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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的话语和《诗经》

2020-08-13马艳玲

青年文学家 2020年21期
关键词:毛传诗经

摘  要:赋比兴在“以义为用”的时代形成了《诗经》话语批评方式。“兴”是本文主要阐释的对象,真正对兴作出有意义标明的是毛传,虽然其还在政治礼教层面对“兴”作解释,但已经为我们提供了释兴的模型,对于“兴”范畴的揭示无疑扫清了道路。毛传独标“兴”体,可见对兴的认知及“兴”的批评功能其是了解的,这暗示我们“兴”的话语批评方式是丰富的。对诗“兴”的细读,仍然可以遵循毛传的标注,以当代人的批评视角去审视“兴”的艺术表现。

关键词:《诗经》;兴;毛传;话语批评方式

作者简介:马艳玲(1986-),女,汉族,山东济南人,本科,济南市莱芜区胜利中学中学二级教师,研究方向:中学语文教育。

[中图分类号]:I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139(2020)-21--02

《诗经》“兴”的艺术直到现在仍处于胶着状态,或各自立说,或存而不论,但对于“兴”的涵义是什么,“兴”的艺术表现,“兴”的表现功能这些论解并不十分明晰,本文就这些问题欲从“兴”的话语和《诗经》来进行分析。

“兴”始见于《周礼·春官·大师》中,但对于六诗分歧较大,到底是“以声为用”还是“以义为用”呢?笔者主张将二者结合起来,并且认为诗乐一体并不妨碍诗的“义”用之旨。诗有明确的认知范畴,《虞书》曰:“诗言志”。[1]诗乐一体,诗乐与其它书目对举,充分说明诗与乐毕竟有别,这就是前者义用的同时主要是“声用”后者仅“声用”而已。由于“声用”的时代比较长,乐也就特别受到重视,“乐合同”。[2]作乐有两种情况,一是“王者功成作乐”,一是“故天子之为乐也,以赏诸侯之有德者也。德盛而教尊,五谷时熟,然后赏之以乐。诗乐一体,作乐的情况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诗的形成体貌。诗乐的职能主要是用于宗庙社稷和祭祀。“若夫礼乐之施于金石,越于声音,用于宗庙社稷和祭祀,事乎山川鬼神,则此政与民同也”,但可见整个诗的职能所属情况。诗乐一体,有助于了解诗之“声用”和“义用”。

六诗是“声用”时代的名称,六义是后世“义用”的概括,由于六诗有专名,也就形成了关于六诗的批评话语方式。从“兴”的话语方式就可以见出“六诗”话语方式的体貌。兴也用于论乐,有“以乐语教国子兴、道、讽、诵、言、语”[3]之说。对此理解,可以从魏文候与子夏的对话中审知。魏文侯以乐问子夏,子夏对曰:“今夫古乐……治乱以相,迅疾以雅,君子于是语,于是道古……此古乐之发也,今夫新乐……乐终不可以语,不可以道古,此新乐之发也……”赋诗的根本价值在于明礼,这在毛诗起初的批评史上是有的,并且政治功能远远大于文学功能。

朱自清先生说“风、赋、比、兴、雅、颂似乎原来都是乐歌的名称”,[4]而随着时代变迁,风雅颂论诗的功能退化而形成三体分类,而赋比兴则成为论诗的话语方式功能增强,弱化和强化本来就是一种选择,在“以声为用”的时代,赋(合唱)、比(变旧调唱新辞)、兴(疑是合乐开始的新歌)的论乐功能显然较弱。而风雅颂其时论乐功能显然较强,并且到了“以义为用”的时代还能显出优势,成为诗的三体。但兴本来就是乐语之一,用来论乐,虽然是识乐的一种方式,由以上论述,兴的功能是逐渐再加强,形成一种很强的话语优势。赋在《左传》《国语》中虽属“造篇或诵古”意,但其“义用”的功能其时也在加强。“比”的“义用”功能其时也在加强。《左传·文公七年》就有“……公族,公室之枝叶也;若去之,则本根无所庇荫矣,葛藟犹能庇其本根,故君子以为比,况国君乎?”又《周礼正义》注六诗中,引《鬼谷子·反应篇》云“比者,比其辞也”,陶弘景注云“比,谓比类也”,在《国语·楚语上》就有“……使知族类,行比义焉”,政教意味强,韦注云,“比义,义之与比也。”既然赋比兴的“义用”功能增强,其便形成了《诗》批评话语方式。

