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合作原则视角看中国外交部新闻发布会发言人答记者问的语言特点
2015-09-10彭晓娟赖安
彭晓娟 赖安
摘 要: 新闻发布会是各种社会机构组织对外发布信息的重要平台之一,答记者问是其中的一个重要环节,这个环节是各个媒体进一步获取更多信息的有效手段。但并不是每个记者所提的问题都能够得到满意的回答,新闻发布会的发言人有时候会故意正面避开记者的提问,转而用另一种方式回答问题。本文以中国外交部新闻发布会的答记者问为语言材料,运用Grice的合作原则粗略分析这种颇具特色的语言运用技巧。
关键词: 合作原则 回话含义 答记者问
一、写作目的
何为新闻发布会,综合各种研究新闻传播的文献,新闻发布会,有时候也称为记者招待会,是各种社会组织和个人传播信息的一种方式。信息通过新闻发布会传播出去,大众传媒诸如报纸、电视、网络等则把这些信息再进一步传播到广大人民群众身边。
政府机构也常常举行新闻发布会,由新闻发言人或机构负责人发布、介绍相关信息或表明立场态度。如在我国,我们经常在中央电视第四套看到国务院或其下属的外交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等部门举行现场直播的新闻发布会,之后通常会有答记者问。
对政府来说,一个健全的新闻发布会制度是保障社会信息公开透明,充分保证公众知情权,保证社会良好运转的重要措施,也是政府进行有效公关的一个途径。
外交部新闻发布会的最大特点就是用词非常严谨,但有时候又让人觉得发言人的态度模棱两可或答非所问,或者直接避开记者的提问。外交部关系着一个国家的形象,其发言的内容就像国家外交政策的指示灯或风向标,有时候一句话都可能牵涉国家的利益。那么,为什么外交部新闻发布会的语言有着这样的特点。这是本文要讨论的问题。
二、数据收集
本文的语言材料都来自互联网,特别是中国外交部的官方网站。外交部举行新闻发布会相对来说比较频繁,多的时候一天一次,因此语言材料更新比较快。同时互联网上的资料以图片、文字、视频立体地呈现出来,整个信息收集过程相对来说是比较有趣和直观的。互联网就是一个最大的语料库,运用搜索引擎可以收集到任何想要的语言材料。和传统媒体相比,这是一个最大的优势。
由于答记者问环节更凸显交流,更能反映出发言人应对各种问题的随机应变能力,因此,本文以近段时间外交部新闻发布会上的答记者问为语言材料,对材料进行粗略分类,并运用Grice的合作原则加以分析。
三、合作原则的定义及内容
“合作原则”(cooperative principle)是由美国著名的语言哲学家格赖斯(H.P.Grice)在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后期从形式逻辑和自然语言之间的差别出发,提出的人类会话的一条指导原则。简单来讲,合作原则,即在交谈中,说话人和听话人应该存在一种默契,应该坚守着能使谈话符合本次交谈目标或方向的一个原则。正是因为交谈者之间的合作,才能够使双方进行连续的有意义的语言交际,使得这个谈话可以进行下去。Grice提出的“合作原则”包括四个范畴,每个范畴又包括一些次准则,即:
A.数量的准则(Quantity Maxim)
a.使自己所说的话达到(交谈的现实目的)所要求的详尽程度;
b.不能使自己所说的话比所要求的更详尽。
简单来说,就是不要多说也不要少说。
B.质量的准则(Quality Maxim)
a.不要说自己认为是不真实的话;
b.不要说自己缺乏足够证据的话。
C.关联准则(Relevant Maxim)
说话要有关联,要贴切。
D.方式准则(Manner Maxim)
a.避免晦涩的词语;
b.避免歧义;
c.说话简明扼要;
d.说话要有条理。
(何兆熊,1989:147-148)
理想的情况是,如果人们在交谈中都可以遵循以上这些原则,那么交谈总是能够顺利地完成,人们的分歧和摩擦就会大大减少。假若真的如此,恐怕就没有语用学的研究了。在现实社会中,人们是不可能都遵守合作原则的。事实上,在交谈中,人们常常会违反某条甚至多条合作准则。如果说话人故意违反某一条合作准则,而他又让听话人知道他违反了这条准则,那么听话人可以从中推导出说话人所要传递的一些含蓄的意思(即言外之意)。即说话人通过违反合作原则,产生了会话含义(implicature)。会话含义解释了听话人是如何透过说话人话语的表面含义而理解其言外之意的,由此表达另外一种意思。
