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公安院校治安学专业特色建设研究
2015-02-12赵文燕铁道警察学院治安系河南郑州450053
赵文燕(铁道警察学院治安系,河南郑州450053)
铁路公安院校治安学专业特色建设研究
赵文燕
(铁道警察学院治安系,河南郑州450053)
摘要:特色建设是高等院校专业内涵式发展、提升办学水平的着力点和突破口。铁路公安院校治安学专业的特色建设就是要通过探索建立“资源共享、校局共建”的“2+2”人才培养模式,打造具有铁路治安业务素质的专业课教师队伍,建设涵盖铁路治安业务核心知识与技能的特色课程体系和特色教材体系,建立实效性强的铁路治安业务实践教学机制等举措,形成突出铁路特色的专业办学风格和形式,增强专业竞争力,提升办学水平。
关键词:铁路公安院校;治安学;特色建设;专业建设
教育部发布的《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高教30条)提出,提高高等教育质量要“坚持内涵式发展,促进高校办出特色”。由此可见,特色建设是高等院校专业追求内涵式发展、提升办学水平的着力点和突破口。作为我国唯一的铁路公安高等院校,铁道警察学院的治安学专业办学最早可以追溯到20世纪80年代的成人大专治安管理专业,1999年与石家庄铁道学院联合举办的本科治安学专业是真正意义上的治安学专业的开端,2013年学院升本后首次正式招收本科治安学专业学生。当前,论办学实力,铁路公安院校无法与有着悠久本科办学历史的普通高等院校以及已经具有长期专业办学经验的公安院校相比,因此,铁路公安院校要把治安学办成同类专业中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一流专业,只能顺应高等教育发展趋势,在加强内涵建设的进程中走特色办学之路,形成自身的核心竞争力。要做到这一点,就有必要结合铁路公安院校的办学历史和专业定位进行分析,理出自身优势,找准特色方向,提出具体建设措施。
一、铁路公安院校治安学专业定位
专业定位即所开设专业在整个社会和高等教育体系中的位置。当前,不仅公安院校中开设有治安学专业,有些政法院校中也开设治安学专业,在日趋庞大的治安学专业队伍中,铁路公安院校治安学专业要办出特色、形成优势,就必须进行科学的专业定位,这是专业建设和发展的立足点。
(一)纵向定位
按照通用的国际教育统计标准《国际教育标准分类(2011)》(International Standard Classification of Education,简称为ISCED-2011)的划分,中国教育可以划分为6个层次: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高等教育第一阶段和高等教育第二阶段。公安高等教育属于高等教育中的职业教育类,铁路公安院校作为公安高等教育的一种,属于高等教育中的职业教育范畴,如果按照ISCED-2011划分,属于高等教育第一阶段本科和硕士研究生阶段(侧重于应用)中的本科教育阶段,属5A2级。铁路公安院校治安学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是:培养政治坚定,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科学素养和人文素养,系统掌握治安学专业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备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铁路运输安全的专业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能够从事铁路治安管理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综合以上分析,铁路公安院校治安学专业属于职业教育中的本科层次应用型专业范畴。
(二)横向定位
治安学隶属于法学门类中的公安学一级学科下的二级学科,在全国公安院校专业设置中,治安学专业是公安院校首选设置的专业之一;另外,治安学也是一门交叉学科,治安学专业的毕业生,不仅能够从事公安工作,也可以从事社会性的安全保卫工作,就业市场广阔,因此,在全国众多政法院校以及普通高等院校中也开设有治安学专业。尽管有许多院校开设治安学专业,但不同类型院校开设的治安学专业在培养模式、师资队伍、课程规划、实践教学、教材体系、教学管理等软硬件方面都有差别。铁路公安院校在60多年的办学历史中,坚持依托铁路办学,始终以服务铁路运输安全保卫工作为人才培养导向,以培养能够胜任铁路治安管理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目标。因此,铁路公安院校的治安学专业属于行业公安院校中的治安学专业。
