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维度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思考
2015-05-30张博
张博
摘要:小微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稳定增长、扩大就业、促进创新等方面做出了巨大贡献。但我国小微企业税负负担重、融资难等问题在企业经营、发展过程中一直存在。本文分析了我国小微企业特点,梳理了小微企业扶持政策,提出一些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以期促进小微企业实现稳健发展、健康成长。
关键词:小微企业;扶持政策;政策建议
一、前言
2011年7月工信部等多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小微企业的划型标准进行了重新界定。根据《通知》划型标准,小微企业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统称,具体标准按照企业营业收入、从业人员、资产总额三项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划型标准的出台使小微企业正式登上我国企业发展史的舞台,为各方小微企业政策落地打下了坚实基础。自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银监会等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有关精神,密集发布了一揽子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财税政策和信贷政策,对解决小微企业生存、发展过程中面临的有关困难起到了一定积极作用,但小微企业依然存在融资难、税负负担较重等问题。本文通过总结我国小微企业特点,梳理现行小微企业扶持政策,提出了完善、健全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以期促进小微企业实现稳健发展、健康成长。
二、我国小微企业特点
(一)数量庞大
我国小微企业数量庞大,已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统计数据显示①,我国登记注册的小微企业1169.87万户,个体工商户4436.29万户,小微企业占比高达94.15%;小微企业提供了70%的新增就业,最终产品和服务占国内生产总值的60%,纳税占国家税收总额的50%,完成了65%的发明专利和80%以上的新产品开发。目前,小微企业已经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生力军,在稳定增长、扩大就业、促进创新、繁荣市场等方面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二)经营风险较高
小微企业资产规模小,进入市场的门槛低,所以其面临的市场竞争较为激烈,加上自身发展实力相对于中大型企业比较弱,其抗市场波动能力相对薄弱,经营风险较高。2015年小微企业受外需减少,成本上升,效益下降等因素影响生产经营受到了一定冲击。截止2015年6月末,全国小微企业不良贷款率已达2.5%②,较全部贷款不良贷款率(1.5%)高出1个百分点,经营风险凸显。
(三)信息不对称
小微企业由于受到自身财力、规模的影响,一般缺乏合格的“硬信息”,多数小微企业由于组织内部的财务管理制度不规范,内控制度也不严,存在报表账册不全的现象。同时企业财务信息披露意识较差,相关财务报表未经外部机构审计,缺乏一定的透明度和必要的监督。而小微企业的“软信息”,如与其他客户的交易状况、信用状况、信用等级等,从自身获得也存在一定难度,这就导致金融机构与小微企业之间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影响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相关情况的了解。
(四)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
相较于大中型企业,小微企业通常是所有权与经营权高度统一,企业的出资者同时也是企业的经营者,其管理企业的方式通常是业主家族式管理。岗位设置方面,存在一人兼任多岗,权责区分不清;在相关岗位的选人标准上也存在着“用人唯亲”的乱象;流程方面,无明确操作流程,工作方式较为随意;企业相关制度建设不健全,决策机制多变,企业管理完全基于企业主个人意志,企业相关决策仅取决于企业所有者的一致,较为独断专行,缺少民主。
(五)融资担保难
缺乏合适的抵质押担保已成为小微企业融资难的根本原因。金融机构为了控制风险,往往将提供实物形式的抵押财产、担保品作为发放贷款的必要条件,然而这些条件小微企业通常都难以满足,所以阻碍了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提供相关的资金。小微企业由于本身固定资产规模小、资产结构中可以用于抵押物的比例小,这就限制了企业融资规模,提高了融资成本。
(六)融资需求“短、小、频、急”
融资期限短。据不完全数据统计,现有贷款小微企业中,超过六成贷款期限在1年以下,近三成贷款期限在1年到3年,仅有不足一成贷款期限在3年以上,相较于大中型企业体现出融资需求短期性和灵活性的特点。
融资规模小。截止6月末,全国小微企业贷款余额约22.05万亿,贷款户数(含个体工商户)1166.34万户,户均贷款余额约189万元。小微企业融资需求主要出于临时性周转资金需要,通常所需资金数量不大。
融资频次高。小微企业贷款期限都比较短,资金周转速度较快,资金用途大多为购买原材料和支付短期应付款,故小微企业的资金需求倾向于随借随还,以控制资金成本;还有一点就是小微企业因为生产发展的需要,有时候需要扩大生产或者短期内招聘更多的劳动力这就需要较大的资金支撑,但其流动资金较少,最快捷的处理这个发展问题的办法就是向金融机构进行借贷融资。据不完全统计,有借款的小微企业中最近一年有多次借款记录的占比近五成,可见小微企业的融资频次是很高的。
融资需求急。小微企业相较于大中型企业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建设比较落后,有的则严重不足,财务规划性较差,贷款需求更多来自于临时性的,如果遇到市场对产品要求过多,则企业会通过临时调整生产、销售和销售规模来完成。这种伴随订单增加而产生的临时性贷款需求,对贷款效率的要求较高,需要在短期内保障资金就要到位,否则就难以及时开展生产。
(七)融资成本高
