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山东大鼓的现状浅谈如何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
2015-04-29刘晟翔闫雯
刘晟翔 闫雯
【摘要】山东大鼓,是北方鼓书类音乐之鼻祖,是山东地区的特色曲种,属于鼓书类说唱音乐。作为齐鲁大地最具有代表性的民间曲种,近年来山东大鼓却面临着严峻的问题与考验,在这些问题面前,笔者认为,既是机遇,也是挑战。
【关键词】山东大鼓;保护现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
山东大鼓,为鼓书类曲艺形式,最初因伴奏乐器为犁铧碎片,而得名曰犁铧大鼓。后自《老残游记》始改称为梨花大鼓。又因其产生时间较早,艺人们亦惯称为“老大鼓”。研究者多认为它是我国北方大鼓中的鼻祖,属于鼓书类说唱音乐。
鼓书类说唱音乐,在历史上从唐代变文开始,后有宋代的陶真,元明的词话,明清的弹词和清代的鼓词及一部分叙事道情。现存的鼓书类曲种大部分是继承元明词话的传统,从明清弹词的形式发展来的,山东大鼓便是其中发展而来的一类说唱音乐。山东大鼓能成为齐鲁大地最具有代表性的曲艺形式,是由她独一无二的演唱形式来决定的。总结起来有四方面的特征:
一、唱词
山东大鼓的唱词基本为整齐的七字或十字句的韵文。用韵的规律大致为每段的第一句起韵,第二句押韵,以后逢单数句子不押韵,逢双数句子押韵。平仄规律大致为凡在韵上的字为平声,不押韵的字为仄声,简而言之即“三五七不论,二四六分明”。这类唱词句式较规整,而在发展中为丰富表现力或使唱词更口语化形成一系列变化句式,基本句式可以采取加头、加腰、加尾的变化句式进行扩充。
二、唱腔结构
山东大鼓的唱腔结构为板腔体结构:它的板式之间的关系是用同一曲调以不同节拍(板眼)变化的变奏形式。它没有戏曲音乐中的板式那样完备,常常是每个曲种只有两三个板式。
三、唱腔风格
鼓书类曲种一般来讲没有曲牌类曲种旋律性强,唱腔风格偏于叙事。它的音乐与语言结合的很紧,念诵性唱腔在本类曲种中占得篇幅比较大,在这类曲种中常有旋律性比较强并有特定表现功能的长句,这在鼓书类说唱音乐中尤为明显。
四、流派的发展
鼓书类曲种中的流派一般比曲牌类曲种发展的更为突出。各流派的特点不仅表现在演唱书目、演唱风格等方面有所不同,而且在唱腔基本曲调上也各有创造,这一方面说明典型的鼓书类曲种一般发展的比较高,艺术上比较成熟,另一方面也因鼓书类曲种的基本调子较为简单,不如曲牌类曲种那么丰富,要取得发展,要标新立异,就促成了流派的发展。
而今,随着传统文化的深入发展,山东大鼓这种古老的艺术形式已然有了更为广泛的含义,即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传统文化的继承与发扬中占有独特的地位,面临的机遇及挑战也是前所未有,在各方面因素的驱使下,也暴露出不少问题,如:
由于是传统曲艺形式,且演唱者为女性,再者该曲艺并不属于当今流行的主要演出形式,故学习者极少。没有良性竞争的氛围下,大多数学艺者很难在技艺上提高,当然也很难出现具有高水平的作品。曲艺形式大多是传统意义上的口传心授,并没有专门的乐谱、视频,音频也极为稀少,这一点上严重制约了山东大鼓的传承。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个概念提出之前,相关部门并没有下意识的去保护这类曲艺形式,使得不少传统段子随着老艺人的去世而失传。山东大鼓的唱腔较少,经常演出的唱腔更是比较单一,这点制约了大鼓书的创作,使得出现了作品少,精品少的现象。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上述问题是长久以来所形成的,其中原因也包括山东大鼓的历史与传统。长久以来,通过艺人的口传心授,一辈传一辈,特别是在非血缘关系上的传承时,很容易出现某些技艺或唱段的失传。而所有的这些,几乎都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通病。针对这些问题,笔者以为应该从以下几点着手:
相关部门要正确和积极的引导,特别是宣传部门和媒体。何谓“非遗”?中国艺术研究院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保护国家中心主任田青研究员认为,“一个地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就是这个地区特有的名片”。所以,我们的宣传部门要加大对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媒体,特别是主流媒体,一定要做正确的舆论引导。目前,在北方某城市的酒吧里,就有以演唱侗族大歌为生的民间艺人,不同的是,里面融入了摇滚、重金属等现代音乐元素。这还是非遗吗?非也。这只是古老形式迎合大众口味所做的包装。但为何会有这种现象的产生?笔者认为,这与主流媒体的导向有直接原因。因此,要想保护原汁原味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主流媒体必须对大众进行正确的引导。
非遗要从娃娃抓起。要长期坚持“非遗进校园”的活动,有条件的学校可以率先开设非遗课程,让学生了解非遗,学习非遗,学习的人多了,非遗传承的空间才会大,才会培养出更多优秀的人才。
要尽快形成或完善书面资料的整理与搜集。民间艺人的口传心授,如果不及时用乐谱形成书面的记录,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形成永久的损失。以山东大鼓为例,现存传统唱段大多是由谢大玉口述经人整理而成的文字,需要艺人看着词,根据当年的录音学习。我想,我们的文艺工作者,是否可以用乐谱记录下来?使学习的人能够更加明朗的看到乐句的走向,以便于对作品整体的把握,这样对于传统唱段的保存与传承也是大有益处的。
鼓励年轻的文艺工作者参与良性的竞争。有关部门需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力度,多开展非遗方面的比赛以及展演,使年轻人有更多展示传统艺术的机会。这样才能使得年轻的艺人能够充分意识到自身的不足,互相取长补短,充实自身技艺的同时也为保护一项传统民间艺术贡献了力量。
山东大鼓从形式上看,属于曲艺类艺术形态,内容上来讲,与音乐艺术也息息相关,密不可分。她的唱词有很强的文学性,而其中以历史故事为题材的唱段具有叙述性,非常值得保护与传承。其他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也大多具有文学性与历史性,对于她们的保护与传承,文艺工作者任重而道远,但是笔者坚信,“非遗”这张名片,我们一定会薪火相传,为子孙后代呈现老祖先留下的宝贵财富。
参考文献
[1]袁静芳主编.中国传统音乐概论[M].上海音乐出版社,2000(10).
[2]郭学东著.山东曲艺研究·曲种篇[M].中国开明文教音像出版社,2002.
作者简介:刘晟翔,艺术硕士,济南市群众艺术馆助理馆员;闫雯,济南市曲艺团三级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