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现代职教体系:优化顶层设计需强化科研引领

2016-02-13

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学报 2016年1期
关键词:工学结合一体化课程教学

郭 扬

(1.天津大学,天津300071;2.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所,上海200032)



现代职教体系:优化顶层设计需强化科研引领

郭扬1,2

(1.天津大学,天津300071;2.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所,上海200032)

摘要:我国职教体系建设缺乏顶层设计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国家层面的职教科研机构地位低、规模小、功能弱。在当前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新形势下,职教发展进入以全面提高质量为核心的新阶段,迫切需要加强职教科研引领作用。回顾25年前中德两国合作在我国共建职教研究所的经历,比较借鉴德国职教科研系统建设的成功经验,对我国实现现代职教体系的目标具有重要启示。

关键词:职业教育;工学结合;一体化;课程教学

此文为2012年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中国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研究”(项目编号:12JZD041)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副会长马树超曾回忆十多年前他担任上海职业技术教育研究所所长时出访德国,应联邦职业教育研究所(BIBB)邀请列席其例行召开的年度会议,受到时任联邦总统约翰内斯·劳的接见。当时会议安排了四个发言,当约翰内斯·劳总统作为参会嘉宾第二个上台讲话时,BIBB的所长介绍说,总统先生每年都会来参加他们的会议。作为整个德国的最高形象代表,日理万机的国家元首为何如此重视一个研究所的年度例会呢?答案很简单:因为这个研究所的所长是由联邦总统亲自任命的,因此研究所的顶头上司就是总统,总统作为所长的直接领导来出席所的会议就不奇怪了。

几年后马树超参加时任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中南海主持召开的职业教育座谈会,当他发言谈到发达国家政府主导发展职业教育的经验时举了德国的例子:德国16个联邦州的高等教育都是由各州自己制定的学校法来规范的,但是职业教育却必须按照整个国家的《联邦职业教育法》来办学和运行,可见其发展职业教育的国家意志和政府主导十分鲜明。德国《联邦职业教育法》中有一章专门针对联邦职业教育研究所(BIBB)的条文,其中明确规定BIBB的所长必须由联邦总统直接任命。这个“总统任命的所长”是什么概念?马树超对此解释说,“在我们国家,大家熟知的国家级科研机构,类似的有中国科学院,管国家的自然科学研究发展;有中国工程院,管工程技术层面的研究;还有中国社会科学院,管哲学社会科学及文化事业。可是,有没有管生产实践、管职业技能、管就业发展的研究院呢?我们缺的,就是在国家层面负责对整个职业教育体系进行顶层设计的职业教育研究院。”

一、职教体系缺乏顶层设计,国家层面的职教科研机构在哪里?

从表面上看,我们只是缺了一个国家层面的职业教育科研机构,而究其内核,其实质是我国的整个职业教育体系缺乏顶层设计。这是我国职业教育当前面对的挑战中应该被摆在首要位置的问题。事实上,自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要“调整中等教育结构,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以来,我国的职业教育已经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学界称之为“跨越——转型——提升”式的发展。但是,由于经济高速发展、社会快速转型等诸多原因,我国的职业教育发展还处于“兴奋式”发展阶段[1]。即缺乏科学而完善的顶层设计发展阶段。

