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文学事件》看伊格尔顿的语言策略
2015-05-09乔瑢
乔瑢
摘要:伊格尔顿是著名的马克思主义文论家,《文学事件》是他对自己早年思想的补充与深化,能反映出他为宣扬自己的主张而选用的语言策略;本文从《文学事件》一书出发,窥探伊格尔顿的语言策略——演绎法和归纳法灵活运用。
关键词:伊格尔顿;《文学事件》;语言策略
【中图分类号】:HO【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139(2015)-24-126-02
一
特里·伊格尔顿足英国当代著名的马克思主义文学理论家,被称为当今西方马克思主义理论界三巨头之一。他一生著作颇丰,在2012年出版的《文学事件》一书里,伊格尔顿摒弃了本质主义与非本质主义的二元立场,借用经院哲学中的术语“共相”从哲学的角度探讨了文学的本质,梳理了众多文论的相通之处与不足之处。全书由五部分构成:第一章介绍唯名论与实在论之争,第二章探究文学的含义及特点,第三章阐明文学与伦理的关系,梳理了重要文论家的观点,第四章解释文学的虚构性,第五章论证结构化文学阅读策略。
二
在书的第三章,伊格尔顿辨析了各文论家对于文学本质的界定,并引出了他所认为文学的五个“共相”:虚构性、道德性、语言性、非实用性、规范性。在辨析他者和说明自我的这一过程中,伊格尔顿巧妙运用了语言策略,即对人、对己不同的两种推理:演绎法和归纳法。
演绎法,是指从一般性的前提出发,通过推导即“演绎”,得出具体陈述或个别结论。对于其他文论家的观点,伊格尔顿所采取的足演绎法,即将其观点置于实际之中,寻找个例、反例,推导其正确性。
例如,针对埃利斯所提出的文学本质“非实用性”,伊格尔顿进行了细致的演绎推理,否定了“非实用性”是文学的本质:(为行文方便,将“埃利斯”称为“正方”、伊格尔顿称为“反方”)
正方认为文学没有直接明确的社会服务功能,与罚单、配方不同,反方提出此举让文学从正式功能中分离了出来,为了弥补这一失误,辩护者只能宣称文学具有自身的珍贵性;正方认为文学作品从根本上不是与其语境直接相关,反方则提出不足所有文本均可与现实脱离(举例:弥尔顿“告诉我关于越南的谎言”一诗高度具体反映现实),同时,正方忘记标明“非实用性”的“度”了;正方認为文学文本具有开放性、可扩充性、可产新意义,反方认为具有这一特点的不只是文学作品(举例:①《圣经》的意义取之不尽,经过不同评论员的研究就拥有了不同的意义,②法律是一个根本上不能完整的文本);正方认为文学本质是非实用性,反方提出“非实用性”对于区分文学既不充分也不必要(举例:①在墙上喷涂秽物玩,这是非实用性的,但不是文学,②文学中的“通俗”小说介于实用性与非实用性之问);正方觉得文学反映符号意义而非直接实用意义,反方觉得存在有实用意义的文学作品(举例:①伯克的演讲既具有文学意义,又具有实用意义②现实中存在实用性的小说、电视寓言等);正方认为“非实用性”强调的是文学的“普遍意义”,反方提出“普遍意义”的得出是将文学与口常演讲对比的结果而非与科学著作等对比的结果,正方的对比范围过于狭窄。
由上文可知,伊格尔顿评述其他评论家时,思路清晰,语言犀利,他梳理出他们的各个分论点,然后逐条演绎击破。
同时值得注意的是,这些论点并非是评论家自己所归纳的,而是伊格尔顿本人所归纳出的。也就是说,对于其他人的观点,伊格尔顿采取的是暗自归纳,逐一演绎的思路。这一归纳的过程是为了演绎批评而服务的,所以伊格尔顿难免会将其简化或夸张,以有利于自己的批判:批评费什时,他简化其“理解先于文本”的观点,讽刺其“印在书上的标点符号都成为一种社会建构,需要读者进行理解后才能拥有意义”;谈论形式主义时,他指出“去历史化”的批评模式恰恰足特定历史阶段的产物,运用历史主义立场演绎击破;评论德里达、福柯时,则认为他们过激地将一切文本当成社会历史中的“话语”,又摒弃了历史主义立场。
三
伊格尔顿对于他人采取的是逻辑严密、思路清晰的演绎法,对于自己的文学观点,更多地采用归纳法。
所谓归纳法,是指从部分或个别性出发,通过归纳推理,得出一般性结论。
在《文学事件》中,归纳法首先体现在“共相”视角的选择上:“共相”是中世纪经院哲学中的一个术语,它的意义相当于“普遍性”。然而,共相与本质并不相同,本质是事物成为自身的原因,而共相则是推理后得出的共同点,不足以成为事物的定义。《文学事件》一书中,作者花了大量的篇幅来来阐释“共相”,就是在奠定此书的方法论基调,采用“共相”作为认知视角、根本方法论,决定了此书的行文思路必定采用归纳推理得出结论。
归纳法在书中最明显的运用在于伊格尔顿通过对各家文论的辨析,归纳出了文学的五大共相:即虚构性、道德性、语言性、非实用性、规范性。这五个特性,没有一种可以成为文学成为文学的充分必要条件,凑在一起也不能成为文学的本质。伊格尔顿从维特根斯坦的“家族相似”理论得到启发,用折中的方式采各家所长,提炼出了文学的共相。
接着,他从五大共相出发,再次归纳五大共相的“共相”。从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出发,他归纳出了文学“事”的共相,即文学作品具有“事件性”,有以言行事的功能。同时,借鉴伯克的“策略”论述,伊格尔顿提出了看待文学的新视角:将作品文体形式的总体视为策略,这一策略应视为文学在特定语境中为自己争取到的可能性。如此,文学包含了作者写作策略、读者阅读策略、深层语法结构等诸多内涵,与人的行为联系起来。
纵观伊格尔顿的思想历程不难发现,归纳法是伊格尔顿经常使用的推理方法,例如定义“意识形态”时,他博采众长,归纳罗列出了十六条意识形态的内涵。
四
归纳是经验的总结,演绎是逻辑的推理。从公平的角度来看,伊格尔顿对于他人与自己的观点采取不同的推理方式有失公允,足一种偏于狡黠的行为。但是就“文学的本质”这一复杂问题而言,归纳法不失为避开无谓干扰的较好方法。
伊格尔顿在《文学事件》中,避开本质主义与非本质主义这两大镣铐,用家族相似等理论来归纳文学的“共相”,在无本质中求取本质,从无规则中建立规则。所得来的文学“共相”来自于日常经验,而不是来自于逻辑概念自身的考察。这一做法虽然没有客观地说明文学是什么,但是却为我们打开了一种新的尝试与思路。
但同时也应该看到,运用归纳法所形成的结论仍是一个开放的系统。开放的体系在宏伟博大、难以推翻的同时,也反映出了缺乏一种强有力的把握与论断。而对于宏大叙事的强调,亦有回归本质主义之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