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商业银行非利差盈利模式比较与分析
2014-02-28陈险峰
陈险峰,李 丹
(1.广州市财经职业学校,广东 广州 510095;2.中国工商银行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广东 广州 510530)
西方发达国家的商业银行,已形成利息收入与非利息收入业务均衡发展的盈利模式,而我国的商业银行仍保持以利差收入为主体的传统运营模式。非利差主导型盈利模式是20世纪80年代在金融自由化和金融创新的推动下,随着中间业务的发展以及在混业经营模式下逐步发展起来的,其以零售银行业务、中间业务和私人银行业务为载体,典型表现是层出不穷的银行产品,涵盖了综合代理、金融中介和业务顾问等,起到金融服务的功能。
非利差盈利模式是指在商业银行的盈利来源中,非利差收入是最主要的盈利来源。这种盈利模式的银行主要是市场经济比较发达的欧美国家,基本是混业经营的全能型银行,发展中国家比较少。
一、中、美银行业非利差盈利模式的发展
(一)美国银行业非利差盈利模式的发展
直到上世纪80年代初期,美国银行业依然是利差收入占主导的盈利模式,非利息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徘徊在20%左右。但此后伴随着利率、汇率自由化,金融市场竞争的不断加剧,传统信贷业务在商业银行中的地位逐步下降。同时,金融体系向证券化方向演进,金融服务与产品的界限模糊,大量新的市场参与者能够开展原来主要是由银行从事的业务,非金融业公司通过证券形式进行直接融资的比例逐步增大,商业银行明显感受到,依靠传统的利息收入已经不能满足银行发展的需要。在此情形下,商业银行在努力降低经营成本的同时,积极拓展服务和产品范围,通过多元化、综合化的经营方式,以综合金融服务集团、全能银行的形式,将商业银行服务与投资银行等业务融为一体,创新了大量金融工具和服务模式。此举取得了很好的效果,非利息收入在银行总收入中的占比稳步提高,非利息收入的增加不仅有效的扩大商业银行的收入来源,更有利于商业银行分散风险,也使得美国商业银行的主要收入来源从过去单纯依靠利差收入向多元化的中间业务发展。
(二)中国银行业非利差盈利模式的发展
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是从20世纪80年代才逐步开展的,根据2001年7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在该规定中明确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定义:即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是指不构成商业银行表内资产、表内负债,形成银行非利息收入的业务。
在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可以分为狭义中间业务和广义中间业务两大类。
狭义的中间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以代理人的身份为客户办理的各种业务,目的是为了向客户收取手续费,主要包括:代理类中间业务、支付结算类业务、银行卡业务、咨询顾问类业务和基金托管类业务。表外业务是指未列入资产负债表,但同表内资产业务和负债业务关系密切,并在一定条件下会转为表内资产业务和负债业务的经营活动。主要包括担保或类似的或有负债、承诺类业务和金融衍生业务三大类。
广义的中间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不需向外借入资金和不必动用自己的资财,利用自己的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和现代电信技术与设备,替广大客户办理各项收付,进行担保和其他委托事项,提供各项金融服务,并收取手续费的中介业务。商业银行既可作为当事人直接参与交易,也可以中间人、承兑人、保证人、代理付款人或其他中间代理人的身份,或者以票据关系人和服务者的身份安排交易或间接参与交易,并从中收取一定的手续费、管理费、安排费等,所以称之为广义的中间业务。
2002年,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落实〈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该文中,中国人民银行将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分为九大类:支付结算类、担保类、银行卡业务、承诺类、代理类、基金托管业务、咨询顾问类、交易类及其它类。
二、中美商业银行非利息收入构成特点分析
在非利差主导的盈利模式下,商业银行的利息收入在总收入中的比重不断下降以及非利息收入的比重不断提高。本文将以中美两国银行业为例进行对比分析。
(一)美国商业银行非利息收入构成分析
从表1可以看出,2011年美国商业银行的非利息收入在营业收入中的比重为31.86%。
通过表2可以看出,美国银行业非利息收入构成呈现以下特点:
1.传统收费业务是非利息收入的重要来源,美国银行业非利息收入中,三分之一来源于传统业务,其中占比最大的是对存款账户收取的管理服务费用。2011年的非利息收入构成中,存款账户管理费、交易账户的收益及费用和信托业务收入所占比例分别达到15.28%、11.89%和12.7%。
表1:2007年~2011年美国商业银行的非利息收入占比情况表(单位:千美元)
表2:2007~2011年美国商业银行的非利息收入构成情况表(单位:千美元)
2.交易类、投资银行类及保险类业务等是美国商业银行重要的非利息收入来源。2011年,代理销售保险产生的佣金和手续费等以及交易类、投资银行业务收入(包括财务顾问及经纪、发行承销等手续费和佣金)等约占非利息收入的14%,这个比例相比次贷危机前有所下降,但仍是重要的收入来源之一。
3.“其他非利息收入”占比较大。主要包括出售资产产生的收入、办公楼的运营、房地产的投资、租赁收入、交易资产实现和未实现的盈余,还包括了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收入、数据处理服务收费、跨行使用ATM的收费以及其他服务收费等,这类收入是美国商业银行非利息收入的另一项重要来源。2011年占总比达到49.4%。
(二)中国商业银行非利差收入分析
通过表3、表4可以看出,我国商业银行非利息收入的发展特点:
1.非利息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虽然还不高,但正在逐年提升。我国商业银行在继续保持代理、支付、结算等传统中间业务较快增长的同时,加快了投资理财、基金托管、电子银行等中间业务的创新步伐,中间产品种类日渐丰富,业务品种现在已发展到了上百个,相应的,中间业务收入已经成为我国商业银行越来越重要的收入增长点。从表3可以看出,我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非利息收入在营业收入中的比重均达到20%左右,而且除中国银行的增长趋势有波动外,其他三大行均呈现明显的上升趋势。