从过去30年来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的路径来看,“发展、发展、再发展”——发展就是“硬道理”,这样的思路在过去一个阶段发挥了很重要的作用。但目前全国中、高职在校生总数已超过3000万人,这个当口如果缺少科学发展的顶层设计,没有跨界的支撑,职业教育就很难持续健康发展。例如,由于人们对职业教育需求的认识不足,政策设计上较多采用行政方式,忽视在政策上调节学生和家长的需求,使职业教育缺乏吸引力,多数学生不愿意主动报考职业学校,甚至出现抵触情绪,严重影响了规模发展的有效性;又如,由于地方部门对国家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方针政策认识不足,在投入安排上严重滞后于规模急剧扩张的要求,导致职业学校生均资源快速稀释,按教育部2001年颁布的《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试行)》的相关规定,在2009年全国1.4万余所中职学校中,各项办学条件全部达到标准要求的仅有148所[2],学校的专业课教师比例、生均校舍建筑面积、教学仪器设备条件等不达标,影响了学校的办学质量基础。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到2020年形成“具有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这一体系的构建一方面将促进职业教育大发展后的支撑服务系统建设,让高中阶段教育和普通高等教育这两个“半壁江山”的全日制在校学生成为受益者;另一方面将从根本上提高职业教育质量,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的人力资源服务环境,让千百万家企业成为受益者。在政策重点已从规模发展转向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新形势下,如何有效引领职业教育科学发展成为国家层面负责顶层设计的科研机构所面临的任务。那么,我国专门负责职业教育体系顶层设计任务的科研机构在哪里呢?

二、25年来职教事业大发展,职教科研机构的地位却为何日益下降?

事实上,我们早已有了一个国家层面的职业教育科研机构,这就是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1990年,中德两国政府签署备忘录,德国援助我国建立最早的三个职业技术教育研究所,填补了我国职业教育科研机构的空白。其中的职教中心研究所就是德国联邦职教研究所(BIBB)的模式建立起来的,因此负责国家层面的职业教育顶层设计本来就应当是其最基本的任务和功能。

当时按照德方的思路,设在北京的这个职教研究所必须是国家级的,其地位相当于德国的BIBB,因此定名为“中央研究所”(ZIBB),同时在上海、辽宁先建立两个地方研究所(RIBB),以后可再增设其他的地方研究所。但由于原国家编委不允许新建机构冠以“中央”的字样,北京这个所的中文名称只好改为“中心研究所”,好在德文里“中央”与“中心”可以是同一个词。此外,由于德方特别强调这个ZIBB的地位与德国的BIBB相同,作为国家级的中央(中心)研究所必须是国务院的直属机构,而不是隶属于某一个部委。所以几经协商后1990年建所时,是由统筹全国职业技术学校教育工作的原国家教委和统筹全国技工教育与培训工作的原劳动部两家共同作为中方的项目合作单位,与德国联邦经济合作部及其下属的德国技术合作公司(GTZ)进行合作共建,其完整的名称为“国家教委、劳动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

依照德国人的方案,ZIBB的所长应由国家教委和劳动部的两位主管副部级领导共同担任,轮流坐庄一把手位置,因此当时的国家教委副主任王明达成为首任所长,劳动部副部长李沛瑶担任副所长。但很快由于两个部门之间的矛盾难以协调使得项目合作无法继续,劳动部不久便退出了该项目,由国家教委一家与德方继续合作。德方经相当长一段时间犹豫后不得不同意这一改变,并与劳动部另签了职业培训方面的援助项目。1994年劳动部正式撤出后,“国家教委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的级别便降为司局级,所长也改由国家教委职业技术教育司的司长兼任,德方对此很不满意,但也无可奈何[3]。原国家教委调整为教育部后不久,中德政府合作项目也宣告结束,其间及其后“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的所长一直由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的司长或巡视员兼任,直至2014年才由教育部委派了一位专职所长(仍为正司级)。我们不得不承认,相对我国职业教育被日益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和近25年来全国中、高职学校学生规模数十倍增长的态势,以及“十一五”“十二五”期间中央财政对职业教育的专项投入比“十五”期间数百倍增加而言,职教中心研究所所处的地位是很不相称的。

回顾建所初期,德方强调的国家级“中央研究所”应当直属国务院,所长必须由跨界的两个副部级高层领导担任,这些其实都充分体现了职业教育的国家地位和跨界特征。可是,随着25年来我国职业教育的地位越来越重要、规模越来越大、投入越来越多,而职教科研机构及其任职负责人的位置却越来越低,怎能不让人觉得不顺时势、不合常理呢?

