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民主议事与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
2012-08-15杨长河
★ 杨长河
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民主议事是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丰富与完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不断成熟与完善的一个重要表现,是我国推进民主政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应值得探索和加强。
一、民主议事是扩大公民政治参与的迫切需要
民主议事是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坚持以人为本为核心的科学发展观在扩大公民政治参与中的体现,也是新的发展时期,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社会管理,表达合理合法诉求,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调动经济社会建设力量的迫切需要。
一是科学和谐发展需要。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目标就是逐步建立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决策者只能由选举产生的代表承担,而决策更多地牵涉社会成员的利益,是大家的共同事务,需要大家的广泛参与和支持,加之社会主义中国的任何决策,都以维护好、实现好和发展好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宗旨,民主议事正好适应了这样的要求,广泛的主体参与重大决策的协商,便于广开言路,汇集民智,集中民意,系统综合各方面的利益诉求,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合法、合理的权益最大限度地实现。同时,在议事过程中使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特别是不同的意见和建议得到表达,既服从多数,又尊重少数,使决策更加科学、合理促进科学和谐发展。
二是密切党群关系需要。当前,社会思想呈现新趋向,价值观念更趋多元化,社会“仇官”、“仇富”、“仇腐”的心态日益突出,党群干群关系面临很多矛盾和问题。一些干部滋生享乐主义、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缺乏与群众打交道的思想、能力和热情,思想上的“怕”(怕权力弱化、怕损失利益、怕承担责任),工作上的“浅”(主体不够广泛、内容不够丰富、层次不够高),机制上的“虚”(程序不够规范、机制尚未建立、监督机制不够完善)较为突出,从而导致“决策一出台、矛盾跟着来”、“一边施政,一边制造矛盾”等现象的出现,存在着脱离群众的危险,影响党的执政根基。推行民主议事,建立高效有序的利益诉求和协调机制,将重要工作及群众关注的问题,以民主议事方式进行集体讨论、决策,扩大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变干部“代民做主”为“民事民定”,把群众上访转变为干部下访,等群众上门办事转变为干部主动下基层接事,进一步密切与广大人民群众的联系,能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地方经济社会建设主人翁意识和积极性,不断凝聚发展合力。
三是创新社会管理需要。随着经济体制、社会结构、利益格局、思想观念等发生深刻变化,城乡、区域发展不协调,各社会阶层和群体之间的利益冲突趋于明显,以国家强制力为保障的单向管理形式,不足以满足社会发展需要,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相适应的中国特色社会管理模式成为当前紧迫的重要工作,而创新社会管理模式必须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作用。民主议事以其独特的直接性、广泛性、经常性优势,能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参与社会建设、社会管理,使社会管理更加科学化、人性化、民主化。
二、民主议事要确保公民政治参与的有序性
民主议事作为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重要形式,必然要以有序性为保障,这里的有序性是指参与要符合政治法律规范,并采取恰当的方式和途径进行民主议事。
一是民主议事要坚持合法性。有序性首先是一个合法性的概念。现阶段在社会利益关系方面存在一些复杂而深刻的矛盾,这应当通过合法有序的方式来表达利益诉求。民主议事作为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丰富和完善,其旨在通过引导公民有序政治参与,通过宣传、解读地方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重要工作安排、重点工程项目的相关情况,征集群众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意见和建议,解答各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和民生问题,及时有效化解各种疑难问题、复杂问题、重大利益矛盾和突出问题,从而进一步引导公民通过合法的途径表达利益诉求,促进党委、政府了解公民的合法利益诉求,在决策、工作中通过合法方式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由此可见,民主议事作为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有效载体之一,是在社会主义法制框架内对政治参与的扩大,这就要求公民强化法治观念,依法进行政治参与活动
二是民主议事要坚持科学性。有序性也是一个科学性的概念。民主议事的对象包括经济社会建设的各方面重大事项,是经济的必须要遵循经济规律,是社会的必须要遵循社会发展规律,只有按照客观规律进行民主议事。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才能得到科学有效解决,群众的合理、合法诉求才能得到有效保障,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才能有机统一。才能实现拓宽群众参政议政渠道,强化社会监督,广泛集中民智,建立党委、政府与人民群众交流沟通的平台,提升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制化水平,改进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三是民主议事要坚持有序性。这里的有序是一个狭义的概念,就是要有一定的程序,没有一定的秩序,各唱各的调,各吹各的号,那不仅达不到民主议事的效果,而且会影响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在深层次上伤害党群干群关系,产生较严重的负面社会效应。为了确保民主议事工作的有序性。应探索制订出台《民主议事制度》,明确民主议事机构及主题、参与人员及群体范围、注意事项、管理机制,使民主议事工作做到有目标、有计划、有行动、有效果、有动力。
三、创新民主议事工作,努力扩大公民政治参与
