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端之死与南宋初年的政治本位
2014-04-29董春林
董春林
[摘要]南宋初年,抗金名将曲端因与张浚战略方针不合,加之王庶诬陷其谋反,被投狱致死。后代史论多对其功过是非进行正反两面的人物评说,以至于曲端之死似成为千古悬而未决的冤案。曲端之死与张浚“猜忌”或王庶诬陷关系不大,实出于曲端专横跋扈、不服从上司及彭原店之败,其根本原因在于曲端的这些政治品格或政治经历,与南宋初年宋高宗政权建构稳定的中央政权这一政治本位背道而驰。
[关键词]南宋;曲端;政治本位
读史者无不知晓,曲端与岳飞均为南宋初年的抗金名将,有功而被枉杀。然而,关于曲端之死,虽未如岳飞之死一样众说纷纭,但其死因也为古今论史者争执不休。多半原因是曲端被抗金忠臣张浚所杀,岳飞则被权臣秦桧所害,两者罪责都可谓莫须有,后世评论却不尽一致。此前有关曲端之死的研究,视角虽有不同,但多是停留在人物评价层面。那么,曲端到底是否被枉杀,抑或曲端冤死的主要原因是什么,我们又该如何认识这起冤案,这需要我们结合曲端的政治经历及南宋初期的政治趋向深入论析。
一、功过参半:曲端之死的两种评说
曲端之死,传世文献中尚存两种截然不同的评说:一是认为,曲端无罪致死,当属冤死,张浚虽然听信王庶、吴玠之言,但张浚亦有过失;二是认为,曲端因其专横跋扈、不听从上司致死。两种评说固然有其合理之处,原因是都将曲端之死指向功过是非。关于曲端之死的原因及两种评说,传世文献有不同记载,此前研究的学者也有迥异的论断,再次重蹈覆辙去复述两种评说实在无甚意义。然而,为了能够深入细致地分析曲端之死的真实缘由及其政治意义,我们还是有必要对此两种评说进行复原场景地梳理。
首先,必须明晰,虽然曲端的死尚存两种说法,但传统认为曲端冤死的说法几乎成了历史定论。自曲端被贬官起,“时西人多上书为端诉冤者”,下狱后,“时人莫不冤之”[1](p.23)。曲端死后,御史中丞辛炳、侍御史常同亦弹劾张浚“妄杀良将,致失五路”[2](p.1066)。在宋元之交,周密曾经记载此事说:“至今西北故老,尚能言其冤。”[1](p.270)元代史学家揭徯斯亦云:“宋之南渡,不能复振者,本于张浚抑李纲,杀曲端,引秦桧,杀岳飞也。”[3]元人张宪《悲建绍》亦云:“张都督,杀曲端,关中断右腕,中兴天子无相干。”[4]明人朱彝尊亦云:“至曲端之诛,与桧之杀岳飞何以异。”[5]曲端冤死可谓得到历代学人共识,尽管不同时代评判曲端冤死的标准多有差异,但冤死的事实似乎坚不可摧。那么,古人评判曲端冤死的理由是什么呢?