二、铁路公安院校治安学专业的特色建设方向
专业特色在不同高校中有着不同的理解和建设内容,有的把有别于其他院校的人才培养模式称为办学特色,有的把与其他院校不一样的教学模式称为特色,各有千秋。笔者认为所谓专业特色,是指一所学校的某一专业,围绕人才培养目标,在师资队伍、课程体系、教学条件等方面具有鲜明的特点和较高的办学水平,培养出的人才具有较高的质量,产生了较好社会影响,展现出了“人无我有,人有我特,人特我新”的办学风格和形式。铁路公安院校治安学专业所要办出的特色,就是在明确的人才培养目标指引下,彰显部企(分别指公安部和铁路总公司)共建、资源共享、校局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突出铁路运输安全保卫所需专门知识和技能的教学内容,讲求与铁路公安工作相交融的教学模式,培养出高质量的人才。
(一)以实现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为牵引突出铁路特色
专业建设和改革离不开人才培养目标这一核心[1],铁路公安院校治安学专业特色建设也不例外,只有紧扣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从人才培养规格的设计、人才培养过程的组织、人才培养手段的应用等方面进行相应建设,才能确保特色建设不偏离目标,做到用特色促进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前面已经谈到,铁路公安院校治安学专业要培养的是具备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铁路运输安全的专业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能够从事铁路治安管理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要实现这一目标,人才培养规格突出铁路要素至关重要,这是因为,无论是车站、列车还是线路治安管理,都要立足于铁路运输基础。民警不懂铁路客运、货运中的铁路基本常识,就无法开展治安管理工作。另外,铁路治安管理有其特殊规律,是“点线式”动态管理,普通治安管理的知识和技能不能完全满足铁路治安管理的需求,还需要民警掌握铁路治安管理的专门知识和技能。因此,在铁路公安院校治安学专业课程体系建设、教材建设、实践教学等方面,必然要增加大量的铁路特色内容,这一点是其他院校所没有的。
(二)以传承学院办学历史为己任突出铁路特色
一个高等院校专业的特色定位不可能靠突发奇想,而是在总结该校发展历史和专业自身办学历史的基础上提炼出来的,铁路公安院校治安学专业的特色建设也应当传承学院的办学历史和自身的发展历史。铁路公安院校已有60多年的办学历史,在办学初始就确定了服务铁路公安的办学面向,为铁路公安队伍培养了一大批专业人才,而且有不少已经成为铁路公安机关的领导、骨干。当今,铁路公安院校顺应公安高等教育发展大趋势,结合铁路公安机关改制的现实,明确提出“立足铁路,面向社会”的办学定位,在公安高等教育中继续坚持突出铁路特色办学的发展思路,既是对学院以往办学成绩的肯定,也是对将来学院发展的规划。治安学专业作为学院重点建设的一个专业,是学院最能体现铁路特色的专业之一,而且,铁路公安院校长期以来专业人才培养形成的一套突出铁路特色的培养机制,为治安学专业特色建设积累了经验,为治安学专业人才培养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因此,按照学院的自身沿革、顶层设计以及办学优势,铁路公安院校治安学专业的建设方向应当是突出铁路特色。
(三)以提升专业竞争优势为动力突出铁路特色
专业特色,无非就是“人无我有,人有我特,人特我新”的办学风格和形式,强调的是不可替代性。就国内治安学专业建设而言,各个高校都在从多方面寻求自己的特色,有的是突出地域特色,有的是突出任务特色,有的是突出行业特色等,力求形成办学优势。铁路公安院校治安学专业办学离不开铁路运输这一依托,因而突出行业特色即铁路特色这一点也就毋庸置疑。一是,铁路公安院校有着铁路特色办学的历史优势,积累了丰富的铁路特色办学经验和基础,这是其他院校所不能相比的;二是,随着铁路建设的发展,铁路运输安全保卫需要更多专门人才,为开展铁路特色专业人才培养提供了广阔的市场,这一点也坚定了治安学专业建设突出铁路特色的信心。
