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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主神明”内涵探析
——“总统魂魄,兼赅意志”❋

2014-01-26邵祺腾王克勤杨秋莉

中国中医基础医学杂志 2014年1期
关键词:魂魄心神灵枢

杜 渐,王 昊,邵祺腾,李 黎,王克勤,杨秋莉

(1.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临床基础医学研究所,北京 100700;2.黑龙江省中医研究院,哈尔滨 150036)

“心主神明”是中医学运用藏象学说一元化地阐述人体复杂生命活动规律的假说,它认为人的生命活动最高主宰是“心神”[1]。心神主导着精神心理活动,这是“心主神明”的重要内涵。但人类的精神活动十分复杂,《内经》用五行归类的方法,按其与五脏的关系,将其归纳为神、魂、魄、意、志“五神”。五神分别以五脏为之舍,其中除心藏神外,余为肝藏魂、肺藏魄、脾藏意、肾藏志,因此五脏又有“五神脏”之称,这是根据其职能分工及层次高低的一种分类方法。《灵枢·本神》说:“生之来谓之精,两精相抟谓之神,随神往来者谓之魂,并精出入者谓之魄……心有所忆谓之意,意之所存谓之志”,心神是属于最高层次者。神魂魄意志分而为五,但合而为一,都属于“心主神明”的范畴[2]。正如《医门法律》所言:“心为五脏六腑之大主,而总统魂魄,兼赅意志。”

1 心神总统魂魄

1.1 魂魄概念

《左传·昭公二十五年》有云:“心之神爽,是为魂魄。”可见,早在春秋时期人们已经认识到“魂魄”是心神主导的精神活动现象,属于精神范畴。神、魂、魄三者之间关系十分密切,可以认为神为之本体,魂魄则为其表现,根据其特点又有阴阳之分,即魂为阳神,魄为阴神。正如《类经·藏象类》所言:“神者,阴阳合德之灵也……惟是神之为义有二,分言之,则阳神曰魂,阴神曰魄。”先秦时期以“魂魄”概念来表达精神意识已很普遍,但也有将其视为精神实体者,以致后来道教发展成“三魂七魄”说。《内经》在“形神合一”思想影响下,坚持了唯物主义的“魂魄观”,认为“生之来谓之精,两精相抟谓之神,随神往来者谓之魂,并精而出入者谓之魄”(《灵枢·本神》),指出魂魄同神一样,也是以精气为物质基础的。《灵枢·本脏》所言“五脏者,所以藏精神血气魂魄者也”,进一步指出魂魄也是以“脏”为所依附之形。

1.2 魂与心神

魂是指与心神相伴随的一种精神活动,故《灵枢·本神》曰:“随神往来者谓之魂。”也就是说,魂在心神的指挥之下反应迅速,亦步亦趋地进行意识思维等精神活动。“往来”作为一个时间概念,包括有过去、现在、未来的含义。魂随神往来的活动,也就包括了对以往的记忆、分析、归纳、总结,对当前的具体实施、操作,对未来的策划、谋略等精神活动。《左传注疏》将“魂”称为“附气之神”:“附气之神者,谓精神性识,渐有所知。”《朱子语类》所言“人能思虑计画,魂之为也”,戴震所言“心之精爽,有思辄通,魂之为也”,皆说明古代先贤已认识到,魂是在心神主导下逐渐发展形成的思想意识、情绪思维和知识技能等精神活动。

《素问·六节藏象论》曰:“肝者,罢极之本,魂之居也。”魂所以藏之于肝,是因魂的活动以肝血为物质基础,肝的藏血功能正常,则魂有所舍而得以安藏。故《灵枢·本神》曰:“肝藏血,血舍魂。”肝为“将军之官“,所以能“谋虑出焉”,其所藏之“魂”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由此可见,魂随神共同进行着高级精神活动,二者关系密切但又有所区别。以精与神对言之,精为阴而神为阳;以神与魂对言之,则“神为阳中之阳,而魂则阳中之阴也(《人身通考·神》)。”《人身通考》又云:“盖神之为德,如光明爽朗,聪慧灵通之类皆是也;魂之为言,如梦寐恍惚,变幻游行之境是也。神藏于心,故心静则神清。魂随乎神,故神昏则魂荡。”可见魂是比神层次较低的精神活动,并与睡梦有着密切的关系。正如唐容川所说:“夜则魂归于肝而为寐,魂不安者梦多(《中西汇通医经精义·五脏所藏》)。”