据文献记载,有关曲端冤死的理由集中起来主要有两个方面:其一,曲端在西人眼里很有威望,“皆恃端为命”,西人谚语有云“有文有武是曲大”[6](p.55);其二,张浚判曲端之死理由不够充分,曲端之死与陕西五路失守密切相关。这两个原因,归结起来都是说曲端有功,即使有过也不至于死罪。曲端的过失在其冤死论里也略有提及,《齐东野语》云:“浚以端沮大议,意已不平;而王庶与端有龙坊之憾,因谮之曰:‘端有反心久矣,尽早图之。浚乃罢端兵柄,迁之秦州狱。”[1](p.22)张浚以曲端反对和战决策而降罪曲端,这是曲端被贬官的直接原因,至于曲端与王庶的龙坊之憾,只是私情所致,并非曲端被贬的官方判词。曲端反对与金人交锋的理由是交战双方实力不等,宋人必须休养生息再图恢复,这是战术方面的认识,所以,曲端违反上司旨意的举措,并不被持其冤死论者接受。另外,曲端在龙坊夺王庶印及谋图王庶,皆被王庶谗言及曲端战功所淹没。以此来看,曲端之死大可归结为张浚、王庶心胸狭窄,以无须有的过失谋害曲端。
我们还必须注意的是,曲端冤狱论多是后人评说,皆以曲端死后张浚的政治得失为视角。朱胜非《秀水闲居录》云:富平之战后,曲端陷狱冤死,“将士由是怨怒俱发,浚仅以身免,奔还阆州,关陕之陷,自此始,至今言败绩之大者必曰富平之役也”[7]。朱胜非将关陕之陷归罪于张浚杀害曲端,主要是以富平之败后五路失守的结果为依据,我们切不说朱胜非的认识是否缘于他和张浚之间的私人恩怨,单就朱胜非的观点依据便可见当时人物评价的滞后性。侍御史辛炳尤言:“浚以私意作威,如曲端赵哲之良将,皆不得其死,轻失五路,坐困四川。”[1](p.23)说的也是张浚私意杀害曲端,后来导致五路尽失,四川受困。由于张浚曾与李纲政治不合,且引荐秦桧,致使秦桧杀害岳飞,所以,元明人往往将此归结为南宋偏安东南的政治根源,曲端之死也便顺理成章成为南宋偏安东南的原因之一。也有人常常将张浚杀曲端与秦桧杀岳飞等同视之,言外之意也是指南曲端之死关系到宋金和战的结果。实际上,以历史结果为依据评判历史人物的视角本身就存在不足,以历史人物评判来审视历史事件更不可取。
其次,必须客观面对的是,一部分人认为,曲端之死尚不为过,专横跋扈、不受上级节制是被杀的主要原因。王之望《西事记》云:“使端不死,一日得志,逞其废辱之憾,一摇足则秦蜀非朝廷有,虽杀之可也。”[8]官修《中兴四朝国史》亦云:“曲端之死,时论或以为冤,然观其狠愎自用,轻视其上,纵使得志,终亦难御,况动违节制,夫何功之可言乎?”[1](p.270)明人何乔新《张浚杀左武大夫曲端》又云:“使其(曲端)不死,亦将如关师古举关陕以降金耳,岂能效节以立功哉。”[9]这些论点基本是以曲端专横跋扈、不受上级节制为之过,遂得出曲端死不足惜的结论。值得深究的是,得出这一结论的前提还有曲端自身在关陕地区的威望,若没有他在这些地区的影响力,也就没必要关注他上违节制所造成的后果。持这一结论的古人,一般将曲端和张浚的关系轻描淡写,至多是提及曲端“心常少浚,浚乃废之”[8]。不过,南宋史学家李心传并不认为两人的私怨是张浚处置曲端的主要原因。他曾考证:“按浚黜端,止谓其沮出师之议,非以其少浚也。”[7](p.692)既然曲端被杀并非缘与张浚的恩怨,曲端之死的合理性就只能归结为他个人的过失。