风雅颂论诗的功能退化而形成三体分类,而赋比兴则成为论诗的话语方式功能增强。兴的功能逐渐加强,形成一种很强的话语优势。既然赋比兴的“义用”功能增强,其便形成了《诗》批评话语方式。

赋比兴在“以义为用”的时代形成了《诗经》话语批评方式。“兴”是本文主要阐释的对象,真正对兴作出有意义标明的是毛传,虽然其还在政治礼教层面对“兴”作解释,但已经为我们提供了释兴的模型。笔者试图对“兴”诗作了五个分类:

第一类,“托事于物”,其特点是诗的发端,不论一类或两类事物但却有逻辑关系,然后引出人或事。如周南风中的《关雎》《樛木》《桃夭》;召南风中的《鹊巢》《行露》《殷其雷》(郑玄标兴)《摽有梅》《江有汜》;邶风的《匏有枯叶》《谷风》《燕燕》(郑玄标)《旄丘》《北风》;鄘风的《柏舟》《墙有茨》;卫风的《淇澳》《芄蘭》;王风的《采葛》《萚兮》《野有蔓草》;齐风的《东方之日》《敝笱》;魏风的《椒聊》《杕杜》《鸨羽》《有枤之杜》《采苓》;秦风的《黄鸟》;陈风的《东门之池》《东门之杨》《墓门》《月出》《泽陂》;桧风有《隰有苌楚》;曹风的《鸤鸠》;大雅有的《緜》《棫朴》;颂的《振鹭》《有駜》。这类诗以《关雎》为代表。《关雎》之起兴于“关雎”鸟的鸣叫声,因叫声引起诗人关于求偶的意识。有了求偶这种心理活动,进而从流之——采之——芼之和求之——友之——乐之这种复线结构传达出美好的情思。这首诗的魅力就是“嗟叹之不足,故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这首诗由起兴的两句,而引出了后面的“淑女与君子匹配”这件事,故而是“托事于物”。

第二类,兴感之辞,这类诗起兴以后都有表现情感的语言,如“嗟”“怀”“中心”“心”等字样。有周南风的《卷耳》《麟之址》;召南风的《草虫》;邶风的《柏舟》《绿衣》《终风》《雄雉》《泉水》;卫风的《有狐》《竹竿》;王风的《中谷》;魏风的《园有桃》;曹风的《蜉蝣》;小雅的《节南山》《漹水》《苕之华》《小宛》《裳裳者華》《隰桑》;大雅的《桑柔》;陈风的《防有鹊巢》。诗歌众多,以《卷耳》为其代表,其以“采采卷耳,不盈顷筐”发端,不仅能引起人对眼前呈现之景的摹拟,同时又能引起人的疑问。在短小诗章中,诗人尽量增加空间的广度,增加时间长度,无山无马不足以显示空间的广度,无酒无仆不足以拉长思念的绵长。这一类诗大都 在为心为自己的情感找到一块宿留地,所以情感表现相比较前一类要热烈多了。

第三类,相关事物“托事于物”起兴 的,与第一类有逻辑关系不同,仅有相关意,并且是两类事物一起起兴。有周南风的《葛覃》;王风的《大车》《兔爰》;秦风的《晨风》《车鄰》《蒹葭》;小雅的《谷风》;大雅的《卷阿》。《葛覃》朱熹将它作为赋的代表,毛传注兴于首章三句后,但郑玄认为首章皆为“兴”,诗的次章记叙“做衣”之事,表达勤劳之情,第三章也是寫实,叙写她为回家所做的一切准备。但凡兴应在发端的开首,而此诗之兴却在首章“黄鸟于飞”三句下,正是叫声引起了她归家的愿望,这样才能言之成理。

