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舞蹈创作中原始素材提取的困境思考
2015-07-13张珏璇
张珏璇
【摘要】民族民间舞蹈是构建在民族文化背景、民族心理、民族审美、民俗文化之上的文化具象体现,高度集中体现了民族文化内涵,是民间文化研究的“活化石”。
【关键词】民间舞蹈;原始素材;民俗文化
民间舞蹈根植于社会底层,作为底层文化的最早艺术体现,它产生于原始社会,史前人类通过这种自娱自乐形式的“全民性活动”,体现着“肉体生命的节律”、“生存的欲望”和“内心情感的支配”[1],我国少数民族地区尚不同程度的保留着原始舞蹈的风貌内容。而且民族民间舞蹈是构建在民族文化背景、民族心理、民族审美、民俗文化之上的文化具象体现,高度集中体现了民族文化内涵,是民间文化研究的“活化石”。我国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国家,因此中国少数民族民间舞蹈呈现地域广阔、舞蹈行式多样、舞蹈文化多元并存的可喜状态,“少数民族的舞蹈艺术是我们弥足珍贵的艺术宝库。在这宝库里,每一民族都有丰富的舞蹈样式值得发掘,值得珍视。”[2]。而在当代民间舞蹈创作中,原始素材却流失严重,提取困难,笔者以西南地区纳西族勒巴舞为原始素材创作的作品《勒巴声·生》为依据,从小我角度探讨当下创作困境。
一、困顿之境
(一)造成原始素材缺乏的客观原因
1.在漫长的历史进化中,从人类比划出第一个动作开始,舞蹈就像影子一样伴随着人们。如此深刻的舞蹈记忆,却因为各个时期的战乱迁徙、人为干扰而中断和断层,破坏了舞蹈的继承性。距离最近一次的舞蹈进化中断,笔者认为应该是1966-1976年的“文化大革命”运动,因为这场政治运动,人们被迫停止舞蹈交流,封闭了本能的舞蹈激情,使得原本灿烂多彩的民间舞蹈文化,在整齐划一的样板戏中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壤——底层劳动人民,也流失了祖宗留下的原始素材。“文化大革命”对舞蹈现象的洗劫一空,老一代民间艺人相继离世,使得舞蹈原始素材呈现空白状。
2.目前原始民间舞蹈大多依靠民间艺人体现它的继承性,而民间艺人多是多重身份的兼顾者,他们对民间舞蹈的传承相对宗教舞蹈的传播者没有绝对的使命感,这就使得民间舞蹈继承的局限性增加。民间艺人既是农民又是艺术家,他们因为知识的局限性,对艺术的理性认知必然提升不到文化现象研究的高度,对文艺理论的提出以及动作审美性思考就局限在部分人的口传心授、“依葫芦画瓢”传统模式中,只能寄希望于历代有觉悟的传承人的整理和提炼,使得民间艺术文化的提升突显了偶然性,这种偶然使得民间舞蹈在现当代呈现出来的样态日趋单一,它的保存、提炼加工难度不断加大,是民间舞蹈创作中不可忽视的客观现实。民间艺术的活态继承方式探究,恰恰是目前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现实之惑。
(二)素材开发的随意性
1.一方面素材资源严重不足,另一方面又被编导浪费。 每年各类文艺团体、院校、个人采风不计其数,但是真正呈现在舞台上的素材极其有限。中国是个多民族聚居的国家,民间文化资源丰富多彩,民间舞蹈文化异彩纷呈,可每年看到的大小演出或比赛,还是以前的老套路,新的民间舞蹈元素开发并没有实现量变到质变的新风貌。舞蹈的形式内容并没有得到深层次开发,民族舞蹈精神没有通过作品得到观众广泛的共鸣,以笔者自身创作的经历来看,资源浪费的情况也非常严重。
2.有个别编导存在想当然的情况,把西方舞蹈动作体系加入到民间舞蹈元素的开发中来,这样的确丰富了舞蹈动作的美感,但是这样的随意性是否对此类民间舞蹈文化的传播有积极意义呢?“何为精华、何为糟粕”还是值得探讨的问题。例如:傣族舞蹈的传统审美中,秉承着“身体三道弯体态,手不过胯”的女性美,而有的编导在创作中,加入现代舞滚地、爬起的动作,从创作手法上的确突出了空间层次美,可这样的创作对傣族舞蹈的传承有历史的积极意义吗?笔者认为这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话题,但这样的“想当然”还是少用为妙。
二、解困之法
(一)重视“二老”艺人
经历“文化大革命”运动,中国的舞蹈状态呈断层状,老一代民间艺人的相继离世,使得舞蹈原始素材呈现空白状。但这种绝对中又存在着相对性,一些“二老”艺人的出现就正好填补了这个空白。所谓的“二老”艺人,就是在“文革”之前就已掌握一定民间舞蹈技术,而在“文革”中又脱离舞蹈活动,“文革”结束后,填补离世艺人空白的那一部分“兼职”艺人。“二老”艺人的技艺可能不是最完整全面的,但在断层中保存下来的部分,却已经是民间舞蹈原始素材的无价之宝。
(二)舞蹈评论的导向作用
在中国的魏晋南北朝时期就出现了诗歌形式的舞蹈批评,形成了中国古代一系列美学理论和艺术原则。舞蹈批评“在舞蹈生产和社会需求之间起着‘反馈联系的中介作用。”[3]这种批评的产生,必然深刻影响一大批编导的创作风格和创作手段,无形中确定了舞蹈的审美定势。这使得编导在对民间舞蹈创作中有了秉承的美学原则,并在元素提取过程中潜移默化,使得民间舞蹈原始元素提取有了一种无形的约定俗成,从某方面克制编导的“随心所欲”。
(三)编导素质的提高
舞蹈创作是个人的劳动形式,编导存在着千差万别的差异,无法量化的编导素质,是舞蹈创作中最无法确定的结果,但是尊重艺术形式的本质特性是编导最本位的基本素质。民间俗语说“学什么像什么”,而我们有些编导一味追求推陈出新,却丢失了民间舞蹈最质朴的审美原则,笔者认为这是极不可取的。“是民族的也是世界的”民间舞蹈,不是趋炎附势的照搬西方审美,应该尊重千古流传下来的民族审美心理。法国著名舞蹈理论家诺维尔认为,舞蹈编导是综合修养极高的职业。重艺术形式的特征,尊重民间舞蹈的民族审美心理等等,都体现着编导者高尚的人文情怀和综合素质。
民族民间舞蹈是活着的文物,是民俗文化之上的文化具象体现,高度集中体现了民族文化内涵。在不断翻滚的历史中,这种文化艺术在流失也在壮大,不断的失去枝桠,又开出新芽。作为历史尘埃中的一点,我们作为舞蹈创作者的使命是微小的而又是长远的,从时光上看我们的努力是微小的,从历史的承上启下上看我们的努力又是缺一不可的。所以,舞蹈创作者更应该捕捉先人留给我们的原始素材,我们又要在这个基础上开出新芽,创作出让后人有借鉴作用的精华之作。
参考文献
[1]袁禾.中国古代舞蹈史教程.2004:12.
[2]向云驹.解读非物质文化遗产.2009:161.
[3]袁禾.中国古代舞蹈史教程.2004: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