2.从收入结构看,传统支付结算类业务依然占非利息收入较高比重。在我国商业银行的非利息收入中,代理、结算和银行卡等传统中间业务仍然是中间业务收入的主要来源。从工商银行2011年报数据来看,清算结算、银行卡和现金管理业务收入合计占比接近40%。
3.新兴类型业务带来的收入规模不断扩大,但非利息收入结构还需进一步优化。国内商业银行投资银行及理财等新兴业务收入在收入结构中占比逐年增加,在工商银行和农业银行的中间业务收入构成中,投资银行业务收入分别占20.71%和27.25%,建设银行的占比也接近20%;信托及托管业务和担保及承诺业务占比虽然不高,但近年来却有了较快的增长。同时,依托网络的广泛应用,电子银行业务发展较快,包括自助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以及电话银行等业务年交易量连续增幅超过100%;居民投资理财需求急剧增加促使国内理财产品市场规模快速增长,国内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发行数量和发行规模大幅度提高,这些都扩大了国内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入的规模。
(三)中美商业银行非利差盈利模式的差距对比
尽管我国商业银行的非利差收入增速大幅提高,但从盈利结构和产品构成来看,我国商业银行与美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主要存在以下三方面的差距:
1.美国商业银行的非利息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高于国内商业银行。美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入在营业收入中的占比大多高于30%,截止2011年,我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平均占比只有20%,仍有一定的差距。
2.美国商业银行风险型,且具有高附加值、高收益的中间业务发展较好。由于两国的经营环境和监管制度存在的较大差异,美国商业银行在资产托管、投资银行、保险产品和信用卡等业务的收入占比不断提高,且明显高于国内商业银行。
3.业务种类和经营品种比国内银行业更丰富,更加多样化。与我国商业银行相比,美国商业银行经营的中间业务品种至少是我国现有业务品种的2倍。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品种未来还有多方面的拓展空间。
表3:2008~2011年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情况表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表4:2011年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构成情况表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三、启示及借鉴
(一)启示
与美国银行业相比,我国商业银行属于典型的利差型盈利模式,对贷款利息收入的依赖性更高。利率市场化进程的推进和竞争的加剧将对利差收益带来严重冲击,利差盈利模式将面临极大的挑战。为适应新的环境变化, 我国商业银行需要借鉴国际先进银行的发展经验, 进行盈利模式的转型,逐步走向利差与非利差并重发展的盈利模式。
因此,为了实现两种盈利模式的并重发展,商业银行应在优化传统业务的同时,积极整合内外部资源,开拓新的盈利增长点。在经营模式上实现从粗放式、外延式向精细化、内涵式的根本性转变。商业银行发展需从原来的规模导向向价值导向转变,从原先追求量的发展向追求质的发展转变,其核心是走较低资本消耗、高收益和多元化的发展新路,通过内生资本的增长,实现可持续发展,通过优化资产结构和调整业务结构,不断优化和改善以利差为主要来源的盈利模式。
(二)我国商业银行向非利差盈利模式转变的发展建议
非利差型盈利模式是我国商业银行盈利模式转型的方向,而盈利模式的转变主要通过经营模式的转变来实现,转变经营模式的途径主要在于:
1.发展新型的中间业务。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收入来源主要在于传统的存贷款业务,因此造成出现商业银行业务竞争的高度同质化的局面。在新的竞争形势下,我国商业银行需要借鉴国际银行业的经验,逐步完善中间业务发展机制,积极开办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金融理财产品及中间业务品种,增加中间业务的收入,以降低对利息收入的过分依赖,通过差异化竞争来提高非利息收入占比,使商业银行的盈利模式由传统的利差主导型转变为利差主导型和非利差主导型并重发展的模式。
2.拓展和创新个人金融业务,走对公对私业务均衡发展之路。从业务结构来看,我国商业银行对公业务仍占较高比重,而从贷款的结构来看,对公贷款占总贷款的比重超过80%。这说明,受传统盈利模式的影响,商业银行将主要资源放在了能促进银行规模迅速扩张和能迅速为商业银行带来丰厚利润的对公业务上面,而个人金融业务的发展则相对较慢,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和收入分配机制的调整,我国居民收入水平、消费能力、投资理财意识明显提高,消费理念和消费习惯逐渐的发生改变,这为商业银行开展个人金融业务提供了重要的基础,居民个人对金融服务的需求也正从简单的存贷款、代收代付业务向高附加值、高收益的投资理财服务转变,因此,个人金融业务存在巨大的利润空间,商业银行要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变化的趋势,加大对个人金融业务的营销拓展力度,走对公对私业务均衡发展之路,促进盈利模式的转型。
3.积极优化业务结构,尤其是信贷业务结构。净利差的相对稳定是银行盈利模式转型的基础,信贷业务在未来的一段时期内仍然是我国商业银行重要的盈利增长点,优化盈利模式绝不是要放松传统信贷业务。而是在保持原有经营优势的基础上,合理配置信贷资源在不同客户、不同行业、不同区域的之间的分布,支持有前景、有效益的信贷需求,引导个人贷款与公司贷款、传统与新兴业务、表内外业务、信贷与非信贷业务等协同并重发展的优质高效信贷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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