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有“小”义考
2015-03-22朱栋
朱 栋
(盐城师范学院文学院,江苏盐城 224002)
形声字由义符和声符构成,在通常情况下,义符表示该字所记录的语词的意义类属,声符表示该字所记录的语词的读音。但是,早自宋代的王圣美就已认识到声符兼有表意的功能,并创立了“右文说”。此项学说虽有不足,但声符兼表意的事实却逐渐被后来学者所重视。如声符字“扁(piān)”独用有“小”义。《广韵·仙韵》:“扁,小舟”〔1〕。《汉书·货殖传》:“乃乘扁舟。”唐李白《宣州谢脁楼饯别校书叔云》:“人生在世不称意,明朝散发弄扁舟。”相应的,以“扁”为声符所组构成的形声字就含有“小”这一义素。如“甂”指小瓦盆。《说文·瓦部》:“甂,似小瓿,大口而卑,用食。从瓦,扁声”〔2〕118。“”指小车。《字汇·车部》:“ ,小车也。”“褊”本义指衣服狭小。《说文·衣部》:“褊,衣小也。从衣,扁声”〔2〕296。那么,我们通过分析以“朱”为声符的形声字的表义情况,就不难探求出声符字“朱”的某些意义来。
《说文·木部》:“朱,赤心木。松柏属。从木,一在其中”〔2〕172。据此,我们不难看出,许慎将“朱”字归为指事字,用“一在其中”凸显“朱”这种树木的中心为红色。后人正是注意到了这一点,在将“朱”与其他语素组合成词时,就多采用其“红色”义。如“朱门”指红漆大门,旧多借指豪门望族。古时王公贵族的宅院大门多漆成红色,以示尊贵。唐杜甫的诗句:“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就是用“朱门”借指当时腐朽的封建贵族。再如“朱丹”指红色或一种红色的宝石。《玉台新咏·古诗为焦仲卿妻作》中的诗句:“口含如朱丹。”就是用“朱丹”一词来描述焦仲卿妻子的唇色之红润。
现代的语文工具书对“朱”的解释多沿袭其“红色”义。如我们常用的《新华字典》对“朱”的解释分为两个义项:“①大红色。②朱砂,即辰砂,矿物名。化学成分是硫化汞,颜色鲜红,是提炼汞的重要原料,又可作颜料或药材”〔3〕。义项①直接解释“朱”为大红色;义项②“朱砂”,红色矿物质,红色为其显著特征。据此,我们不难看出,“朱”表“红色”义已广为接受。《汉语大字典》和《汉语大词典》等权威辞书对“朱”的解释也均与“红色”义相关。但是,经过研究,我们认为“朱”还具有辞书所未收录的“小”这一义素。具体论述如下。
珠《说文·玉部》:“珠,蚌之阴精。从玉,朱声”〔2〕13。其本义为蛤蚌因沙粒窜入壳内受到刺激而分泌形成的珍珠。形态为圆形小颗粒,有光泽,可入药,亦可作装饰物。可见,“体积小”是“珠”的一个义素。“珠”在与其他语素组合成词时也含有“小”这一义素,如泪珠、汗珠、露珠等。至于“珠”这一形声字的意符字“玉”,只能表示“珍珠”属于玉石珍宝类。
株《说文·木部》:“株,木根也。从木,朱声”〔2〕118。其本义为露出地面的树根。如成语“守株待兔”,梁沈约《咏山榴》:“长愿微名隐,无使孤株出。”可见,“株”含有“离地面不高、短小”之义素。“木”作为“株”的意符,只表明“株”和树木有关。
蛛《说文·黽部》:“鼄,鼅鼄也,从黽,朱声。蛛,鼄或从虫”〔2〕285。“蛛”指蜘蛛,其体形相对短小。“蛛”的意符字“虫”,表示“蜘蛛”属于昆虫类,至于“蜘蛛”的其他特性它无法表示。