民主议事在不同的时期,不同的工作,不同的工作阶段,其主题都不尽相同,要适应时代的发展、工作的推进,就要求我们要不断创新民主议事工作,适应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要求,促进公民有序政治参与。
一是要把提升议事层次作为重要抓手。民主议事既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也不能只当弹匠不做事,更不能遇到矛盾绕道走,要进行科学的选择。一方面,要转变思想观念。人民群众通过合理的途径和必要的程序参与政治生活,是发展民主政治的重要条件和内在要求。当前,群众要求政治参与的呼声日益高涨,规范公民政治参与行为,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是我国当前及今后很长一段时间的重要任务。各级党委、政府要将民主议事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常规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要从夯实群众基础,加快民主政治建设进程的角度,增强党政领导干部政治思想教育,牢固执政为民的意识,增强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观念,增强民主议事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真正做到听民意、汇民智、纳民言。另一方面,扩大议事范围。民主议事作为党委、政府与人民群众交流沟通的一个平台,作为一个正式的固定会议,它提交的议题和会议讨论的内容就必须围绕绝大多数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事项,围绕群众普遍忧心的事情,围绕各级党委、政府的指示精神来贯彻落实,既可以是社会治安、计划生育等政务类内容,也可以是财务公开、财务收支等财务类内容,还可以是勤政廉洁、工作建议等方面内容。总之,它所议的内容必须具有普遍意义和广泛影响。另外,还要提升议事层次。民主议事已在我国实践多年,一些地方形成系列制度健全、程序规范、效果明显的做法,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建议中央、国务院对基层开展民主议事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总结、归纳、研究,形成民主议事理论体系,使其逐步成为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层民主政治形式。选择1-2个基础扎实、经验丰富的省进行试点,逐步扩大范围,最大限度地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渠道。
二要把规范运行方式作为重要保障。要提升民主议事层次,必须在议题提出、议事程序、监督落实等具体程序设计方面,研究制定出科学合理、便于操作的制度。一是制定议题提出制度。议题的提出是解决不真议、不深议、应付议的关键,也是激发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动力源泉。在制定议题提出制度时,我们不仅要注重主办单位的权利,还要保障群众有提出议事内容的权利。要按照议事类别,对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年度目标、重大项目建设、大额资金使用、政策研究制定及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等纳入民主议事内容。各单位也应根据总的议事内容,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责,制定出更加明确、细致的议事内容,并向社会公布。二是制定议事程序制度。民主议事程序是工作得以正常开展的关键环节,也是决定议事质量和成效的关键环节,我们按照民主议事“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定位,对提出议题、征求意见、制定方案、上级审查、召开会议、公示结果、监督实施等涉及议事环节的内容制定出严格的程序制度,程序设计不仅要科学严谨不繁琐,也应充分考虑公民民主权利的发挥。三是制定议事督查制度。督查制度是深化民主议事效果,推动工作良性发展的重要措施。督查制度的制定要注重形式与效果相结合,奖励与惩罚相结合。比如以县为单位,成立由人大、政协、纪检、组织、宣传、信访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联席会议,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实行每月轮流牵头检查制度。每月检查组按照“双对开”的形式,对各单位、乡镇、村(居)委会、企业随机抽取3个单位,对落实民主议事制度情况进行检查,现场打分排名,检查结果在全县通报,以充分调动各单位抓民主议事工作的积极性。对积极开展民主议事,工作成效显著的,可列为拟提拔重用对象。对重大事项不经“民主议事”决定或议事流于形式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严重警告;对于造成重大损失、影响恶劣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或法律责任。
三要把培育参政意识作为重要基础。不论是民主议事,还是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主体作用都离不开人民群众。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引导,提高公民整体素质,增强人民主人翁意识,自觉有序地政治参与。一是由被动变为主动。民主议事是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有益探索,参加民主议事会的人员要充分体现包容性、广泛性、代表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群众代表、职能部门服务对象代表及自愿参加会议的普通公民都可以参加民主议事会议,并有发表个人意见的权利。各部门、乡镇、村(居)委会、企业的重大事项和重要决策要先经过民主议事会来议定,使单位干部由被动应对变为主动服务,进一步扩大党务政务公开的透明度,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利,推进基层的民主政治建设。二是由旁观者变为参与者。民主议事是推进社会管理民主的有效形式,民主议事会应根据工作需要,每季度或半年召开一次,会前,议事会成员自下而上收集群众反映的意见建议,进一步扩大基层民主,健全完善民主管理制度。议事部门将议事情况、处理结果等内容在公开栏予以公布,定期到群众家中进行回访和向参会群众通报情况,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努力实现社会事务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通过开展民主议事,使群众对社会事务由“评头论足”、“指手划脚”向主动询问、积极参与转变,增强民主意识,提高参与社会事务的积极性。三是由要我干变为我要干。民主议事会是社会发展的有力保障。通过开展民主议事工作,千方百计地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调动广大群众参与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各项事业建设的热情,使群众的思想观念逐步与党委、政府班子合拍,由过去干部怎么说群众怎么干、甚至是顶着不干,转变为群众主动要求干部领着干,有力推动各项事业的发展。