三、职教发展转向以质量为核心,对科研引领的需求是否已经适逢其时?

问题的关键在于,不仅是国家职业教育研究机构的地位在下降,国家赋予其职业教育顶层设计的功能也并不很明确,而其专门从事职业教育研究的人员数量更是与德国等发达国家无法相比。一个简单的数据对比:德国8200余万人口,服务于联邦职业教育研究所(BIBB)科研人员超过600人,法国6000多万人口,服务于国家职业资格研究中心(Cereq)的科研人员有200多人,韩国近5000万人口,服务于国家职业能力开发研究院(Krivet)专职和兼职科研人员各100人,而为我国13亿多人口,服务于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的科研人员却仅有30多人。按照数量比来看,中德之比是1∶250左右[4],差距很大。而若要说职业教育科研的功能和任务更是无法相比。德国2005年修订的《联邦职业教育法》共七章,其中第四章专述“职业教育的研究、规划与统计”,第五章则专述“联邦职业教育研究所”,由此足以看出德国对职业教育科研工作的重视。

由于我国的职业教育科研力量薄弱,职业教育的支撑服务系统难以适应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要求,职业教育科研系统也远远跟不上职业学校数量增加、规模发展的要求,而且急需解决专业调整滞后、职业资格证书系统建设滞后这两个问题,因此,有识之士正在呼吁尽快设立真正意义上的国家层面职业教育科研机构,真正体现其跨界性、权威性,而且该机构的负责人应由国家领导人直接任命。即使难以做到这些,至少也必须在现有基础上做大做强职教中心研究所,明确其功能和职责定位,加强职教改革发展的顶层设计研究,例如定期发布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年度报告,发布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及课程标准,组织开展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创新模式的试点实验等。除此以外,还应该在各省普遍建立职业教育科研机构,加强职业教育应对经济社会需求的机制研究,鼓励和支持行业组织和劳动就业研究机构开展职业资格标准研究,重点吸引高校尤其是工程类高校建立职业教育科研机构,加强职业教育专业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研究。

2011年,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曾在天津联合召开的首次全国职业教育科研工作会议上,刘延东副总理指出:“教育科研是推动职业教育科学发展的基础性保障性工作,担负着探寻规律、服务决策、创新理论、指导实践的重任”;要求职教科研“总结经验、广为借鉴,加大投入、整合资源,努力提高战略性与针对性,将其作为一项长期的基础工作,切实抓好抓出成效。”这次会议意味着职教改革发展对于科研引领的需求已经正当其时。一方面,国家进入加快转方式、调结构的关键时期,职业教育发展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日益凸显。另一方面,职业教育发展进入一个历史的关键时期,《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颁布实施后,职业教育正步入一个由规模为重转向质量为核心的历史阶段。基于此,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重点已经明确落到了实现转型、提高质量上。在强调职业教育以质量为核心的当口,对职业教育科研的需求就摆到了一个突出的位置。既然转型了,提高质量成为发展的重点了,那么标志性的指标是什么?需要什么样的转变?这些都需要加强研究。

四、德国职教科研的“双元”系统告诉我们,职教科研机构究竟应该做哪些事?

众所周知,德国职业教育的主体是“双元制”,但很多人并不清楚德国的职业教育科研保障也是“双元”的。马树超曾分析德国职教的科研力量由“五路大军”组成[5],笔者认为这也可以归纳为由两大分支所构成的“双元”系统的科研队伍。