三、治安学专业特色建设内容
(一)探索建立“资源共享、校局合作”的“2+2”人才培养模式
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是在一定的教育理念、教育思想指导下,按照特定的培养目标和人才规格,以相对稳定的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管理制度和评估方式实施人才教育的过程的总和”,实际上就是人才的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以及实现这些培养目标的方法或手段[2]。铁路公安院校治安学专业要突出铁路特色,首先要在人才培养模式上有所体现。按照人才培养目标的需要,结合铁路运输安全保卫特点,以及学院自身的办学特点,治安学专业应当探索建立“资源共享、校局合作”的“2+2”人才培养模式。具体来讲,一是,在部企共建的框架下,打破专业建设由学院独家完成的现状,实现人才培养由学院和铁路公安机关两家共同完成;二是,学生培养过程注重做到两个结合,即校内理论知识学习与校外参与铁路业务实践的结合,掌握治安基础知识和技能与掌握铁路治安理论知识和技能的结合。在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中,紧扣铁路警务规律,把学制4年的人才培养过程有机划分为校内教学和校外铁路公安业务实践两个部分。校内教学由学院承担,学生主要完成普通治安管理知识、技能和铁路治安管理知识、技能的学习和训练;校外公安业务实践主要由铁路公安机关承担,学生参加铁路公安机关治安业务对口实践和铁路公安相关业务实践。在组织过程中把校内教学和业务实践的学期进行合理分配,并把业务实践中的铁路治安业务实践与铁路公安相关业务实践合理分配,形成专业人才培养由校局共同承担、学生在校学习理论和参加铁路公安实战交替融合的人才培养格局。
铁路公安院校治安学专业培养的是能胜任铁路治安管理工作的高素质、复合型、应用型专门人才,学生既要掌握专业理论知识,更要形成高超的专业技能,治安学专业从课程体系到教学内容,与铁路公安工作特别是治安业务工作结合紧密,针对性极强。尽管专业理论知识能够从学校学习中获取,但专业技能特别是铁路治安业务中的核心能力,学生如果不经过实战,只能是纸上谈兵,始终不可能把理论知识与实践融合到一起并转化为能力。所以,学生参加铁路公安业务实践,在战中学、在战中练,不仅可以提升学生实战能力,也能实现学校教学与业务实践无缝对接,而做到这一点必须有铁路公安机关的参与。另外,一名合格人民警察不仅要掌握各种公安业务知识和技能,更要具备作为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的政治素质,因而让学生通过实战锻炼,亲身体验一名警察工作过程中的酸甜苦辣,也是人才培养的必要渠道。
“资源共享、校局合作”人才培养模式把院校与公安机关的教育资源整合起来,共同完成人才培养,一方面发挥各自在人才培养中的优势,资源互补,形成合力,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另一方面,铁路公安机关作为将来的用人单位,通过参与人才的培养,能让人才培养更具针对性。
(二)打造具有铁路治安业务素质的专业课教师队伍
教师是专业建设的主体,教师队伍的水平决定学校专业建设的水平和发展潜能[3]。在突出铁路特色的专业人才培养过程中,如何使学生把治安业务知识和技能转化为在铁路治安管理实战中处理问题的能力,是从事治安学专业课教学的教师们要解决的重大课题,为此,他们不仅要熟练掌握治安业务基本理论和技能,更需要具备铁路治安管理的教学和工作能力。因此,打造一支既具备普通公安院校治安学专业教学的基本能力,又有铁路治安业务素质的铁路公安院校治安学专业课教师队伍,是治安学专业特色建设的重要环节。
1.鼓励专业课教师成为“双素质”教师
所谓的“双素质”,是指专业课教师能够在从事普通治安学课程教学基础上,掌握铁路治安管理的有关理论和业务技能,具有使专业课程教学贴近铁路治安业务、突出铁路治安管理应用的素质和能力。就这些年铁路公安院校治安学专业课教师队伍建设情况看,高学历教师越来越多,但真懂、会干铁路治安业务工作的教师数量并没有同步提升。在教学中,大多数教师都以普通治安业务理论教学为主,很难与铁路治安业务紧密结合。这种现状如果得不到改善,势必会影响到学生的专业素质和专业的办学质量。基于此,为了提高专业课教师的铁路治安业务素质,在师资队伍建设中,一要在政策上对专业课教师的铁路治安业务实战能力培养予以倾斜,下大力气抓好专业课教师参与铁路治安业务实践工作,二要鼓励和倡导专业课教师利用学院举办的各种公安业务培训班、参与铁路公安机关组织的各种评比检查活动等机会,学习铁路治安业务,在专业课教师群体中形成“学习治安业务、训练实战技能”的氛围。