魂所概括的精神活动很广,据文献记载除“精神性识”、“思虑计画”及睡梦外,还与随意运动、精神调节、视觉感知、性格勇怯等有关。如“人之运动,皆神魂之所为,肝藏魂,故为罢极之本”(《素问释义·六节藏象论》),“昼则魂游于目而能视”、“魂不强者虚怯”(《中西汇通医经经义·五脏所藏》)等。当代名医方药中在其所著《辨证论治研究七讲·藏象论》中还说:“魂的作用就是人体在心的指挥下所表现的正常兴奋或抑制作用。”魂所概括的诸多精神活动,虽然大多与肝有关,以“肝藏血”、“肝主疏泄”为生理基础,但“心者五脏六腑之大主也”,终究还是在心神主导之下[3]。

1.3 魄与心神

魄,是指人体某些本能性的反应和活动能力,因其是与生俱来的,故《左传·昭公七年》曰:“人生始化曰魄。”《灵枢·本神》进一步认为:“生之来谓之精……并精出入者谓之魄。”这不仅明确指出魄是与生俱来的,更强调了魄是以精为物质基础的。所以若以精与神对言之,精为阴而神为阳;若以精与魄对言之,则精为阴中之阴而魄为阴中之阳。“出入”是指活动的指向性,包括由内向外和由外向内。魄并精出入的活动,也就包括了内向的本能感知和外向的本能反应动作。正如《左传注疏》所云:“初生之时,耳目心识,手足运动,啼哭为声,此魄之灵也。”可见魄是婴儿出生后不学即会的先天本能感觉、反应和动作,如心跳呼吸、吮乳吸食、消化排泄、啼哭嬉笑、耳听目视、手足运动、皮肤感觉等,皆是魄活动的表现。关于魄所概括的精神活动,后世有很多论述,如《类经·藏象类》曰:“魄之为用,能动能作,痛痒由之而觉也。”戴震所言:“盖耳之能听,目之能视,鼻之能臭,口之知味,魄之为也。”今人在此基础上对魄的认识又有所发展,如方药中指出,魄也包括了“人体本身所固有的各种生理调节代偿功能”(《辨证论治研究七讲·藏象论》)。由此可见,魄是一种不受内在意识支配的能动作用表现,是一种本能的无意识活动,因此与源于先天的元神关系更为密切。这种精神活动与后天发展起来的识神比较,虽然是比较低级的,但其蕴含的能量和作用却是不可忽视的。

《素问·六节藏象论》曰:“肺者,气之本,魄之处也。”魄所以藏之于肺,主要与肺主气的功能有关。故《灵枢·本神》曰:“肺藏气,气舍魄。”魄所概括的与生俱来的呼吸、啼哭、皮肤痛痒等本能活动,都是以“肺主气、“主皮毛”为其生理基础,而魄所概括的机体本能的生理调节和代偿机能,正是“肺主治节”的具体体现。尽管魄与肺二者密切相关,但作为“相傅之官”的肺是在“君主之官”心的领导之下行令的,所以魄的活动终究还是在心神主导之下的[4]。

1.4 魂、魄皆由心神所统领

“魂”与“魄”,一为阳神,一为阴神,虽有阴阳之别,但二者却有着密切联系,都是在心神主导之下的精神活动,所以常并称为“魂魄”。在正常情况下二者不能分离,无魂则无以言魄,无魄则不足论魂。正如《朱子语类·鬼神》所云:“魂神而魄灵,魂阳而魄阴,魂动而魄静……二物不相离。”“魂”与“魄”二者阴阳对立统一于心神之中,如果这种关系遭到破坏,则必然会影响心主神明的功能而危及生命,故《抱朴子·内篇》说:“人无贤愚,皆知己身有魂魄,魂魄分去则人病,尽去则人死。”