其中的一元是国家层面的应用性科研机构,其研究重点是政策法规、课程标准和市场需求,具有权威性、规范性的特征。最典型的就是主要负责顶层设计的联邦职业教育研究所(BIBB),它的功能和任务是由《联邦职业教育法》确定的:一是研究并发布德国职业教育发展年度报告,包括提供年度各联邦州职业教育培训岗位的供给情况、毕业生就业情况、职教机构开展教学与培训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等;二是对于联邦政府和各州政府职业教育发展政策的评价,就职业教育问题向联邦政府提供咨询意见;三是根据经已获批准的计划开展研究,并通过研究促进职业教育水平;四是编制(修改、调整)并公布被认可的职业教育专业培训条例,作为职业学校和企业培训中心开展专业教学培训活动的重要标准。联邦职教研究所的科研人员大多要参与“典型试验”,这是该所接受政府委托,组织相关高等学校、职业教育机构、有关科研机构共同参与,对职业教育的新问题、新方法进行的专题研究,通过试点实验总结经验和做法,不断完善职业教育专业培训条例,优化教学技术和教学方法,丰富教学内容。另一个典型是联邦德国劳动总署的职业与劳动力市场研究所(IAB),相当于我国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的科研机构。该研究所主要开展各联邦州经济产业发展对各种职业就业者供需的预测研究,分析各地就业供需情况。德国16个联邦州共有近百个职业教育培训指导中心,这些中心具有培训岗位信息方面翔实的数据资料,可供青年学生、家长和社会各方查询。比如管道工职业岗位,你只要按照信息索引点进去,就可以查询到目前管道工的工作状态、需要学什么技能、收入是多少等详细信息,而且这些信息都是动态的。

其中的另一元,主要是设置在各个普通大学内的职业教育研究机构,聚集了专门从事职业教育学科建设不同专业领域的学者,其研究重点是职业教育的基本理论和各专业的教学方法等。在德国,一般的工科类大学都会开展相关专业的职业教育研究,例如德国的柏林工业大学职业教育研究所,就专门有人对机械制造类相关专业的职业教育教学进行研究。事实上,“德国制造”的品牌是由各方力量共同参与、共同培育、共同呵护的结果。作为大学不仅要推动学科发展和文化传承,也要研究相应专业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成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德国还有另外两路职教科研人员:一是各联邦州的教育行政部门都下设有类似于我国各省市教学研究室的职业教育教学研究机构,既可以配合BIBB开展职教改革的“典型试验”,也具有独立研究职业学校教学手段、模式和方法的功能;二是有关产业经济研究院所的人力资源研究部门,也将职业教育作为人力资源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而丰富了产业经济的发展内涵。由此可见,仅仅依靠狭义的职业学校教育系统很难真正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产业结构调整和社会发展的要求。我们在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过程中,需要高度重视各地方社会性职教科研机构的贡献,尤其是要重视工科类高校参与职教研究的作用。

五、从实施“典型试验”的经验来看,职教科研工作的重点应该是什么?

在德国,职业教育研究的“典型试验”也需要职业学校教师和企业培训师等人员的多方合作。在“双元”系统的职教科研基础之上,更多的专业教师可以按照规定直接实施教学活动,这一点不同于我国目前的状况。回顾上世纪90年代,我国最早建立的三个职教研究所在实施中德政府合作项目的10年期间,有不少德国常驻专家和短期顾问在各所上班,指导在各地开展双元制模式的“典型试验”。我们职业学校的老师经常会问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做?”而在德国的老师一般是不会这样问的,因为德国职业教育有十分成熟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各相关要素和所有环节都说得很清楚,老师只要照章行事就能够确保教学质量;一旦出现问题,自然会有职教科研机构来开展相关研究,并通过“典型试验”来更新教学方案。

从以上组成“双元”系统的各路人员的职责中可以看出德国职教科研在职教发展中所发挥的主导作用。我们强调要加强职业教育科学研究,那么德国的职教研究系统建设、研究的方向、研究机构的功能、作用和职责,尤其是开展职教改革的“典型试验”等都值得我们借鉴。职教科研工作重点是什么?笔者认为当前最核心的问题应该是建立一支过硬的科研队伍。比如,我们能不能利用几年时间,至少把类似于德国联邦职教研究所那样的国家级职教科研机构真正搭建起来,而不仅仅满足于在大学里挂上一块“国家职教研究院”的牌子?能不能面向社会招聘专职研究人员,并与制定职业资格标准的研究部门联合起来,从根本上解决职教研究中将政策设计和标准制定割裂开来的问题?

