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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信息技术课程的比较研究

2015-12-22张翠红

职教通讯 2015年30期
关键词:美国比较中国

中美信息技术课程的比较研究

张翠红

摘要:通过研究美国信息技术教育课程标准的特点,从课程定位、课程目标、课程内容及课程评价四个方面,对中美两国高中阶段信息技术相关课程的课程标准进行了比较。借鉴国际经验,对我国中职课程标准提出了修订建议:调整课程定位;修订课程目标;修订课程内容;改革课程评价。

关键词:中国;美国;信息技术;课程标准;比较

基金项目:江苏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重点资助)“中英美澳四国高中阶段信息技术课程标准国际比较研究”(项目编号:ZZZ29)

作者简介:张翠红,女,南京财经学校信息系主任,高级讲师,硕士,主要研究方向为职业教育信息技术教学。

中图分类号:G712

我国中等职业学校“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教学大纲是教育部于2009年颁布的,为适应信息技术及职业教育的发展,亟需进行修订。本文通过研究美国信息技术教育课程标准的特点,对中美两国高中阶段信息技术相关课程的课程标准进行比较,以期借鉴国际经验,对我国中职课程标准提出修订建议。但因各国学制不同、信息技术相关课程的课程名称不同,课程标准这一概念界定也不同。本文中,我国高中阶段包括基础教育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中信息技术课程名称为“信息技术”,中职为“计算机应用基础”,分别采用《基础教育信息技术课程标准》《中等职业学校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教学大纲》;美国则以威斯康星州“信息技术素养”课程标准为代表。在分别加以梳理基础上,进行二者比较。

一、美国信息技术教育标准主要为应对信息社会的挑战而研制

美国没有统一的信息技术标准,CSTA(信息技术教师联盟)对计算机科学课程的标准作出界定,即CSTA K-12 Computer Science Standards计算机科学课程标准,但只是建议,并没有对美国各州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进行统一的规定,所以,课程由各州各校根据实际情况,分层次开设。如,美国威斯康星州早在1998年就推出“信息技术素养”课程标准,该标准现已成为示范性课程标准,涵盖了从幼儿园到高中阶段的所有“信息技术素养”课程。美国科学家和教育家应对信息社会的挑战制订了公民信息素质标准,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美国图书馆协会1998年版的《学生学习的信息素养标准》;(2)由美国大学与研究图书馆协会标准委员会2000年审查核准的《高等教育信息素质能力标准》;(3)定位于高等教育的信息素质标准《科学和工程/技术信息素质》。以上三个标准是不对应课程的。

二、美国信息技术教育课程标准的特点

(一)课程标准框架层次清晰,内容具体可测

美国信息技术课程标准非常注重目标的垂直分层,层次分明、结构清晰。本文主要以美国威斯康星州“信息技术素养”课程标准及美国图书馆协会《学生学习的信息素养标准》为例,分析美国信息技术教育课程标准内容框架。

1.课程标准结构层次清晰,符合学生发展需要。美国威斯康星州“信息与技术素质”课程标准具体涵盖了K-4、5-8、9-12(K是幼儿园)三个年级阶段,高中阶段包括的内容标准有4个层面、行为标准22项、熟练标准114项。美国图书馆协会1998年版的《学生学习的信息素养标准》包括类别3个、标准9个和指标29个。《高等教育信息素质能力标准》包括标准5个、表现指标22个、结果87项。表1是美国威斯康星州高中“信息与技术素质”课程标准的主要内容,其主要特点是在课程标准中整合了信息、媒体和技术三方面素养,形成的概念框架是统一的。技术和技能是一、二两部分内容标准关注的内容,主要是技术的使用和信息处理技能;三、四两部分是行为标准,该课程标准符合时代要求,关注学生未来发展。

2.课程标准主要内容具体,指标可测。以美国威斯康星州高中“信息与技术素质”课程标准为例,包括内容标准、行为标准及熟练标准。其中,内容标准分为信息与查询、媒体与技术、学习共同体和独立学习四个方面。受篇幅限制,表中熟练标准没有完全列出,只以一种行为标准对应的熟练标准为代表。

表1 “信息与技术素质”课程标准主要内容(美国威斯康星州高中)

(二)美国信息技术课程评价标准易测,可操作

美国威斯康星州高中“信息与技术素质”课程标准的特点突出,可操作性和可测性很强。课程标准中,内容标准列出后,给出了若干条行为标准,对应给出的若干条熟练标准具体说明一个行为标准。在特定行为领域应表现出的熟练程度是这些熟练标准所主要描述的内容,可测性或可评价性得以体现,架构清晰。内容标准分4个层面、22项行为标准、114项熟练标准,如表2所示。该标准对学生预期达到的结果进行清晰的陈述,可评测性强,使学生知道如何学习,家长能对孩子的学业进展进行评估,教师能领会教学的具体要求。

