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制旅游低俗文化之风的对策思考
2015-03-17侯菊英
河南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第16卷,第3期,2015年9月
Journal of Henan Polytechnic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Vol.16,No.3,Sep.2015
抵制旅游低俗文化之风的对策思考
侯菊英
(河南理工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河南 焦作 45400)
E-mail:houjy@hpu.edu.cn
摘要:健康的旅游文化是促进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坚持问题导向,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加强旅游职业道德建设,深化旅游秩序依法治理,构建旅游文化监管机制,重视旅游文化理论研究,才能有效抵制旅游文化低俗之风,促进旅游文化正能量和软实力的提升。
关键词:旅游文化;道德建设;监督管理
收稿日期:2015-03-26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13AKS009);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支持计划(2013-CXTD-03);河南省政府拓极议题(2015B139)。
作者简介:侯菊英(1964—),女,河南温县人,教授,从事文化理论与建设教学和研究工作。
中图分类号:F590-05
Countermeasures to Resisting Vulgar Tourism Culture
HOU Juying
(SchoolofMarxismStudies,HenanPolytechnicUniversity,Jiaozuo454000,Henan,China)
Abstract:Healthy tourism culture is the guarantee of promoting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tourism industry. To resist vulgar tourism culture effectively and enhance the positive energy and soft power of tourism culture, this paper put forward the following countermeasures: relying on the leading force of government and sticking to problem-orientated approaches, improving the construction of tourism professional ethics, strengthening the management of tourism market order according to law, constructing the supervision mechanism of tourism culture, and attaching importance to the research of tourism culture theory.
Key words:tourism culture; ethics construction;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一、旅游文化低俗之风的现实表现
旅游文化的低俗之风,是指旅游职业人为了最大限度地获取经济利益,背离旅游的社会效益,淡化或否认旅游文化的教化、人文关怀功能,将价值追求偏向趋众和媚俗。其主要表现形式为:
首先,在景区开发过程中,存在着“去文化化”倾向。在一些旅游景区,真正的历史文化遗产由于破落衰败而无人问津,但伪文化在景区却大行其道。如,有的用粗制的人文景观去破坏自然景观;有的在景区中造神像、编神话故事,开展造神运动;有的在世界自然遗产园里大建农家休闲度假村、现代娱乐场所等。为给人造景区贴上文化的标签,一些地方极尽所能使出浑身解数,拼命向历史“套近乎”,给景区“争名人”。如,四川江油和湖北安陆争夺李白故里,湖北襄樊和河南南阳争夺诸葛亮隐居地,安徽亳州和河南永城争夺曹操故里,等等。不管是真实的还是虚构的,不管是古代的还是现代的,只要有点知名度,都在争抢之列。