借鉴德国经验,具体来说,应加强两个“导向”的研究。一是关于职业教育发展决策导向的应用性实证科学研究,德国投入大量的研究经费,就是让相关研究机构为政府提供职业教育的政策咨询研究,来确定职业教育的发展方向,以及采取什么政策;二是与行业相关的职业资格编制导向的行动研究,说到底就是职业资格岗位标准的动态研究,要在现有职业资格标准基础上重视变化,注重研究成果的有效性。这两大类的研究是职教科研的重点,离开这两点职教科研将偏离正确方向。而要做到这两点,需要政府重视职教科研工作的规划编制,其中关键就在于相关立法。德国联邦职业教育研究所是由《联邦职业教育法》直接赋权的,该法专辟一章规定了BIBB应该完成什么任务,而在这方面我们并没有相应的法规规定,显得过于滞后。

所以,抓紧编制职业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发展规划是当务之急。我们需要对未来5年、10年的职业教育科研工作进行设计,明确我国中长期职教科研发展应该重视哪些方面的工作,应该做哪些事情。《纲要》和《决定》颁布后,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方向早已明确,到了一个从寻找正确方向转而寻找正确方法的新阶段,不能再争论个不停了,这就更需要像德国这样重视“典型试验”研究,重视改革模式试点实验成果及其经验的推广。

六、作为科研引领下的职教体系顶层设计,示范建设项目具有“典型试验”意义吗?

实际上,2006年以来“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项目,以及2010年以来“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的设计、实施和推广,已经在依托科研优化顶层设计、引领开展模式试点实验方面有了很好的尝试,在很大程度上体现出德国职业教育“典型试验”的特征。例如,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项目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职教科研机构专家进行系统设计,坚持从高职教育改革发展面临的问题出发,首先由申请项目的院校按照文件要求提出示范建设方案,提出为什么要建(现实与理论依据),建成什么样(建设目标),怎样建设(建设任务、内容与保障条件),然后由专家和院校一起对建设方案共同进行严格的论证分析,并通过反复的立项审查后组织项目的实施。在实施过程中,项目推进办公室组织开展阶段性评估,对项目建设目标和措施进行修正,然后再组织专家和院校共同开展最终评价项目和验收,将验收成果公示和推广。

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项目作为中央财政首次为高等职业教育投入的专项计划,体现了中央政府对高职教育前所未有的重视。但是,该计划启动之初我们也经常听到一些质疑:全国一千多所高职院校基础条件和教学水平差距很大,为何国家有限的财政专项经费不用来扶植那些办学有困难的薄弱院校,却偏偏要投向所占比例不到10%的百所优秀院校呢?这不是把学校之间原有的差距又进一步拉大了吗?岂不是违背了教育公平和均衡发展的原则?这个问题涉及中央财政专项的性质,即国家政策导向的体现。应该看到,在当前整个社会大转型中的法规制度建设还远远跟不上国家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培养高技能人才的要求。我们经常听到许多职业院校的校长和老师们抱怨说职业教育不受重视,家长不愿选择,学生不愿报考,行业不积极,企业不支持,行政部门之间不协调,就业市场政策不配套等等,迫切需要国家和政府对现有的法规制度进行修订与完善。这个想法当然是对的,但问题是在当前法规制度还无法在短时间内完善起来的情况下,学校自己应该怎么做呢?等着国家拨款扶植来养活自己,以便维持现有的办学吗?