2.推行专业课教师“教官”制
借力于公安部的“全国公安院校与公安实战部门人员互派‘双千计划’”,按照“资源共享、校局合作”人才培养模式,与铁路公安机关共同建设一支由铁路公安机关治安业务骨干和业务能手组成的专业课“教官”师资队伍,发挥“教官”的铁路治安管理实践经验优势:一是承担学生在相关单位的实践教学任务,指导学生的公安业务实践;二是承担学生校内理论和实践教学任务,开展校内教学;三是与学校专业课教师合作交流,进行课程开发、教材编写、科学研究,共同提高教学能力和科研水平。
(三)建设涵盖铁路治安业务核心知识与技能的特色课程体系
专业人才的培养质量,主要取决于专业课程设置和课程内容,因此,按照铁路公安院校治安学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需求,结合当今铁路治安工作的新特点,建设突出铁路治安特色的课程体系,是专业特色内涵建设的基础。具体而言,就是按照适应性原则,在强调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基础教育的同时,在铁路治安特色课程上下功夫,开发出一系列能够涵盖铁路治安业务核心知识与能力的特色课程,形成综合素质和铁路治安专业技能相互兼容的课程体系[4]。
1.开发专业特色基础课
铁路治安管理工作是立足铁路运输安全保卫的专门工作,特别是像铁路公安派出所、乘警队等这些基层治安部门,与铁路运输相关部门联系密切,治安业务工作更是紧扣铁路运输各环节,具有鲜明的铁路运输特性,民警要完成好各项治安业务工作,不仅要懂治安业务,还要掌握铁路运输的相关知识。比如,铁路运输器材是专门器材,种类繁多,盗窃铁路运输器材的案件是一类多发案件,在办案过程中,民警能否通过对废旧金属收购站的治安检查及时发现被盗的铁路运输器材,首先要看民警能否准确识别出铁路运输器材,这就要求民警必须具备铁路运输生产的相关知识。可见,将来的铁路治安工作对于学生的铁路业务知识要求甚高。所以,在专业课程体系构建过程中,必须开发一定数量的能够培养学生铁路知识素养的专业基础课,充实学生的铁路知识储备,提高学生的专业适应性。
2.做精专业特色核心课
专业特色核心课程,就是培养专业人才核心能力的专业课程,具有专门性和独特性。专业特色核心课程实质上是通过梳理铁路治安业务工作的核心技能而内化成的专业课程及内容。然而,铁路治安业务工作种类多、覆盖面广,要使铁路特色课程能够包含业务工作中的核心技能,如果按照有一个岗位就设一门课程的开发思路,势必会出现特色课程门数众多、课程内涵和外延不明确、课程之间逻辑关系不够清晰、内容重复率高的现象,因此,专业核心特色课程开发不在多,而在精。首先要依照铁路治安管理岗位职责任务,紧扣铁路治安管理岗位核心工作能力,对铁路治安管理岗位所需的知识、技能进行分析,组合构成若干模块化的课程内容;其次,对模块内容之间的交叉、关联进行整合,结合课程与岗位之间的关联属性,以铁路治安工作核心能力点为基准,提炼形成能够涵盖铁路治安管理工作核心知识与能力的课程体系。
(四)建设铁路特色突出、灵活多样的教材体系
教材是教师进行教学的基本工具和学生学习的重要资料,特色教材又是能够充分体现特色教学内容的知识载体。特色教材建设不仅反映着专业特色研究的发展水平,也直接影响专业教学的质量。前面已经论述,铁路公安院校治安学专业不同于普通公安院校治安学专业人才服务面向,专业课程乃至课程内容有自己的侧重点,所以,铁路公安院校治安学专业教材建设应当结合自身专业人才培养的具体需求和特色,编写出版包括教材、讲义等多种形式的专业教材。
1.编写出版与特色课程配套的特色教材
教材是课程标准(教学大纲)的具体化,是课程的物化构成部分,其内容必然反映前期课程研究的结果[5]。铁路公安院校治安学专业特色课程有着具体的课程目标和内容,作为反映课程设计方案、目标和内容的教材,其内容的选择也必定有特定取向,因此,为了确保专业课教师在特色课程教学中能够按照知识结构和逻辑顺序进行教学,为学生提供科学广博的信息源,提升学生学习的能力,就应当编写、出版与铁路特色课程配套的系列特色教材(教材、讲义、案例汇编、实训指导手册)。
2.编写出版与铁路公安实践配套的教材
按照铁路公安院校治安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学生参与铁路公安业务实践是四年专业学习中的重要环节,是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途径。可是,以往学生参加铁路公安业务实践的效果却不是很好,究其原因,主要是学生参加铁路公安业务实践的计划性不强,特别是没有类似于学校课程学习的教材作为参考资料,导致实践指导教官以及学生对在业务实践中教什么、学什么以及怎样学、怎样做不是很明确,具有很大的随意性。要改变这一状况,使学生校外实践能取得实效,就需要编写一套对学生参加铁路公安业务实践有指导作用的教材。