其次,部分旅游职业人不择手段,唯利是图,片面追求旅游经济效益。在旅游景区开发过程中,存在着以赚钱为唯一目的的现象,认为只要是名人,不管其文化内涵如何,哪怕是反面的,也要开发建设。在旅游景区的解说词中,不但存在一些肆意编造神话、故事、传奇等现象,而且还夹杂着唯心主义、神秘主义的说辞。比如,在参观一些“大院”“庄园”等景区时,导游的讲解无不显示着对昔日“大院”“庄园”主人的溢美和羡慕,全然脱离了当时的社会历史背景,不但不能将其放在历史的长河中去加以诠释,而且对“大院”“庄园”所处历史时期的社会不公平等也只字不提,只对“大院”“庄园”主人的一夫多妻、奇闻趣事等感兴趣,字里行间无不显现出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的思想。在一些宗教文化旅游景区,部分导游利用游客追求健康、幸福、平安的心理,诱导乃至威逼游客“自愿”消费,将宗教思想演变成了赚钱的道具。这些现象都反映出了一些旅游职业人急功近利、唯利是图的低俗文化精神,折射了其畸形的旅游文化发展观。
第三,去思想化和泛娱乐化的“愚乐”精神大行其道。旅游文化的低俗之风突出表现为:肆意歪曲历史,将历史娱乐化;曲解民俗,将民俗文化庸俗化和商业化;等等。如“土匪抢亲”[1]“抗战真人秀”[2]等不但透视出了低俗的文化精神,而且政治观念也极为淡薄,其对游客的教育作用也必然是破坏性的。
旅游文化发展中的低俗之风除上述情形之外,诸如规避理性、立场中立、解构历史、告别革命、躲避崇高、“消解主流文化的意识形态性”等,这些现象都应当引起我们的重视和警觉。
二、低俗之风存在原因分析
第一,受我国经济发展阶段性特征影响。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任何一个时期的文化都是历史的产物。从旅游业的所有制结构看,既有国有的、集体的,又有个体的、私人的,还有混合所有的,这些所有制结构都是我国现阶段经济结构的现实写照。由于所有制结构的多层次性,导致了管理难度的加大。另外,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各地政府将旅游文化看成是经济发展的手段,不但急功近利,而且要求立竿见影,严重影响了旅游文化的发展规律。
第二,对旅游文化的软实力缺乏认识。旅游文化的硬实力即经济效益是看得见、摸得着的;软实力则是潜移默化的,看不见、摸不着,需要通过长时间积累才能显现。近些年来,人们关注更多的是发展旅游文化所能带来的就业增长、内需拉动、收益上升等,还没有认识到旅游文化有先进与落后之分、有健康有益与落后腐朽之分,不但对先进旅游文化的引领意义、健康有益旅游文化的积极意义、落后旅游文化的消极意义、腐朽旅游文化的破坏作用等认识不清,而且对落后旅游文化、腐朽旅游文化滋长蔓延的恶劣后果也完全没有足够的认识。
第三,部分旅游职业人的唯利是图。为何办旅游?这是旅游职业人必须思考和回答的问题。不可否认,绝大部分旅游职业人是为了给人民谋福利,但在现实中,不少旅游职业人却将经济利益最大化作为其职业活动的唯一目标。而社会又普遍以吸引游客的多少、门票收入的多少来评价一个旅游景区的好坏(每年五一、国庆等节庆日,电视、报刊等媒体都要对旅游景区根据接待游客的多少进行排队),这种片面以门票收入、游客多少为指标的评价,进一步助长了部分旅游职业人对金钱的追逐和崇拜。在部分旅游职业人眼里,只要能带来经济利益,什么样的旅游文化都行,哪怕是低俗、恶俗的文化。因此,编造虚假故事、戏说历史、娱乐革命文化、烧香拜佛、花钱免灾、抽签算命、强迫购物、消费陷阱等就成了旅游行业的潜规则。
第四,旅游文化监管体系建设缺位。旅游业起步晚,发展快,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不健全,给旅游文化的低俗之风以可乘之机。比如越来越多的庙宇,尤其是那些位于旅游景区内的庙宇被私人承包而成为谋取经济利益的“摇钱树”[3]。虽然近年来加大了对旅游景区的监管、检查、评比力度,但A级景区的评比,大多注重的是硬件指标体系,有关旅游景区的文化建设标准很少,即使有也不明晰。如2013年10月1日新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7章《旅游监督》管理中,对旅游景区的价值取向、文化标准如何监管、导游的政治素质等都无详细的规定,强调更多的是对看得见的硬性指标的监管。这就使得旅游文化建设基本上处于初级阶段和自发半自发状态,低俗化倾向的出现也就在所难免了。