关于曲端的过失,持曲端冤死论的学者多亦轻描淡写,多是从功过观着眼评判曲端之死的非合理性。但持曲端该死论的学者并不这么认为,他们着眼于曲端过失的危害性,当然也是发展的眼光来看待这一问题。史载,建炎二年(1128年)十一月,金人攻鄜延,时王庶为龙图阁待制,节制陕西六路军马,曲端不受其节制,意欲夺其兵柄,遂有龙坊之怨。曲端唆使谢亮杀王庶未遂,遂拘禁王庶官属,夺其节制使印[10](p.46)。建炎四年(1130年)春,金将娄室攻陕州,宣抚处置使张浚檄都统制曲端以泾原兵往援,但曲端妒忌守臣李彦仙声绩逾己,借故不出兵救援,以至于陕州失守,李彦仙战死[11](pp.897-898)。同年三月,金将娄室率兵长驱入关,曲端遣吴玠及统制官张中孚、李彦琪拒金兵于彭原店,吴玠先胜后败,曲端劾吴玠违节,降贬其官职[7](p.620)。曲端专横跋扈,不受上级节制,不听上级调遣,心胸狭隘,失恩于下属,似乎都是无法规避的事实。如此看来,曲端并不可能取得南宋朝廷的认同,尤其与宋高宗当时的政治诉求并不一致。
其三,还需认识的是,曲端之死的两种评说都是以其功过为视点,曲端之功是其冤死的重要支撑点,随着关陕五路之失的结局发生,其冤益发明显;曲端之过是其被刑罚的重要证据,但其存在的危害性只停留在推断阶段。两种评说并无本质的差异,都是单一地从某一角度来论断。不能否认,曲端的专横跋扈是其招罪的重要原因,更不能否认,曲端之死与关陕五路之失不无关系。南宋及其后历代学者都有对曲端一案的不同评判,但只有《宋史·曲端传》的评判最为中允,脱脱曾评价说:“曲端刚愎自用,轻视其上,劳效未著,动违节制,张浚杀之虽冤,盖亦自取焉尔。”[12](p.11494)由此可见,曲端被杀实属冤案,但从曲氏自身过失看也不为过,关键是站在什么立场,从什么角度来看待这一事件。
南宋人评判曲端之死时所持的两种观点,或出于私情,或出于公论,或出于远观。据史载,曲端被贬官,“时西人多上书为端诉冤者,浚亦忌其得众心,乃杀之于秦州狱,时人莫不冤之,军情于是愈沮矣”[1](p.23)。且不说张浚如何妒忌曲端得众心,陕西人以其冤,及军队离心,都有一定的原因。曲端在陕西屡立战功,“西人以为能”,“皆恃端为命”,这是陕西人器重曲端的缘由。关于曲端在军队的威望,史书上也曾提到曲端治军极严,不顾亲情,诛杀战败叔父;尚兵略,悉纵五鸽集军。不过,时人惋惜曲端之死与军情骚动还是应该区别而论,军情愈沮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曲端死后群龙无首,将士失去了依靠。曲端被贬后,属将张中孚、李彦琪、赵彬相继降金,五路尽陷,无疑是军情已沮的最好解释。至于当时御史中丞辛炳、殿中侍御史常同论曲端之冤,则主要出于对张浚的政治攻击,朝中更有人以曲端之死为筹码博得政治利益。朱熹在《张浚行状》中尤云:“公承制黜陟,悉本至公,虽乡里亲旧,无一毫假借。于是士大夫有求于宣司而不得者,始纷然起谤议于东南矣。有将曲端者,建炎中任副总管,逼逐帅臣王庶,夺其印,又方命不受节制。富平之役,张忠彦等降虏,皆端腹心,实知其情。公送狱,论端死,而谤者谓公杀端及赵哲为无辜,且任刘子羽、赵开、吴玠为非是,朝廷疑之。”[13](p.4274)当然,朱熹与张浚次子张栻道学上的深交,或成为他掩盖张浚冤杀曲端的口实。
元明人评判曲端之死多出于远观,多以曲端死后南宋的政治得失为考量标准。以朝代比较来看,南宋偏安东南固然为儒学家所耻,张浚的政治影响也会随着宋亡而销蚀殆尽。这样一来,张浚的政治得失便成为曲端冤死的政治结果。就道学在元明时代的发展而言,儒家道德伦理观念当更加张扬,南宋偏安东南的政治局势非但不能得到充分、客观的评价,还会陷入道德评判的俗套。张浚抑李纲,杀曲端,引荐秦桧,秦桧杀岳飞,本来是政治发展中毫无关联的事件,却被元明人牵强附会用来追究南宋偏安东南不得复振的原因。那么,究竟如何理解曲端之死,抑或如何解释曲端死因?笔者认为,曲端之死并非简单的忌贤妒能所致,当关系到南宋初期的政治本位。
二、或非纯臣:曲端之死的历史真相
