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外协同 溯源治本 全面提升多元化解纷效能
2015-02-06莒县人民法院
●莒县人民法院
内外协同 溯源治本 全面提升多元化解纷效能
●莒县人民法院
近年来,莒县法院在上级法院、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注重发挥法院内外两个积极性,将大量的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解决在当地,在此基础上,又逆向探索矛盾纠纷发生的原因规律,协同党委政府推进社会治理,建立起预防矛盾发生的长效机制,取得了明显成效。2014年去市以上涉诉信访总量比上年下降65%,被日照中院表彰为全市唯一“信访维稳先进法院”。今年又被省委政法委授予“人民满意政法单位”称号,被省高院确定为全省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示范法院,并作典型发言,被县委授予“信访工作先进单位”、“平安莒县建设先进单位”、“行风建设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一、整合外部力量,争取将大量矛盾化解在诉外诉前
一是积极参与社会化矛盾调处中心的建设与运行,诉外调处大量的道路交通、医疗、劳动争议纠纷。诉讼案件逐年增多,仅靠法院一家来化解难度很大。我们建议政法委牵头领导,成立社会化矛盾调处中心。在法院指导下,以一部分退休离岗法官、检察官、警官为主体,组建起交通事故、医疗、劳动争议三大专业化调处中心,使其成为法院前置的“桥头堡”和“导流渠”。相关矛盾纠纷一来法院,首先动员当事人选择到三大调处中心进行调解,县法院指定法官担任业务指导,实行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专业化调解 “四调对接”,解纷方式多样,当事人选择余地大,调解不下,再行诉讼。专业调处中心建立以来,已化解纠纷3200起,调解成功率达98.7%。特别是医疗纠纷,每年接近80%(110件)都在诉前得以化解,法院几无收案,既减轻了审判压力又方便了群众。省、市、县有关领导作出批示给予肯定。
二是指导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运作,提高调解质效。把指导人民调解工作作为人民法庭工作的重要任务,在10处人民法庭设立“村级人民调解员培训基地”,对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进行集中培训,提高调解能力。紧紧围绕“法院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下功夫,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力量,大力扩展诉前调解,强化诉调对接,使尽量多的纠纷提前化解,保证解纷效果,节约司法资源,实现将大量矛盾化解或最起码吸附在当地的目标。
三是在矛盾发源地建立“庭所联动”机制,实现就地联手解纷。各人民法庭与司法所配合,制定《法庭、司法所“庭所联动”机制实施方案》,完善信息共享、联调培训、联动调解、业绩考核机制,实行“联合作战”,共筑解纷防线。在法庭的积极推动下,司法所提出“你有矛盾纠纷,我来免费调解”的承诺,吸收化解了大量矛盾,解纷效果明显提升。“庭所联动”运行以来,共提前化解纠纷4826件,为当事人节约诉讼费220余万元。
二、整合内部资源,确保将纠纷有效化解在基层
一是实行“人民法庭全案全责制”,把解纷、维稳责任下压至一线法庭和法官身上。借鉴信访属地责任制,人民法庭对辖区矛盾纠纷实行立、审、执、访“全案承包”、就地化解,不得向机关、上级转移。今年10处法庭已化解纠纷3497件。同时,强化与党委政府、村两委、司法联络员的协同配合,提高诉外解纷的比例,打好案件防控 “提前量”,严控诉讼数量增长,全力将矛盾解决在当地。
二是建立化解涉诉信访长效机制,消除信访维稳压力。严格落实坚持每周三“院长接访日”制度雷打不动,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意见,落实 “首接责任制”,对首次接访案件一包到底,在内网上设立专栏,一一督办催结。今年已接访当事人605人次,涉及案件385件次。为让信访人少跑腿,我们还扩展视频接访平台,与日照中院实行“纵向”视频连接,与县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实行“横向”视频接访,去年以来共视频接访40件,全部得到妥善处理。加强信访源头治理,大力开展“阳光司法面对面”活动,让当事人参与诉讼执行全过程,消除质疑,信服裁判。
三是找准信访症结,努力破解“执行难”。涉诉信访90%集中于执行案件。为此,我们大力推行执行警务化,让法警队在执行中担当重任,设立10个执行警务小组,选调作风硬、纪律严、业务强的法警队员充实壮大执行队伍,每个执行小组由一名执行长、两名法警、一名书记员组成,配备一部警车、一台执法仪,壮大执行力量。把执行队伍扩大至100人的规模,将执行局和法警队归口管理,由一名院领导统一指挥调度。严格落实执行长负责制,依靠法警队的坚强后盾,高密度掀起 “执行风暴”,开展 “民生执行大会战”和“治老赖、立法威、护诚信”等集中执行行动100余次,执结多年积案1236件,执行到位款4096万元。目前我院实际执行率保持在70%以上,司法权威、司法公信稳步提升。
三、溯源治本,配合党委政府加强社会治理
一是实施“打桩结网、防线再造”工程,增强源头化解能力。2012年之前,我院受理案件均超过万余件,且逐年递增,矛盾纠纷的增多,源于基层治理能力的弱化,为提高基层组织依法执政、预防和化解纠纷的能力,组织10处法庭干警深入辖区每个村庄,发展一名村支部书记或者村委主任作为司法联络员,由法庭对其法律培训,将其培养成为一个化解矛盾的行家里手,村村都有联络员,都在履行解纷职责,由此形成遍及全县各村的矛盾纠纷第一道“防线”。乡亲们有什么纠纷,第一时间就能在身边找到司法联络员帮助解决。目前,法庭干警已进驻1032个村、170个社区,培训司法联络员2064人,解答群众咨询1.9万人次,化解矛盾纠纷3380起,人民法庭每年减少民事收案近1000件。该做法被《人民法院报》头版头条予以刊登。
二是将矛盾纠纷类型化,分门别类指导相关单位开展源头预防工作。针对涉军、学校、妇女儿童纠纷多发、矛盾容易激化的实际,成立涉军、涉校、涉妇女儿童专门合议庭,会同教育、民政、武装部门开展送法进学校、送法进军营等活动,指导他们及时保护好军人军属、师生、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目前该三类案件无一信访。其中,在106件涉军案件中,调解结案93件,调解率高达87.7%,被评为“山东省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先进单位”。
三是打造“公众知法平台”,向社会及时有效反馈司法信息。知法方能守法。为发挥司法回馈社会的优势,我们综合运用电视、电台网络、报纸、微信等形式,主动开展面向社会公众的法制宣传,把法治精神传播到千家万户,放大审判工作的社会效果,促进社会法治化进程。将党委政府重视、群众关注的非访、邪教等刑事犯罪,涉计划生育、土地房屋等民事、商事、行政典型、热点案例,制作成“法治在线”,每月播出一期,已播出22期,被省电视台“法院在线”采用10期,被市电视台“社会零距离”采用12期。在县委组织的每月25日各乡镇社区“党员议事日”活动上,全县6万党员同一时间集中观看法院制作的法治宣传片,已成为必备科目,有效提升了公众知法效果;用本地真实案例编写《百案千村大巡讲(案例精选)》材料(12期),开展“百案千村大巡讲”活动,以案释法,提高群众法治意识,目前,已走进村庄、社区、医院、驾校等432处巡讲点,发放宣传册4.2万册,县、镇、村所有干部和人大代表人手一册,覆盖了170个社区和1100个村庄。司法影响已经深入到千家万户,法院工作越来越得到当地人民群众的理解和信赖。
责任编校:王文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