(五)建立实效性强的铁路治安业务实践教学机制
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高教30条)明确指出,为了提高高等教育质量,要强化实践育人环节,增加实践教学比重。铁路公安院校治安学专业属于职业教育的范畴,培养的是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所以,对学生铁路治安业务能力的培养是重点,而通过建立一个具有实效性的实践教学机制来强化实践育人,则是培养学生铁路治安业务能力的重要途径。
1.加强校内实践教学
首先,要做到校内实践教学形式实战化。一是在实验、实训室(场)硬件建设中,尽可能体现铁路治安业务的工作环境特色,把车站、列车、线路等场景作为重点,建设一个高仿真的铁路治安业务实践教学环境,营造出能反映铁路治安管理的实战氛围;二是按照铁路治安业务流程打造校内实践教学基地,满足按照实战程序开展实战教学的需求。其次,要做到校内实践教学内容职业化。以岗位能力需求为导向,对铁路治安管理工作中的核心技能进行提炼,编制形成实践教学内容,使校内实践教学与铁路治安管理实际无缝对接。再次,加大实践教学课时数量。尤其是铁路特色课程,凡能够通过实践教学完成的教学内容,应尽量多开展实践教学,通过“练中学”让学生掌握相应的知识和技能。最后,吸收教官参与校内实践教学。根据已经建立起来的教官队伍实际,合理制定实训计划,吸收教官参与到实训教学中,提升校内实训的实战水平。
2.规范学生参与铁路治安业务实践
学生参与铁路治安业务实践是专业实践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可是,校外专业实践不像校内学习有很强的规律性,一般没有固定的课程、确定的时间和军事化的日常管理,很容易出现过程不严谨、质量难以保证的问题。要想让学生通过参加业务实践有所收获,就应该做到:一是警学合作,建设高质量的校外实践教学基地,与铁路公安机关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采取校、系二级共建的形式,依托铁路公安机关治安部门、铁路公安派出所、乘警队等单位,建立一批治安学专业实习基地,确保学生校外专业实践教学的顺利实施;二是制定切实可行的校外实践教学计划,通过与业务实践单位共同研究,结合不同时期参加业务实践的具体目的,合理制定业务实践实施方案。
铁路公安院校治安学专业特色建设,事关专业发展和专业人才培养的质量。要把专业特色建设好,只能遵循专业内涵建设发展的方向,持续对铁路特色进行挖掘、提炼,不断深化对铁路特色的认识和理解,制定出一套专业特色建设的质量标准,以质量促发展,增强专业竞争力,提升办学水平,在治安学专业领域形成优势。
参考文献:
[1]林伟连,伍醒,许为民.高校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同质化”的反思——兼论独立学院人才培养特色[J].中国高教研究,20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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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卜正学.课程与教材关系浅析[J].求实,2008,(2).
责任编辑:时娜
基金项目:本文为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省级立项项目“继承与创新:铁路公安特色课程建设研究”(项目编号:2014 SJGLX358)、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治安管理专业建设研究”(项目编号:2012SJGLX371)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赵文燕,男,内蒙古呼和浩特人,铁道警察学院治安系主任、副教授。
收稿日期:2014-12-02
文章编号:1009-3192(2015)01-0034-05
文献标识码:A
中图分类号:D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