铢《说文·金部》:“铢,权十分黍之重也。从金,朱声”〔2〕296。其本义为古代衡制中的重量单位,一两的二十四分之一为一铢。汉代一百粒粟的重量为一铢,二十四铢为一两,十六两为一斤。《礼记·儒行》:“虽分国,如锱铢。”孔颖达疏:“十黍为参,十参为铢,二十四铢为两。”“铢”这一单位所指重量极小,多喻极微小、精细。如极轻的舞衣叫“铢衣”;生活中说某人特别小气,对很少的钱或很小的事都特别计较叫“锱铢必较”。“金”作为形声字“铢”的意符,仅表示“铢”是古代的衡制单位。
侏本义为“侏儒”,指身材矮小的人。《广雅·释诂》:“侏儒,短也。”《国语·晋语四》:“侏儒不可使援。”韦昭注:“侏儒,短者,不能抗援。”“侏”的意符“人”,只是表示“侏”所指的意义类属“人”。
茱《说文》:“茱,茱萸,茮属。从草,朱声”〔2〕21。“茱萸”又叫“吴茱萸”,芸香科。落叶小乔木。植株矮小。意符字“草”,表示“茱萸”属于植物类。
《说文》:“ ,栙双也。从竹,朱声”〔2〕98。《广雅·四江》曰“栙双者,帆未张也。”帆未张开则相对小。意符字“竹”,表示“ ”由竹子构成。
鮢《集韵·平虞》:“鮢,鱼名。《山海经》:鮢鱬,似虾无足”〔4〕。《正字通·鱼部》:“鮢,鱼似虾无足。《杂俎》:‘负朱鱼,每鳞有一点朱。’俗作鮢。”“鮢”即鮢鱬,本义为一种长相似虾的小鱼,鳞上有红色斑点,所以也称“负朱鱼”。此鱼不但体有红色,而且体形甚小。“鮢”的意符字“鱼”,表示“鮢”这一动物属于鱼类。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不难发现,以“朱”为声符的形声字“珠”“株”“蛛”“铢”“侏”“茱”“ ”“鮢”等均包含“小”这一义素,而这一义素的承担者均应为其声符字“朱”,它们的意符字仅表示它们各自所属的意义范畴。
“右文说”正式提出,始自北宋王圣美。据沈括《梦溪笔谈》卷十四载:“王圣美治字学,演其义为右文。古之字书,皆从左文,凡字,其类在左,其义在右。如木类,其左皆从木。所谓右文者,如‘戋’,小也。水之小者曰‘浅’,金之小者曰‘钱’,歹之小者曰‘残’,贝之小者曰‘贱’。如此之类,皆以‘戋’为义也”〔5〕。“右文说”认为古之汉字右边声符皆表义,虽难脱“以偏概全”之嫌,但其有一定合理性。它纠正了长期以来认为形声字声符仅表音的偏见,认为形声字左边意符仅表示意义类属,右边声符才真正表义。这虽有不妥,但其发现了汉字音义关系之间的一条重要规律。一些形声字,我们若知道其声符字的本义或引申义,就可以推断出该组形声字所表示的共同义,如“皮”本指人和动植物表面的一层组织,有覆盖功能,那么以“皮”为声符的一组形声字“披、旇、陂、坡、被”等就均有覆盖义;相反,一些使用同一声符的形声字,我们若知道它们的共同义,就可以推断出它们所采用声符字的某些意义,前文所论述的一组形声字“珠、株、蛛、铢、侏、茱、 、鮢”均蕴含小义,所以我们可推断出它们共同的声符字“朱”应含有“小”义。
〔1〕陈彭年.广韵〔M〕.北京:中国书店,1982:119.
〔2〕许慎.说文解字〔M〕.北京:中华书局,1963.
〔3〕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新华字典〔M〕.10版.北京:商务印书馆,2004:633.
〔4〕丁度.集韵〔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101.
〔5〕沈兼士.沈兼士学术论文集〔M〕.北京:中华书局,1986: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