勃俊”“鳖”“勃基”“簸契”“批契”,等等。[6]529-532
既然这两个汉字是音译的,那么“批契”就不可分开解释。石声汉的说法就有不妥。
此外读音也可商榷。在上举《种葱》例中,“批”和“契”下,贾思勰特地自注音,分别作“蒲结反”和“苏结反”。“蒲结反”,折合成今音一般读作“bié”,如“蹩”“襒”在《广韵》中都是“蒲结反”;“苏结反”,可折合成“xuē”,今天一般读作“xiē”。 “契”置于“xiè”音下尚可,但“批”放在“pī”下实属不妥。
综上,“契”“批”两个单字下的《齐民要术》例证均该删去,换成其他合适的例证。同样,《汉语大字典》“契”字下也收了《齐民要术》例证和石声汉的解释,也可删去。[6]529-532
【碁子面】即今之刀削面。北魏贾思勰《齐民要术·饼法》:“切面粥,一名碁子面。”(7-1054)
按:“碁子”即“棋子”,“碁子面”并非是今天的刀削面。
刀削面是用刀从揉好的面团上快速将面一薄片一薄片地削到开水锅内,煮熟后捞出,加入臊子、调料食用。而《齐民要术》记载的“碁子面”却是刀切面。书中所记“碁子面”的制作过程如下:“切面粥、一名‘碁子面’。……刚溲面,揉令熟,大作剂,挼饼粗细如小指大。重萦于干面中,更挼如粗箸大。截断,切作方碁。簸去勃,甑里蒸之。气馏,勃尽,下着阴地净席上,薄摊令冷,挼散,勿令相黏。袋盛举置。须即汤煮,别作臛浇,坚而不泥。冬天一作得十日。”可见是将面加工成条状后用刀切成棋子片状,蒸制,晾干,装袋放置,需要吃时再汤煮后食用。
“刀削面”和“碁子面”加工工艺和保存方式不同,前者只能即做即食,后者可长期保存。这种加工过的小面片状如棋子,故直接以“棋子”名之,现在山东、河南等地常食,很多古籍中都有记载,宋孟元老《东京梦华录·食店》:“大凡食店,大者谓之‘分茶’,则有头羹……桐皮面、姜泼刀、回刀、冷淘、棋子、寄炉面饭之类。”不过,现在做棋子面一般不再经过蒸制了。
【白鱼】③麦类中的一种害虫。北魏贾思勰《齐民要术·收种》:“取麦种候熟可获,择穗大强者斩,束立场中之高燥处,曝使极燥,无令有白鱼,有辄扬治之。”(8-194)
按:麦中“白鱼”不是指一种害虫。如此解释是受石声汉《齐民要术今释》的影响,石注解为:“白鱼:即今‘衣鱼’,‘银鱼’,‘蠹鱼’。”词典编者可能觉得“侵蚀书籍衣物的蠹鱼” 是不应该出现在麦子中的,故单独为其做了个含糊的解释,但却不妥当。
害虫“衣鱼”的确不该出现在麦子中,即使出现了,也不会对麦子造成损害。故石声汉后来在《农桑辑要校注》一书中也改变了看法:“据沈阳孟方平同志和山东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王子英等同志说,山东地区,将麦穗上最后两个空小穗。称为‘白鱼’——因为颜色白,形状像鱼尾,则《纪书》所说‘白鱼’,应当是这种空小穗。在麦穗晒到极干后再脱粒时,加以簸扬,‘白鱼’是容易扬去的。”[7]65
缪启愉也认为不是害虫,他说同一个麦穗中,后期间花的小穗,由于养分不足,常结成细瘪的麦粒,俗称“麦余”。麦余本身既不好作种子,而且其颖壳不易脱落,杂在种子中容易引起变质和虫害,所以必须除去。
北方许多地方有“麦余”的说法,董绍克主编的《山东方言词典》有“麦余子”一词。河北也称“麦余子”。麦余子多是长在麦穗顶尖的几粒麦子,一般长得比较秕,包衣裹得很紧,不易脱粒,磨不出面,蒸不得馒头,擀不成饼,只能当饲料,或者填个枕头,而且很容易带有一些影响小麦生长的病菌,《小麦病虫害及其防治》一书说:“防治腥黑穗病除了拌种以外,还要注意不要用混有病菌孢子的麦余子沤粪,以避免肥料传染。”[8]15
故释义当改为“已成熟的麦穗中的秕子”。
【饙】①蒸熟。《尔雅·释言》:“饙、馏,稔也。”陆德明释文:“饙,方云反,字又作饙。”邵晋涵正义:“《诗》疏引孙炎曰:‘蒸之曰饙。’”②指蒸熟的饭。北魏贾思勰《齐民要术·造神曲并酒等》:“其下饙法;山饙瓮中,取釜下沸汤浇之,仅没饭便止。”石声汉注:“﹝饙﹞是将米蒸到半熟的饭。四川、湖南都有这样的办法,都是用水煮到半熟,用箕捞出。这样的饭,现在四川称为‘生饙子’。”(12-579)
按:义项2将《齐民要术》用例解释为“蒸熟的饭”,不确。
《大词典》已经引了石声汉的注释:“﹝饙﹞是将米蒸到半熟的饭。”且注释中明确说这种饭是“用水煮到半熟的”程度,但编者却无视这些,径直解释为“熟饭”。
