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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的内容体例与礼学价值

2015-03-28王承略郭超颖

衡水学院学报 2015年6期
关键词:礼学郑玄毛诗

王承略,郭超颖

(山东大学 儒学高等研究院,山东 济南 250100)

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的内容体例与礼学价值

王承略,郭超颖

(山东大学 儒学高等研究院,山东 济南 250100)

马瑞辰的《毛诗传笺通释》兼采毛、郑,不囿门户,为求取正确经义做出了极大的学术贡献。其于礼学的造诣也颇可称道,在清代三礼学的研究中未可或缺。马瑞辰治《诗》的学术态度及方法,可为当今学术发展提供借鉴和启示作用。

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诗经》;《诗经》学;学术史;礼学

一、马瑞辰的生平及其时代学术背景

马瑞辰字元伯,安徽桐城人。乾隆四十年(1775年)生。嘉庆十年进士,选翰林院庶吉士,散馆授工部营缮司主事,擢郎中。因事罣误,谴发沈阳效力,旋赏给主事,奏留工部,补员外郎。复坐事,遣戍黑龙江,未几释归回籍,此后以著述自娱。曾历主江西白鹿洞、山东峄山、安徽庐阳书院讲席。咸丰三年(1853年),太平军攻陷桐城,被俘,不降死,年七十九。

马瑞辰父宗梿,少从舅氏姚鼐学。及长,从邵晋涵、任大椿、王念孙游。创意编纂《经籍籑诂》,有《毛郑诗诂训考证》《左氏补注》《周礼郑注疏证》《榖梁传疏证》《说文字义广证》等著作传于世。马瑞辰善承家学而愈趋专精,毕生精力尽萃《诗经》,历时十六载而撰成《毛诗传笺通释》一书,是清代《诗经》学研究的翘楚,亦是清代学术成就最具代表性的典范。

清代《诗经》学是以反对朱子《诗》学,直溯毛、郑古义为开始的。康熙间陈启源撰《毛诗稽古编》、朱鹤龄撰《诗经通义》,拉开了清代《诗经》研究的序幕,并指明了清代《诗经》学研究的基本路向,对于清代考据学风的确立不无开创之功。特别是陈启源的《毛诗稽古编》,其撰述目的就是要寻流溯源,推求古经本旨,把《诗经》学从朱子释经体系中解脱出来,实现《诗》学研究向汉唐的复古。承接而下的乾嘉时期虽然没有产生《诗经》研究的大作,但皖派学者戴震、段玉裁、王念孙、王引之在文字音韵和训诂方面取得的成就,为《诗经》研究的进一步发展和深入提供了最坚实的学术基础[1]。在此前提下,学术也朝着更为复杂纵深的方向演化推进。至嘉、道年间,清代学术一方面走向乾嘉汉学的极盛,一方面又开始孕育出道、咸间今文经学的异军突起。就《诗》学的汉学派来说,其由崇汉抑宋逐渐发展成为尊毛驳郑[2]。经典考据学的难以为继,汉、宋之争的愈趋激烈,研究领域的此消彼长,研究方法的渐趋多元,都随着时代的转变而呈现出来。在这样的学术背景下,如何坚守和突破,是当时学者必须面对和考量的问题。马瑞辰的《诗》学研究,即乘间而起。

二、《毛诗传笺通释》主要内容释例

马瑞辰撰《毛诗传笺通释》一书,自有其对《诗》学的思考。其大致思路是:《诗》自齐、鲁、韩三家亡后,说《诗》者以《毛诗》为最古,据《郑志》答张逸,注《诗》宗毛为主,是郑玄笺《诗》大旨本以述毛,其所改读处,非尽易《传》,而《正义》或误以为毛、郑异义;郑玄先从张恭祖受《韩诗》,凡笺训异毛者,多本韩说,其答张逸亦云如有不同,即下己意,而《正义》又误合《传》《笺》为一;《毛诗》用古文,其经字多假借,类皆本于双声叠韵,而《正义》或有未达[3]1。这些思考,可以视为马瑞辰的著书缘起和所欲解决理清的学术问题。马瑞辰治《诗》最主要的路数,即书中《自序》所云:“以三家辨其异同,以全经明其义例,以古音古义证其伪互,以双声叠韵别其通借。”