关于曲端之死,明人何乔新并不认同元明人单方面批判张浚的观点,他曾撰《张浚杀左武大夫曲端》云:“张浚之杀曲端,议者以为端善抚将士,长于兵略。浚以王庶、吴玠之谮,而置之死,岂其罪哉,此所以来谗慝之口也。予谓端之死,实有以取之,非特浚之过也。当南渡之时,金兵蹂躏中原,銮舆漂泊江表。为臣子者,降心以相从,谋协以相济,共图恢复可也。然罗索之取延安,庶帅师救之,而端按兵不进,曷尝念宗社之阽危耶。既乃逐庶而夺其印,又欲并王燮兵,非蓄不臣之心,讵敢为此哉。其语张彬破金之策,欲按兵据险,时出偏师扰之,其说亦非也。娄室悬兵深入,方图进取,而不乘时图之,使彼食足守固,又岂可破耶。迹端举措而察其心,不可谓之纯臣。使其不死,亦将如关师古举关陕以降金耳,岂能效节以立功哉。”[9]观此论,固知张浚杀曲端实因曲端并非纯臣。且不说曲端的破金之策是否可取,仅从其专横跋扈的事迹来看,便知其有不臣之心。何乔新的这段文字,虽论据有失偏颇之处,但亦有两点可取之处。其一,何乔新以关师古降金类推曲端也将有不臣之举,曲端立功效节便为泡影。这样的认识旨在说明曲端与关师古有相同的社会身份,所选择的政治主张也或相同。据史载,张浚出使川陕时,关师古为秦凤第十将,率兵2500人,马千匹。未叛之前,曾聚兵二万余众,粮草仅靠岷州管下大潭、长道两县和籴供给,所据洮、岷两州也别无所产,宣抚司更别无供给,累年到伪齐讨粮,最终叛降伪齐[7](p.1207)。曲端与关师古都为川陕地方势力的代表,聚兵之策与养兵之方几近相同。关师古叛敌是起因于粮草短缺,潜在因素则指向宣抚使司与地方武力的矛盾,这种矛盾扩大来看则是中央与地方的矛盾,并且这种矛盾也不完全体现在经济方面,曲端的养兵之策及其专横跋扈事迹即折射出这种矛盾。何玉红博士曾经指出,南宋初年设置统掌川陕事务的川陕宣抚处置司是为了节制地方武将力量,曲端之死正是南宋政府在陕西建立中央权威、节制地方武将势力的必然结果[14](p.67)。
其二,何乔新据曲端专横跋扈事迹论其有不臣之心,由此推断曲端并非纯臣。宋人的纯臣概念非常清晰,唐介曾问王安石:“(冯)道为宰相,使天下易四姓,身事十主,此得为纯臣乎?”[15](p.99)景德二年(1005年),李沆去世时,宋仁宗曾恸哭大呼曰:“天乎!忠良纯臣,合享遐寿。”[16](p.53)赵甡之《中兴遗史》曾论伪楚时围城之中宋齐愈与李擢“皆非纯臣”[7](p.174)。由此可见,纯臣之义或仅为忠君。宋齐愈之死即因其非忠君,曲端之死亦因其非忠君。就曲端之死,若论其专横犯上,不听调遣,即可谓不忠。尤其在宋廷看来,地方势力膨胀的同时,权力向心是最紧要的政治诉求,而曲端在关陕地区的威望,恰恰是高宗政权最为可喜又最为担心的事情。何乔新之所以说曲端“按兵据险”、蓄养兵力的决策并不可取,主要还是担心高宗再次重蹈覆辙被金人赶向海道,这恰恰还是从忠君思路进行的考虑。建炎四年(1130年)八月,张浚推测金人再次南犯东南,决议与金人全线开战时曾说:“事有不可拘者,假如万一有前日海道之行,变生不测,吾侪虽欲复归陕西,号令诸将,其可得乎?”[7](p.691)张浚的决策显然超出了能力之外,但却折射曲端非忠的同时彰显了自己的忠君态度。王之望尤云:“浚为人,忠有余而才不足;虽有志,而昧于用人,短于用兵。”[17](p.930)张浚举川陕全部兵力与金人决战,全线溃败的结局也再次印证了他的才能有限,但宋高宗却仍认为,“若孜孜为国无如浚”[7](p.777)的人固不少,言外之意也是说张浚的忠君,高宗如此器重张浚的主要原因也正于此。