因此,科研引领下的示范建设之顶层设计,正是在法规制度不完善的情况下对学校自身加快改革发展提出的一种新要求。首当其冲的是对学校领导班子提出,你们有没有整合社会资源尤其是企业资源的能力?特别是作为学校党政一把手的主要领导,如果你具备资源整合的能力,你就可以来申请创建示范院校;否则你就先跟在后面看看别人是怎么做的吧!比如,办职业教育必须走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道路,但现在校企合作的法规制度不完善,也许会有部分热心于职教的企业愿意与你合作,那么更多的不热心的企业呢?企业是追求利润最大化的,有什么义务非要与学校合作不可?事实的确如此,我们确实没有形成能够确保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法规制度,所以校长因为制度不完善的原因而觉得无法去做的话,那就不妨先不做,先看看别人的示范;但是,如果校长有这个能力,能够使企业从不热心合作向热心合作转化的话,那就完全可以抓住国家示范院校建设的机会去做,别人再跟你学着做。于是,各校都可以各显神通,向全社会充分展示(示范院校的建设方案和建设成果都是全公开、全透明的):原来学校是可以这样来整合企业资源、走校企合作之路的。当然,如果你立了项但做得并不成功(未能达到你自己设定的方案目标),那就有可能面临撤项,甚至有可能拿不到中央财政的经费(今后专项拨款也可能采取建立在绩效评价基础上的“后奖励”制度),别人也可以清楚地看到你的问题出在什么地方,你的经验和教训都可以跟职教战线上的同行们共享,由此让大家都学会科学地决策学校的未来发展[6]。

这样,科研引领下的顶层设计通过实施示范建设的“典型试验”,形成了一个由中央财政专项推动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运行机制,这就是国家政策的导向作用,即市场经济条件下遵循资源依赖规则的政策“指挥棒”作用。通过示范院校的建设,在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等方面取得明显的进展,发挥积极的楷模作用,总结出可借鉴可推广的经验、模式和制度,带动全国的职业院校加快改革和发展。毕竟教育教学改革政策事关育人成效,就像医生做手术一样是不能出错的。比如,研究与编制职业教育专业标准、编制专业建设人才培养方案等相关文件出台,都需要先期开展“典型试验”,不能总是“摸着石头过河”,而要有科学的顶层设计,在科研引领下强化模式试点实验,提出创新路径、对策意见和行动建议,这样效果才能够有保证。

七、通过强化科研积极探索,推进现代职教体系形成可有哪些基本路径?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出了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并将“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作为“在改善民生和创新管理中加强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之一,由此使我们在“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和“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之间找到了内在的结合点,从而将提高广大劳动者受教育程度和帮助他们在掌握就业技能基础上充分就业这两个方面紧密地联系起来。学习十八大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要求,贯彻《纲要》和《决定》关于形成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发展目标,首先是要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要求,因此这个体系必须开放,必须统筹,必须跨界合作,必须实现专业与产业的对接。德国的经验表明,“德国制造”的成功在于职业教育的成功,而职业教育的成功正在于其职业教育体系的完善和开放。借鉴德国等发达国家经验,优化职业教育体系顶层设计,必须强化职业教育科学研究工作,通过组织开展各种“典型试验”积极探索形成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有效路径,对各级各类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进行系统设计、系统实施。

首先是增强体系的外部适应性:体现职业教育体系与外界对接的要求,提升职业教育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职业教育作为与经济社会结合最为紧密的教育类型,必须密切关注区域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积极响应产业结构调整,建立与本地区现代产业体系相适应的职业教育体系。因此,一方面要强调职业教育体系的开放性,强化学校与行业企业合作;另一方面要密切关注区域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响应产业结构调整。这是我们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逻辑起点,反映了职业教育发展的经济属性。

其次是增强体系的内部适应性:体现职业教育的育人性和以人为本,真正实现面向人人、服务终身。育人是职业学校的根本任务,在强调就业导向的同时必须坚持把育人放在学校各项工作的首位,既要加强学生的技术技能培养,更要从学生的全面发展出发培养其学习能力,为其终身学习和发展打下基础。同时,要建立面向人人的学习制度,使每一个社会成员都可以在这一体系内不受年龄、时间、空间限制,为达到各自职业发展目标而自主选择和有针对性地学习。因此,职业教育要从系统培养人才的角度制订和完善政策,营造职业教育发展的良好环境,增强职业教育的吸引力。这是我们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根本目的,要求突出职业教育与生俱来的教育属性[7]。