缪启愉在《齐民要术校释》第一版中言:“‘饙’,音分,《玉篇》: ‘半蒸饭也’,《广韵》‘二十文’:‘一蒸饭也’,即蒸汽初次上甑就不再蒸煮的半熟饭。由于半熟,故称 ‘半蒸’;由于不再浇水复蒸,故为‘一蒸’。半熟饭不能酿酒,必须再经软化,使无生心、白心现象,以利于有益微生物的营糖化、酒精发酵作用。方法之一是将半熟饭下在瓮中乘热灌进适量的锅底沸汤,使饭胀饱熟透为度。这个方法叫做‘沃饙’ 。”[4]375
《汉语大字典》就只解释为一义:“蒸饭,煮米半熟用箕漉出再蒸熟。”下引《说文》云:“‘饙’,蒸米也。”清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屯部》:“饙,涤饭也。如今北方蒸饭,先以米下水一涫漉出,再蒸匀熟之。下水涫之曰饙,再蒸之曰馏。”[9]581
前引《尔雅·释言》所谓:“饙、馏,稔也。”只能说明这三个词都有“煮饭”的意义,并不能说明都是“蒸熟”的意思。
综上,《大词典》的两个义项解释都不妥当,可修改为:1.蒸饭(半熟)。2.指蒸成半熟的饭。前为动词义,后为名词义。《汉语大字典》“蒸饭,煮米半熟用箕漉出再蒸熟”,最好改为“蒸饭;也指煮米半熟用箕漉出的饭”。庶几确切。
【髯茹】毛发弯曲纠缠貌。《齐民要术·笔墨》引韦仲将《笔方》:“先次以铁梳兔毫及羊青毛,去其秽毛,盖使不髯茹。”(12-737)
按:“髯茹”之为词,立目可疑,与《汉语大词典》他处所引材料矛盾。“梳掌”(4-1060)条中也引《齐民要术·笔法》:“韦仲将《笔方》曰:‘先次以铁梳梳兔毫及羊青毛,去其秽毛,盖使不髯。茹讫,各别之。皆用梳掌痛拍整齐毫锋端,本各作扁,极令均调平好用。’” “髯”和“茹” 此处又分在两句中,令人不知所从。
将“髯茹”当作一个词来理解是受石声汉《齐民要术今释》的影响所致,《今释》将“髯茹”合在一起,并且解释为:“‘髯’是人的颔下长髯,有弯曲的倾向;‘茹’是杂乱。髯茹,即弯曲杂乱。”[3]720而缪启愉在《齐民要术校释》中是将“茹”字属下,没有接在“髯”字后面,且解释甚清晰,摘引如下。“不髯:将毛梳理清順,不使蜷曲杂乱”。“茹:是制笔过程中用口整治毫锋的一道工序,必须非常细致地使锋头对齐。……梁同书《笔史》说:‘制笔谓之茹笔,盖言其含毫终日也。……今制法如故,而茹笔之名隐矣。’这一道工序,现在由水盆工来完成,古时是‘茹工’的艰辛劳动。”[1]686“茹”是制笔的一个环节,即指梳去秽毛后,再用口来整治毫锋的工作。毛笔上端为“锋”,各种毛的锋头长短不一,如果混制在一起,这笔写起来就会“开花”,所以必须不厌其烦非常细致地使锋头对齐。
唐陆龟蒙的《甫里先生文集》卷十七有《哀茹笔工文》来赞叹茹工的极其细致的辛苦劳动:“爰有茹夫,工之良者。责其精粗,在价高下;缺啮叉互,尚不能舍。旬濡数锋,月秃一把。”李国钧主编《中国书法篆刻大辞典》收“茹笔”条,曰:“古代制笔为茹笔。梁章钜《浪迹丛谈》:‘制笔谓之茹笔’;《笠泽丛书》有《哀茹笔工诗》;又元王恽作《赠笔工张进中诗》云:‘进中本燕产,茹笔钟楼市’;胡朴安《朴学斋丛刊·笔志》亦云:‘今制笔者尚守其法,以口舔之使圆,而茹笔之名,鲜有人道者矣。’”[10]820虽然上言“茹笔”就是“制笔”,有些以偏概全,但可知“茹笔”的确是古代制笔之必须工序。汪维辉《<齐民要术>词汇语法研究》中也认可“茹”的“制笔工序”义,言:“用口含使锋头对齐。”《汉语大字典》《汉语大词典》都未收“茹”的这一义项。我们认为“茹”这一意义可能是“吃;吞咽”义的引申。
从以上分析可见,《齐民要术校释》的解释是合理的,而《齐民要术今释》不妥,“髯茹”不当立为条目,可删。
另外,“梳掌”条所引的文句还有其他错误,章节标题应是“笔墨”,而非“笔法”,“极令均调平好用”句末的“用”字应该归入下句,下句是“用衣羊青毛……”“秽毛”条(8-153)也引《齐民要术·笔墨》:“韦仲将《笔方》曰:‘先次以铁梳梳兔毫及羊青毛,去其秽毛,盖使不髯茹。’”其中标点和文字同误,当改。
三