2 心神兼赅志意

2.1 志意概念

《灵枢·本神》曰:“所以任物者谓之心,心有所忆谓之意,意之所存谓之志。”从广义上说,志意都是指心“任物”后所进行的意识活动,是随后进行的更复杂更高级意识思维活动“思”、“虑”、“智”的基础。人们对客观事物的认识过程,就是由感觉到思维来完成的。认识的开始阶段,心所任之物只是由感官所获得的表面的、个别的现象,即所谓感觉和知觉。感知是思维的材料,思维以感知为内容,通过思维,心所任之物将升华成本质的、全面的、有内在联系的概念。在这一完整的思维过程中,志意所承担的是前期对感知材料的记忆和存储,以为之后的理性思维奠定基础,即所谓“因志而存变谓之思”(《灵枢·本神》)。因此可将“志意”理解为在心神主导之下由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过渡阶段。

荀子将志、意二者结合起来构成“志意”一词,相当于现代心理学之“意志”。按朱熹、王夫之的观点,二者的区别在于:志是“公然主张”的目的,意则是“私地潜行”的动机;志是“未有事而预定”的自觉心理活动,意则带有“因一时之感动”的随意非自觉性质;志具有“一定而不可易”的持久性与稳定性,意则是“心所偶发”、“乍随物感而起”的短期性与偶然性。因此,志意概括了目的与动机的性质以及二者的关系。陈孝禅指出,这是“能动的意识”或者说是“意识的能动方面”,故属于人身之神的范畴,由心神所主。

《灵枢·本脏》又说:“志意者,所以御精神,收魂魄,适寒温,和喜怒者也……志意和则精神专直,魂魄不散,悔怒不起,五脏不受邪矣。”指出“志意”还具有对其他精神活动的驾驭、调控及对外环境的适应作用。强调“志意”能收摄“魂魄”,说明志意是比魂魄更高级的精神活动。志意、魂魄都属于精神范畴,是在心神主导之下不同层次不同作用的精神活动,因此“志意”对“魂魄”的收摄作用,仍属于“心主神明”功能的一部分。

2.2 意与心神

“志意”并称,泛指一种意识活动,但二者还是有区别的。正如《证治准绳》所言:“志意并称者,志是静而不移,意是动而不定。”“意”的内涵主要有二:一是《灵枢·本神》所说“心有所忆谓之意”,是指记忆功能而言;二是《增韵·志韵》所言“意,心所向也”,是指一种意念、意向活动,这种意识活动属于初步的思维,因尚未完整而具有不确定性,故《类经·藏象类》说:“谓一念之生,心有所向而未定者曰意。”《证治准绳》所言“意是动而不定”,也是这一含义。因此王夫之把“意”定义为“欲有所为”,这相当于现代心理学中意志过程的初级阶段,即动机斗争阶段。“意”有时也泛指意识思维,如“谨察病机,以意调之”。此外,“意”还引申出意义、意思、情意、意味等含义,这些都属于精神活动,因此都由心神所主。

《灵枢·本神》所言“脾藏营,营舍意”,一是说明五神之“意”藏于五脏之“脾”,更强调了所以藏之于脾,乃因脾所化生的营血是其物质基础。脾主运化水谷精微,化生营血,为后天之本。后天形成的记忆思维能力,是随着后天精气对先天不断充盈而逐渐发展起来的,所以“意”的活动也就是以“脾主运化”为生理基础的“脾主思”、“脾藏智”(《难经》)的功能体现。虽然“意”与脾密切相关,但“心为五脏六腑之大主”,所以仍是在心神主导之下的。