《毛诗传笺通释》卷一为“杂考各说”[3]1-26,对《诗经》学史上许多聚讼不决的疑难问题发陈一己之见。这些文章短小精炼,多有个人创获。其重要的观点和结论有:《诗》三百篇皆可入乐;申培作有《诗传》;郑玄《诗谱》别有诸家传授次序一篇,为《正义》所失载;十五《国风》先后皆以国论,不以采诗的先后为定;《风》《雅》正变惟以政教之得失为分;《周南》《召南》之“南”为国名,《毛传》泛指南土、南方并失之;“二南”皆泛论后妃夫人之德,不必实指后妃夫人为何人;郑玄分《七月》一诗为《豳风》《豳雅》《豳颂》,非是;《豳风》乃正风,非变风;《王风》降为风,乃称其地,非称其爵;周初封武庚于殷,实兼有邶、鄘、卫之地,三监别有封国,而身作相于殷,并未尝分据邶、鄘、卫之地;《诗》古本合《邶》《鄘》《卫》为一篇,至毛公始分为三,故《汉志》著录《鲁》《齐》《韩》皆二十八卷,独《毛诗故训传》为三十卷;诗人作诗,有义同字变之例,或上用本字而下改为假借字,或下用正字而上改用假借字,或一字则用其本字、两字并用则改用俗字;郑《笺》多本《韩诗》,刘向所述亦多用《韩诗》,《笺》说与刘向同者多为《韩诗》;《毛诗》为古文,其经字类多假借,《毛传》释诗有知其为某字之假借,因以所假借之正字释之者,有不以正字释之,而即以所释正字之义释之者。其他考《毛诗》故、训、传之名义,考《诗谱》的次序,考《毛诗》各家义疏名目,考魏晋宋齐传诗各家,皆明晰而有见地。马氏治学不徒文字考校,还注重对《诗》学的理论层面进行思考和阐发。马瑞辰这种既重训诂、典章的考究,又重微言大义的阐发的治学思路,表现了他在当时学术背景下个人学术风格选择的高明之处。

《毛诗传笺通释》卷二至卷三十二依《诗经》原有次序摘句训释,通而观之,训释的内容主要包括下面四个部分。

(一)辨析《传》《笺》之间各种不同的关系,求取正确的经义

第一,《传》《笺》看似不同,但《笺》乃申《传》而非易《传》。《邶风·谷风》“不我能慉”,据《释文》,毛训慉为兴(今本训为养乃《正义》从王肃本),郑则训慉为骄。慉当训为好,不我慉即不我好。兴与慉一声之转,骄之言娇,兴与娇皆有好意,《传》《笺》义通[3]136。

第二,《传》《笺》看似相同,但《笺》所释实非《传》义。《大雅·假乐》“民之攸塈”,毛训塈为息,郑引申为休息。据《方言》,息训为归,则民之攸塈即民之所归,《泂酌》二章“民之攸塈”,三章“民之攸归”即其证。郑引申为休息,不是《传》的本义[3]902。

第三,《传》《笺》的不同不容弥合,二者一是一非。《齐风·南山》“既曰归止,曷又怀止”,毛训怀为思,郑训为来。嫁谓归往,则返当为怀来。郑训为是[3]303。

《小雅·天保》“俾尔单厚”,毛训单为信,又引或曰训为厚,郑训为尽。单为亶之假借,亶之本义为多谷,引申之为信厚。毛训为是[3]509。

第四,《传》《笺》同误。《秦风·黄鸟》“止于棘”,以黄鸟止棘止桑止楚为不得其所,兴三良之从死为不得其死。棘、楚皆小木,桑亦非黄鸟所宜止。古人用物多取名于音近,棘之言急,桑之言丧,楚之言痛楚。《传》以黄鸟止棘得其所,《笺》以黄鸟止棘以求安,皆非[3]390。

(二)解释、引申《毛传》或纠正《毛传》之误

第一,对《毛传》加以引申或疏证。《周南·樛木》“福履绥之”,毛训履为禄。《通释》云:“《传》义本《尔雅·释言》。履与禄双声,故履得训禄,即以履为禄之假借也。”[3]50