第五,部分游客文化素质不高,文化需求低俗。为何去旅游?是换心情、增知识、受教育、感知自然还是逃避现实?不同的游客有不同的答案。有需求,才会有市场。旅游文化低俗之风存在的社会心理基础就是部分游客的低层次文化需求。游客既是旅游文化的消费者,又是旅游文化变革的决定力量。游客的价值取向、价值观念、文化需求越来越多样化,既有唯物主义、集体主义,又有个人主义、消费主义、自由主义、宿命主义、唯心主义等,还有对社会某些方面的不满(诸如对社会管理体制的不满、对干部贪污腐败行为的不满、对社会收入差距扩大化的不满),等等。在心理需求层面,部分游客更多地趋向于“白痴文化”“反派文化”等非正统文化,追求“刺激”“好玩”“新奇”“逼真”,只求最大限度地满足感官快乐。正是这种心理需求,使得部分游客对旅游文化中的“低俗”内容听之任之,乐在其中,即使有游客反感“低俗”的内容,但也很难进行投诉或者投诉无门。
旅游文化低俗之风的存在具有一定的必然性,既有经济、管理方面的客观原因,也有认识、心理需求方面的主观原因,更有旅游文化发展规律方面的原因。大凡旅游文化发展初期都会遇到低俗化问题。另外,旅游文化低俗之风的危害需要经过长时期积累才能显现出来。因此,从旅游文化的整体发展前景来看,低俗之风必须严加控制。
三、抵制低俗之风的主要途径
(一)发挥政府建设主导作用
(1)充分发挥政策的导向作用。在国家财力有限的情况下,旅游文化建设既需要市场调节,又离不开政策导向和宏观调控。因此,为规范旅游文化市场,建议对新上文化旅游项目一律实行项目管理,但政府应在市场准入、财税调节、投融资渠道等方面给予有力的扶持和推动。各级旅游文化管理部门也要认真落实国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关于促进文化与旅游结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等规定,进一步加强旅游和文化相关部门合作,规范旅游景区的承包行为,开发好的旅游文化产品,培育新的旅游文化增长点。
(2)全面提升旅游文化品位。提升旅游层次,增强旅游业竞争力,关键是走内涵式发展道路,提高旅游产品和服务中的文化含量。旅游的文化品位突出地表现在对旅游景区的讲解上,在对历史类景区进行讲解时,应本着尊重历史、对历史负责的态度,还历史之原貌,区分其精华与糟粕,坚持用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论分析说明,决不能随意添加(为迎合游客口味)子虚乌有的有关历史人物情感的“花边故事”、有关历史事件的神秘主义“合理解释”、有关历史类景区的唯心主义“宿命论”思想;在对自然类景区讲解时,应以普及自然科学知识为主,并在尊重客观规律以及唯物辩证法天人合一的方法论指导下,阐释大自然的美与和谐,反对戏说大自然,杜绝对大自然不负责任的充满唯心主义的胡编乱造;在对休闲娱乐类景区解说时,应以普及健体养生知识为主,反对享乐主义、“娱(愚)乐至死”,严禁通过娱乐方式消解、丑化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等。旅游的文化品位是全方位的,体现在吃住行、游购娱等各个环节和各个方面。这就从根本上需要我们提升旅游商品的文化创意,提高导游和旅游职业人的文化素质,并把提升文化内涵、体现人文关怀贯穿到旅游的全过程。
(3)逐步增加公益景区的数量。在目前的旅游文化发展中,公益景区的先进文化建设明显高于收费景区,特别是全国已经免费的各类公共博物馆、展览馆、纪念馆、红色教育场馆等,无论是从管理方面,还是从人员素质、解说词的内容来看,都获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肯定。比如,国家历史博物馆、各省市历史博物馆、河南省焦裕禄纪念馆、井冈山革命圣地、四川省地震博物馆,以及遍布全国各地的革命烈士陵园,等等。另外,应借鉴出口退税的办法,通过减免税收,加大地方政府资金投入力度,鼓励各地增加免费景区的数量;严格执行《旅游法》的相关规定,真正做到“公益性的城市公园、博物馆、纪念馆等,除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珍贵文物收藏单位外,应当逐步免费开放”①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43条: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的门票以及景区内的游览场所、交通工具等另行收费项目,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严格控制价格上涨。拟收费或者提高价格的,应当举行听证会,征求旅游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不得通过增加另行收费项目等方式变相涨价;另行收费项目已收回投资成本的,应当相应降低价格或者取消收费。公益性的城市公园、博物馆、纪念馆等,除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珍贵文物收藏单位外,应当逐步免费开放。。