表2 美国信息技术课程评价标准

三、中美高中阶段信息技术课程标准的比较

本文分别对中美两国高中阶段信息技术课程从课程定位、课程目标、课程内容及评价标准四个层面进行比较。我国高中阶段信息技术课程包括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两类,课程标准分别是《基础教育信息技术课程标准》(中国教育技术协会信息技术教育专业委员会2012年编写发布)《中等职业学校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教学大纲》(教育部2009年颁布);美国以《美国威斯康星州学生信息素养标准》《学生学习的信息素养标准》(美国图书馆协会)《美国高等教育信息素养能力标准》为主要参考。

(一)中美两国信息技术课程定位的比较

通过对中美两国高中阶段信息技术课程的性质和功能进行比较,两国课程定位分析如表3所示。

1.共同点。中美两国都将信息技术课程定位为提升信息素养,提高利用信息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不同点。美国强调将学生培养成为独立的终身学习者,使学生能为社会负责地和高效地做贡献;我国信息技术课程依然更注重对知识的传授,在培养学生成功、自信、独立、负责任的态度方面需要加强。

(二)中美两国信息技术课程目标的比较

1.共同点。中美两国都重视获取、交流、呈现信息,重视针对问题开发解决办法。其信息技术课程标准目标中都含有以下关键词:解决问题、交流、协作、处理信息等。

2.不同点。

(1)美国课程标准目标强调批判性和辨别性,关注学生独立学习。要求学生通过独立地、主动地查询信息,把信息技术和技能应用到学习和生活中,表现出辨别性和批判性阅读、写作和观察的习惯。

(2)我国信息技术课程目标强调工具性,关注知识和技能。基础教育阶段高中信息技术课程的总目标是培养和提升学生的信息素养;中职课程目标关注基础知识技能,使学生了解、掌握计算机应用基础知识,提高学生计算机基本操作及办公应用、网络应用、多媒体技术应用等方面的技能,重视知识技能和工具的使用方法。

(三)中美两国信息技术课程内容的比较

表4 中美信息课程标准内容比较

1.共同点。中美两国信息技术课程标准内容中都重视选择与评价信息能力、解决问题能力的培养,强调安全和负责任地使用信息、尊重知识产权等。

2.不同点。(1)美国课程标准内容表述具体,强调形成信息查询策略、鉴别信息、参与合作及尊重知识产权。美国标准分内容标准、行为标准和熟练标准,逐层展开的结构对信息与技术素质进行界定和解释,逐步细化概念,到熟练标准层面,所指问题就非常具体。例如“学习共同体”这一内容标准,与之对应的行为标准有4条、熟练标准24条,每一条标准所指都具体、明确,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其中,行为标准2“以负责任的态度使用信息、媒体和技术”对应6条熟练标准,指导非常具体。课程内容强调应用信息解决问题。(2)我国课程标准内容中强调知识和技能、软件应用。我国基础教育高中阶段信息技术课程标准主要内容由网络技术应用模块、多媒体技术应用模块和算法与程序设计模块三大模块组成;中等职业教育信息技术课程由基础模块和职业模块两部分构成,都强调掌握基础知识和技能。但我国课程标准中部分内容过于抽象,不易把握,难以落实。具体如表4所示。以中职“多媒体软件应用”单元中“图像处理”这一主题为例,设置了2条内容标准,分别是会使用常用图像处理软件简单加工处理图像;会用相关软件对图像文件进行编辑加工,每一条都比较抽象。

(四)中美两国信息技术课程评价比较

1.共同点。中美两国信息技术课程评价都关注解决问题能力的评价、对选择信息的评价及反思和改进。

2.不同点。(1)中美两国课程标准评价体系不同。美国课程标准中规定了明确的评价框架和评价指标;而我国的课程标准中有课程内容描述及评价建议,但没有明确的评价指标。如表1所示,作为美国信息技术课程评价标准,纵向上的维度划分非常清晰,分三个学段,高中阶段总共由4个层面和22项行为标准、114项熟练标准组成,其中,熟练标准具体描述了学生在特定行为领域应表现出的熟练程度,表现出很强的可评价性或可测性。相比之下,我国的信息技术课程分三个学段:小学、初中、高中(中职),课程标准中有评价建议,但没有明确的评价指标。(2)中美两国课程标准评价方式不同。通过研读与分析可以发现,各国标准在评价的终端指标上均有不同的思路及特点,以下从“描述方法”、“落脚点”两个方面进行比较,如表5所示。