其三是增强体系的内在协调性: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系统培养技术技能人才。2010年《纲要》中要求到2020年形成“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而2014年《决定》对形成现代职教体系目标中的相应要求则改为“中职高职衔接”。按理说,“协调发展”的含义很广而决不仅局限于“衔接”,如果我们仅将体系建设看作是中高职之间衔接的话,无疑是对现代职教体系理解的窄化。那么为何《决定》的表述相对《纲要》而言反而后退了呢?笔者认为这是基于现实做出的必要调整,因为要实现协调发展现在看来还相当遥远,而将实现衔接作为2020年的有限目标则是切实可行的,这是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一项基础性工程,但我们切不可因为强调衔接的阶段目标而忘了协调发展这一终极目标。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伴随着“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长江经济带等一系列重大战略布局的形成,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不断涌现,互联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给职业教育发展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在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了“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任务的新形势下,职业教育进入以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的改革发展新阶段。因此必须切实加强职业教育科研工作,强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顶层设计,着力完善职业教育现代管理系统、职业资格证书系统、教学质量评价系统、法律制度系统和经费投入系统,加快建设科研支撑系统、师资队伍建设系统、学生职业发展和就业服务系统,为职业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为加快建设一支门类齐全、技艺精湛的高素质劳动者队伍,形成我国技术技能人才的竞争优势,实现由人力资源大国向人才强国转变作出重要的贡献。

参考文献:

[1]马树超,范唯,郭扬.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若干政策思考[J].教育发展研究,2011(21):1-6.

[2]国家教育督导报告:关注中等职业教育[N].中国教育报,2011-07-05.

[3]孟广平.并非回忆录的回忆[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01(10):34-35.

[4]桂杰,朱丽亚.马树超:应尽快设立国家层面的职业教育研究机构[N].中国青年报,2011-12-05.[5]马树超.发挥科研在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中的先导作用[J].教育与职业,2011(19):44-46.

[6]郭扬.近年来我国高职教育改革发展的政策导向[J].职教论坛,2009(13):15-17.

[7]范唯,郭扬,马树超.探索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基本路径[J].中国高教研究,2011(12):62-66.

编辑朱荣华

Modern Vocational Education System: Top Level Optimization needs to reinforce the Science Research

GUO Yang
(1. Tianjin University,Tianjin 300071,China;2. Shanghai Academy of Educational Science, Shanghai 200032,China)

Abstract:The important reasons why the construction of vocational education system in China is lack of top level optimization are the low status, small size and weak function of vocational scientific research institutes at a national level. With the new situation that the development of modern vocational education is accelerated, the development of vocational education has reached a new stage to fully improve its quality. And it's urgent to reinforce the leading role of the scientific research. The passage reviews the cooperation on the vocational education institute between China and Germany 25 years ago, compares and refers the German successful construction of vocational scientific research system, which inspire us to achieve the aim of modern vocational education system.

Key words:Vocational Educational System; Scientific Research; Germany; Top Level Design

作者简介:郭扬(1961),男,天津大学教育学院在职博士生,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研究所所长,研究员,研究方向为职业技术教育学。

收稿日期:2015-09-15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8528(2016)01-005-07

猜你喜欢

工学结合一体化课程教学
基于工学结合的《仓储岗位实训》学习成效评价体系探究
工业机器人现场编程工学结合课程开发
在新形势下创新汽车技术专业“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模式的初探
会计专业课程教学国际化的探索性研究
高职物流专业“物流费用结算实务”课程开发研究
高职院校医学检验技术专业提高课程教学质量的探讨
中高职一体化课程体系建设的探索与实践
《供应链管理》课程教学改革
克里米亚完成入俄“一体化”
高职市场营销专业中“工学结合”模式的实践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