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冤假错案的档案学分析

2014-12-22赵杰

创新科技 2014年16期
关键词:司法人员卷宗档案学

赵杰

(郑州大学第五附属医院,河南 郑州 450052)

冤假错案的档案学分析

赵杰

(郑州大学第五附属医院,河南 郑州 450052)

本文从档案学的角度,对导致冤假错案的原因,进行了深入剖析和研究。通过对建国以来我国法治理念和制度的发展以及影响我国刑事诉讼过程的因素的综合对比,笔者认为,司法中冤假错案的出现具有一定的必然性,必须通过理念、制度、人员素质等诸多方面的努力,才能将冤假错案减至最少。

冤假错案;档案学

近年来,刑事诉讼中出现的冤假错案不断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例如赵作海案、佘祥林案、躲猫猫事件、天价过路费案、老法官眼花事件等。此类案件引起了社会各界的热议,对我国司法制度、司法人员整体素质的质疑之声不绝于耳。本文根据档案信息搜集的原则,对建国以来特别是近十年来各类媒体上出现的冤假错案的相关材料进行了分析研究,并对司法机关办案过程中贯彻程序法要求和实体法要求的立场、观点、方法进行了概括性调研,最后对所掌握的各类材料、知识进行了一次档案学分析。发现一个冤假错案的形成远远不像普通大众所了解的那样单纯,而是有着更为深刻和复杂的社会原因与历史原因。

1 冤假错案档案信息的档案学分析

1.1 档案学分析方法概述。档案学分析方法是历史学和社会学研究中的重要方法之一,档案因其形成过程中的原始性、形态上的记录性而确保了分析结论的客观性和分析方法的科学性。选题一旦确定,就要求本着广泛查寻、宽打窄用、取舍适度的原则收集档案信息。分析档案信息时,必须坚持历史的观点,即一要从发展的角度考察历史发展的过程。二要掌握全面、丰富、准确的材料,以反映某一历史事实的全貌。三要从档案信息的历史环境中评判其地位、作用及价值。

1.2 我国刑事案件的档案信息分析。其一,诉讼程序卷宗。该卷宗反映的是案件的程序性发展过程,包括受案、立案、采取强制措施情况、聘请律师及通知家属情况、讯(询)问过程、结案情况等,本卷宗是刑事诉讼的主要程序性依据。其二,犯罪事实卷宗。该卷宗反映的是案件的犯罪事实及证据构成情况,包括犯罪嫌疑人供述、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书证、物证等诉讼法规定的证据,本卷宗是刑事诉讼的主要事实性依据。其三,内卷。该卷宗主要包括程序性卷宗、事实证据卷宗的副本,以及事实卷宗中重复、甚至矛盾的事实证据,案件讨论记录等,该卷宗相对能够比较深刻的反映案件的发展过程,但本卷宗难以对外公开。其四,单位领导批示及上级领导批示。对于一些重要案件或者一些案件的重要阶段,往往存在一些领导批示,有本单位领导和上级司法机关领导的批示,也有党委政府甚至人大领导的批示。领导批示作用巨大,不仅影响案件的定性,而且影响定罪量刑,甚至影响办案期限,这些批示体现着中国特色的司法。其五,新闻报道及案件当事人的社会影响。随着新闻监督力度的加大,以及公众法律意识的增强,新闻报道和当事人上访对刑事诉讼的影响越来越大,引来上级领导的关注和批示,从而影响案件走向和判决结果。其六,刑法和刑诉法的相关规定。法律规定是司法人员进行刑事诉讼的依据,但我国刑诉法和刑法修改的次数过于频繁,这种现象造成了司法人员接受、掌握和使用法律的困难,同时也引起社会公众对司法行为的稳定性的质疑,甚至产生信任危机。其七,司法解释。由于法律规定相对抽象,因此面对纷繁复杂、生动具体的个体案件需要大量的司法解释来补充。司法解释包括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和学理解释,相互之间并不完全统一,给司法人员正确认识法律、分析案件带来困难。其八,当地相关政策。在以经济发展为龙头、以经济指标为政绩标准的时期,我国许多地方都制定了一些具有地方特色的法规,直接影响着司法机关的价值取向。其九,中央相关政策。由于传统意识的影响,中央的一些政策或多或少的都影响着全国司法机关的办案思维,而各地司法机关也都有意无意地以中央政策为借口给自己的某些办案思路提供支持。例如稳定意识、和谐意识就被一些司法机关不同程度的歪曲理解和使用。

从上述九个方面的档案信息资料可以看出,一个刑事案件的最终形成要受到案件本身、领导指示、社会反映、法律规定、中央和地方政策等诸多因素影响,一个案件从立案、起诉到判决都不是一两个办案人员所能左右的。虽然我们不排除个别司法干警存在违法办案、胆大包天以致造成冤假错案的情况存在,但是,整体而言,诉讼中的诸多环节设计从理论上看足以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客观而言,一个冤假错案的形成,它需要上述九种档案信息密切配合:办案环境的不正当干扰、侦查人员的错误办案理念、公诉审判人员的不负责任,一个错误的案件顺利走向诉讼程序的终点,需要多层面的作用才能完成。

