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学视角下的青少年违法犯罪原因分析
2016-01-29舒丹云
舒丹云
华中师范大学社会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9
社会学视角下的青少年违法犯罪原因分析
舒丹云
华中师范大学社会学院,湖北武汉430079
摘要:在青少年违法犯罪日益受到社会密切关注的社会背景下,本文根据实际调查研究,以及对文献和国内实证研究成果的分析,从社会学的角度分析当今青少年犯罪的行为及特点,并从校园法制教育缺失与青少年犯罪的相关性为出发点,探讨如何重构社会化机构和机制,将素质教育落入实处,真正达到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的目的。
关键词:法制教育;青少年犯罪;家庭;社会;学校
中图分类号:C91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379-(2015)36-0111-02
作者简介:舒丹云(1995-),女,湖北武汉人,华中师范大学社会学专业本科生。
一、青少年犯罪的现状
近年来,我国刑事违法犯罪案件数量一直呈现增长态势,尤其是以青少年群体为主的恶性案件层出不穷,并且在新时期的社会背景下出现了新情况、新问题,其犯罪原因也呈现多样性、复杂性等特点。在对青少年违法犯罪现状进行分析之后,总结出如下几点:
(一)犯罪主体的低龄化趋势加重
90年代,初犯的平均年龄已降低到14-15岁。现在新闻媒体曝光的恶性案件主角甚至是11-12岁的中小学生。犯罪主体日渐低龄化的趋势潜伏着巨大的社会危害。
(二)共同犯罪、团伙犯罪的比重逐渐升高
近年来,团伙犯罪出现了人数上升、活动地域扩大、组织日趋严密新情况。集团内部等级分明、分工明确、作案技巧熟练。
(三)犯罪类型的构成发生改变
近20年以来,青少年犯罪案件从主要的传统偷窃、伤害等轻微案件发展到几乎涉足全部的性质恶劣的犯罪类型,绑架、故意杀人、组织卖淫、抢劫、贩卖毒品等新类型层出不穷。以盗窃为例,各种大案要案的涉案金额、涉案人员数量均呈现前所未有的增长。
(四)性犯罪突出
青少年心智尚未成熟,对于“性”本身存在的好奇心是驱使其参与或者轻易被引诱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原因之一。尤为突出的是农村青少年性犯罪,可占该类型全部案件比例的70%左右,作案对象多是单个的同学、邻居,手段以诱骗为主,这一点不同于城市的青少年性犯罪的团伙作案,手段残忍。
二、研究目的和方法
(一)研究目的
青少年犯罪问题越来越成为全社会普遍关注的焦点,对于这样的一个群体进行研究,了解其违法犯罪的状况、特点和成因,准确地把握其复杂性和多面性,有利于帮助这些青少年摆脱自身困境,更加科学地预测青少年犯罪的发展变化趋势,并对其加以预防和监管。这对于从总体上预防和治理青少年犯罪、维护青少年合法利益、一定程度上的维护社会的稳定、促进社会和谐都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本文的研究焦点将放在分析青少年犯罪的社会、家庭和学校方面存在的问题,探求预防及解决机制,并且用社会学和社会工作的相关理论论证家庭、学校和社会整体的法制教育缺失与青少年犯罪的高度相关关系。从青少年的需求角度出发,提出若干预防和应对措施,以求促进青少年的健康发展。
(二)研究分析
在青少年的成长发展过程中,家庭、学校、社会是构成其生活环境的三个大的要素,以这些要素为着眼点,下面我将对青少年犯罪原因以及与之对应的措施以社会学的视角进行探析。
1.家庭
家庭是青少年社会化的载体。功能主义者认为家庭的社会化、感情陪伴、经济合作、性规范功能,依然为社会的良性运行起到重要的作用。家庭是情感陪伴的主要源泉。在个人早期社会化过程中,基本的行为规范、基本的是非和善恶标准以及有爱、尊敬等基本的情感体验,都在家庭早期社会化中确立。从这个意义上来说,青少年的违法犯罪也就可以看作是家庭对个体早期教育的失败。个人的价值观念及情感倾向的形成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家庭的影响。尤其是家庭的内部人际关系和家庭环境气氛等要素,在导致个人的违法犯罪方面,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当家庭社会化的主体(如父母亲)使用惩罚性的、反复无常的、或是专横的教育方法,那么孩子的个性发展就可能失去平衡。因此青少年的违法行为可能是个性深层矛盾的反映。各式各样的发展冲击着家庭领域,缩小了他的活动范围和功能,造成了代际间的紧张和疏远,家庭结构的变化和家庭人口流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家庭对青少年正常的教育功能,家庭教育的失误与家庭文化冲突是引发青少年犯罪的深层次原因。