2.3 志与心神

“志”的含义也很多,《灵枢·本神》所言“意之所存谓之志”,是专指记忆的存储而言,即将心所追忆的事物保留下来的过程。“意”和“志”都具有“记忆”的含义,但前者重在回忆,相当于识记信息的提取;而后者则重在存记,相当于识记信息的保持。《荀子·解蔽》所言“人生而有知,知而有志,志也者,臧也”,即为此义。《墨子·经上》曰:“勇,志之所以敢也。”此“志”有志向、意志之义。“意已决而卓有所立者,曰志”(《类经·藏象类》),是指在“意”的基础上加以确认,因此具有相对的完整性和确定性,有更明确的目标而专志不移,即《证治准绳》所言:“志是静而不移。”这相当于现代心理学意志过程的目的执行阶段,即经动机斗争而确立奋斗目标去执行的过程。正如《墨子·经说上》所言:“志行,为也。”“志”有时又指心理活动的指向和集中,即唐容川所说“志者,专意而不移也”,这一含义相当现代心理学所说的“注意”。此外,“志”有时还代表情绪、情感活动,如《素问·四气调神大论》:“以使志生”、“使志无怒”、“使志安宁”、“使志若伏若匿”。《素问·阴阳应象大论》:“肝在志为怒”、“心在志为喜”、“脾在志为思”、“肺在志为忧”、“肾在志为恐”等。总之,“志”的诸多内涵都没有脱离精神的范畴,因此皆由神明之心所主。

《灵枢·本神》“肾藏精,精舍志”一语,道出了五神之志藏于五脏之肾的道理,乃因肾所藏之精是“志”的物质基础。《素问·上古天真论》曰:“肾者主水,受五脏六腑之精而藏之。”精生髓,髓上注于脑,“脑为髓之海”(《灵枢·海论》),故《内经》称“头者精明之府”(《素问·脉要精微论》)。这一论点,启发了后世对“脑髓”与存记、思维、意志等精神活动关系的认识,可以认为是后世“脑主神明”说的萌芽。但从“心主神明”的角度看,“志”实际上是在心神主导下,以“肾藏精”为生理基础的心理活动,其中包括了“伎巧出焉”。

2.4 志、意皆由心神所统领

意、志分而言之为二,但合而言之为一。因其都具有记忆、思维、意志等内涵,所以古代常将其并称为“志意”[5]。志意概括了很多高级的精神活动和有意识的调控能力,这些都属于人身的狭义之神,即心理活动的范畴。心为君主之官,“精神之所舍也”(《灵枢·邪客》),主导着全部的精神心理活动。因此可以认为,志意是在心神统领之下实施的一部分“神”的功能。正如朱熹所言:“志者心之所之”、“意者心之所发”(《朱子语类·卷五》)。从志意的物质基础和生理基础来看,虽然“脾藏营,营舍意”、“肾藏精,精舍志”,但二者也是不可截然分开的。肾为先天之本,藏精之处;脾为后天之本,气血生化之源,二者相互资生、相互转化。精血充则志意强,精血相合才是记忆、思维等意识活动的物质基础。精血的化生虽然与脾肾功能密切相关,但也是在“五脏六腑之大主”心神的主导之下,所以说心神“兼赅志意”。

3 小结

综上所述,人身之神虽有神、魂、魄、意、志五神之别,但这只不过是对人身之神活动不同层次、不同内涵、不同阶段的概括而已。其中心神为最高统帅,魂魄、意志都是在心神统领之下进行的各有分工的精神活动。这些活动虽有分工,但在心神的主导下又相互联系或制约着。这些精神活动,都是以心神主导之下的五脏功能活动为其生理基础,以五脏所藏的精、气、血为其物质基础。因此神、魂、魄、意、志分而言之为五,但合而言之仅为一“心神”尔。所以张介宾说:“人身之神,唯心所主……外如魂魄志意五神五志之类,孰匪元神所化而统乎一心(《类经·藏象类》)。”喻昌亦说:“心为五脏六腑之大主,而总统魂魄、兼赅志意(《医门法律·先哲格言》)。”

[1] 王克勤.心主神明论[J].家庭中医药,2009,16(11):58.

[2] 杨秋莉,张伯华,孔军辉,等.中医心理学“心”的概念剖析[J].中国中医基础医学杂志,2012,18(8):819-822.

[3] 胡霜,王欣,杨秋莉.中医心理学魂魄理论及其临床意义[J].中国中医基础医学杂志,2012,18(10):1064-1065.

[4] 王鸿谟.中医神魂魄理论及其科学性[J].北京中医,2004,23(12):363.

[5] 张振华,王克勤,王昊,等.中医心理学对“意志”的认识[J].中医杂志,2013,54(4):295-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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