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主要由贷款利息和“第三方收费”构成。小微企业由于其盈利水平不稳定、抗风险能力差、缺乏抵押物等原因,贷款往往面临相对较高的信用风险,因而贷款利率较大中型企业普遍有一定程度的上浮。除贷款利息外,小微企业融资还须支付诸多的“第三方收费”,如担保机构收取的担保费、资产评估公司收取的抵押物评估费、抵押登记机关收取的抵质押品登记费等。贷款利率的上浮和各项费用的收取共同造成了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升高,这又无形增加了小微企业的成本支出,加重了企业的财务负担。
三、小微企业扶持政策梳理
为进一步加大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力度,各领域均出台了众多小微企业扶持政策措施。鉴于财税政策和信贷政策对小微企业经营影响程度最大也最为直接,故本文重点梳理小微企业优惠财税政策和信贷政策。
(一)财税政策
关于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关于印花税优惠政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的通知》规定:自2014年1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对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关于增值税、营业税和政府性基金优惠政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小微企业免征有关政府性基金的通知》,明确对月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的纳税人,免征营业税及政府性基金。其中,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营业税纳税人,季度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免征营业税及政府性基金。
(二)信贷政策
央行分别于年内2015年4月25日和6月26日对县域农村商业银行、县域农村合作银行及“三农”和小微企业贷款达到一定比例的商业银行下调存款准备金率,通过释放资金,定向支持小微企业信贷发放,从而缓解小微企业的融资困难问题。此外,央行年内增加信贷政策支持再贷款额度500亿元,支持金融机构继续扩大小微企业信贷投放,引导降低社会融资成本,帮助小微企业减少财务负担,释放小微企业的发展活力,帮助小微企业更好的发展。
银监会下发《中国银监会关于2015年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商业银行有效提高贷款增量的基础上,实现“三个不低于”,即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小微企业贷款户数不低于上年同期户数,小微企业申贷获得率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并要求及时清理收费项目,进一步规范对小微企业的服务收费,切实降低融资成本。
银监会印发《关于支持商业银行进一步改进小企业金融服务的通知》,提出在计算资本充足率时,符合相关条件的小型微型企业贷款,在权重法下适用75%的优惠风险权重,在内部评级法下比照零售贷款适用优惠的资本监管要求,并从市场准入、非现场监管指标等方面提出差异化的监管政策和激励政策。
四、有关政策建议
一是细化小微企业划型标准。小微企业划型标准是各类优惠政策能够落实的根本保证。目前我国划型标准略相较于西方发达国家细化到子行业的细分尺度较为粗放,存在资产规模巨大但人数较少的资产管理公司、租赁公司被划分至小微企业的情况,小微企业划型标准不够细化,就十分不利于政府部门出台差异化的优惠政策,在实际开展工作的过程中就难以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难免会出现一些问题。因此建议有关部门结合企业的发展状况和规模,积极收集和汇总相关数据,及时完善、调整小微企业划型标准,实现企业划型的精细化管理。
二是进一步扩大财税政策适用范围。小微企业优惠财税政策的实施切实降低了小微企业的税负,仅所得税单项优惠政策就可为应纳税所得额为20万元的小企业降低税负3万元。但目前财税政策适用对象仅为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覆盖面较窄。为了进一步帮扶小微企业做大做强,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建议逐步放宽优惠政策适用对象,充分让利于小微企业,给予较为宽广的成长空间。
三是继续加强信贷政策支持力度。严格执行“三个不低于”监管要求,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将更多信贷资源投向小微企业实体经济,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同时建议进一步拓宽小微企业风险权重优惠适用范围,将500万元的适用标准逐步提高到1000万元,通过降低小微企业信贷业务的监管资本,引导并鼓励商业银行拓展小微企业信贷业务。
四是银政合作破解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难。建议地方政府出资成立小微企业融资合作平台,通过转贷、担保、风险缓释、重点推荐等方式为辖区内优质小微企业增信,以切实让金融机构更好的获取小微企业相关信息,同时提高小微企业资信水平,增加获得银行信贷支持的机会,最终实现小微企业、银行和地方经济三赢的结果。
五是加快小微企业征信系统的建立。建议借助互联网大数据、金融同业数据共享等方式尽快搭建小微企业征信系统,及时、多元地收录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信用记录,提高小微企业经营、管理透明度,增加不诚信行为的违约成本,破解小微企业与金融机构间的信息不对称,便于金融机构准确掌握企业资信情况,从而帮助其科学、高效地给予小微企业相关的信贷支持。(作者单位:中国进出口银行)
注解:
①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全国小型微型企业发展情况报告》
②中国银监会《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简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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