所以说,普及法治教育,首先也应当普及家长教育,转变家长的教育理念,改善家长教育理念,使家长充分参与到教育中。不一味重视孩子的学习好坏而忽视了更为重要的德育建设,使孩子能够全面发展,树立正确的三观。
2.学校
学校,应该是负责照顾脱离家庭保护伞的孩子的第一个机构,是孩子适应社会的重要媒介之一。近年来,青少年违法、犯罪等不良行为日趋增多,据统计,我国青少年犯罪占到全部刑事作案人员的50%-70%左右,4亿青少年每年有160万人犯罪,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学生,因此,只有通过对中学生进行系统的法制教育,充分发挥法律对人行为的规范作用,才能有效避免其违法犯罪现象的频频发生。
如上图1所示,根据我们针对中学生法制教育的一项问卷调查中,提及法制教育的实施情况,十分不容乐观。几乎没有和完全没有开设法制教育内容的情况占据80%以上。法制教育本身及其产生的结果对于中学生的价值观、道德素质、思维方式、精神状态等都有着积极而重要的影响,对于其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大有裨益。但是在以成绩为主的学校教育中,法制教育却没有相对独立的地位。在极其匮乏的教育内容中,过于单调乏味的形式使其开展局限在课堂说教的教学模式,偏重于法律理论知识的传授,忽视了实践教学环节和对学生法律信仰的培养。因此,把传统学校德育中的单纯法律知识教学转变为法律综合素质养成是当今法制教育应当重视的首要任务。
3.社会
当然,引起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这是一种社会病态的“综合征”。社会上各种意识形态对青少年的成长起着不可低估的作用。一切积极、健康、正确的因素与消极、病态、错误的因素同步折射到青少年身上,后者则成为妨碍青少年健康成长的不良外部诱因。
功能主义的紧张理论认为,当人们很少获得社会合法化的手段以实现文化上所限定的目标时,各种越轨行为的发生率最高,当这些青少年失去了向上流动的方向,使用非法手段实现目标便成为了一种途径。
针对家庭、社会教育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结合青少年的心理特点,以青少年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在社区中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和纪律教育是帮助青少年树立正确三观的重要途径。在社会管理中,突出社区服务功能,丰富青少年业余文化需求,开展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建立青少年维权网络和社区维权热线,推行维权例会制度,形成合力。社区与社工积极配合,对存在困难和心理障碍的青少年进行有针对的辅导和矫正,使其生活在浓厚的正能量氛围中。
三、总结
“青年之文明,奋斗之文明也,与境遇奋斗,与时代奋斗,与经验奋斗,做青年者,人生之王,人生之春,人生之华也。”令人惋惜的是,如今有许许多多误入歧途的少年人,使这片应当振聋发聩的嘹亮沉寂了。这一项突出的社会问题随着时代和社会发展而不断变化,在当前的政治经济环境下,能否尽快使青少年顺应时代要求健康发展仍然是需要被长期关注的焦点问题。
随着我国社会的转型,在计划经济时代强有力的社会整合能力开始削弱,社会控制相对松弛,一旦青少年出于各种原因脱离了学校、单位和家庭的控制,便成为了潜在犯罪的高危群体。社会的法制教育更不容易实施于这一群体,所以,探索一条行之有效的预防机制和管理措施是非常具有现实意义和深远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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