《卫风·淇奥》“不为虐兮”,《传》:“虽则戏谑,不为虐矣。”《通释》云:“虐之言剧,谓甚也。”[3]200

第二,对《毛传》之误加以指正。《周南·桃夭》“之子于归”,《传》训之子为嫁子,训于为往,皆非。之子当从《汉广》郑笺释为是子,于为语词,无义[3]54。

《邶风·击鼓》“死生契阔”,契当读如契合之契,阔读如疏阔之阔,契阔与死生相对成文,犹云合离聚散。毛释契阔为勤苦,非诗本义[3]121。

(三)解释、引申郑《笺》或纠正郑《笺》之误

第一,对郑《笺》加以引申或疏证。《召南·甘棠》“勿翦勿拜”,郑《笺》:“拜之言拔也。”《通释》:“郑君知拜即扒之假借,故笺以拔释之。”[3]84

《大雅·桑柔》“天不我将”,郑《笺》:“将犹养也。”《通释》:“将,即之假借。天不我将,犹言天不我扶助耳。养又扶义之引申。”[3]964

第二,对郑《笺》之误加以指正。《邶风·泉水》“女子有行”,有行谓女子出嫁,《笺》训行为道,失之[3]148。

《小雅·节彼南山》“不自为攻,卒劳百姓”,卒乃瘁之假借,卒亦劳也,《笺》释为终,非是[3]598。

(四)指正孔《疏》之误

《郑风·狡童》,狡童犹狂童,谓其壮狡而僮昏,孔《疏》释为狡好之幼童,非毛义和经义[3]273。

《大雅·旱麓》“黄流在中”,《传》黄与流为二,黄即黄金勺,流即鬯,《笺》合黄流为一,以秬鬯之酒为金所照,其色黄,因名黄流,二者本不同,而孔《疏》以为无别[3]830。

《大雅·既醉》“景命有仆”,仆从菐,菐从丵,丵丛生草也,故仆有附义,《传》即释为附,《笺》引申为附著,孔《疏》训为仆御,失之[3]897。

以上笔者略摘条目,以明其大概情形。马瑞辰除把重点放在对经、《传》破字创义及对《传》《笺》《疏》加以疏通、证明、纠谬外,还用了较大的篇幅,对王肃以下历朝诸儒解《诗》的旧说,尤其是清初以来戴震、王念孙、段玉裁、武亿、曾钊、胡承珙等人的新的考据成果随文辨析,有批评,有肯定,凡予以否定者详细说明理由,予以肯定者则不乏补充论证,使旧说更加完善。所以《传笺通释》虽无注疏、集解之名,而实有疏证、集成之实。马瑞辰以《毛诗传笺》为本,不尽从《传》,亦不尽从《笺》,又不尽从《序》。其博征先秦、汉、魏诸儒之说,并取唐宋元明及清初以来诸儒解《诗》可与《传》《笺》相发明者,折衷一是,故而马瑞辰是清代治经中名副其实的通达派。

三、《毛诗传笺通释》对于礼学研究的价值

马瑞辰虽以《诗》见长,然于礼学亦颇精通,故其《传笺通释》多有依三《礼》来阐释《诗经》风物制度的内容。对于这种治学理路,前人或表示过质疑。《诗经》早于三《礼》而产生,过度以三《礼》解《诗经》确实存在一定的问题,但是并不能因此就否定《诗》《礼》交叉研究的学术思路和价值。《诗》与三《礼》可以互为对方提供研究资料,在一定程度上打通二者之间的研究,可以给我们提供更广阔的学术视野。

马瑞辰《传笺通释》里有关《诗》与三《礼》的考证部分,极有学术价值。马氏的《诗》《礼》考证,并非是把三《礼》与《诗经》相关内容进行简单附缀,而是以《诗经》为核心,在诉求三《礼》及郑学的过程中,又对三《礼》与郑学本身进行了更为全面客观的审视,尤其对郑学做出部分修补,是最具学术价值和难能可贵的。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以《诗》名,所以一些《礼》学研究者不曾关注其书,其实在综理清代《礼》学成果时,马氏关于《礼》的学说,自有其不可忽视的价值。