从以上分析可见,明人何乔新的看法得益于他对南宋初年中央政府政治本位的认识。无论是曲端陕西武将势力身份也好,曲端有不臣之举也罢,都不是其遭遇杀身的单一因素,只有将两者综合起来,以南宋朝廷的政治本位为视角,才能理清曲端之死的真正原因。前文我们已经探讨过曲端之死的两种评说,两种评说都以功过为视角,但两种评说说到底还是以人物评价为基点。明人朱彝尊《书宋史张浚传后》云:“三代直道之遗也,宋之南渡,将帅有人可以战,可以守,自寄阃外之权于浚,丧师动数十万,元气重伤,譬诸孱夫不能复起矣。浚于李纲,赵鼎辈,则劾之于汪伯彦,秦桧等则荐之尚得云好恶之公乎,至曲端之诛,与桧之杀岳飞何以异,而读史者务曲笔以文,致端有可死之罪,不过因浚有子讲学。浚死,徽国公为之作状,天下后世遂信而不疑尔。袁中郎宿朱仙镇,诗云:祠前箫鼓赛如云,立石争镵吊古文,一等英雄含恨死,几时论定曲将军。”[5]这里将张浚杀曲端与秦桧杀岳飞等同论之,实际并不为过,认为“读史者务曲笔以文”,朱熹为张浚作状掩盖了事实,也或为事实。然而,必须清楚的是,这样的观点是出自对张浚的人物评价,这样的人物评价多是停留在道德层面。
张浚杀曲端是否合理,抑或是否是冤案,其根本问题在于该事件是否合法。当然,军法处置军人不能与民事法同日而语,但也有其依据可追究。持曲端冤死论者认为,张浚杀曲端出于张浚忌妒曲端,以及张浚听信了王庶、吴玠的谗言。持曲端该杀论者认为,曲端专横跋扈,不杀则陕西尽失。从道德层面来看,两种论据都有一定的合理性,至于持该杀论者是否为写史者曲笔则另当别论,仅就这一论据而言,并不能判断该案的根本问题。由史料所知,即使曲端不死,也未必能为南宋立功,换句话说,曲端的功绩未必属实。宋金彭原店一战,曲端自拥大兵“以为声援”,吴玠与金人交战,“胜负未决,而端退走”,以致彭原店之败[18]。读史者多记“啼哭郎君”[1](p.270),而忽略彭原店之败。李心传评述建炎三大战败绩时曾云:“曲端者,本王子,尚部曲,张魏公收为主将,端骤得志而骄,白原(彭原店)之败,其气已沮,故富平之役,曲端以为难。”[7](p.450)由此可见,曲端最初被贬的根本原因并不完全是王庶的谗言。至于曲端刚愎自用可能导致川陕尽失的认识,也只是一种推测,并不能作为张浚杀曲端的合理论据。实际上,张浚杀曲端并不违法,吴玠手书“曲端谋反”及曲端“不向关中兴事业,却来江上泛渔舟”的诗句,完全符合审判证据,被冠以“指斥乘舆”的罪责,实属死罪。从这个定罪过程来看,曲端之死确为冤杀,但我们也不能忽视冤狱背后的政治隐情。
抛开道德评判不论,曲端冤狱的政治隐情并不完全指向他存在的隐患。南宋人何俌曾评论张浚云:“富平一战,偶为赵哲离部以取败,夫胜负兵家之常。邓禹有关中之败,子仪有相州之败,孔明有街亭之败,而富平之以速战败者,公非不知陕西兵将上下之情未通也,又非不知临行天语,三年而后出师也,痛念向者海道之幸已出襄汉。今也,敌驻淮甸,有再入吴越之谋,万一犯属车之清尘,纵欲提兵问罪,亦何及矣。此公所以不顾利害,不计胜负,而决于一战也。”[7](p.717)张浚富平之战的失败历来被史家所不耻,此事也再次印证张浚的军事才能之短浅。然而,何俌却认为,张浚之所以高宗临行嘱托不顾后果执意与金决战,主要是考虑阻止金人南犯吴越,以免高宗再度逃亡海上,这样的考虑可能胜过一切的顾虑。若此论合乎一个纯臣的政治标准的话,张浚当受之无愧。我们再来看曲端的作为及其政治主张,会发现他并不符合张浚的忠君意识,其犯上欺下更是有违宋高宗的政治期许。曲端抑王庶、驱王燮、罪吴玠、忌李彦仙,这些个人私利所为致使延安沦陷、彭原店惨败、陕府失守,曲端这些事迹断不可与其赫赫战功同日而语。王智勇曾评价曲端说,曲端抗金浪得虚名,主要因其凌辱上属、排挤同列、专横跋扈,借抗金之名行扩大自己势力之实[19](pp.100-101)。这一评价几乎掩盖了曲端的政治功绩,但至少告诉我们,曲端的政治情操与南宋初年的政治本位大相径庭。
