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儿童期虐待状况实证研究
2014-08-15王佳慧刘爱书
王佳慧,刘爱书
(哈尔滨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黑龙江 哈尔滨 150025)
儿童虐待是指对儿童有义务抚养、监管及其操纵权的人做出的足以对儿童健康、生存、生长发育及其尊严造成的实际或者潜在的伤害行为。儿童受虐待不仅对其心理发展造成严重的不良影响,还可能导致儿童情绪调节、认知功能以及行为自我调节的长期损害,甚至成年以后易发生各种人格障碍、精神障碍和心理生理障碍。儿童虐待是目前学术界的一个研究热点。鉴于儿童受虐待的众多危害,本文对472名大学生进行不记名回顾性调查,探讨我国大学生儿童期虐待发生状况,以引起人们对这一问题的关注。
一、调查对象与研究方法
本研究调查对象来自哈尔滨部分本科高校,包括1 所985 工程高校,3 所211 工程高校,8 所普通本科高校,学校办学层次和学科分布比较均衡。采用随机抽样,收回有效样本450 个,其中男生239 人,女生211 人;理科245 人,文科205 人;父母最高学历初中以下140 人,高中119 人,专科102 人,本科76人,研究生13 人;独生子女217 人,非独生子女233人;城市191 人,农村259 人。
采用赵幸福等人[1]修订的儿童期虐待问卷(Childhood Trauma Questionnaire-Short Form,CTQSF)进行不记名回顾性问卷调查。该问卷包括情感虐待、躯体虐待、性虐待、情感忽视和躯体忽视5 个分量表,共28 个条目,另有3 个条目作为效度评价。该量表采用5 级评分,1 分:从不;2 分:偶尔;3 分:有时;4 分:经常;5 分:总是。每个分量表在5~25 分之间,总分在25~125 分之间。分数越高表明遭受的虐待越多。Cronbach’sa 系数为0.64,重测信度为0.75,量表具有良好信度和效度。
二、调查结果
(一)描述性统计结果
结果显示,大学生儿童期虐待总分的平均得分为34.75 ±8.34,最小值是25,最大值是81。其中,情感虐待分量表的平均得分为6.86 ±2.06,最小值为5,最大值为17;躯体虐待分量表的平均得分为5.63 ±2.08,最小值为5,最大值为19;性虐待分量表的平均得分为5.66 ±1.78,最小值为5,最大值为20;情感忽视分量表的平均得分为8.59 ±3.16,最小值为5,最大值为24;躯体忽视分量表的平均得分是8.02 ±2.53,最小值为5,最大值为17。由此可知,情感忽视和躯体忽视平均水平得分较高,而躯体虐待和性虐待平均水平得分较低,略高于每个分量表的最小值。
(二)人口学差异
结果显示,大学生儿童期虐待在父母学历层次上不存在差异,这与已有研究一致[2]。而在性别、独生子女与非独生子女、生源地上则存在差异。在性别上,大学生儿童期虐待存在差异,其中在总虐待、情感忽视和躯体忽视上差异显著,并且男生得分都高于女生。独生子女与非独生子女在躯体虐待和躯体忽视上存在显著差异,其中非独生子女比独生子女遭受的虐待严重,而在其他虐待维度和总分上差异不显著。在生源地上,大学生儿童期虐待存在差异,其中农村成长的大学生儿童期遭受的躯体虐待高于城市成长的大学生,而在其他虐待维度和总虐待上差异不显著。
(三)虐待发生率
本文参照赵幸福等人提出的标准,共筛选出儿童期存在不同程度受虐待经历的大学生212 名,虐待检出率为47.1%,其中男生115 人(占总虐人数的54.3%),女生97 人(占总虐人数的45.7%)。躯体虐待的大学生为33 人(占总人数的7.3%,占受虐者的15.6%),情感虐待的大学生达181 人(占总人数的40.2%,占受虐者的77.3%),性虐待的大学生为54 人(占总人数的12.0%,占受虐者的25.5%),躯体忽视的大学生达189 人(占总人数的42.1%,占受虐者的89.1%),而情感忽视的大学生达186 人(占总人数的41.3%,占受虐者的87.7%)。
进一步探讨大学生儿童期虐待发生率在生源地及性别上的差异,结果表明,农村成长的大学生在躯体虐待上得分显著高于城市成长的大学生,而在其他虐待维度以及总虐待上虐待发生率差异不显著。在性别上,大学生儿童期虐待发生率无显著差异。
三、讨论
(一)儿童期虐待的人口学因素分析
本研究发现,躯体虐待和躯体忽视在独生子女与非独生子女之间存在显著差异,其中非独生子女遭受过的躯体虐待和躯体忽视比独生子女严重。此外还发现,农村成长的大学生遭受过的躯体虐待比城市成长的大学生严重。
(二)儿童期虐待发生率分析
本研究结果表明,大学生儿童期虐待发生率为47.1%,略高于英、美国家14.0%~40.0%的儿童虐待发生率,基本上与我国儿童虐待发生率吻合[3,4]。其中,情感虐待和忽视所占比例较大,情感虐待与我国已有研究基本一致[1,5];而躯体虐待涉及15.6%(发生率7.3%),较其他研究低[6]。
本研究还发现,大学生儿童期虐待通常是数种类型同时存在。大约有一半以上的大学生儿童期同时遭受过2 种以上虐待,与刘爱书等人[7]的研究结果相似。情感忽视、躯体忽视和情感虐待的大学生分别占28.9%、28.2%、37.6%,这表明多数大学生儿童期经历过上述三种虐待。将“偶尔”与“有时”合计,儿童期遭受过躯体虐待和性虐待的大学生所占比例分别为13.6%和21.4%,可见躯体虐待和性虐待集中在较低频次。
四、结论
本研究结果表明:①大学生儿童期存在或多或少的受虐待经历,尤其是情感忽视和躯体忽视比较严重,而躯体虐待和性虐待相对较少;②农村成长的大学生儿童期遭受过的躯体虐待经历多于城市成长的大学生;③男生在总虐待、情感忽视和躯体忽视上显著高于女生;④大学生儿童期虐待通常是数种类型同时存在。但是,由于本研究采用回顾性调查,回忆偏倚可能造成报告率的低估或高估,尽管是匿名调查,也不能排除故意隐瞒儿童期虐待经历的可能性,其研究结果的解释具有一定局限性。
[1]赵幸福,张亚林,李龙飞.435 名儿童的儿童期虐待问卷调查[J].中国临床心理学杂志,2004,12(4):377-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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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雍那,王慧,胡华,等.4~6 年级小学生儿童虐待经历与抑郁情绪、睡眠质量的关系[J].中国心理卫生杂志,2011,25(8):616-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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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黄群明,赵幸福,林汉民,等.356 名高中生的儿童期虐待问卷调查[J].中国健康心理学杂志,2006,14(1):97-99.
[6]陈晶琦.391 名大学生儿童期躯体情感虐待经历及其对心理健康的影响[J].中国校医,2005,19(4):341-344.
[7]刘爱书,于锐.受虐待儿童的社会信息加工特点[J].中国心理卫生杂志,2011,25(3):21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