《大雅·抑》“尚不愧于屋漏”,毛传:“西北隅谓之屋漏。”郑笺云:“屋,小账也。漏,隐也。礼祭于奥,既毕,改设馔于西北隅而厞隐之处,此祭之末也。”[4]555这里面牵扯到了屋漏与阴厌、阳厌两个大问题。首先屋漏之义,莫衷一是。孙炎以为日漏,《释名》以为雨漏,郑氏以“小账”释“屋”,以“隐”释“漏”。马氏认为,按下经“无曰不显”承“屋漏”而言,则“屋”“漏”应皆隐蔽之义。《尔雅·释言》:“厞陋,隐也。”陋、漏古音通用,屋漏即厞陋。他又依《仪礼·少牢馈食礼》与《仪礼·有司彻》所记西北隅之祭仪,言盖因祭时设馔西北隅,以席蔽之如幄,为厞隐之地,因明其地为厞陋,又名屋漏。“屋”与“隐”双声,“屋”与“衣”“翳”皆同声,衣、翳皆隐义,是屋亦为隐义。其次,阴厌与阳厌是礼学中一个极为复杂的问题。阴厌、阳厌出于《礼记·曾子问》[4],按照郑玄之说,迎尸之前,始设奠于奥,称为阴厌。尸谡之后,改馔于西北隅,称之阳厌。阴厌、阳厌之称系于其地而得名。成人之丧祭有阴厌、阳厌两祭,殇祭则不备。对以上郑氏观点,历来众说纷纭,陈而不决。马氏之观点为:厌为殇祭之名,惟殇及庶人荐祭名厌。阴厌、阳厌应得名于《礼记·杂记》里的“阴童”“阳童”说,并不系于所祭之地。郑玄以祭于奥为阴厌,祭于西北隅为阳厌,非是。《曾子问》所言“当室之白为阳厌”,可能仅是言室中当户明处,并非如郑玄所言“当室之白即室之西北隅”,即不能把古礼中西北隅之祭认为就是《曾子问》所提到的“阳厌”。此诗孔疏引郑说,以证当室之白为屋漏为非[3]955。以上马瑞辰关于“屋漏”与“阳厌”“阴厌”结论的正确与否我们且不做评论,但他的有关考证,值得称道。首先,他梳明了郑笺的“屋漏”说,即屋漏厞陋,是隐义。其次,他抓住了郑玄阴厌、阳厌说的关隘处,即郑氏可能根据《曾子问》中出现的阴厌、阳厌之祭名,以及“当室之白,尊于东房,是谓阳厌”句经文,把祭于奥、祭于西北隅的祭仪与之关联,并解释为“当室之白,谓西北隅得户明者也,明者曰阳”,此即阳厌,而与之相对的祭与奥即为阴厌。马瑞辰面对此问题时,能够在零碎的原始材料、郑说的有机体系、礼家的繁琐争论中,立足《仪礼》《礼记》文献本身,跳出郑学桎梏,非常简明直接地说出了问题的核心所在。

通过上述事例,我们可以看出,马氏于礼学堪称精熟,多有心得,绝非人云亦云,徒述注疏者。其论虽难遽断是非,但其说有理有据,不应被忽略。此相关之内容,对我们研究《诗经》和三《礼》都有启发和帮助,应该给予客观全面的评价。

陈奂、胡承珙、马瑞辰号称清代治《诗》三大家,三家各有优长。梁启超言,“三书比较,胡、马贵宏博而陈尚谨严,论者多以陈称最”。(《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马瑞辰在当时之时代学术背景下高屋建瓴,不受门户之见束缚,识见之高,我们认为尚在陈氏之上。其不迷信《序》《传》,不迷信《笺》《疏》,广泛涉猎并重新审视旧说,以求得正确的经义为要务,是最为客观审慎的治学态度。马氏对《传》《笺》关系的条列,对《正义》的分析与辨证,真正做到深入元典当中,对一系列的问题予以层层剥茧抽丝的处理,最终使人能知其然,又知其所以然,这对今天之学术研究,仍有借鉴和启迪的意义。总而言之,马瑞辰在秉持清代汉学求是的精神下,借鉴和汲取了乾嘉考据学的治学方法和学术成果,对中国传统学术和有清学术发展规律做出了正确把握,完成了《传笺通释》这样的巨著,为《诗经》的研究树立了一座丰碑。

[1] 夏传才.诗经研究史概要[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144.

[2] 林叶连.中国历代《诗经》学史[M].台北:花木兰出版社,2006:227.

[3] 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M].北京:中华书局,2004.

[4] 中华书局编辑部.十三经注疏[M].阮元,校刻.北京:中华书局,1980:1399.

Content Style and Ritual Value of Ma Ruichen’s Mao Shi Zhuan Jian Tong Shi

WANG Chenglue, GUO Chaoying
(Advanced Research Institute of Confucianism, Shandong University, Jinan, Shandong 250100, China)

Ma Ruichen’s Mao Shi Zhuan Jian Tong Shi, which adopted advantages of Mao Shi and Zheng Jian but wasn’t restricted by them, made great academic contribution to the acquirement of classics explanations. His ritual attainments is indispensable in the three ritual studies in Qin Dynasty. And his academic attitude and researching method in the study of The Book of Songs bring reference and enlightenment for today’s academic development.

Ma Ruichen; Mao Shi Zhuan Jian Tong Shu; The Book of Songs; study of The Book of Songs; academic history; ritual studies

I222.2

A

1673-2065(2015)06-0069-04

10.3969/j.issn.1673-2065.2015.06.014

(责任编校:耿春红 英文校对:杨 敏)

2015-02-21

王承略(1966-),男,山东诸城人,山东大学儒学高等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文学博士;郭超颖(1987-),女,山东滨州人,山东大学儒学高等研究院在读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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