2 冤假错案的背景的档案学分析

2.1 法制的档案学分析。从档案信息的历史角度分析,法制在我们的心中有着十分复杂的情结。1950年至1966年,百废待兴,法制初立,法制尚未深入人心,未被社会大众普遍接受;1966年至1976年,砸烂公检法,法制出于瘫痪状态;1976年至1997年,法制恢复期,但是仍带有明显的政治色彩和阶级斗争痕迹;1997年至2012年法制逐步完善,但法治理念和相关体制仍然落后,基本处于模仿和应对阶段。从我国法制的发展进程可以看出,我国法制还不健全。尽管在不断发展,但根本的东西仍然在延续,毕竟我们经历了几千年的封建法制理念熏陶,人治思想已经融入了我们的血液和骨髓。西方那种法律至上、法律为终极标准的理念不会轻易被我们接受,仍然有人否认法制正义可以实现人间正义。在一些领导人心里,司法人员心里,甚至在一些普通公众心里,都会产生这样一个情结:法律是被人利用的,人永远是主动的、第一位的。于是,冤假错案的出现就在所避免。

2.2 法学理论的档案学分析。笔者认为,从档案信息的理论文献角度看,我国的法学理论成就还无法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我国法制的基础理论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即法制是阶级统治的暴力工具,阶级斗争色彩浓厚,至今我们仍未超越这一理论。这种状况不可避免地造成了司法机关认识上的错误和管理上的混乱,人们会根据自己的需要理解法律和政策、推论事实、搜集证据,增加冤假错案形成的可能性。

3 冤假错案的原因和对策的档案学分析

第一,基本法治理念的模糊不清。我们追求的是政治目标还是法治目标没有结论。第二,立法混乱。我们会在一段时期追求政治和道德上的正义,我们又会在另一时期追求纯西方化的法治精神,于是立法频频、修改频频,甚至一部法典里所反映出的精神前后相左。第三,司法管理体制的落后。我们一方面在呼吁司法机关独立司法,另一方面大量的政客和官僚却拥有绝对的司法领导权。我们强调司法队伍专业化,实际上却有不少法盲在引领着司法队伍的发展。第四,司法人员个体认识上的错误。一些办案干警将办案当成政治任务而不是本职工作,他们所希冀的是领导的肯定、奖励和提拔,而不是解决社会矛盾。因此,在我国庞大的刑事案件数量中出现一些冤假错案是不可避免的。应该说,各个历史时期都不同程度的存在冤假错案,只是现代社会媒体的发达,才使得现阶段的冤假错案显得层出不穷。实际上也是公众法制意识增强,监督意识增强,司法机关司法公开化程度增强的表现,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必经阶段。笔者以为,为了减少冤假错案,应当采取以下对策。第一,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基础理论研究,解决法制的功能命题;强调法制的社会管理职能和调和矛盾职能,淡化其阶级斗争和统治工具色彩。第二,完善社会主义司法管理体制,增强司法机关刑事诉讼的独立性,减少和降低政党、政府、上级机关和领导干涉办案的程度。第三,加大司法公开和社会监督力度,减少暗箱操作和违规操作的可能。第四,提高司法队伍自身素质,增强办案干警法律业务水平、协调能力、社会责任感,淡化法权私用、以法谋私的社会基础。第五,加大冤假错案追究力度,实行终身追究制和领导追究制。

综上所述,通过对冤假错案的分析和实证研究,以及档案学相关知识的运用,我们逐渐发现冤假错案中蕴含着深层次的原因,其中蕴含着复杂的档案学知识。根据档案学的相关原理,本文对冤假错案的档案信息、发生背景以及原因进行了具体分析,最后提出了相关预防对策。积极运用档案学的相关原理和知识,对刑事诉讼中的档案进行分析和整理,可以有效地保障案件各个环节的公正,可以有效地避免冤假错案的发生。

[1]陈忠海.档案管理学[M].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2006.

[2]国家档案局教育处.档案文献编学概要[M].北京:中国档案出版社,1987.

[3]刘斌.20世纪末平反冤假错案案例纪实[M].珠海:珠海出版社,2001.

[4]石泰峰.社会主义法治论纲[M].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6.

G278

A

1671-0037(2014)08-56-1.5

赵杰(1969-),女,本科,馆员,研究方向:汉语言文学。

猜你喜欢

司法人员卷宗档案学
烟草行政处罚卷宗制作问题与对策探究
历史追溯与革新路径:中国档案学基础理论研究的特征阐释
青岛市档案学会举办2020年档案学优秀成果和优秀论文评选
陕西丹凤:实现电子卷宗全覆盖
舆论监督权滥用对司法人员履职的影响
司法人员职业保障机制的检视
论司法办案的多维度思维
“冒充司法人员实施电信诈骗”犯罪的防控对策研究
档案学学科入门指导课程专题设计探讨
电子卷宗系统顺利完成首次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