此外,《大词典》在引用《齐民要术》时,间或有一些小的疏误,如“雨草”条(11-633)引《齐民要术·杂说》:“《师旷占》曰:‘……岁欲雨,雨草先生。藕。’”“藕”是注文,应该作“原注:藕。”方符合体例。“杌”字条(4-773)引《齐民要术·种桑柘》:“春采者,必须长梯高杌……”而同样的例证在“必须”和“旦暮”条例证中却成了:“春采者,必须长梯高机……”“杌”字成了“机”字。“采沐”条(6-689)引《齐民要术·种桑柘》:“栽后二年,慎勿采沐……”但是同样的句子在“掎角”条(6-643)却作:“栽后二年,慎勿采、沐……”“采沐”点断则不是词了。“沐”字条(5-944)义项三引《齐民要术·种榆白杨》:“初生三年,不用采叶。尤忌捋心,不用剥沐……谚曰:‘不剥不沐,十年成毂。’言易粗也。”“剥”字是“剶”字之误。而且《大词典》引“剶”字多误,如“雇”字条(11-833)义项一引《齐民要术·种榆白杨》:“其岁岁科简剥治之功,指柴雇人……”“剥治”应是“剶治”。 “走失”条(9-1068)义项一引《齐民要术·作酱法》:“汤少则添,慎勿易汤,易汤则走失豆味,全酱不美也。”“全”是“令”字之误。同时,标题的“作酱法”在“汰”字条(5-947)中又作“作酱等法”,“乌豆”条(7-68)例证中是“作酱”,三处三异,不知何者为是。此类标点以及用字失误等现象有数十处之多,不一一列举,今后均应修改。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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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缪启愉,缪桂龙.东鲁王氏农书译注[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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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李国钧.中华书法篆刻大辞典[Z].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1990.
(责任编辑杨爽)
Dicussions about Entries Cited fromQiMinYaoShuin
theGrandDictionaryofChinese
Zhao Hongmei, Cheng Zhibing
(SchoolofChineseLiterature&Journalism,ShandongUniversityofTechnology,Zibo255000,China)
Abstract:There exist some defects in entries cited from QiMin YaoShu in the Grand Dictionary of Chinese.Some of them are wrong in definition, such as “ting”, “qizimian”, “baiyu”, “fen”, etc and others are wrong in punctuation and citation. To correct these errors in the the Grand Dictionary of Chinese will help improve compiling qualities of large-scale dictionaries.
Key words:the Grand Dictionary of Chinese; Qimin Yaoshu; definition of words
[中图分类号]H03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0040(2016)01-0063-05
[作者简介]赵红梅,女,新疆石河子人,山东理工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副教授,文学博士;程志兵,男,新疆奎屯人,山东理工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副教授。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资助项目“基于《汉语大词典》的历时性大型汉语语文辞书修订研究”(12YJA740115)。
[收稿日期]2015-0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