四、合作原则在中国外交部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中的应用
下面是有关利比亚战争和叙利亚内乱的答记者问中的四个例子。
例一:问:第一,中方是否考虑与叙利亚反对派沟通?……(2011年9月7日)
答:关于叙利亚局势,中方认为首先应该尽快缓解紧张局势,避免局势进一步升级和更多人员伤亡。另外,要积极推进对话进程,通过对话协商,以和平方式化解当前危机。
中方多次强调,解决叙利亚问题的正确途径是开启由叙主导的包容性政治进程,我们应该给叙利亚更多的时间落实改革承诺,各方应该以建设性的姿态参与和平进程,通过和平方式化解危机。我们认为一味施压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
例二:问:中方为何到现在还不承认利比亚“过渡委”?(2011年9月6日)
答:这要水到渠成。
例三:问:你如何看待中国与“国家过渡委员会”的关系?(2011年9月5日)
答:关于中国与“国家过渡委员会”的关系,我们多次重申,我们尊重利比亚人民的选择,重视“过渡委”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愿与其继续保持密切接触,我们希望中利关系能够继续向前发展。中国政府支持利比亚战后重建,支持联合国在重建过程中发挥主导作用。
例四:问:中国目前是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中唯一没有承认利比亚“国家过渡委员会”的国家,中方考虑何时承认“过渡委”?……(2011年9月1日)
答:中方尊重利比亚人民的选择,重视利“国家过渡委员会”在解决利问题上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愿与其保持密切接触,推动中利关系平稳向前发展。
上面四个例子是按时间顺序排列的。外交部网站的文字上仍对这个国家过渡委员会打双引号,但是从发言人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看出,中国政府对利比亚国家过渡委员会的态度的细微变化。从例一的“与其保持密切接触”到例三的“水到渠成”,不难推断出,中国和“反对派”掌权的利比亚建交是迟早的事情。
再看看发言人对记者的回答有没有违反合作原则。第一个例子中,发言人没有正面回答中国是否会和叙利亚反对派沟通,而是仅仅强调对话的重要性。第二个例子则既不肯定地说中国会承认利比亚过渡委,又不说不承认。例四中,发言人采取了和例二一样的回答策略。可以肯定地说,发言人都是遵守关联准则的。关联准则是Grice合作原则中最重要最基本的一条,如果发言人脱离了提问者所提的话题,对话就无法进行下去。再看质量准则和方式准则,发言人当然不会说谎,说得也比较有条理合,没有特别晦涩难懂的地方。总体看来,质量准则和方式准则还是要遵守的。最后看数量原则。例一、例二、例三和例四明显违反了数量原则。如例一中,发言人没有正面回答会不会和反对派沟通,没有把记者期待的信息说出来,但与此同时强调了和平对话的重要性,这不是记者所提问题中要求得到的信息。这就同时违反了数量准则的两个方面,一是没有提供对方所需要的信息,二是传递了记者所期待的额外的信息量。例二中,发言人的回答非常简洁,没有正面回答记者的问题,也是明显违反数量原则的例子。根据会话含义理论,发言人从中传递某些含蓄的信息,从这个“水到渠成”也许记者会推断出这个回答的言外之意是:一旦利比亚国家过渡委员会举行了大选,成立了全国性的政府,那么中国与其建立正式关系将是必然的。
五、结语
在发言人的语言材料中可以发现,数量原则是最经常被违反的,而关联原则基本不会被违反。基于发言人身份的特殊性,特别是外交部在中国对外关系中所扮演的角色,发言人往往不能随心所言。因为发言人的话语表达的不是个人的观点,而是代表着整个国家政府对某些事件的看法。这就决定了发言人的语言特点,即违反某个原则必然而且必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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