第四类,两类无关事物共同起兴,有周南风的《汉广》《麟之趾》;召南风的《草虫》;郑风的《山有扶苏》;唐风的《绸缪》《山有枢》;小雅的《伐木》。《绸缪》篇以束薪、星晨起兴,写了一对新人的欢乐和洋溢出自己的喜悦之情。三章结构是对称的,用衬字扩展了空间的广度,也增强了星晨的亮度,值此良辰美景,新人燕尔,其乐怡怡。

第五类以显喻起兴,如召南风的《何彼侬矣》,整首诗分五章,采用了复线结构车——人——钓与车——人。处处托人之美,而无处不刺,能达此效果可算作首章前两句起兴的功劳。

从《诗经》分析看出,兴的艺术表现功能:首先,兴具有辐射全篇或推动情感发展的作用;其次,兴能够定一首诗的格调;再次兴能启发人的联想和思维。但我们要弄清一个问题所谓“兴”是表现于诗内呢(即诗的表现手法)还是了然于诗外呢(即评诗)?对于这个问题,从孔子论诗我们已发现,其言“兴”是从外在的作用上谈诗的,其实只有从诗外我们才能言“兴”。内在的论诗,兴与比的区别绝不在于是否用喻上,而在于兴的表现功能完全强于比,这仅因为触发到内容方面,需要对兴的标注去做分析。毛传表兴基本原则在事物下标兴,但也有人下标兴,像《麟之趾》《汉广》等。这种标兴方法受物感说影响,因此不管物或人都是起兴对象。但毕竟自然与人的关系中人逐渐关注的客体倾向于物,显示人的主体性在增强,至于后来天人合一观念的崛起不能一一而足。从兴的表现功能上看,“兴”强调形式压倒了内容。外在的论诗中发现,必须从整体上看待“兴”,表现在第一个功能上;必须去感受诗的基调,表现在第二个功能上;必须去体会诗的旨归,表现在第三个功能上。只有从三个方面去论诗的“兴”,我们才能谈“兴”。所以说兴是批评者批评话语方式,也正好在诗的层面上来说的,其他的关于“兴”的话语都是以此为基础的。

总之,兴作为一种批评话语,从“以声为用”的时代到“以义为用”的时代经历了许多变化,而这种变化恰好说明了“兴”在文艺批评史上有着重要的作用和地位。宋代朱熹则说“兴者,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辞也”,[5]比较孔疏和朱传对兴的解释,他们基本上坚持了兴的发端和起情的传统。然他们说对了兴的所指,却解错了兴的能指,能指对所指具有积极作用,于是把兴作为诗的表现手法。仅仅从其所指义,我们都觉得牵强,上古的诗和诗人就如此来表现艺术的?或许“比”作为一种表现手法很明显,他们于是也就想当然了,这里不拟就“赋”“比”的历史发展趋向多作阐述。“兴”作为一种话语批评方式给后世文学发展注入了新鲜的活力。

注释:

[1]郭绍虞.《中国历代文论选》(第一册)[M].上海古籍出版,1979年版,第51页。

[2](清)王先谦.《荀子集解·乐论》[M].中华书局,1988年9月版,第28页。

[3] 杨伯峻.《论语译注·泰伯》[M].中华书局,1962年7月版,第33页。

[4]王文锦译解.《礼记释解·乐记》[M].中华书局,2001年版,第62页。

[5]宋元人注.《四书五经》(中)[M].北京中国书店,1985年11月版,第74页。

参考文献:

[1](宋)黎靖德.《朱子语类》(六),上海:中华书局,1986年。

[2](清)孙诒让.《周礼正义》(王文锦 陈玉霞校点),上海:中华书局,1987年。

[3]上海师范学院古籍整理组点校.《国语》(全两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

[4]朱自清.《诗言志辨》,台北:开今文化出版社,1994年。

[5]程俊英.《诗经译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198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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