表5 中美两国课程标准评价比较

由表5可见,美国信息技术课程评价指标是基于能力表现结果的描述方式,“任务的完成”是评价指标的落脚点。如美国威斯康星州高中“信息与技术素质”课程标准中“信息与查询”这一内容标准的表现指标为八个方面:(1)详细说明对信息需求;(2)形成信息搜寻的策略;(3)定位和获取各种信息资源;(4)评价从印刷、非印刷和电子等多种形式获得的资源,并从中选择信息;(5)信息的记录和组织;(6)说明和使用信息解决问题或回答问题;(7)交流研究的结果并以适当的方式进行查询;(8)对信息产品和信息处理过程的评价。可以看到,对于“信息与查询”这一内容标准应该达到的“要求”,在表现指标中能得到明确与具体的答案。仔细研究这8个步骤,“定义需求——形成查询策略——获取资源——评价并选择信息——记录和组织信息——说明和使用信息解决问题——交流——评价”,可以发现,这是个体在完成信息与查询这一行为中应遵循的完整的行动和思维过程序列,是基于能力表现结果的描述,它强调学生在完整的工作过程中,通过独立学习和合作学习提升能力。该《标准》中的其它各项能力指标也均遵循这一原则描述。这种评价指标的描述方式可观察性、可测性强。

我国信息技术课程评价指标描述方法落脚点定位在“工具的使用”上,多基于能力内部要素的描述方式。我国信息技术课程评价指标描述方法对于基础高中和中职有所不同。中职和部分基础高中信息技术课程评价指标是基于能力内部要素的描述法;基础高中的信息技术课程评价指标有一部分是基于能力表现结果的描述方式。如2009版《中职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教学大纲》对于“音频、视频处理”教学单元的教学内容与要求作如下三方面描述:(1)会使用和安装音频、视频播放软件;(2)会使用软件对音频、视频文件进行格式转换;(3)会使用软件对音频、视频文件进行简单编辑加工。这些描述都是与单元内容相关的目标要求,是从能力构成的内部要素“知识”、“技能”来刻画个体应达到的基本要求的评价指标。可见,评价指标不具体,评价指标的落脚点仅定位到“工具的使用”这一层次。

四、我国高中阶段信息技术课程标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信息素养内容不足,信息技术占主导地位

从标准的课程设置就可看出,主要内容是信息技术方面的,信息素质内容严重不足,课程的内容结构不合理。

(二)过分强调技术工具的使用

以多媒体技术应用模块为例,5个单元内容标准中有4个是让学生掌握关于图形图像、动画、音频视频等多媒体技术的较为全面的知识和技能。可见,特别强调技术工具的使用。

(三)标准内容可测性不强、不具体

以多媒体技术应用模块中“图形图像”这一主题单元为例,设置的内容标准有6条,后3条涉及矢量图形绘制、虚拟现实技术应用、图像处理软件差异比较的内容标准都比较笼统、抽象,使评测过程不容易操作。

五、对我国中职信息技术课程的启示和建议

(一)调整我国中职信息技术课程定位

调整我国信息技术课程定位,进一步加强并提升学生信息素养能力,尤其应加强其解决问题能力和创造性能力培养力度,关注成功、自信、独立、负责任的态度形成。

(二)修订我国中职信息技术课程目标

在我国中职信息技术课程目标中,应强调提高学生独立学习能力,培养批判性和辨别性。独立学习是信息和技术有效使用的核心。

(三)修订我国中职信息技术课程内容

1.要更新课程标准以信息技术为主导的观念,把信息素质的培养确立为信息技术课程目标,明确信息素质的基础是信息技术的知识和技能,获取、组织、产生和交流信息的工具是媒体与技术。

2.重视培养学生选择和批判性评价信息的能力。我国学生选择能力、批判性评价的意识特别需要加强。在基础教育的初中课程标准中,提出了“鉴别和评价信息”,而中职教学大纲却忽视了这一内容,因此,亟需修订。

3.进一步促进学生合作学习的能力。我国课程标准中提出培养团队协作的意识,但合作学习的成效还需进一步加强。

(四)改革我国中职信息技术课程评价

通过中美两国高中阶段信息技术课程评价的比较可以发现,美国的课程评价标准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和可测性。而我国课程标准中的评价建议缺少具体指导,评价指标不明确,缺乏可操作性。因此,迫切需要建立我国信息技术课程的评价体系,制定具体的可测的评价标准。

1.基于能力培养,改革我国信息技术课程的评价方式。在制定我国信息技术课程的评价指标时,应着重强调能力的培养。在“描述方式”上,采用“基于能力表现结果”的描述法,一方面,使评价指标可观察、易测量;另一方面,可以最大程度地描述“能力的全貌”,包括创新精神及批判性思维等一系列隐性要素。在“落脚点”方面,应将之明确定位于“任务的完成或问题的解决”,而非“工具的使用”。

2.建立划分等级水平的评价框架体系,制定易测、可操作的评价标准。美国课程标准中规定了明确的评价框架和评价指标,而我国的课程标准中有评价建议,需要建立评价体系,制定具体的可测的评价指标。

因此,建议对应于课程标准学习内容要求,建立评价框架体系,设置一系列相应的评价指标,且将评价指标细化并分类编号。

[责任编辑盛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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