关于南宋初年的政治本位,前面章节已略有提及。宋高宗南渡之后即面临政权重构,但百废待兴之即他必须依靠地方武将实力才能保全政权。然而,地方武将势力的向心力远不如中央文臣,军备补给、军员人数,中央可谓一无所知,地方将领各自为政,这不能不说是宋高宗最为头疼的事情。张浚杀曲端之后曾上报朝廷说:“缘端跋扈之迹显著,臣受陛下重寄,岂有主兵之官,却用藩府荐用,万一事出于意外,臣将何辞以报朝廷。”[7](p.883)藩府之政在南宋初年曾短暂使用,李纲曾借此凝聚军事势力,绍兴四年(1134年)之后,更成为中央政权难以控制的地方势力,绍兴十一年(1141年)宋高宗政权收四大将兵权正由此。张浚所云“藩府荐用”,旨在说明曲端跋扈,这在苗、刘兵变暴发之后,对于宋高宗政权不能不说是一个重大的刺激。黄宽重先生曾指出,苗、刘兵变之后高宗就认识到武将跋扈的危害性,但在绍兴五年(1135年)之前尚无能力削弱武将兵权,为稳固政局,抵御金人,只有以高官厚禄、土地财货来拉拢大将,以强化他们对中央的向心力[20](p.111)。由此可见,南宋初年的政治本位既有抵御外寇,亦有控制内部武将势力。曲端与张浚决策上的不和并非粗浅的军事论能够解释,张浚杀曲端也并非即时的选择,张浚以全家老小保举曲端不反,正值宣抚川陕急需稳定民心之时,但曲端后来彭原店之败及致使李彦仙失守陕府的军事行为,以及与张浚决策分立,则促使张浚认识到曲端实难控制。论史者云曲端冤死,多以抵御金人之功言说,但曲端彭原店之败“其气已沮”。曲端的专横跋扈与南宋初年高宗政权急需向心力的地方势力大相径庭,这是曲端之死的根本政治因素,论史者不可不知。
综上所述,我们大致可以廓清,曲端之死与南宋初年宋高宗政权的政治本位存在一定关系,张浚忠有余而力不足的人物形象,在一定程度上模糊了后世论史者对曲端之死的客观认识。了解南宋历史的人都知道,宋高宗朝主要的政治课题是宋金关系,一切政治主张及政治行为都可能以和战守为中心。曲端身为抗金将领,在宋金交战之即被投狱致死,这难免触犯后世士大夫的道德情感。加之曲端之死缘出张浚的“猜忌”,而张浚虽然屡屡积极迎战,但少有胜仗,浪费了财力、物力,曲端之死便成为张浚被众矢之的的主要罪过。元明士人将张浚杀曲端等同于秦桧杀岳飞,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抗金的主题,张浚抗金之失与秦桧卖国求荣几被画等号。事实上,我们忽略了南宋初年宋高宗政权政治本位在这些冤狱中的作用。
著名宋史专家刘子健先生曾指出,岳飞之死重要原因之一即在于岳飞的精忠与宋代儒家的忠君观念相互抵触[21](pp.203-204)。忠君也即是宋儒所谓的“纯臣”之要旨,只有做到完全符合宋高宗政权主体的目的即为真正的忠君。宋廷南渡,百废待兴之时的主要政治目的或根本政治诉求是政权稳定,建构强有力的中央政权,这便要求地方武将积极地向中央看齐。不过,曲端乃至岳飞,抗金战场上能征惯战,却不听从上级指挥;积极抗金为国为民,却不能理解宋高宗的政治取向。由曲端之死我们也更深层次认识到,南宋初年宋高宗政权的政治本位是建构稳定的中央政权,收兵权或宋金和议也都符合这一政治本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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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系成都师范学院副教授,四川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在站博士后)
[责任编辑张晓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