(二)加强旅游职业道德建设
(1)更新旅游职业道德教育理念。旅游职业道德教育是一种公民教育、能力教育和价值观教育。通常,在旅游职业教育中,比较重视旅游职业人的能力教育(如旅游职业人的人际交往能力、辩证思维能力、管理能力、沟通能力、创新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对旅游职业人的公民教育和价值观教育则重视不够。因此,开展有效的旅游职业教育,必须将旅游职业道德教育确立成是一种公民教育,对旅游职业人的爱国心、公德心、社会责任意识、权利和义务观念进行全方位教育,使其形成正确的职业价值观。
(2)在实践中提升旅游职业人的职业道德。在旅游实践活动中,推广游客评价制度,让游客通过自身的切身体验,评选出他们心目中的“最美解说词”“最美导游”“最美景区”“最美旅游职业人”“最美旅游购物地”“最佳景区酒店”等,通过示范效应带动旅游职业人职业道德的提升;同时,拓宽旅游投诉渠道,对投诉量较大的导游、景区、管理区等进行批评教育,并通过限期整改、媒体曝光,充分发挥其对旅游职业人的监督作用。在对旅游职业人进行年终考评时,既要看经济方面的贡献,也要看其遵守职业道德的情况,使其心中常有道德底限;同时,对其职业道德采取一票否决制。
(3)培育现代旅游职业精神。旅游职业精神是旅游职业人在旅游职业理性认识基础上的职业价值取向,其表现为:公平合理的竞争意识、开拓创新的求异品格、职业协作的和谐意识、服务社会的人文情怀。为培育旅游职业人现代精神,首先要借鉴教师、律师、会计师的管理经验,对旅游职业人实行准入制度和任期考核制度。其次要通过严格执行《旅游法》、旅游职业纪律,培养个体旅游职业人职业精神的判断力。
(三)深化旅游秩序依法治理
“一个社会得以维系和进步,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于其能将积极向上的、健康的主流价值观和道德判断作为精神基础,用内在的道德自律与外在的法律强制使整个社会朝着正确的方向前进。”[4]我们知道,旅游文化是旅游业得以存在、发展、昌盛的灵魂,而规范的治理则是抵制低俗之风、推动旅游文化健康发展的重要途径。
(1)清理、完善旅游法规。对现有的关于旅游的法律、法规、规章等进行清理,按照根本法优于普通法、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保留有效的,删除重复过时的,统一相互冲突矛盾的,补充完善缺漏的,以形成完整、系统、规范的法律法规体系,实现旅游业发展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2)总结经验教训。认真总结近年来旅游文化发展的经验和教训,分析哪些旅游行为是必须且可以通过法律来调整的、哪些旅游行为是需要规范但又不适易法律调整的,分析已有旅游法律法规实施的法律结果、法律效益。
(3)借鉴国际先进经验。旅游发达国家拥有成功发展旅游文化的宝贵经验,我国旅游业发展起步较晚,相关法律法规建设滞后,旅游行为法律关系不甚明确,需要尽快从社会现实出发,充分参考有关国家的《旅游法》《旅游文化促进法》等,结合国情、历史传统、民族心理特点和旅游业态,组织相关立法专家、学者和旅游业界主管一起论证,并通过召开听证会、论证会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在完善《旅游法》的同时,适时出台《旅游文化促进法》,以加快旅游文化的法治化进程。
(四)构建旅游文化监管机制
(1)完善旅游项目开发申报、审批制度。旅游文化项目为人民群众提供的是特殊的精神产品,必须符合社会主流价值观和道德规范。在开发历史文化资源等项目时,管理部门应做好先期规划,并对社会道德和精神层面的内容严加审核。另外,借鉴国家基金项目申报、审批的办法,对每年新上旅游文化开发项目、原有旅游项目扩大实行集中申报,对文化内容低俗、缺乏人文内涵、突破社会基本道德底线的开发项目坚决不予认定批准。
