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制度保障机制为会计监督注入“正能量”
——湖南省益阳市会计监督工作纪实
2014-04-19通讯员胡远高
●通讯员 胡远高
四大制度保障机制为会计监督注入“正能量”
——湖南省益阳市会计监督工作纪实
●通讯员 胡远高
据统计,近三年来,湖南省益阳市各级财政部门共组织158个检查组,对429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了会计监督检查,累计查出各类违规违纪金额 19567.41万元,查补财政收入468.38万元,纠正各类财政违法、违规、违纪金额19099.03万元;对236个违纪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理处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收缴罚款214.90万元。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健全的制度保障机制。通过四大机制,为会计监督注入了“正能量”,有效促进了全市会计监督检查质量层次和水平大幅提升。
把住“四关”健全检查制约机制
检查制约机制是益阳市从以往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总结出来的。在实施会计监督检查过程中,益阳市强调各级财政监督检查专职机构要突出把住 “四关”:
把住“政策关”。规定在每个检查项目实施前,检查组组长要召集检查组成员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并对检查中可能出现的难点问题进行讲解,使检查人员对即将开展的检查项目及其技术难点做到知情在先。
把住“进点关”。严格按照规定于检查实施前三天下达通知,进点同时要在被检查单位张贴公告、设置举报电话,开展检查前组织召开座谈会,以确保检查的严肃性。
把住“纪律关”。要求各检查组在下达检查通知同时,按照《益阳市财政局监督检查人员十不准》的要求向被查单位申明检查纪律,便于被查单位和群众对检查组实施监督。
把住“程序关”。明确从通知下达、进点检查、检查实施、结论下达到处罚告知、决定送达等各个环节都要依法、依规、依程序组织实施,确保各个环节周密严谨。
通过把住“四关”,有力地保障了全市会计监督检查依法、依规、依程序,受到行政处理处罚的236个单位,无一例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案件发生。
“四个契入”健全查前调查机制
查前调查是确保财政监督检查质量的一项基础性工作。积极开展查前调查,既能全面了解被检查单位的基本情况及有会关核算、内控制度等信息,又能为发现和确定检查重点、疑点创造有利条件。为此,益阳市着力健全查前调查机制,将查前调查纳入非现场监管的一项重要内容予以实施。强调各级财政监督检查机构在实施监督检查过程中,要密切找准 “四个契入”,有效保障了“检查一个单位,规范一个行业”的目标实现。
从业务流程契入,了解被查单位基本情况。注重从了解掌握被查单位工作业务流程入手,如管理操作系统、计费系统、账务系统等,彻底抛开以账论账的检查方式,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从内控制度契入,查找被查单位重要风险点。注重通过分析被查单位内控制度,找出容易出现问题的风险点和关键环节,如岗位制约、招投标等业务,将其作为下步检查的重点方向。2011年,在对安化县某乡镇财务实施会计监督过程中,发现出纳、会计岗位制约机制不严,经清理库存、核对银行账户,查实该单位出纳挪用公款312.00万元的严重犯罪事实,按规定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从行业特点契入,发现被查单位存在问题的线索。注重建立被查单位信息资料库,归集、整理日常监管中各类企事业单位历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情况,为合理选定被查单位提供科学依据。分析被查单位核算方式是否符合会计准则规定,综合对其主要业务模式和经营成果进行分析,查找被查单位可能采取的各类违规应对之策,对发现的疑点、线索和问题,在现场检查时给予重点关注。以2013年的一次检查为例,在对某科研所实施会计监督过程中,通过了解其行业工作,发现该所在科研业务之外,代上级主管部门履行林业调查任务,经跟踪调查、顺藤摸瓜,一举查出其于2011年—2012年度会计期间隐匿、截留、挪用应上缴财政收入109.54万元的违法事实。
从沟通协调契入,分析被查单位资金使用绩效。注重完善沟通机制,向被查单位领导及会计人员宣讲相关政策取得支持。通过召开座谈会,宣讲规范会计行为的重要现实意义,赢得被查单位的理解支持。通过统计、核实财政资金到位及拨付、使用、管理等情况,评价被查单位相关财政资金取得的社会效益,为规范资金管理、厘清监管思路打下基础。2013年9月,市本级针对今年会计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一些普遍性问题,积极与有关单位、部门沟通协调,通过开展座谈、调研,在广泛征求机关企事业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出台了《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监督工作的通知》(益政办发【2013】43号),从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核算、强化管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等四个方面,就机关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两跟两访”健全跟踪回访机制
跟踪回访机制是益阳市围绕会计监督检查的工作特点,在工作方法上的一项创新。通过“两跟两访”,达到了主动延伸服务触角、加强源头治理的目的。
“两跟”:一跟措施制定。检查处理决定下达后,要求检查组指定专人主动对被查单位落实处理决定、制定整改措施情况进行跟踪。对规定期限内未上报整改措施的,每周电话催促一次,让被查单位知道自己的问题有人跟踪。二跟整改落实。被查单位整改措施制定上报后,检查组每月通过电话定期询问被查单位整改落实情况,并作好详细工作记录,让被查单位明白问题整改必须落实。
“两访”:一访检查成果。实施必要回访是巩固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成果的需要,也是解决少数单位屡查屡犯的重要方法。坚持每半年对被查单位进行一次实地回访,发现整改措施不力,违纪问题“死灰复燃”的,列为复查对象,组织检查组进行重点复查。二访社会反响。对已经办结的案件,坚持每年集中时段,采取会议座谈、电话咨询、问卷调查等形式,了解问题查处取得的社会震慑警示效应,摸查被查单位是否存在新的问题苗头,对经过多次查处问题仍得不到解决的,要主动回访有关部门详细了解问题未能解决的原因并提出解决建议。三年来,全市各级财政监督检查专职机构对136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实施了“两跟两访”,督促制定、落实整改措施512条;对26家企事业单位进行了回访复查,有效避免了违纪违规问题的重复发生。
“两防两控”健全内部控制机制
为进一步提高内控管理能力,有效预防会计监督检查风险,更好地保障各项工作正常运行,近年来,根据财政监督不同岗位和层次权力运行的特点,益阳市着力健全内部控制机制,确保权力规范运行。市局明确要求各级财政监督检查专职机构在实施会计监督检查时,要认真抓好“两防两控”,确保了全市会计监督检查公开、公正、公平。
“两防”:一防暗箱操作。积极推行查前公示,坚持检查单位公开,检查程序公开,并将权力事项的执行主体、执行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加强检查人员的行为规范教育引导,增强合规操作、预防案件风险的观念和能力,着力提高防范意识。二防责任推卸。逐人逐岗明确权力的性质、来源以及权力使用的范围、内容和可能出现的责任种类、性质。严格操作流程,逐项确认权力行使依据、程序、时限,有效防止相关责任问题的发生。
“两控”:一控检查人员。加强内控动态管理,合理调配检查人员,明确各自工作职责。发挥骨干带动作用,对可能引发的风险及时采取防控,做到事前预防。切实加强对检查人员的管理和监督,明确问责对象和问责重点,将程序违规、执行不力、行为失范作为行政问责的重点。二控检查行为。加强对检查人员工作质量的监督和考核,坚持将会计监督检查业务与廉政建设同布置、同检查、同汇报,发现检查程序不规范、越权行事、执法不严、行政行为违法等问题严肃处理,严防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
(本栏目责任编辑:周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