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乃近注射液细菌内毒素检验方法的建立
2014-06-01赵志龙
黄 洋* 赵志龙
(1辽宁省锦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辽宁 锦州 121000;2辽宁省食品药品检验所,辽宁 沈阳 110023)
安乃近注射液细菌内毒素检验方法的建立
黄 洋1* 赵志龙2
(1辽宁省锦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辽宁 锦州 121000;2辽宁省食品药品检验所,辽宁 沈阳 110023)
目的 建立安乃近注射液细菌内毒素检查方法。方法 按《中国药典》2005年版二部附录细菌内毒素检查法,对不同厂家的样品进行了干扰试验和细菌内毒素检查。结果 高浓度安乃近注射液对TAL与细菌内毒素的凝集反应有干扰作用,经稀释后可排除干扰。结论 本品不干扰浓度为稀释至10 mg/mL可采用细菌内毒素检查法进行质量控制。
安乃近注射液;细菌内毒素;鲎试剂;干扰试验
安乃近注射液主要成分为安乃近,临床主要用于肌内注射,主治高热时的解热、偏头痛、肌肉痛、关节痛、痛经等,最大用量为500毫克/次。本品所用原、辅料药均为化学合成,结构清楚,为《中国药典》或国家药品标准收载的品种,生产过程中本品除可能污染细菌内毒素外,无污染其他引起人体不良反应杂质的可能。《美国药典》、《英国药典》、《欧洲药典》以及《日本药局方》中均未收载此品种。根据《中国药典》2005版二部附录ⅪE中细菌内毒素检查法,拟定安乃近注射液限值,进行方法学研究。为《中国药典》2010版安乃近注射液增加细菌内毒素检查提供了依据。提供样品和有关资料的9个厂家分别为:天津药业焦作有限公司、神威药业有限公司、漯河市方汇药业有限公司、广西南宁百合药业集团有限公司、重庆迪康长江制药有限公司、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涟水制药有限公司、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天峰制药厂和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金陵制药厂。
1 仪器与试药
1.1 仪器
HH-1型恒温水浴锅,ZH-2 型自动漩涡混合器。
1.2 鲎试剂
①生产单位:湛江博康海洋生物有限公司,规格:0.1毫升/支,批号:0512150,灵敏度:0.125 EU/mL。②生产单位:湛江安度斯生物有限公司:规格:0.1毫升/支、批号:0706042、灵敏度:0.25 EU/mL。③生产单位:福州新北生化工业有限公司:规格:0.1毫升/支、批号:05111512、灵敏度:0.25 EU/mL。
1.3 细菌内毒素工作标准品
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批号:2006-5,效价:120 EU/支。
1.4 细菌内毒素检查用水
湛江安度斯生物有限公司:批号:0706020、规格:2 mL、批号:0701190、规格:25 mL。
1.5 试验条件
温度:21 ℃,相对湿度:40%。
2 试验方法与结果
2.1 供试品细茵内毒素限值的确定
公式:L=K/M,M为500 mg/60 kg,K为5 EU/(kg·h);计算限值L=0.6 EU/mL,拟定限值为:每1 mg中含细菌内毒素的量应<0.6 EU。
2.2 干扰实验
按照《中国药典》2005年版二部附录ⅪE中细菌内毒素检查法规定,使用2个厂家生产的鲎试剂,对安乃近注射液进行了干扰试验预试验和正式干扰试验。
通过由干扰试验预试验结果可以初步判断:使用安度斯鲎试剂江苏涟水制药有限公司样品的20 mg/mL稀释液对细菌内毒素检查无干扰作用,其他厂家样品的20 mg/mL稀释液均有干扰;所有厂家样品的10 mg/mL对细菌内毒素检查均无干扰作用。而使用海洋鲎试剂重庆迪康长江制药有限公司、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天峰制药厂和神威药业有限公司的样品稀释至20 mg/mL对细菌内毒素检查无干扰作用,其余厂家的样品在该浓度有干扰作用;稀释至10 mg/mL的安乃近注射液,所有厂家样品对细菌内毒素检查均无干扰作用。所以选择对细菌内毒素检查均无干扰的10 mg/mL稀释液进行正式干扰试验。
正式干扰试验表明:确认稀释至10 mg/mL的安乃近注射液,对使用2个厂家的鲎试剂进行细菌内毒素检查均无干扰作用。正式干扰试验结果见表1。
2.3 细菌内毒素检查
按《中国药典》2005年版二部附录Ⅺ E中检查法和拟定限值,对所有样品进行细菌内毒素检查,结果各厂家的样品均符合规定。检查结果见表2。
表1 安乃近注射液的干扰试 λ=0.25EU/mL
表2 样品细菌内毒素检查结果
3 结 论
①通过干扰试验,确定本品在稀释至10 mg/mL时对细菌内毒素检查无干扰。②拟定本品的细菌内毒素标准为:取本品,依法检查,每1 mg安乃近中含内毒素的量应<0.6 EU。按此标准对所有厂家提供的样品进行细菌内毒素检查,结果均符合规定,说明本方法可行。
R927
:B
:1671-8194(2014)06-0050-02
*通讯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