(2)对旅游经营者①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111条:旅游经营者,是指旅行社、景区以及为旅游者提供交通、住宿、餐饮、购物、娱乐等服务的经营者。加强文化管理。旅游经营者是旅游文化的承载者,旅游文化价值观正是通过他们的言行来体现的。在对旅游景区的分级评比中,应加大文化精神方面的评比分量,对在景区解说词中散布唯心主义、拜金主义;编造虚假故事,宣扬神秘主义思想的;戏说历史,恶搞革命文化的;给挂黄牌警告,限期整改。特别是应加大对为旅游者提供交通、住宿、餐饮、购物等服务场所人员的旅游文化管理,对他们进行相应的旅游文化知识及所在景区文化知识的培训,提高其文化素养。另外,设立旅游文化监督热线,开通旅游文化监督网站,实现游客对旅游经营者的实时文化监督。
(3)加大和优化媒体监督。部分旅游职业人的唯利是图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在某种程度上,媒体监督不到位则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社会主流媒体、网络等新兴媒体在节假日播报景区游客人数多少、收入多少的同时,应增加对游客旅游之后感受的访谈,全方位关注景区的文化价值问题。学习、借鉴国外的一些有益做法,进一步探寻旅游社会效益的评价方法,如可选派旅游文化观察员深入到景区,真实感受其旅游文化价值实际状况并加以评判。另外,还应将旅游文化观察员的评价意见作为考核旅游景区并定级的重要依据。
(五)重视旅游文化理论研究。
(1)开展对我国旅游文化发展现状的调查研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旅游业发展迅速,但旅游文化参差不齐、良莠相间。因此,要对旅游文化发展的现状进行数量调查,比如旅游景区,总量是多少;从所有制方面统计,国有的、集体的、个体的、私营的等所占比例如何;从文化归类方面统计,宗教文化、自然文化、历史遗产、革命文化、少数民族文化等的相对分量;从时间上统计,每年新增各级各类景区多少。另外,要对旅游职业人进行分类统计,调查其学历、信仰、收入、继续教育和培训状况;对旅行社运行模式进行统计,调查其业绩、营销、运行模式;对各级各类景区解说词进行抽样调查,分析其内容,等等。
(2)加强对旅游文化基本理论问题的研究。旅游文化具有特殊性,有其自身的发展规律,对旅游文化及其发展的理性认识,是克服旅游文化建设随意性和盲目性的前提。在各级各类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应设立旅游文化相关研究项目,鼓励专家学者进行相关研究,既对什么是旅游文化、为什么要建设旅游文化、如何建设旅游文化进行研究,也对旅游文化在社会大文化系统中的地位、作用及如何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内容与旅游形式的完美结合,如何在旅游文化中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进行研究,还要将旅游文化置于时代背景下、马克思主义大众化视野下进行研究。
(3)提高旅游职业人对旅游文化重要性的认识。提高旅游职业人对旅游文化规律性的认识水平,使旅游职业人对“为什么发展旅游、发展旅游为了什么”“什么是旅游文化、如何发展旅游文化、发展旅游文化为了什么”“现时代需要弘扬的旅游文化价值观是什么?如何弘扬”的问题有正确的认识,并认识到旅游文化是社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制度的性质决定着旅游文化的性质。如此,旅游职业人才能找准旅游文化的发展方向,才有可能在行动上自觉抵制旅游文化低俗化,并切实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旅游文化建设。
参考文献:
[1]张冰哥.“土匪抢亲”是文化乱象[J].浙江人大,2011(9):36-37.
[2]王志福.“抗战真人秀”折射旅游文化的恶意逢迎[EB/OL].(2011-08-06)[2014-06-17].http://www.gmw.cn.
[3]王加华.被“私有化”的信仰:庙宇承包及其对民间信仰的影响——以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禹王台庙为例[J].文化遗产,2013(6):44-52.
[4]谢志强,姜飞云. 低俗文化产生的原因与消解策略[J].人民论坛,2010(26):240-241.
[责任编辑杨玉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